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图集
湖南省行政区域划分图(2014,从省到乡镇,超值)
衡阳市
衡南县 衡山县
柞市镇 茅市镇 硫市镇 栗江镇 近尾洲镇 车江镇 咸塘镇 相市乡 洲市乡 松江乡 川口 衡阳市农校农场 衡南县原种场 衡阳市农科所 衡州监狱 衡南县岐山 开云镇 白果镇 东湖镇 萱洲镇 长江镇 新桥镇 马迹镇 店门镇 贺家乡 永和乡 沙泉乡 福田乡 岭坡乡 望峰乡 长青乡 贯塘乡 江东乡 城关镇 石湾镇 新塘镇 大浦镇 吴集镇 甘溪镇 杨林镇
衡阳县 衡南县
井头镇 演陂镇 金兰镇 洪市镇 曲兰镇 金溪镇 界牌镇 渣江镇 三湖镇 台源镇 樟木乡 岣嵝乡 岘山乡 关市乡 栏栊乡 库宗乡 大安乡 溪江乡 石市乡 长安乡 板市乡 樟树乡 潮江乡 衡阳县岣嵝峰林场 衡阳市岳峰瓷厂 衡南县云集镇 向阳镇 廖田镇 茶市镇 冠市镇 江口镇 宝盖镇 花桥镇 铁丝塘镇 泉溪镇 洪山镇 三塘镇 谭子山镇 鸡笼镇 泉湖镇
浏阳市
菁华铺乡 南田坪乡 资福乡 枫木桥乡 大成桥乡 喻家坳乡 青山桥乡 沙田乡 白马桥乡 历经铺乡 城郊乡 沩山乡 淮川街道 集里街道 荷花街道 关口街道 社港镇 官渡镇 张坊镇 达浒镇 沿溪镇 古港镇 永和镇 大瑶镇 金刚镇 文家市镇 太平桥镇 枨冲镇 镇头镇 普迹镇 永安镇 北盛镇 龙伏镇 澄潭江镇 中和镇 柏加镇 洞阳镇 大围山镇 沙市镇 淳口镇
醴陵市 雨湖区
炎陵县大院农场 炎陵县桃源洞管理局 阳三街道 西山街道 黄泥坳街道 来龙门街道 南桥镇 富里镇 白兔潭镇 浦口镇 王坊镇 王仙镇 泗汾镇 沈潭镇 船湾镇 大障镇 贺家桥镇 仙霞镇 黄獭嘴镇 均楚镇 东富镇 石亭镇 栗山坝镇 神福港镇 孙家湾乡 清水江乡 嘉树乡 新阳乡 官庄乡 枫林市乡 东堡乡 板杉乡 雨湖路街道 城正街街道 平政路街道 云塘街道 广场街道 中山路街道 窑湾街道 羊牯塘街道
湖南省市县级地理国情图集编制总体要求
附件
湖南省市县级地理国情图集编制总体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制图数据统一
编制图集应采用湖南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数据作为地理底图和相关专题地图的基础资料;人口、经济、资源、社会、规划等专题地图以收集到的行业部门专业权威数据为准;涉及到的统计数据以制图单位统计年鉴为准。行政区划资料截止印刷前2个月(以省民政厅批复时间为准);交通、地名等较为重要要素资料截止时间为印刷前一个月;涉及统计数据的图幅一般截止到图集编制前一年度。
1.2 图集名称统一
采用区域名+地理国情地图集命名,以体现地理国情普查的特色。如市州级:“长沙市地理国情地图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国情地图集”;县、市、区级:“长沙县地理国情地图集”、“资兴市地理国情地图集”、“武陵源区地理国情地图集”。
1.3 装帧形式统一
为使系列图集成套,按16开本制作,成书尺寸为210mm×287mm,制作尺寸426mm×293mm。图集统一采用软
精装,平背锁线胶装形式,书芯采用157克亚光铜版纸四色彩印,封面250克铜版纸覆亚膜四色彩印,封面设计参考《宁远县地理县情地图集》,应包含地理国情普查标志、主编单位、编制单位及其地方特色照片等基本要素。
2 内容要求
2.1 必选专题
图集必须包括地理区位、卫星影像、行政区划、旅游、交通、水系、土地、人口、经济等专题图幅。
2.2 特色扩充专题
特色扩充内容为图集的亮点之处,应深入挖掘当地特色并加以扩充,突出展现当地诸如旅游产业,工业建设,特色农业种植,新农村建设,脱贫扶贫等方面,也可为必选专题中的图幅。
湖南省矢量地图
澧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汉寿
0个
县)
可开发经销商数量
4个(城区、桃源县/石门县、临 澧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汉寿
县)
代表直销区域 代表经销区域 代表可开发区域
张家界市地图
慈利县 GDP178
武陵源区
城区 GDP276
永定区 武陵源区
229.57 46.31
张家界市 永定区
单位备注: 1.GDP:亿元 2.销售额:万元
规划经销商数量
已有经销商数量
可开发经销商数量
4个(城区、醴陵市、株洲县/攸 县、茶陵县/炎陵县)
0个
4个(城区、醴陵市、株洲县/攸 县、茶陵县/炎陵县)
炎陵县 GDP86
代表直销区域 代表经销区域 代表可开发区域
湘潭市
韶山市 GDP94
湘乡市 GDP443
雨湖区 岳塘区
湘潭市
单位备注: 1.GDP:亿元 2.销售额:万元
花垣县 GDP62
古丈县 GDP26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吉首市 GDP168
泸溪县 GDP58
凤凰县 GDP81
规划经销商数量 1个
已有经销商数量 0个
可开发经销商数量 1个
单位备注: 1.GDP:亿元 2.销售额:万元
代表直销区域 代表经销区域 代表可开发区域
娄星区 579.74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3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3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目录
一、城镇体系规划
二、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
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四、详细规划
五、风景名胜区规划
六、镇(乡)总体规划
七、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
八、村庄规划
九、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
十、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十一、近期建设规划
十二、专项规划
十三、环境景观规划
十四、城市设计
十五、概念(战略)规划
十六、规划评估
十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
十八、编制标书
十九、电子文件
二十、课题研究
二十一、建设项目仿真设计
二十二、其它
XXX文件
湘规学字〔2013〕08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城乡
规划设计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我会根据《XXX关于放开和下
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
文件精神,并取得省相关部门同意,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制定了《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参照执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同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承担相关城乡规划编制任务并收取城乡规划设计费用。
本《意见》所列计费的各类规划项目,其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以及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项目难度系数等级等情况,设计计费按照《意见》相应增减。其中甲级资质按照《意见》系数为1.0,乙级资质按照《意见》系数为0.9,丙级资质系数为0.8.难度系数可按行政审查三级(县、地、省)为一级难度,其计费按照《意见》乘以1.1的系数,按行政审
湖南省行政区域划分图 从省到乡镇 超值
绥宁县
渣坪乡 岩山乡 杨林乡 水东乡 石柱乡 桐山乡 大屋瑶族乡 邵阳市茶铺茶场 长铺镇 武阳镇 李熙桥镇 红岩镇 唐家坊镇 金屋塘镇 东山侗族乡 鹅公岭侗族苗族乡 朝仪侗族乡 在市苗族乡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 黄桑坪苗族乡 关峡苗族乡 长铺子苗族乡 党坪苗族乡 联民苗族瑶族乡 麻塘苗族乡 枫木团苗族侗族乡 河口苗族乡 竹舟江苗族乡 白玉乡 黄土矿乡 瓦屋塘乡 水口乡 梅坪乡 金石镇 水庙镇 崀山镇 白沙镇 黄龙镇 高桥镇 回龙寺镇
衡阳市
衡南县 衡山县
柞市镇 茅市镇 硫市镇 栗江镇 近尾洲镇 车江镇 咸塘镇 相市乡 洲市乡 松江乡 川口 衡阳市农校农场 衡南县原种场 衡阳市农科所 衡州监狱 衡南县岐山 开云镇 白果镇 东湖镇 萱洲镇 长江镇 新桥镇 马迹镇 店门镇 贺家乡 永和乡 沙泉乡 福田乡 岭坡乡 望峰乡 长青乡 贯塘乡 江东乡 城关镇 石湾镇 新塘镇 大浦镇 吴集镇 甘溪镇 杨林镇
荆竹铺镇
稠树塘镇
邓家铺镇
龙溪镇
武冈市
武冈市 司马冲镇
龙田乡 头堂乡 安乐乡 大甸乡 马坪乡 晏田乡 秦桥乡 水浸坪乡 双牌乡 岳阳楼街道 三眼桥街道 吕仙亭街道 金鹗山街道 东茅岭街道 五里牌街道 冷水铺街道 城陵矶街道 新路口街道 北港街道 洞庭街道
岳阳楼区 洛王街道
南湖街道 站前街道 西塘镇 梅溪乡 郭镇乡 三荷乡 康王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 管理处 南湖渔场 湖滨农垦集团公司 金凤桥管理处 云溪镇 陆城镇 路口镇 道仁矶镇
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集封
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图集
(2003—2020年)
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
吉首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三年八月
目录
1. 区位评价图
2. 城镇综合现状图
3. 市域人口分布现状图
4.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5. 空间管制图
6.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7.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图
8. 风景旅游规划图
9.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图
10. 用地评价图
11. 用地现状图
12. 总体布局图
13. 城市空间结构图
1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
15.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图
16. 景观规划图
17. 历史风貌保护图
18. 公共设施规划图
19. 环境保护规划图
20. 环卫燃气规划图
21. 城市给排水规划图
22. 城市电力电信规划图
23.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图
24.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
25. 近期建设重大项目规划图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最新)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村镇体系规划)
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
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三、分区规划(园区规划)
五、详细规划
六、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规划
七、镇(乡)总体规划
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
九、村庄规划
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街区保护规划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十三、专项规划
十四、环境整治规划
十五、城市设计
十六、概念规划
十七、规划评估
十八、规划论证
十九、编制标书
二十、电子文件
二十一、课题研究
二十二、建设项目仿真服务二十三、其它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鉴于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于2003年5月发布的《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简称《暂行标准》)至今已近10年了,由于形势变化大,早已不适应当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和其内容、深度的要求。为了适应城乡规划要求,建立和维护湖南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湖南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应全省广大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要求,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文件精神,并取得省相关部门同意,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结合湖南实际,对原《暂行标准》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么,请参照执行。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同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承当相关城乡编制任务,收取城乡规划设计费用。
【免费下载】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
目录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1)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3)
一、城镇体系规划 (3)
二、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 (4)
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5)
四、详细规划 (5)
五、风景名胜区规划 (9)
六、镇(乡)总体规划 (11)
七、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 (12)
八、村庄规划 (13)
九、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 (13)
十、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4)
十一、近期建设规划 (15)
十二、专项规划 (16)
境景观规划
十四、城市设计 (17)
十五、概念(战略)规划 (18)
十六、规划评估 (18)
十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 (19)
十八、编制标书 (20)
十九、电子文件 (20)
二十、课题研究 (21)
二十一、建设项目仿真设计 (21)
二十二、其它 (23)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文件
湘规学字〔2013〕08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我会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文件精神,并取得省相关部门同意,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制定了《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参照执行。
1.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同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承当相关城乡规划编制任务,收取城乡规划设计费用。
湖南城总体规划制图规定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制图规定
(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1月
目录
1 总则- 1 -
1.1 编制目的- 1 -
1.2 适用范围- 1 -
1.3 编制依据- 1 -
2 数学基础- 2 -
3 AUTO CAD制图规范- 3 -
3.1 文件组织- 3 -
3.2 图层管理- 3 -
3.3 图层规范- 4 -
3.4 图形规范- 10 -
3.5 扩展属性..................................................................................................................................... - 11 -
4 空间数据建库规范 ......................................................................... - 14 - 4.1 数据建库内容 ........................................................................................................................... - 14 -4.2 图层组织与命名规范 ............................................................................................................... - 14 -4.3 空间数据图层构成 ................................................................................................................... - 14 -4.3 GIS图层属性结构...................................................................................................................... - 18 -
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
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
编制导则
(试行)
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
目录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主要任务 (1)
1.4编制依据 (1)
1.5编制原则 (2)
1.6规划期限 (2)
1.7公众参与 (3)
1.8规划公布 (3)
1.9编制单位要求 (3)
2术语 (4)
3规划编制内容 (4)
3.1规划内容 (4)
3.2规划强制性内容 (11)
4规划成果要求 (11)
4.1总体要求 (11)
4.2成果组成 (11)
4.3规划图纸 (12)
5附则 (13)
1 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县(市)域城乡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级市、县、自治县组织编制的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适用本导则。
1.3主要任务
落实省、市(州)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调控和优化区域城乡空间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镇乡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1.4编制依据
编制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
1.5编制原则
编制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5.1 区域协作、城乡统筹。以县(市)域为研究对象,根据自身发展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等情况,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制定区域镇区(集镇)发展策略。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类标准(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制定背景 (1)
2 概念界定 (1)
3 制定依据 (2)
4 制定原则 (2)
4.1 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2)
4.2 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3)
4.3 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3)
4.4 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3)
5 用地分类思路 (4)
6 用地分类和编码 (5)
6.1 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5)
6.2 用地分类的使用 (6)
6.3 编码方法 (7)
附表1湖南省国土空间规用地分类(试行)及含义 (8)
附表2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英文对照表 (17)
附表3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18)
附表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照表 (27)
附表5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 (38)
附表6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表 (47)
1 制定背景
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最新)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村镇体系规划)
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
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三、分区规划(园区规划)
五、详细规划
六、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规划
七、镇(乡)总体规划
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
九、村庄规划
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街区保护规划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十三、专项规划
十四、环境整治规划
十五、城市设计
十六、概念规划
十七、规划评估
十八、规划论证
十九、编制标书
二十、电子文件
二十一、课题研究
二十二、建设项目仿真服务二十三、其它
关于发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鉴于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于2003年5月发布的《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简称《暂行标准》)至今已近10年了,由于形势变化大,早已不适应当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和其内容、深度的要求。为了适应城乡规划要求,建立和维护湖南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湖南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应全省广大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要求,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文件精神,并取得省相关部门同意,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结合湖南实际,对原《暂行标准》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么,请参照执行。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同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承当相关城乡编制任务,收取城乡规划设计费用。
湖南城总体规划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
核心指标体系选取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
— 91 —
目录
1 总则 (93)
1.1 制定目的 (93)
1.2 适用范围 (93)
1.3 制定依据 (93)
1.4 构建原则 (93)
2 指标体系 (94)
2.1 指标体系构建 (94)
2.2 市(州)城市总体规划核心指标体系 (96)
2.3 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核心指标体系 (99)
3 评估与考核 (101)
3.1 指标获取 (101)
3.2 指标考核 (101)
3.3 指标修正 (102)
3.4 督查机制 (102)
4 附录 (103)
— 92 —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量化总规”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思路,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核心指标体系,明确指标考核重点,结合湖南省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湖南省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中的指标体系选取工作,编制镇(乡)总体规划时可参照适用。
1.3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年);
(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200号;
(4)《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
(5)《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
(6)《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
1.4 构建原则
(1)坚持统一规范、凝聚共识
湖南省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规划示意图
湖南省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规划示意图
目前湖南在建高速公路项目28个,年底将达湖南高速里程将达2262公里,2009年湖南将再建14条高速公路:
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
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长沙连接线。
新化至溆浦。
溆浦至怀化。
长沙绕城高速东北、东南段。
浏阳(黄泥界)至醴陵。
醴陵至攸县。
炎陵至汝城。
铁树坳至浏阳。
洞口至新宁。
界化垄(湘赣界)至茶陵。
凤凰至大兴。
岳阳通城界(湘鄂界)至平江(黄泥界)。
临湘(大界)至岳阳。
【长永高速公路】起于长沙县牛角冲,止于浏阳市永安镇。西连长沙湘江二桥东接线,东与浏永超二级公路相接,全长22.25公里。长永公路长沙-黄花机场段,西起牛角村,东至长沙县谷塘,在谷塘以互通式立交桥与全长3.24公里的支线连结黄花机场,全长17.9公里。该段公路竣工通车,改善了长沙市东出口的交通条件,缩短了长沙市区至黄花机场的距离。浏阳至黄花国际机场则不到30分钟。
【京珠高速-湖南临长段】临长高速公路是京珠国道主干线湖南境内最北的一段,是国家“九五”跨“十五”重点工程之一,全长182.78公里,它北起于湘鄂两省交界处的坦渡河,南与已建成的长潭高速公路相通。途经岳阳、长沙两市的5个县、市、区,总投资近51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2亿美元。临长高速公路是湖南省第一条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和首条实施绿色通道工程的高速公路。
该路于2000年5月全面开工建设,经过全体建设者两年半的艰苦奋战,高质量地提前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2002年11月30日,临长高速公路正式建成通车,标志着全长532公里的京珠路湖南段这一国家重点工程全线贯通。
常德市规划
中心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1、商业金融业用地规模 :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1364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1364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8.6%,人均8.8平方米。 8.6%,人均8.8平方米。 商业中心 : 商业服务业中心:在中心城区形成两个市级商业服务 业中心,其中人民路商业中心以零售业服务业为主、火车 站商业中心以商贸业和旅馆业为主。 片区级商业中心:在规划的9 片区级商业中心:在规划的9个片区中,除德山东片外 的8个片区均设置片区级中心(已有市级中心的可不设), 为本片区的城市居民提供服务。
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规模 : 规划工业用地2300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规划工业用地2300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4.4%, 人均建设用地14.84平方米。 14.4%, 人均建设用地14.84平方米。 工业用地布局 : 引导工业项目向德山开发区集中;对于沅江以北的 工业用地,采取控制和置换的原则,坚决取缔污 染重、效益低的工业项目;江南城区适当控制工 业项目发展,工业项目选址限制在片区的东南, 玉霞路沿线。
常德市城市总体 规划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
1、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为“一主、一副、四轴”。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为“一主、一副、四轴” “一主、一副”分别指常德中心城区和市域北部副中 一主、一副” 心城市(津澧一体化发展); “四轴”包括两条一级发展轴和两条二级发展轴,两 四轴” 条一级发展轴分别是沿张常高速公路和常长高速公路的西 北-东南向发展轴、沿常岳高速公路和常吉高速公路的东 北-西南向发展轴;二级发展轴指沿澧水流域的北部城镇 发展轴,以及沿二广高速和市域南北向高等级公路的中部 发展轴。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公示
为积极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更好地引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修编工作。2010年2月,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30)经省建设厅审查批准.3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完成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的成果草案。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适应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草案)予以公示,以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26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信封上请注明“城市总体规划公示意见”;
2、拨打电话至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
电话:联系人:王莉、钟晨
附件:1、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草案)
2010年3月
项目名称: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委托方(甲方): 常德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001)
编制阶段:总体规划成果
送审单位:常德市政府
项目送审专用章: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主管所长:卢华翔,高级城市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