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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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0.08•【字号】粤建安函[2007]375号•【施行日期】2007.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7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范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下列任一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本通知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经省建设者厅审核同意后,不需重新审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2.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4、所承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企业量化扣分值达到规定处理值的;5、企业在册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未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12号)的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企业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必需的项目经理数量)。

精编【安全生产】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精编【安全生产】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安全生产】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为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建筑业,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鲁建管发〔2004〕12号)《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7〕41号)《关于办理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7〕44号)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1、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变更或延期的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资料的同时,应在网上填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变更或延期信息。

网上申请网址:http://(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

2、未取得网上申请账号的企业,请及时向市建管局质安处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

联系电话:85068035。

(二)书面资料申请内容1、新申报(新注册)企业(1)申请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新申报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提交三份,并单独提交一份保险证明材料(交省建管局存档),初审部门负责在申报材料中加盖"经核查与原件无误"的印章。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了,怎么样延期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百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度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知请,经施工企业同意后,由施工企业向原颁发管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三类人员”安全生道产考核申请表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申请表可参照《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建质函〔2004〕189号)。

逾期未答办理延期申请且有效期满的,“三类人员”原证书自动失效。

2、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如何延期申请可以延期申请,填写申请表,各地或有不同。

具体上各地的建设管理部门网站查询。

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安全生产考核A证、B证、C证分别多少?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

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

不延期的作废。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扩展资料:一、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对象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满 延期 工作 ,进一 步 提高 我 国建筑 施工 企 业安 全
生 产管理 水平 , 现通知 如下 :


延期工作指导原则
性 标 准 , 属 于第 ( ) 规 定 的应 当重新 审查 范 不 一 项
围的 建筑施 工企 业 , 经原 颁 发管 理机 关 同意 , 以 可
以科学 发展 观统 领全 局 . 照统筹 安 排 、 格 按 严
请 表 , 本地企 业使用 。 供 () 2 建筑 业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质 证 书 、 安 全 资 原
效期 满准 予延期 后再 换领 新 的副本 。
( ) 五 监督 管理
对 于安全 生 产许 可证 有 效期 满未 办 理延 期手 续继 续 进 行 生 产 的 , 照 《 全 生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按 安
维普资讯
致务视窗 。 文件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有效期满延期 工作 的通知
建质[0 72 1号 2 0 10
各省、 自治 区建设厅 。 辖 市建 委 , 直 江苏 省 、 东省 山
建 管局 :
3 在 安全 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到 各级 建 、 受
全 事故且 对事 故发生 负有责 任 的 : 2 在 安 全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被暂 扣 过 、 曾 安 全生产 许可证 的 :
( ) 一 申请 安 全生 产许 可 证有 效期 满前 三 个月 ,企 业应 当向原颁 发管 理机关 提 出延期 申请 。
l 需 要进 行 重 新 审 查 的 企业 , 提 交 以下 申 、 应
生产许 可证 , 本次延 期将 不再予 以受 理 。
结合 的基本 原则 ,认 真做 好 建筑 施工 企业 安 全生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建安〔2007〕224号各市建委,各直报建筑施工企业:目前,我省各地首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即将陆续进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办理阶段,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

要以延期工作为契机,严格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业绩的考核,切实提升“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时间、批次,确保延期工作有序进行;要规范办理程序,在办公场所、本机关网站上公示延期的条件、程序、期限和需提交的材料,方便申请人办理延期手续。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我厅认真做好“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不符合延期条件的“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

要把贯彻落实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作为继续教育内容的重点,进一步加深“三类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三类人员”的整体队伍素质。

三、“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应重新考核:(一)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1、所在企业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在县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企业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其他行为。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发文单位: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文号:沪建建管(2007)第057号发布日期:2007-7-16执行日期:2007-7-16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通知》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有关延期事项(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中企业栏进行用户登录和网上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带条形码的《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确认无误后递交上报并打印。

自2007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大堂统一受理延期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申请资料: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带条形码);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3、有效期之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需交验合格证书原件)。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动态考核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不合格;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需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提交(一)中规定申请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在建工程一览表;2、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豫建建[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8〕61号)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核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就两项许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定期分批审查制度省厅定于每月10号(节假日顺延)开始,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办和延期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新申办和延期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和公布。

请各地结合省厅审批周期,及时、集中、统一安排初审和上报、工地复查、领证等相关工作,切实增进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便民、高效的工作流程,营造我省建筑业良好发展环境。

二、规范施工现场复查事宜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7〕131号),有八类情况的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期时,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两项许可相继到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延期工作中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复查作为长期经常性工作,在对延期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的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中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的通知》(豫建建〔2008〕26号)要求,对除事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之外的其他情况企业进行工地复查,尽可能一并上报申请资料和工地复查结果。

今后,各地上报的企业申请资料属于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除应在延期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B类外,还应按以下编码注明其所属具体类别:B-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等级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B-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B-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B-4: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的;B-5: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B-6: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数量和级别与企业现有资质等级标准要求不一致的;B-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B-8:省建设厅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本条由省厅组织标注)。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湘建建[2007]194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7.06.13【实施日期】2007.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直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范围(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

凡有效期满3年,且在证书有效期内所承担相应岗位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无省建设厅公示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

凡有效期满3年,不具备直接延期条件的三类人员,按照《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40号)重新申请考核取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

凡有效期满3年,且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未发生建筑施工责任死亡事故、无省建设厅公示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曾实施暂扣、人员满足《各类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配备数量表》(附表一)要求,依法为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已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尚应建立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标准)且在其工程项目中予以严格执行的,其有效期延期3年。

凡有效期满3年,不具备直接延期换证条件的,按照《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9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及证书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及证书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及证书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0.11•【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及证书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园区管理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用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子证书的启用自2022年10月10日起,实行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以下简称2.0版电子证书),办理新申请、延续、变更等业务时,仅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应用和查询(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业务办结后,申请人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用户中心→证件资料→电子证照→选择证书,自主下载和打印,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反馈信息查看证书详细信息。

还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首页“证照查询”→点击所查询的证书名称→输入企业名称等信息进行查询。

在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

(三)有关单位或个人将下载后的电子证书进行伪造、篡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证书延期和换证(一)结合近期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期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近期收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到期提醒,我们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也非常注重合规,因此我们会尽快办理延期手续,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和审批工作。

为了确保延期办理的顺利进行,请您提前通知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我们会尽快着手准备,并安排专人负责这一事项。

同时,我们也会组织内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的控制和管理。

我们将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为己任,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履行延期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期待您的亲自指导和关注。

谢谢!
此致
敬礼
公司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川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安全生产

四川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安全生产

四川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1、四川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哪查询你好,建设厅的官方网上可以查询。

2、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几个三类人员?3aB=资质项目经理人数3c我是四川工商代理公司资质安许房开公司新办资金税务代理记账特殊设备资质各类认证等等一切企业难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免费咨询我祝你愉快3、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已经公示了,接下来怎么办公示期限到达后如无接到投诉或未接到有关个人和组织的不同意见,你可以携带原许可证,到公示机关加盖“延期三年”的公章,原证延期三年。

4、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需要哪些附件申报材料(一)许可证延期需提交材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效的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复印件);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建筑施工企业符合相关专业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7、从业人员参加社保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明细表和社保发票及团体建工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企业代码、社保局审查电话)。

(二)许可证变更需提交材料(交复印件,审核原件)所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除提供《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外,还需根据不同变更内容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法人应出具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书及股东会决议);3、企业名称变更: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单位已变更为新企业名称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书。

(三)证书增补需提交材料1、增加副本(最多可增加4本):证书增补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中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遗失补办:证书增补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中下载,加盖公章)、《四川日报》刊登的遗失申明、尚存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指南

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指南

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指南一、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六)《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标准》(建市[2007]72号);(八)《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二、法定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并合格;(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法定范围在湖北省境内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生产企业,不属于此发放范围.四、申报程序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在网上填报后按规定要求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补充说明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有效期满的延期工作,结合我省延期工作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申报资料内容与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发生变更的,在申请表后附申请变更文件。

2、企业网上申报资料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领取受理回执单。

3、省建设厅将在出具回执单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审查批准后将在网站()公布合格企业名单,企业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回所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建设厅将在公布名单后第6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延期手续,企业持回执单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换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延期后的副本。

如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未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顺延30日办理。

4、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遗失,应在省级报纸登报挂失,持挂失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三年内未延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自动注销。

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报应网上申报通过后再提交延期申请表。

2、企业填写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见附件)时,应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填写完整。

3、对有效期满时年龄已超过65周岁的项目负责人和年龄已超过60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将自动注销。

4、“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三年内未延期,证书将自动注销。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27•【字号】川建质安发[2007]129号•【施行日期】200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7]129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复审有关事项(一)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1、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附件1);2、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能力考核证书;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企业在申请时,需要交验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凭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完成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申报(附件2)。

(二)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1、发生死亡事故;2、被市、州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3、年度动态管理加扣分剩余分数低于60分或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两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年度登记不合格的;5、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未参加年度登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和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和注销
10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人员的人数要求: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 [2007]201 号)
◆《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 [2004]42 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建 [2005]54 号)等
申请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
4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的预防措施);
许 可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材料
一、延期申请的企业(不包括重新核查企业)根据闽建建[2010]61号文件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如实在“系统”中填报生成并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建筑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持 A 证);
2、项目负责人人数最少应当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项目经理人数(持 B 证),且必须持相应资质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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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延期工作,现将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下载中心下载)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和条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省建筑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属于下列范围的,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包括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分包单位发生事故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三)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升级的;
(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经市(行署)、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安全监管机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机构)认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且未整改的;
(七)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的;(无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资格证书或证书未经2005年、2006年、2007年年检)(八)作为总承包企业未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设立企业安全总监的;
(九)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安全机构递交“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览表”(附表1)。

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重新审查范围,安全机构负责审查企业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签署审查意见:
(一)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安全机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以下规定准备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的申请材料,并由安全机构统一接收,适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

1、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附表2);
2、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审查批准延期的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对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安全机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以下规定准备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的申请材料,并由安全机构统一接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号码为序汇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材料经审查合格的,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2、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承包企业安全总监任职文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审查批准延期的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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