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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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岗位等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出版、图书资料、卫生技术、中小学(幼儿)教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七个系列岗位。

(一)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设置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工程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工程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二) 实验技术系列分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两种岗位类型,设置高级实验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实验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实验师(初级)一至二级、员级共九级岗位。

(三) 出版系列岗位设置编审(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编审(副高级)一至三级、编辑(中级)一至三级、助理编辑(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四) 图书资料系列岗位设置研究馆员(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研究馆员(副高级)一至三级、馆员(中级)一至三级、助理馆员(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五) 卫生技术系列岗位设置副主任医(护、技、药)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主治(主管)医(护、技、药)师(中级)一至三级、医(护、技、药)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六) 中小学(幼儿)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中级)一至三级、中学二级教师(小学(幼儿)一级教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七) 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岗位设置高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第二条岗位数量及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直附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数量控制在岗位总量的15以内。

学校按照设定的岗位总量控制比例,根据设岗单位工作性质及职责任务逐一核算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现有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多于核定岗位数量的单位,通过退休、转岗、解聘等方式逐步减员到核定岗位数量,在超过核定的岗位数量之前,本单位不再补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学院作为教育机构,不仅需要拥有教学人员,还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来支持教学工作和学院管理。

为了规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1.根据学院的需要和发展方向,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方案中需包括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岗位级别、晋升途径等内容。

2.学院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应设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够做到专业化、细分化,并和其他岗位协调合作。

3.学院应建立不同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各个岗位的协同工作,实现学院整体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聘用管理1.学院应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明确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2.学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注重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选聘适合学院发展需求的人才。

3.学院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和学院的财务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稳定人才。

薪酬水平应根据岗位的等级和工作绩效进行确定,并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4.学院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学院应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相关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聘用变动管理1.学院应建立聘用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聘用变动的程序和要求。

2.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聘用变动应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包括岗位调整、晋升、降级、解聘等。

3.聘用变动应按照程序进行,涉及晋升和降级的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调薪。

4.学院应根据聘用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职位设置,确保岗位的合理性和学院的正常运营。

五、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学院应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调薪的重要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提升职业能力。

3.学院可以设置一定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以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潜力。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对于提高学校教学与研究水平,推动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提高岗位聘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1. 岗位分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方向的需要,学校可以设立教学型、科研型、管理型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岗位。

2. 岗位职责每个专业技术岗位都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吻合。

岗位职责应该明确指明技术岗位人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条件与资格审核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岗位的基本要求。

2. 岗位说明与公示学校应当公示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背景、职责、条件和待遇等信息,便于有意向的申请人了解并主动报名,确保岗位的公开、公正和竞争性。

3. 选拔与评审学校可以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选拔和评审。

评审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公开和透明。

4. 聘用与合同签订学校经过选拔和评审,确定合适的申请人后,应当及时向其发放聘书,并按照学校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考核为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术声誉、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评审1. 条件与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职称评审。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教学、科研、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评审程序学校应当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置工程岗位。

2. 基建处设置工程岗位。

3.图书馆设置图书资料岗位。

4.学报编辑部设置编辑出版岗位。

5.财务处设置会计岗位。

6. 审计处设置会计或审计岗位。

7.院办设置统计、档案岗位。

8.人事处设置经济、统计岗位。

9. 后勤处设置工程、医疗卫生岗位。

10.工会设置经济或会计岗位。

11. 北校区对应校本部设置相应技术岗位。

(二)设置原则1.提高质量、服务教学。

以岗位设置与聘用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保障。

2.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细则。

学校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3.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根据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设置方法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等类别由学校依据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

岗位数由学校在上级批准的控制数内,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逐年核定。

(四)岗位等级与结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为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岗位总量为73个。

(1)根据安办[2010]8号文件规定,其他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细则首先明确了专业技术岗位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等。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

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和职责。

同时,要注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和多样性,避免同质化和重复性。

此外,细则还要求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细则还对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

同时,要重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激励,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外,细则还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评价和考核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价,激励和奖惩合理。

为了保证细则的有效实施,细则还规定了监督和检查的机制。

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对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同时,细则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管理的自我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明确了专业技术岗位的定义和分类,规定了岗位设置和管理的要求,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通过细则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事业单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创新。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设四级岗位;副高级分设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分设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分设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正高级岗位参与制定学校、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承担本科生教学培养任务,每学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本科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主持省部级及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第四条副高级岗位参与本学科和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

承担本科生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参与教学(实验)研究项目、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内容更新(本条件指教师、实验教师)。

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

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校级以上教学改项目,参加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科(教)研项目。

发表高质量、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五条中级岗位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项目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实验方法和内容。

参加校级以上科(教)研项目及所在学术团队的研究工作。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六条初级岗位参加科研或教学团队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发表学术论文。

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根据需要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条件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符合关于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三)具备履行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德行育人。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各类岗位的设置和管理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细则旨在规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管理,提高组织管理效能,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管理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1.管理岗位的设置(1)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和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管理岗位。

(2)管理岗位的设置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具备相应的经验、知识和能力。

(3)管理岗位的设置应遵循合理的层级结构,不能出现职责不清、权限不明、重复工作等问题。

2.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1)各级管理岗位应根据组织的管理层级制订职责与权限规定,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职责。

(2)管理岗位要有权威性,在制定工作计划、决策、安排工作、考核绩效等方面享有相应的决策权。

(3)管理岗位应加强团队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3.管理岗位的考核与评价(1)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根据管理岗位的职责和目标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2)对考核不达标的管理岗位,可采取培训、调整或解聘等措施,以保证管理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1.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1)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组织结构,合理设置各类专业技术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定期进行继续学习和培训。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与任务(1)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建立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规范。

(2)专业技术岗位要积极参与项目设计与实施,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

3.专业技术岗位的发展与晋升(1)建立专业技术岗位的晋升渠道和晋升条件,鼓励岗位人员的专业成长和技能提升。

(2)对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1.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1)根据企业的生产形式和工艺流程,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2)工勤技能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并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成为高校管理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聘用条件以及实施细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岗位设置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等需要,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数量和职责范围。

一般来说,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教学类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主要从事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2.科研类岗位: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3.技术支持类岗位:包括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等,主要从事实验室管理和科研设备维护等工作。

4.管理类岗位: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主要负责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聘用条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学术造诣:应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学能力:对于教学类岗位,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科研能力:对于科研类岗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自主研究项目或者团队的能力。

4.专业技术能力:对于技术支持类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熟悉现代科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5.管理能力:对于管理类岗位,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指导相关工作。

三、实施细则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应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聘用程序:确定明确的聘用程序,包括岗位申报、资格审查、面试评审等环节,确保聘用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和能力。

3.选拔机制:建立多元化的选拔机制,包括面试、试讲、论文评审等多个环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技术实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公司特制定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的试行目的是为了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流程,确保企业能够聘用到合适的人才,同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员工能力进行合理设置。

2.专业技术岗位从初级、中级、高级到资深级别分为四个级别,各级别的职责和要求应明确规定。

3.各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之间应存在一定的级差,以便员工有晋升的空间和动力。

4.各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应有相应的薪酬体系,以保证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待遇公平。

5.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流程1.招聘需求确定:由相关部门领导根据业务需求和人员规模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计划。

2.岗位说明书编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编写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

3.岗位发布和筛选:将岗位需求发布到各大招聘渠道,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面试环节: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评估其适应公司文化、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5.薪资协商:与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薪资协商,确定最终的薪资待遇。

6.入职手续: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入职手续、培训等相关事宜。

7.岗位培训和评估:为新员工提供岗位培训和指导,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发展方向的匹配。

8.岗位晋升: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评估其是否符合晋升条件,进行晋升评定和流程。

四、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绩效考核应以目标为导向,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绩效考核结果应与薪资待遇和晋升机会挂钩,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表现。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对于推动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阐述了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的具体细则,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分类根据不同的职责和需求,将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研岗位、实验岗位、技术开发岗位、工勤岗位等四类。

2.岗位设置依据岗位设置应根据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相应的专业科研方向和师资现状,合理确定需要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职责。

3.岗位设置流程岗位设置流程包括提出需求、部门审批、人事审核、学校审议和报告至上级主管部门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各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1.聘用条件聘用条件应根据招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确定,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各方面的要求。

2.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应保证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聘用标准聘用标准应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职位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潜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符合各项条件的人员。

四、建议与总结1.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提高学校人才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障。

2.在设置岗位和聘用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校的需求相匹配。

3.招聘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人员的选拔合理性和公正性。

4.在聘用过程中,应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待遇。

5.建议学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总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制定与落实,对于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公正公平地招聘人员,才能推动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与办学水平。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进行明确和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聘用程序与条件、用人标准、考核和奖励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岗位设置1.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类别和层级。

2.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并与企业的业务需求相匹配。

3.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发展的趋势,为企业引入新的技术和知识提供保障。

二、聘用程序与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聘用程序的透明度。

2.招聘广告应公布岗位的职责、要求、待遇等信息,确保求职者了解岗位的具体情况。

3.聘用条件应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并参考相关的职业资格要求和行业标准。

三、用人标准1.专业技术岗位的用人标准应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

2.聘用人员的专业技能应与岗位要求相匹配,能够胜任岗位的工作。

3.职业素养包括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应根据岗位的特点进行具体要求。

四、考核与奖励1.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在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2.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主要依据,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对于在岗位上取得突出贡献和创新成果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其持续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公平公正地进行聘用程序,根据用人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可以促进企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因此,企业应重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需求。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人员的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评价和选拔水平,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1. 主任(或副主任)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良好的业务素养与管理能力;d. 推荐条件:获得学校相关岗位聘任委员会的推荐。

2. 骨干教师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d. 推荐条件:获得学院或学科组的推荐。

3. 科研人员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科研工作满5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d. 推荐条件:获得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委员会的推荐。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录用申请:a.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绩效评价等;b.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绩效评价报告等。

2. 材料评审:a.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绩效评价等方面;b. 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 面试选拔:a. 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b.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的测试、技能操作演示、综合素质考察等。

4. 聘用决定:a.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和评审结果作出聘用决定;b. 聘用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聘用期限与待遇1. 聘用期限: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期限为一般不超过五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2. 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考核给予相应奖励和晋升机会。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平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同意南平农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函》(南人专函〔2009〕109号)和《南平农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一)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三)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专门为“双肩挑"人员增设的岗位,附设岗位数为2个。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一)岗位等级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即五级至十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两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十三级为员级。

学校将根据学科结构和发展需要对结构比例进行适当微调。

(二)结构比例按照闽委办〔2008〕7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我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35%。

首次岗位职级评定各级控制比例原则为: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小组,负责对学校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和十级及以上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教师岗位是我系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包括:(1)专任教师岗位;(2)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

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经济、会计(含审计)、统计、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3.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双肩挑人员,既从事管理工作,又从事教学、科研、思政等教育教学系列工作。

二、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一)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结构比例我系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附件一)共计37人,分配情况如下:副高级人数7人,其中五级1人(竞聘晋级);六级4人(竞聘晋级1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2人);七级2人(自然晋级)。

中级12人,其中八级6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5人);九级2人(自然晋级);十级4人(自然晋级)。

初级16人,其中十一级2人(竞聘晋级);十二级14人(自然晋级)。

员级(十三级)2人(自然晋级)。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参加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的基本条件;符合竞聘上岗条件且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了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依据必要条件和细则参加竞聘上岗。

(一)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1.申报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必须是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二)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且对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任职满10年及以上(1999年及以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2)任职满8年不满10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3)任职满4年及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获得国家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自治区级同类两项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4)任职满6年不满10年(2000年至2003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和组织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实际的职场中,有一些企业或组织缺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明确定位和相应的管理机制,导致无法有效地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

在此基础上,本篇文档旨在探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意义。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了有效地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或组织需要根据其实际需求,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岗位的设立应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以及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同时,为了防止重复和混淆,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岗位编号和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应符合实际业务需求,并根据企业或组织的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要考虑技术岗位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制定出相应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专业技术人才在岗位上的表现。

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应该一个一个地详细描述,从岗位背景、主要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评估指标、任职资格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二、专业技术人才的聘用实施细则针对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企业或组织需要制定相应的聘用实施细则,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些实施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1. 聘用条件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才的质量和企业或组织发展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聘用条件,明确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对招聘人员实行严格的筛选。

2. 招聘程序根据实际需求以及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笔试等。

要注意,在聘用过程中要遵循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避免盲目和主观性干扰。

3. 聘用标准针对招聘人员的学历、经验、技能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聘用标准,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和具体。

而且要注意,这些标准需要与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且与招聘标准有明确的关联性。

4. 转正标准对于新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相应的转正标准,审查其工作表现、学术成果、职业素质等方面,此部分应与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有明显的关系,确保该岗位人才的质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科研支撑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以及目前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现状,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设置(一)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三级岗位由学校集中设置报上级批准。

(二)各部门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岗位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学校按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总数的5%设置五级岗位。

(三)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四)其他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三、岗位职责(一)其他专业技术三、四级主要岗位职责1.掌握国内外的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对专业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取得标志性成果。

2.主持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性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

3.对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指导副高和中级技术人员,完成岗位工作量。

(二)其他专业技术五、六、七级主要岗位职责1.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参与专业规划并协助实施,取得建设性成果。

2.作为技术骨干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在本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编写技术指导书。

3.指导和培养中级以下技术人员,完成岗位工作量。

(三)其他专业技术八、九、十级主要岗位职责1.积极参与专业规划的实施,取得较好的成果。

2.积极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在本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编写技术指导书。

3.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完成岗位工作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就是一份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供参考。

一、岗位设置1.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种类和数量。

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逐步实现科学分工、优化配置。

2.每个岗位设置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岗位职责应包括技术工作、研发创新、技术项目管理等有关内容,要求岗位负责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为了提高岗位的职业发展空间,可以设置不同级别的岗位,如初级技术员、中级技术员、高级技术员等。

同时,对于突出贡献和出色表现的员工,可以设立专家岗位,以鼓励和认可其技术才能。

二、岗位聘用管理1.岗位聘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招聘应通过招聘渠道广泛发布,吸引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应聘。

2.招聘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岗位职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可以包括面试、笔试、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

评定考核标准应公平、科学、合理,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3.聘用岗位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拥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同时,应对岗位负责人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不进行歧视。

4.对于新聘用的员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并提供晋升的机会。

5.岗位聘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情况。

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表现不佳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辅导,促使其能够达到岗位要求。

三、绩效考核和晋升1.岗位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员工了解自身工作表现和改进方向。

2.基于绩效考核结果,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制定相应的晋升方案和提供晋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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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教师岗位是我系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1)专任教师岗位;(2)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

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经济、会计(含审计)、统计、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3.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双肩挑人员,既从事管理工作,又从事教学、科研、思政等教育教学系列工作。

二、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
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结构比例
我系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附件一)共计37人,分配情况如下:
副高级人数7人,其中五级1人(竞聘晋级);六级4人(竞聘晋级1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2人);七级2人(自然晋级)。

中级12人,其中八级6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5人);九级2人(自然晋级);十级4人(自然晋级)。

初级16人,其中十一级2人(竞聘晋级);十二级14人(自然晋级)。

员级(十三级)2人(自然晋级)。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加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的基本条件;符合竞聘上岗条件且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了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依据必要条件和细则参加竞聘上岗。

(一)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必须是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
(二)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且对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
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任职满10年及以上(1999年及以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任职满8年不满10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3)任职满4年及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获得国家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自治区级同类两项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4)任职满6年不满10年(2000年至2003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任职满6年及以上(2003年及以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任职满4年不满6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3)任职满4年及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获得自治区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市级同类两项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4)任职满4年不满6年(2004年至2005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即可上岗。

(三)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且对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

中级岗位中各级的任职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任职资格年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资格、符合业绩破格条件等情
1.申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必须是我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任职满10年及以上(1999年及以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任职满8年不满10年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及以
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3)任职满4年及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获得自治区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市级同类两项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4)任职满6年不满10年(2000年至2003年)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2.申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必须是我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中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且任职年限满4年及以上的;
3.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必须是我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中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即可上岗。

(四)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且对岗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

初级岗位中各级的任职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任职资格年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资格、符合业绩破格条件等情况。

1.申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必须是我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任职满9年及以上(2000年及以前)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主持或获得自治区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市级同类两项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任职满4年不满9年(2001年至2005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2.申报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必须是我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即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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