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制下国际投资法的趋势与发展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趋势与未来挑战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增多,国际贸易 法呈现出碎片化现象,对全球贸易规则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造 成挑战。
06
应对未来挑战的策略与建议
完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
1 2 3
建立健全国际贸易法律体系
加强国际贸易基本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形成 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际贸易法律 体系。
古代国际贸易法
古代贸易法的起源
古代贸易法起源于地中海地区的商业活动,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 ,其商业法律规则逐渐传播到欧洲各地。
古代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古代贸易法主要涉及货物买卖、海上运输、保险和货币兑换等方面 ,以口头协议和习惯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古代贸易法的特点
古代贸易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缺乏统一的法律体系和强制执 行力,商业纠纷主要通过仲裁和调解解决。
劳工标准与贸易问题
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对发展中国家出口造成压力。
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提高
随着技术进步和国际贸易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对发展中国家 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带来挑战。
知识产权滥用
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采取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或垄断市场,对 国际贸易造成扭曲和阻碍。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法发展
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不断健全,包括WTO规则、自由贸易协定 、投资协定等,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趋向统一
各国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上逐渐趋向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和惯例,减少贸易壁垒,促进 贸易自由化。
国际贸易法与投资法的交叉融合
随着国际投资的不断增加,国际贸易法与投资法的交叉融合成为必然趋势,两者在规则制定和实施方面相互借鉴和补 充。
从贸易投资看WTO体制下多边投资协定
从贸易与投资看WTO体制下多边投资协定内容摘要:贸易投资一体化是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更表现为二者互补共存、互动发展的格局。
因此,对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wto多边投资协定发展的关注与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变迁和相互影响入手,对在wto框架下缔结多边投资协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对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wto多边投资协定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是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迅速发展。
对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wto贸易与投资规则发展的关注与研究则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投资问题不再是独立的法律问题,而是与贸易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贸易与投资的密切关系,wto之中的投资协定都必将会对国际投资法制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以探讨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为出发点,对在wto 框架下缔结多边投资协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对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
一、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在历史上,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取决于国际化的进程,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次序关系,即先贸易、再投资,或者先投资、再贸易。
传统的国际经济学中对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研究一般是分离的。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采用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优势等概念来解释跨国公司进行投资选择的动机问题。
贸易理论要早于投资理论,它利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探讨国家间发生贸易的原因、模式和福利效果。
(一)国际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变迁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是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和变迁的,它经历了以替代关系、互补关系为主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的今天体现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控制下的并重、互动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通过研究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发表了大量国际直接投资方面的论著。
他认为以往的国际投资理论尤其是以美国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都很难以说明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边际产业扩张论”。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经济法发展趋向
浅析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经济法发展趋向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4-000-01摘要国际经济法对调整超越一国范围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产生的目的是便于国家对经济交往活动的干预和管理,国际经济发展的现实是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客观条件。
在全球化的背景,国际经济法律会在统一各方规则、调整经济秩序、辐射国内立法和管理电子商务方面形成新的发展趋向。
关键词全球化国际经济法趋向国际法由国内法和国际法规彼此相互联系和发生作用而形成的一个体系。
进入21世纪之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成为了国际经济法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时代背景。
同时,在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经济全球化也成为了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
法律制度的变化是由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引起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重要的综合法律体系,要抓住它在今后几年内发展变化的总趋势,必然首先要联系国际经济发展变化的特点,找出其对国际经济法所产生的影响。
从当前的经济现象来看,国际经济发可能出现的新趋向有:一、出现更多的国际统一规则经济全球化加强了国家间的依存关系,各国经济互补性发展,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一个国家要想使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离不开与其他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实际上,国家间已经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共同体,而国家间的合作必然需要有统一的规范来约束彼此的行为。
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个连锁反应:经济全球化引起了国家间合作的加强,这种合作有导致了国际统一规则的不断出现。
这种趋势在乌拉圭多边回合谈判中表现的最为明显,此次谈判达成了一系列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并促成了监督这些协议规则执行的常务机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
wto的众多规则不仅是对gatt调整传统国际商品贸易关系范围的扩大,而且扩展到了服务贸易、技术贸易、贸易投资国际贸易争端等多个领域,这些传统上归国内立法管辖的领域将变为一系列在国际上统一的法律规则。
影响国际投资法发展新近因素[论文]
浅析影响国际投资法发展的新近因素摘要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了国际投资法的发展,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阐述了国际投资对国际投资法发展的影响: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全球化趋势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wto的发展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第三部分则阐述了可持续发展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关键词全球化国际投资法 wto 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df521 文献标识码:a1全球化趋势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全球化一般是指一个全球在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各个方面变得越来越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过程①。
全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最主要的一种潮流,每个国家,无论是否自愿,都被席卷入这一潮流之中。
全球化在不同的文明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全球化进程②。
当前正的全球化浪潮有如下特点:(1)跨国公司高度发展,空前活跃,成为全球化最重要的推动力之一。
(2)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数量和实力大大增强。
(3)“经济的非国家化”迅猛增加③。
(4)生命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全球迎来了“新经济”的曙光。
新经济的产品制造模式由过去劳动密集型和能源密集型的工业产品转向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品。
(5)全球化浪潮“以跨国公司和文化碰撞为基点,以后现代主义与后殖民主义为契机,而形成经济“一体化”与政治“多元化”并存的格局”。
④随着全球化浪潮,也带来了法律全球化⑤的契机,而全球化必然对法律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全球化每发展一步,都需要法律规则来调整其经济水平,所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国际层面都需要不断制定新的法律规则。
而这些新规则新制度必然与传统的法律理念和制度发生冲撞。
其次,一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往时,特别在加入wto 这一类全球性组织,其有关经济、贸易的法律(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就必须与国际通行之规则接轨,倘若国内法规则与这些共同的规则冲突,一国就需要对其法律进行相应的修改。
再次,全球化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而这种负面效应必然需要相应法律进行规制。
2024版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
01
各国将加强区域经济合作,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等方
式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
02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将继续深入实施,推动沿
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
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03
各国将积极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以
工业制成品贸易占比下降
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工业制成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逐渐下降,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等新型 贸易形式的占比逐渐上升。
发展中国家地位提升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成为推动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 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方面表现突出。
新型贸易方式涌现
应对全球化挑战与机遇
01
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WTO积极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如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维
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02 03
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
WTO推动成员国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 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 展。
贸易摩擦涉及领域广泛 贸易摩擦不仅涉及传统商品贸易,还扩展至服务 贸易、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使得国际贸易环 境更加复杂。
贸易战风险上升 部分国家之间贸易紧张局势加剧,甚至爆发贸易 战,对全球经济和贸易造成严重影响。
非关税壁垒对贸易影响日益显著
技术性贸易壁垒
各国制定的技术标准、法规和合 格评定程序等日益复杂,对进口 产品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
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
01
02
加入WTO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中 国 加人 W ID 后 , 迫 于 市 场 竞争 日趋 加 剧 的 压力 , 各 地 区 为 了抢 占市场 的制 高点 , 增 强地 区综 合 竞争实 力 , 将加 大 产业 结 构 调 整 和升级 的步伐。 从 本 质上 讲 , 地 区产 业 结 构 调整也 就是 培育 、 发展 和壮 大优势 产业 , 促进 产业技 术 升级 的过程 。 各地 区 优 势产业 的培 育 和发展 , 将不 仅 取 决 于建 立 在 地 区 资源 察 赋基 础上 的 比较 优势大 小 , 而且 也 取决 于 以 企业 竞争 力为核心形 成 的竞争优 势强 弱 。 宏 观层 次 的地 区 比较优 势仅 仅是地 区优 势产业 发 展的必 要 和前 提 条件定地 区优 势产业 发展 的充分
资源 配置 的效率 , 但也 会加 剧 区 域二元 结构 , 造 成 区 域经 济 发 展 的不 平 衡。 其 结 果 , 中 国 一 些 加 工 制 造业 的 生 产 能力将 进一 步 向那 些 条件 较好 地 区 , 特 别 是沿 海 地 区 和 中西 部 大 中城市 地 区转 移 、 集中。
更 重 要 的 是 加 , 人 W T ( ) 后 , 由 于 进 口 产 品关 税 的 逐 步 降低 、 出 口 配 额 的 取 消 以 及 开 放领 域的扩 大 , 进 入 中 国 国 内市场 的外 国商 品和外 商投资 都将 会有所 增加 。 在 这种情 况 下 , 国 内市 场 的竞 争 将 进 一 步 加 剧 , 并 出 现 “ 国 际 竞 争 国 内化 、 国 内竟 争 国 际 化 ” , 国 际 竞 争 与 国内竟争 日趋 融合 为一体 的趋 势 。 市 场 竞争 的 国际 化 和产 业 组织 的变 革 , 将 促 使 中 国产业 布局逐 步 由分 散 走 向集 中 , 各 种 生 产 要 素开 始 向优 势地 区 和 优 势企 业 集 聚 。 在 家 电 、 汽 车 、 机械 、 计算机 、 医药 等加 工行 业 , 这 种 向优 势地 区和优势企业 集中的趋 势将更 加 明显 。 特别 是 , 在 彩 电 、 电冰箱 、 洗 衣机 、 空调 等家 电行业 , 将 有 可 能 出现 垄 断竞 争 甚 至 寡 头垄断 的局 面 。 因此 , 在今后 一段 时期 内 , 反 垄 断尤 其是 反行政 垄 断以 及 企业 间的价 格合 谋 , 将 日益提 上重 要 日程 。 此 外 , 随着小 城镇 建设 和户籍 制 度改 革 的加 快 , 中 国乡镇 工 业 布局 也 将会 出现 向小 城 镇地 区 和 工 业 小 区 相 对集 中的趋 势 。
WTO体制下贸易与投资关系的新探讨
事实上 , 国际 贸易 与 国际 直 接投 资 的 相 互 关 系 已 经 日益 明显
Ab tatM ufae a r d y tm l ie ia l ral n r f u d yifu n ete ta ei l tec u tisa d t ee tb src : l ltr 1 a e s se wi n vtbyg e t a dp o o n l l e c h rd n al h o nre n h sa — i t 1 y n l h n n e cino es se o v sme trg lt n .Chn sn x e t n i me ta d p det ft y tm fi e t n e uai s s o h n o iai oe c p i .Thsatce,tkn l t e b v ste o i ril a igal h o ea h a
论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体系下与国际投资法律体系下的区别
论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体系下与国际投资法律体系下的区别论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体系下与国际投资法律体系下的区别1、使用范围的广泛性由于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确定的是“一揽子协议”协议,“一揽子”协议谈判方式所采用的这种、“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规则,WTO的缔约各方的谈判不仅是跨领域、多议题的,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协议必须全盘接受,别无二价。
“一揽子”所产生的效果令多边谈判结果在各参与方之间尽可能的交换和交叉。
在货物贸易领域,《GATT1994》第三条规定,“每一成员对于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收费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商品从通过海关进入进口方境内至该商品最终被消费期间经过的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章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国内商品所享受的待遇。
同类产品还包括与进口产品直接竞争或可替代进口产品的国内产品。
”即不得利用国内税费和国内规章及数量性规定“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也就是说,不仅不允许对进口产品采取“歧视性”措施,也不允许对国内产品采取“保护性”措施。
在服务贸易领域,GATS第17条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其承诺表所列服务部门或分部门中,根据该表内所列条件和资格,给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就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政府措施而言,其待遇不低于给予本国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没有实际存在的货物进行买卖交易,因此进口国无法对服务征收关税,如果需要将国民待遇适用于服务贸易,实际上就是允许一切外国服务也与本国服务业享有同等待遇。
2024年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
2024 年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经济全球化是历史发展的必定趋势,它使得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国与国之间的沟通更加频繁,使全球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发展至今,国际统一市场已基本形成,但国际贸易争端却也层出不穷。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维护本国利益,冲突在所难免,所以,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措施也要不断改进,我国作为世界重要经济体,要联合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作用,为国际贸易创建良好环境。
本站今日为大家细心打算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1国际贸易的现状进入 20 世纪 90 年头后,由于世界格局发生了巨大改变,西方国家受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而先后陷入衰退,再加上美元汇率的改变、国际债务、斗争等因素的严峻制约,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连年下降,而且波动较大。
总的看,整个20 世纪90 年头国际贸易将处于一个新的增长期,其发展速度可达5%左右,不仅超过世界经济增长速度还将明显高于20 世纪 80 年头的发展水平。
国际商品市场对机电产品、运输设备、计算机、有色金属、石油、石化产品等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价格上扬,其中制成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
初级产品贸易亦有明显好转,其肯定贸易额将不断增长,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却呈下降的趋势,下降幅度将小于 20 世纪 80 年头同类产品的水平,这种态势在今后几年内还将接着发展。
20 世纪 90 年头,国际贸易的基本走势是初期缓慢增长,中后期增速加快,其推动力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
但是与产业结构变动干脆关联的技术大周期正处在上升阶段,还没有重大突破,贸易爱护主义的新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沉重的债务负担等因素的制约,国际贸易出现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2新经济时代国际贸易新趋势第一,国际贸易在结构上出现软化趋势。
首先,高技术产品贸易比重越来越大。
新经济的干脆后果是导致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智能化、高技术化。
我国加入WTO后的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我国加入WTO后的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摘要自200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受到WTO成员和中国社会各界的欢迎。
对于加入WTO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中国来说,国际贸易的未来发展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还会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
作为当前自由贸易体系的一员,中国致力于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的自由化,以及如何利用入世机会准确制定中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国内经济的真正发展和国家的强化,国际竞争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WTO;国际贸易;发展趋势目录摘要 (1)一、前言 (1)(一)研究背景 (1)(二)研究意义 (1)二、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国际贸易进入发展新阶段 (2)三、入世后中国国际贸易的现状 (3)(一)进出口贸易总额 (3)(二)出口商品结构 (4)(三)贸易伙伴 (4)(四)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4)(五)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将进一步增多 (4)(六)中国的国际贸易存在着非市场化的问题 (5)(七)外商投资企业促进了我国出口的高速增长 (5)四、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 (5)(一)国家干预,限制严格 (6)(二)竞争激烈 (6)(三)货物贸易增长迅速 (6)(四)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增长加快 (7)五、当前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8)(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已形成重大的障碍 (8)(二)我国国有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普遍偏低 (8)(三)我国出口市场上劳动密集型产品低价竞销的现象严重 (8)(四)国际贸易发展的质量有待提高 (8)(五)我国国际贸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和体制仍有待进一步理顺 (8)(六)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 (8)(七)缺少有效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9)六、对策和建议 (9)(一)国有企业应加快进行重组和改革 (9)(二)我国鼓励国际贸易发展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 (9)(三)国家应重视国际贸易不平衡的问题 (10)(四)大力发展我国的竞争优势行业产品的出口 (10)(五)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1)(六)充分挖掘国内市场 (11)(七)完善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相关法律 (11)七、结论 (11)参考文献 (13)一、前言(一)研究背景最近的十多年里,中国经济取得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国际贸易。
从WTO的职能和规则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的《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禁止成员方采取某些
国际经济秩序, 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 损害其他 国家
二 、 济全 球化与 国际经济法 调整对 象的关系 经
一
般认 为 国际 经 济 法 的 调 整 对 象 是 国 际 经济 关
系。而这种关系究竟是仅限于国家问的经济关 系, 还
是包括 国家 、 国际经 济组织 、 同国家 私人 间的 经济关 不
系, 我们就必须从经济全球化及其产物 WT O的体制来
人手进行 研究 。
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 织来协调, 因为 是
经济全球 化 已经 超 出一 国 的 界限 , 客观 上 需 要 国际 协
WT O要求各国实行货物、 服务贸易和投资的经济
自由化 , 而其必 然后 果 是各 国 国内 的经 济关 系与 国 际 经 济关系 的一体化 。对 货物贸 易 自由化来说 , O实 WT 行的关税减 让 、 税壁垒 的逐 步限 制 与取 消, 得成 非关 使 员 方 的市场 更为 开放 , 货物 进 出 口更 为 自 由、 利 , 便 其 国内市场 与国际 市场 紧密地 连 为 一体 , 界 已成 为一 世 个统 一的大 市场。各成员 方只 能是 根据 本 国经济条 件 来 确定贸易 自由化 的进 程 。对 投资 自由化 来说 , O WT
乃 至 国际社 会整体 的利益 。 对于 WT O来说 , 它是 一个 贸 易组 织 , 所处 理 的 应
履行要求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 《 要求逐步实行服务
WTO体制下的国民待遇原则研究
WTO体制下的国民待遇原则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贸易自由化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
在此背景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应运而生,为全球贸易自由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体制下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将对WTO体制下的国民待遇原则进行深入探讨。
WTO体制下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对方国民以本国国民同等待遇的义务。
在加入WTO时,成员国承诺将对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商品给予与本国商品相同的待遇,包括关税、国内税费、市场准入等方面。
国民待遇原则旨在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
从国际贸易角度来看,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实现公平竞争。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生产要素往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导致贸易不公平。
而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商品和生产要素给予与本国相同的待遇,从而消除了这种不公平。
从文化多元性的角度来看,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保护各国文化多样性。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多样性逐渐受到威胁。
而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文化产品给予与本国相同的待遇,这为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
从政治稳定的角度来看,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维护国际政治稳定。
贸易战是国际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可以减少贸易摩擦和贸易战的风险,从而有利于维护国际政治稳定。
在引用本文旨在探讨国际贸易法与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的互动关系,以及这些互动关系如何影响国民待遇的享受。
我们将简要介绍本文的核心主题和研究问题;接着,阐述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历程,以及研究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意义;然后,分析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的差异和相同之处,以及这些差异和相同之处如何影响国民待遇的享受;随后,通过案例分析或者数据分析,探讨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的具体互动关系,以及这些互动关系如何影响国民待遇的享受;总结研究结果,提出对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国民待遇互动关系的建议,以及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
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引言经济全球化是指国际社会中经济活动的日益全球化趋势。
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国际贸易体制的核心机构,扮演着推动全球经济合作、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探讨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在乱序时期维护经济全球化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与特点经济全球化是指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国际间劳动力流动等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密切地联系和相互依存的程度。
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跨国公司的崛起和壮大: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通过投资和资源配置的方式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
2.国际贸易的增加:国际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逐渐成为各国之间经济联系的重要方式。
3.国际间资本流动的扩大:跨国投资的增加推动了跨国公司的发展,也促进了各国经济的互动和合作。
4.科技革新的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全球范围内的交流更加便捷,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为各国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它能够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提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
然而,也会带来经济波动和不平等现象,使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大的挑战。
世界贸易组织的起源与功能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国际贸易体制的核心机构,是由成员国共同组成的国际组织。
它的成立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并提供一个解决贸易争端和制定贸易政策的实质性平台。
WTO的主要功能包括:1.推动贸易自由化:WTO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推动成员国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和限制措施,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开放。
2.解决贸易争端:WTO通过建立一个法律和权威性的争端解决机制,帮助成员国解决贸易争端,并确保成员国遵守规则和承诺。
3.提供贸易政策协调和协商的平台:WTO为成员国提供一个平等参与贸易政策协调和协商的平台,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WTO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帮助其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更好地参与并受益。
WTO发展的由来与发展去向
WTO发展的由来与发展去向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上,与会国建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支撑经济的三大支柱。
1947年4月至10月,中国、美国、日本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签定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
这年10月,又在哈瓦那制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美国等国的立法机构认为该宪章与国内法相抵触,致使世贸组织胎死腹中。
但各国将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取得的协定和哈瓦那宪章中的有关贸易政策合在一起,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并于194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3个国家和地区作为创始缔约国签署了这份文件。
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的安纳西举行的第二轮多边减税谈判,有33个国家参加,达成双边协议147项,增加关税减让5000项。
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的托奎举行的第三轮多边减税谈判,有39个国家参加,谈判中达成双边协议150项,增加关税减让8700项,参加谈判国家的贸易占当时世界进口额的80%和出口额的85%以上。
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第四轮多边减税谈判,有28个国家参加,所达成的关税减让涉及25亿美元的贸易额。
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五轮多边关税减让谈判,又称“狄龙回合”,有45国参加,减让所影响的贸易额约为49亿美元。
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第六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又称“肯尼迪回合”,有54个国家参加,谈判结果使工业国的进口关税下降了35%,影响贸易额400亿美元。
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七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又称“东京回合”。
有99国参加(包括29个非缔约国)。
这次减免税采取一榄子办法,各国的减税幅度在25%一93%之间。
在东京回合中共达成9项关于非关税壁垒协议和允许发展中国家享有优惠待遇的“授权条款”。
,经过7轮多边贸易谈判,达成协议的关税减让商品达10万种,同时,世界贸易总额增长了10倍以上。
国际投资2—国际投资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趋势
• 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取 代GATT开始运行,这意味着多边贸易体制 日益健全。2001年11月在多哈启动的新一 轮多边谈判,有望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上 取得新的进展。 • 从全球范围看,经济自由化的效果是使贸 易与投资壁垒在总体上不断降低,使经济 全球化获得了实质性的推动。
• (四)跨国公司的全球一体化经营战略 • 跨国公司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承担者, 目前,全球FDI流量的90%以上来自跨国公 司,FDI已成为跨国公司实施其经营战略的 至为重要的手段。 技术进步、经济自由化 浪潮、全球竞争加剧等诸多因素正促使跨 国公司实施全球一体化的经营战略,以打 造其国际化生产网络,这使得跨国公司日 益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力量。
• (三)国际经济环境的自由化和规范化。 • 为了在日益开放和高度竞争的世界环境中获得更 利于发展的区位优势,越来越多的政府致力于推 进市场经济。就各国的国际直接投资政策而言, 据UNCTAD统计,1991~2000年,各国FDI制度 共引进了 1185项管理上的改变, 其中 1121项 (95%)是朝着创建更有利的国际直接投资环境 的方向的。 • 国际组织(政府间组织)为全球经济制定了规范 • 关贸总协定(GATT)致力于全球多边贸易自由 化。GATT主持的8轮多边贸易谈判,在大幅度降 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 是“乌拉圭回合”首次将贸易谈判引入到金融服 务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 领域。
• (二)国际全融市场的大发展 • 1.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 2.市场日益自由化,各国对金融市场的管制 放松,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各离岸金 融市场的崛起,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 • 3.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期货、期权、互换等 衍生证券的发展一日千里, 进一步繁荣了 金融市场,20世纪70年代中期,金融衍生 产品还只是几十个交易品种,到90年代末 期已经发展为1200多个品种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姓名贾芳慧专业经济学号 XXXXXXXXXXXX指导老师论文成绩完成时间 2014年2月联系方式Contents摘要一、WTO与中国的历史(一)什么是WTO(二) WTO的发展(三)中国加入WTO的时间二、加入WTO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影响(一)中国加入WTO的宏观经济影响(二)自动化(三)服装和纺织品(四)银行(五)证券资产管理摘要在新世纪开端之年,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
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也将进入新的突破。
加入WTO给我国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对相关产业的冲击,非关税壁垒导致的国际贸易争端不断增加。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入世对我国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也在逐步显现。
中国所拥有的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与其可能的民展潜力和蕴藏的无限商机,都必将让中国入世事件成为全球经济界瞩目的焦点。
毋庸置疑,这注定是一个伟大的时刻。
我们只有认清这些问题,才能真正的融入世界,才能真正的在市场上处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WTO 机遇挑战不足影响一、WTO与中国的历史(一)什么是WTO世界贸易组织,英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成立于1994年4月15日,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瓦莱蒙湖畔。
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目前拥有159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与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透析在WTO机制下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现状与困境
事实上的 “ 资法群” D ] 而成 为解决 国际投 资争议的又一场所 。然而 ,为解决 贸易争端而量身定做 的实体及程序规 则是否真 正与 投 , S进 3 国际投 资争议的特点相契合 ,这一点仍旧令人疑惑。本文将从实例分析入手 ,去一一解析其 中存在的问题 。 [ 关键词]国际投 资争议 W O机制 T 现状 困境
鉴 于 WT 体 系 本 身 的性 质 及 其 具体 规 定 . 利 用 其争 端 解 决 O 在
资各方的利益 也是各 国外资法律 政策得 以实施的最终保障 以 机制来解决国际投资争议时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 及引资环境评价 的重要指标。因此 .各国在关注国际投资实体规
1 争 议 主 体 方 面 的 特 点 :由 于 W T O争 端 解 决机 制 只适 用 于
当今 .伴随着跨国投资在数额与规模上的迅猛增长 .各国围 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 以下简称 T I 协议)最终 落户“ R Ms O 自然而然地成 为可以启动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 绕着外商投资所 发生 的争议呈现 出越来越频繁 和复杂的态势 . 这 于 WT 的体系中 . 不仅源于投资争议起因本 身的复杂性 , 也归因于投资争议所涉主 依 据 之 一 。 体的多元化 。 以说 投资争议能否有效解决不但直接关系到投 可
规 定对 于外 国 投 资 者与 东 道 国 政 府之 间的 争 议 须提 交 “ 际投 资 员方 不过 .投 资者 可 以寻 求 母 国 的帮 助 .要 求母 国 政 府 出面 到 国
争议解决中心 ”( SD 来 解决: I I) C 而对于投资母 国与东道国之间的 WT 体 制 中 申诉 东 道 国成 员 方 . 过 这种 方式 也 能 间 接 的解 决 这 O 通 争议则提交国际法院或 国际仲裁。 然而正如学者们所分析的那样 . 类投资争议 。 当然 , 这种间接模式在实践 中的可行性是值得推敲
论WTO体制下我国外资立法之重构
52006.12论WTO体制下我国外资立法之重构□赵晓乐王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湖北武汉430060)摘要本文从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与透明度原则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外资立法与WTO规则的冲突。
从在外资立法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外资立法中有关数量的限制、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规范立法权限、增强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按WTO规则重构我国外资法的一些设想。
关键词《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国民待遇立法重构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2-050-02我国已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
按照WTO所确立的国际投资之基本原则与规则,结合与各主要成员国达成的双边协议及我国由此作出的承诺,尽快重构我国的外资立法体系以适应WTO有关规则的要求,已是一项极为迫切和重要的任务。
一、我国外资立法与WTO有关规则的冲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吸引外资,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外商投资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已达200多部;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地方政府颁布的法规有1000多部;签订双边协定和加入有关投资内容的国际公约达100多项。
目前,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国。
2000年10月以来,虽然我国分别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修订,涉及出口实绩条款、外汇平衡条款等内容,但我国外资立法仍与WTO规则存在一定冲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与国民待遇原则相冲突GATT1994和TRIMs协议中均规定了给予成员方以国民待遇的义务,但我国国家外资立法和地方外资立法中,对外资存在着“超国民待遇”和“次国民待遇”的法律规定。
1.超国民待遇(1)税收优惠。
首先,表现在所得税的优惠上。
国际贸易投资法与WTO
制定国际贸易规则
WTO制定了一系列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包括贸易救济措 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等,为国际贸易投资法提供 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加强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WTO建立了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 提供了公正、高效的途径,维护了国际贸易秩序的稳定。
经典案例
以印度为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 重要代表之一,印度在国际贸易 投资法领域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 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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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国际贸易投资法的主要内容
投资准入制度
投资准入范围
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进入哪些领 域进行投资,以及投资的限制和
条件。
投资准入程序
包括外国投资者申请投资许可的程 序、审批机构、审批标准和审批时 限等。
投资准入待遇
外国投资者在准入阶段享有的权利 和待遇,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 等。
投资待遇制度
国民待遇
推动全球贸易投资治理体系变革
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刻变革和新兴贸易问题的涌现,需要推动全球贸易投资治理体系的变革和完善,构建更加公正、合 理、有效的全球贸易投资治理体系。
加强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与协调
WTO需要加强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性经济挑战和问题,推动国际贸易投资 法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国内法律体系的衔接和协调,确保国际贸易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和 落地。
03 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与安全
国际贸易投资法有助于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与安全,防止跨国投资行为对国际经济造成不良 影响。
02
WTO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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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January ,2005当 代 法 学C ontemporary Law Review 第19卷第1期(总第109期)V ol.19,N o.1(Ser.N o.109)・WTO 法制专论・作者简介:孙南申(1950-),男,江苏南通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WT O 体制下国际投资法的趋势与发展孙南申(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摘 要:国际投资的法律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对投资者经营权的保护和对外国投资行使管理权这两大内容的对峙。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调整,在国际法层面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而主要集中反映在双边投资协定中。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建立和WT O 协定的全面生效,促进了世界范围内外国投资活动的急剧增长,从而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国际规则对此加以规范。
在这一背景下,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先后为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为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与国内立法实践,正反映了WT O 体制下国际投资法的趋势与发展。
关键词:国际投资法;投资措施;投资待遇;多边投资协定中图分类号:DF964文献标识码:A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投资开始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进步与跨国公司的扩展,国际直接投资规模宏大,持续增长。
其中80%的投资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其余20%则投向发展中国家,但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墨西哥和埃及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
外国直接投资无疑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建立起了重大推动作用。
与此相适应,调整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制度,亦开始在国际与国内两个层面逐渐产生。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许多新兴独立的国家,出现了东道国政府对关键部门的外国投资实行国有化或征收措施的情况。
这一背景导致了1965年的关于解决东道国政府与外国私人之间投资争端的华盛顿公约的签订,并根据此设立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
这一至今仍在运行的华盛顿公约体制,反映了早期国际投资法的主流内容。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建立和WT O 协定的全面生效,促进了世界范围内外国投资活动的急剧增长,从而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国际规则对此加以规范。
在这一背景下,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先后为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为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与国内立法实践,正反映了WT O 体制下国际投资法的趋势与发展。
一、国际投资范围之扩展国际直接投资实质上就是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必需的费用支出,包括现金实物及有形、无形的费用,这些费用支出所需资金的来源一般通过作为投资者的母公司股本、跨国公司内部贷款以及利润再投资的方式提供。
除了股权投资之外,外国直接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另一家商业实体的管理施加有效的影响,这就是非股权形式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包括分包合同、管理合同、交期安排、特许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分享。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流动中的跨国并购(兼并与收购)迅猛增长,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以能源、经销、电信、医药和金融服务行业最为突出。
1995年,跨国并购总额达到2290亿美元(含证券投资),如不含证券投资也达1350亿美元。
[1] (P34)发达国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中的绝大部分为跨国并购,1990年后跨国并购也开始进入发展中国家。
跨国并购在发达国家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甚至实际上替代新建投资,主要原因是欧美国家拥有较先进的工业部门和相应发达的资本市场。
近年来,跨国并购在中国已逐渐成为外商投资的一种新型方式,尤其是中国加入WT O后取消了外资并购的限制。
2002年,中国将国有企业500强中的部分企业向跨国公司开放后,更使跨国企业纷纷以并购方式来实施对华投资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外经贸部2001年11月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上市或者采取受让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等方式进入中国内地资本市场。
其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又相继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和处置的暂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标志外资并购在中国开始进入运作阶段。
外资已被准入中国资本市场。
此前,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8月颁布了《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就已允许外商参与并购国有企业。
2003年,外经贸部颁布《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表明外资并购正式成为外国投资的法定形式。
二、国际投资规则之特征与发展国际投资涉及的国内政策法规,如外资准入限制、审查制度等,与国际贸易规则不同。
外商投资一开始就介入这些政策领域,其中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差别是问题的核心,实质上乃国民待遇问题,而最惠国待遇并不是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要问题。
各国通过自由化政策实现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目标,如减少限制投资措施、提高待遇标准,提供投资保护。
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有106项属于投资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
[1](P1,P30)在中国,一些原先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如航运、零售、外贸、银行、保险、会计、审计、法律服务、金属开采与冶炼、资源勘探、开采与加工)已逐步放开,尤其在外资进入方式上。
近年来,外国投资者还被获准收购国有企业。
此外,东道国对于外资的法律调整涉及多方面法律制度,如外资法、公司法、金融法、税法、技术进口法规、劳工法、合同法、竞争法等。
从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进程看,在国际层面上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是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区域性投资协定,而在跨地区的多边协定方面,相对而言进展不大。
到目前为止,有关国际投资的多边协定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处理投资中专项问题的公约,即解决投资争端的《华盛顿公约》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此乃传统的多边投资协定;第二类为WT O体系下的多边投资协定,主要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 M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 ATS),后者因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商业存在属于投资,而列入多边投资协定范畴;TRI MS协议的通过表明了国际投资法内容的重大转变,这在法律程序上反映为从传统国际法上解决类似征用投资争议的被动途径转向一致同意从外部审查东道国政府的外资政策。
[2](P165)应当指出,无论是TRI MS还是G ATS均反映了各国在WT O体制下有关投资问题的义务已从征收问题转为外国投资的准入与待遇方面。
第三类是跨地区的《多边投资协定》的文本草案,其目的仍在于建立统一全面的国际投资法典。
因争议较大而未通过与生效,但其内容对国际投资法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加以专门分析与总结。
国际投资法律调整的内容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投资者的经营权的保护和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管理权利的行使两大内容的对峙。
从发达国家角度,国际投资法应主要调整东道国的管理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经营权利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发展中国家角度,国际投资法应主要调整跨国公司的活动并限制其权利,以加强东道国对外资行使管理权限。
在经济全球化与投资自由化的国际背景下,各国对外国投资的管理体制已从过去的严格审批行政管制手段转向利用竞争规则和环境政策来规范企业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的竞争政策是必要的,因为在外资企业批准之后,其经营活动中的各环节,均须按市场竞争规则进行。
国际组织与规范性文件。
虽然从国际法角度,投资国有权利和责任保护本国公司在海外的投资利益,但东道国为了吸收更多外资投资就必须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尤其是法律保护措施。
因此,东道国的保护力度越大,投资国的保护作用就越小。
在国内法层面上,外国投资法中的外资保护主要指东道国的法律保护,其内容不仅针对投资权益的实体法保护,也包括为投资争议的解决提供司法救济程序。
近年来,有关国际经济组织与商业或专门团体根据国际投资领域的实践与做法,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或公布有关资料,包括各种准则守则、国际标准等等。
其内容涉及有关跨国公司与外商投资的合同谈判、技术引进、资金融通、企业财务等各方面。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实用价值和意义在于:(1)可以从中发现和总结出一些业已存在的国际习惯规则与做法;(2)文件资料中阐明的一些指导原则和成功做法经过广泛传播,会被各国当事人运用于外资活动实践,从而逐渐形成新的国际投资惯例。
例如,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于1991年组织制定通过的《国际投资指南》性质上是非约束性的,但具有国际习惯法,或使国际习惯法典化的性质。
另一方面,鉴于国际投资发展迅速、与其说指南性质为国际习惯法典化,不如说是制定普遍接受的旨在促进外国投资的国际标准。
[3](P387)该指南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投资准入;进入后的投资待遇;外国投资的保护(征用问题)和争议解决程序。
指南第2条承认东道国具有对外国投资准入的管理权,并且认可东道国对外资准入的例外限制,主要是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东道国将保留某些行业给本投资者,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目标,或者由于国家利益紧急情况,或者由于公共政策。
对进入后的外资待遇须符合以下标准:公平和平等待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对所有权的充分保护;同意投资及收入的转移与汇回。
防止腐败商业惯例;以及对调整外国投资制度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国际投资指南》第3条)。
此外,OEC D于1961年通过的两大法典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达国家有关国际投资的习惯规则;其一是《资本流动自由化法典》,其二是《无形经营自由化法典》;前者调整外国直接投资问题,后者规范服务贸易与投资问题。
三、投资措施协议对国际投资法之影响吸收外国投资的东道国对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的投资管理措施,向来被认为是投资环境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各国投资管理措施内容复杂,种类繁多,但大体上可分为对外资的各项限制措施与优惠措施这两类。
一般而言,投资措施指东道国通过外资政策或立法对外国投资企业的投资、生产与经营活动进行投资管理的各项措施。
其中,能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的投资措施,则被称为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认识到某些投资措施可能会对贸易产生限制与扭曲的作用,各国在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针对这些投资措施进行了专门的谈判,并确定了13项典型的投资措施。
最终达成了TRI MS协定。
该协议最重要的规定是禁止每个成员实施那些违反G ATT 第3条或第11条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G ATT的这两个条款分别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不得采用数量限制的原则。
为了明确哪些投资措施应被禁止使用,TRI MS协定包含了一个附件,该附件规定了不符合G ATT第3条第4款或第11条第1款的投资措施“例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