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_基于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分析_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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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作者:李延峰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第05期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本文主要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状况入手,从现实的实际情况着眼来看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更好为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完善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述1.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机关设置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2 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首先,其具有选举各级机关的官员并且罢免官员的权利。

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1.4 各级地方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出发, 论述其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发展,问题,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 (1)(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征 (1)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2)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 (3)(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缺陷 (4)(三)人大议事公开存在不足 (5)(四)人大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实效 (6)四、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7)(一)改革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7)(二)推进人大议事的公开化 (8)(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实效 (9)五、结束语 (11)六、参考文献 (1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

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

论文摘要笔者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研究代表制度改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从中外代表制度对比的角度对中国人大代表制度产生机制、专职化程度、代表权力行使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探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改革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代表制度比较改革目录前言 (1)一、代表产生机制的中外比较 (2)(一)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产生机制 (2)(二)外国国会议员产生机制 (2)(三)我国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存在的问题 (3)二、代表职业的中外比较 (4)(一)中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现状 (4)(二)国外国会议员的专职化状况 (5)(三)我国的人大代表兼职制带来的问题 (5)三、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中外比较 (6)(一)中国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6)(二)国外发达国家对议员的监督机制 (6)(三)我国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7)四、结束语 (8)参考文献 (9)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前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以选举形式所委托的国家权力管理国家。

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代表制度就是关于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这一政治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制度。

代表制度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简称,它是指以人大代表为主体而展开的一系列关于代表的产生(选举)、代表的构成(地域、城乡、职业、阶层、民族、党派、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代表的职业化、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关系(沟通互信机制、述职制度与监督惩戒机制)、特定主体身份(代表性)、地位与职权(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任务、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履行职务的保障制度)、代表的政治意识及议政能力和行为(代表的应有素质与议政效能)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所构成。

11992年中国颁布实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规范和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上是适应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需要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视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主制度。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之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人民权益、推动国家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

本文将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之处进行探讨。

一、加强代表的素质培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在于代表,好的代表可以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真实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诉求。

为了提高代表的素质,应该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教育。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举办专门的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向代表传授法律知识、政治理论、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代表的考核和监督,确保代表能够真实地履行职责。

二、充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主要包括立法、监督和决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功能,可以适当增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间,确保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另外,应该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立法和决策的过程。

此外,为了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可以建立健全以代表会议为主体的特别检查组织,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加强公众参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因此公众的参与非常重要。

为了加强公众参与,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人民代表大会。

此外,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应该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媒体等途径,向公众传递政策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四、加强法治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需要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

代表应该始终站在法治的制高点,依法行使权力,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代表的权责和行为准则,确保代表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只有不断加强代表的素质培养,充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加强公众参与,以及加强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发展,实现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作者:姚科来源:《俪人·教师版》2014年第02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的影响,人们对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宪法和法律意识不强。

2、宪法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发展我国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监督程序、制裁措施和起诉审查方法。

事实上,宪法只有具有获得司法化的强制效力,才能进入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只是高高在上的最高法。

3、民主法治传统的缺失邓小平在1980年回答意大利记者提问时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

”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立政基础,唯有切实的民主,才能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民主法治传统的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4、缺乏激励和竞争机制首先,在我国目前人大代表的选举中,竞争因素少之又少。

不仅差额选举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而且有的地方还搞“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被动消极选举,严重挫伤了选民的积极性。

其次,在人大代表履职中缺乏激励机制。

积极履职的得不到奖励,不犯错也不作为的没有罢免,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

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人大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得过且过。

二、新时期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路径完善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制保障。

论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完善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完善问题与对策

动 因素 .导致 他们作 为兼 职的人大代 表 ,不 能很好
的履 行人大代 表 的职 责 二是一些 政府官员 在政府 部 门任职退休 后 ,改 到人大任 职 ,在人大养 老 ( 因 而有 的学者称 “ 人大成 为养老 院” ) 。其 负面影 响主 要有三方 面 :第一 ,在一定程 度上影 响了人大代 表 的代 表 性 即在人 大代 表 总人 数 相 对 固定 的情 况 下 .政府 官员 占据 了过多 的名 额 ,代表其 他社会 阶
圉 资 团 2 0 1 政 6 . 0 群 结 6 议 Z l Z H E N G Q U N Y I
某 市 人 大 代 表 的 选 举 中 .当 选 代 表 中 的 县 、乡 ( 镇) 、村领 导 干 部共 计 有 2 5 2人 , 占代 表 总 数 的 7 8 . 5 %:而在 河北 某 市 .更 高达 8 5 . 6 % 在全 国人 难成 为 正式候 选人 。选 举在 实践 中存 在三 种可 能 :
提供了方便 .直接导致 了人大代表 的精英化 。再 以
辽 宁省 的人 大代 表贿 选案 为 例 .2 0 1 3年选 举 的辽 宁省 全 国人 大代 表有 4 5名 为拉票 贿 选 .5 2 3名省 级人大代表 涉案被罢 免 。贿选代表 几乎都是 清一 色 的企业家精英
3 . 人大代表的代表性 缺失
化 .人大代表 的荣誉化等 1 . 人大代表的 官僚化
人 大代表 的官僚化 ,体现 为在人大 代表 中 ,领导干 部 占了相 当的名额 。主要表 现在两方 面。一是现 任的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 中居多 。占比很 高 。如在 1 9 9 8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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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神圣制度,是一种民主制度,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也源于人民。

但是,这项制度从诞生之日起被运用至今,依旧有若干欠缺,依旧有若干有待完善之处,依旧被某些牟图捞取政治之本的人当做一种政治工具来发挥,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很大的,当前公权异化、卖官寻租、拉帮结派、任人唯亲、隐瞒政治企图、谋取集团利益等等均与当前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够完善有直接的缘渊源关系。

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还必须要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才能扎实的推进人大工作。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改革目录前言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二)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行依法治国 (2)(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问题 (2)(一)选举制度代表不具有普遍性 (2)(二)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 (3)(三)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3)(四)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4)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行性改革 (4)(一)改革选举制度 (4)(二)改革代表制度 (4)(三)调整人民代表大会与常委会的功能 (5)(四)改革人大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制度 (6)(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6)结束语 (7)参考文献 (7)1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前 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定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摘要: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在中华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分析二者作为民主革命成果的共同之处,并从其历史渊源、社会制度本质、国家权力实质、机构结构、与政党关系等方面,尝试分析二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制度异同2009年,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此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已经走过55年光辉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以其在中国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试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浅议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民主政治,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

代议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议会制度,由选举产生议员组成议会,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议会执行立法职能,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政府实行监督。

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西方议会制都是由国体决定的国家管理形式,都由选举产生,是由经全体公民选举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

作为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反对专制的价值诉求,都是人们追求民主、长期开展民主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完善人大制度的措施

完善人大制度的措施

完善人大制度的措施
人大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同时还拥有立法、监督、决策等重要职能。

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发展人大制度,我们应该采
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制度的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深
入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制度的认识和尊重,使其成为真正的根本法。

二、建立健全人大制度的组织架构。

要明确人大及其各级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
加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吸引力,加强人大机关的专业化和效率,切实提升人大的权威性
和公信力。

三、加强人大选举和监督制度。

要完善人大选举和监督制度,建立合理的选举程序和
监督机制,加强对组织和程序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人大代表的权益和权力。

四、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要加强人大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
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和公众参与作用,促进政治制度
的民主化和透明化发展。

五、加强人大代表的教育和培训。

要提供丰富多彩的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代表更好
地履行职责,提高其在立法、监督和决策方面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六、加强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要加强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人大代表与选
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机会,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
从而构建一个更加民主、和谐的社会。

总之,完善人大制度是当前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创新,推进制度的民主化和透明化,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
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论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及其相关性

论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及其相关性
第二 ,关于权力范围 。按照宪法和法律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四大职权 ,即立法权 、 监督权 、任免权和重大问题决定权 。此外 ,宪法还赋予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认为应该 由它行使的权力 。这是一项无限的权力 ,西方议会是没有的 。但西方议会有一项古老的传 统权力 ,即财政权 。政府每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都要经议会审议通过 ,政府收入和开支的细 目也需经议会同意 ,政府的每项开支只能限于议会同意的范围之内 。同时 ,政府对上一个财 政年度内收入和支出的数额要作出总结 ,并向议会报告 。这项权力形象地被称为“管理国库 的权力”或称为“钱袋权”。这是国会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最重要的手段 。一个典型的例证是 : 1994 年 ,美国国会与政府在预算问题上发生分歧 ,拖到新的财政年度开始时仍不通过财政 预算 ,结果政府机构无钱使用 ,被迫三度关门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一权力是薄弱的 ,应 当引起重视和加强 。当然 ,也要防止走向妨碍正常行政活动的地步 。
二 、关于组织结构的差异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多实行两院制 ,分别由议长 、议会委员会和议会党团等构 成 ,名称不尽一致 。最早实行两院制的是英国 ,起始叫贵族院和平民院 ,后改称上议院和下 议院 ;美国 、日本 、加拿大 、澳大利亚等国叫参议院和众议院 ;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 ;德国 叫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瑞士叫联邦院和国民院 ;荷兰叫第一院和第二院 ,等等 。从目前 的情况来看 ,内阁制国家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上议院 ,在总统制国家是同等的 。这种由 上 、下两院共同行使议会权力的议会制 ,有利于互相制衡 ,保障立法 、决策合乎其国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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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它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牵制, 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全权机关, 在整个国家机构体制中居于最高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我国人大制度尚存在一些不足,如代表人数过多、非职业性,代表产生方式不够民主,对人大的监督相对薄弱,代表与选民隔离、人民群众不够了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能表达反映民意等弊端。

人大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方面的发展。

所以,需在代表的精简化、专职化、选举制度、会议制度、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从而使其能真正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直接选举;代表专职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各级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它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牵制, 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全权机关, 在整个国家机构体制中居于最高地位。

人大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方面的发展。

因此,必须对人大的组成人员、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不断进行建设和完善。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自身存在的缺陷也日益突出,主要问题有:1.代表人数太多,导致会议成本很高,效率却不高。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的代表人数实在过于庞大。

代表过多给会议组织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由于代表多就无法开全体会议来讨论议案,只能采取代表团和小组会议的形式来审议议案。

若用全体会议审议议案,代表根本不可能充分发表意见,按照现行的会期,根本不可能让提案的人民代表有充分的时间阐述议案,而且大会的时间都留给大会安排的报告和主席团发言及主持表决,代表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保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客观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

在正确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这一制度得到全面坚持和不断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以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议等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改革开放到2011年9月15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了57年的风雨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要求也就更高。

因此,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我们必须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去完善它,让它的优越性和巨大作用能充分发挥出来。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其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权组织形式,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制度。

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中国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政治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

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针对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下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阐述: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

目前,我国生效的法律共231部,其中223部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

这说明,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我们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需要几百年才能完成的立法任务,立法速度之快为世界所罕见,堪称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迹。

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

200多部法律的颁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这项重大成果的来之不易,不仅在于立法的数量,更在于这些法律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大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内容和作用上都不同于西方,我们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的法律。

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们需要就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如果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就不搞。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的。

有些事项,用法律来规范尚不具备条件,可先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法律,这是中国特色。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非唯一手段。

在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我们还充分运用伦理道德、习惯规则、行业自律、市场机制来调整社会关系,以便集中立法资源,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这也是中国特色。

提高立法质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觉追求,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论我国人大代表议案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人大代表议案制度的完善

法制园地法制博览2019年03月(上)论我国人大代表议案制度的完善张雪利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00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我国人民主人翁地位的基本的渠道和最重要的形式。

而人大议案制度构成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国家权力机关有效发挥其作用以及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研究人大议案制度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人大议案制度和民主政治都具有关键作用。

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我国的经济也快速地发展,尤其是在大力发展法治社会的倡导下,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大量的新型问题和新情况,使得人大代表的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全国人大代表履职问题方面的研究,这既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有利于丰富与完善当前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因此,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国人大议案制度就具有重要性与必要性了。

关键词:人大代表;议案制度;履职保障中图分类号:D6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7-0193-02作者简介:张雪利(1994-),女,汉族,陕西安康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议案制度概述议案是指被授予专门权限的机构和代表依照法律程序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1]。

议案包括三个阶段,即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审议以及最终议案的通过。

(一)议案的提出议案的提出必须具备法定对象、法定时间和法定范围三要素。

第一,议案必须由法定对象提出。

法定对象是指享有议案提出权的国家机关和特定数量的代表,有权依法提出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二,议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即代表应当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议案。

第三,议案提出有范围要求。

即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议案的范围必须是属于本级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2]。

以上三个要素,议案提出的范围要求是基础,法定对象是前提,法定时间是保证,三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

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研究

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研究

我国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比较研究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已逐步得到普遍认可,成为人们对于心中理想社会的普遍共识,实行民主更是成为了一种世界性潮流。

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无不宣称自己是民主的国家。

民主理论家们又普遍将民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希腊和罗马城邦时期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从17、18世纪开始沿用至今的由经公民同意选举出的极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替代人们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间接民主制。

其中,间接民主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在当今民主国家中,西方国家叫议会制度,我国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两者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通过它们的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行使管理国家事物的权力。

这两种间接民主形式,都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自由反对封建专制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一、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同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在结合我国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吸收西方代议制国家议会制度中合理的精华部分而进行创新和发展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是标准的代议制机关,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作为公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和机构。

议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多由公民选举产生。

选举是实现代议制度的必然前提,没有选举制度,作为实现民主基本形式的代议制度也就不存在了,选举制度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代议制度的构成和功能状况。

概言之,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存在的前提。

[1]第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不同程度地行使国家权力,具有相类似的职权。

两者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体制的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体制的完善

改革研究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体制的完善竺照轩,!徐赛嫦#(!%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浙江杭州"!$$#,)摘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推进民主进程的必经之路。

但目前,人大难以充分行使它的宪定权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也不够。

为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真正的“议行合一”,在坚持人民代表广泛性的兼职代表制与追求严格、高效的专职代表制之间,完善专门委员会体制是一条值得探索的有效途径。

适当地增设专门委员会的数量,并适当地扩大其职权,加强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功能,并使其程序化、规范化,如此增强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组织基础和保障,将强有力地提高人大和宪法的权威。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议行合一;专门委员会体制;完善途径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我国自第一届全国人大起就有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至目前已经有/ 个法定的专门委员会。

各委员会都有其专门的议事活动领域,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和建议以及进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工作必不可少的具体协作和准备,同时加强了人大的组织机制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人大面临的问题层出不穷,其自身的发展亟待完善,其职能日趋复杂和专业,如何提高人大的工作效率和权威,以实现其法律职能和法律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发展和完善专门委员会体制是非常值得商讨并可以建构的问题。

一、设置、完善专门委员会体制的必要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存在、发展和完善对于充分行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职能是具有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的,对于人大改革的积极意义也是毋庸置疑的。

同时,面对人大制度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完善专门委员会体制是必需且紧迫的任务。

(一.完善专门委员会体制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必经之路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_基于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分析_刘燕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_基于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分析_刘燕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刘燕(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摘要:代议制的核心价值在当今世界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从世界范围看,不同国家的代议制度不可简单摹仿,尽管其他国家的代议制度都有其独到之处,但它们能否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吸收,则根本上取决于我国的具体历史条件。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体,要真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它的理论比较优势转化为实践比较优势。

从中国国情出发,适当借鉴西方议会制为我所用的东西,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以期使我国政治制度的设计既能体现中国特色又不失代议民主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中西代议制差异;发展变化;完善人大制度中图分类号:D62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29-0019-02收稿日期:2011-09-22作者简介:刘燕(1986-),女,山东德州人,2009级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政府管理与政治研究。

随着现代西方国家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和强化,议会的传统地位和权力相对削弱。

但作为西方民主制的核心和主要标志,当代西方国家议会的宪法和法律地位没有改变,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中西代议制民主形式之间的相互借鉴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我们应该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弄清楚西方议会制本质的同时,适当借鉴其为我所用的东西,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

一、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1、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

议会制度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既可以实现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平和的、平稳的移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它也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

议会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不仅能够满足统治阶级各集团及其大多数成员的政治需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他阶级,包括无产阶级的需要。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姚科
【期刊名称】《俪人:教师》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总页数】1页(P235-235)
【作者】姚科
【作者单位】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2
【相关文献】
1.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分权体制--兼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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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谈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途径
5.从权利、法、权力三者的关系谈我国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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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刘燕(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摘要:代议制的核心价值在当今世界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从世界范围看,不同国家的代议制度不可简单摹仿,尽管其他国家的代议制度都有其独到之处,但它们能否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吸收,则根本上取决于我国的具体历史条件。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体,要真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它的理论比较优势转化为实践比较优势。

从中国国情出发,适当借鉴西方议会制为我所用的东西,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以期使我国政治制度的设计既能体现中国特色又不失代议民主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中西代议制差异;发展变化;完善人大制度中图分类号:D62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29-0019-02收稿日期:2011-09-22作者简介:刘燕(1986-),女,山东德州人,2009级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政府管理与政治研究。

随着现代西方国家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和强化,议会的传统地位和权力相对削弱。

但作为西方民主制的核心和主要标志,当代西方国家议会的宪法和法律地位没有改变,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中西代议制民主形式之间的相互借鉴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我们应该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弄清楚西方议会制本质的同时,适当借鉴其为我所用的东西,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

一、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1、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

议会制度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既可以实现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平和的、平稳的移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它也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

议会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不仅能够满足统治阶级各集团及其大多数成员的政治需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他阶级,包括无产阶级的需要。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理想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吸收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为中国各族人民服务的。

就民主的基础而言,人大制度较之西方国家的代议民主制政体更加广泛,具备充分的合法性。

2、两者的主体身份不同中国全国人大的主体是全国人大代表,西方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

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数是专职的,只有少数两院制中上议院议员不是专职的。

为了保证议员的专职性,西方国家规定了种种措施,包括任职资格、职业不相容和生活保障制度等。

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非专职的,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部分常委是专职的,相比于西方国家的专职议员,我国兼职的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接近基层群众;代表和议员在任职资格中止方式上存在差异,我国的人大代表在选举产生之后必须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可以被罢免,而在西方国家的议会中,议员一经选出,在其任职期内是不会被罢免的,这在内阁制国家显得更加突出。

3、两个机关的组织结构不同,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不同西方国家议会采用的是一院制或两院制的结构,美、英、德、法、日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用两院制的结构。

中国全国人大突出的特色就是在人大一院制的基础上设立代议机关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这有利于避免牵掣干扰,克服两院制的弱点,提高工作效率。

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存在多种政体模式,如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半议会制、委员会制等形式。

在议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比较规范、严格的分权和制约关系,是双向互动的。

中国的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不存在多种模式的问题。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其他国家机关与全国人大只存在分工,不存在分权和制衡的问题,双方的关系是单向度的。

政协会议是我国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人大开会时,同级政协也同时开会,并列席同级人大会议,听取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大的决定发挥重大的积极影响。

政协虽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人大制度的法定部分,但它已成为人大制度成功运行的补充机制。

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发展变化议会立法权的衰落是一个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代议民主失去了它固有的价值。

虽然议会政治危机始终存在,代议制政府仍然是西方各国现实中最好的政府形式。

它的——基于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分析Z h e n g Z h i Y a n J iu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议会地位有所下降议会的地位,是指议会在整个国家机构中所属的位置,也就是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主要是指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由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公共事务的大量增加,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逐渐地改变了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议会因其立法程序僵硬繁琐,信息相对滞后,党派相互钳制,明显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政府权力高度集中,直接面对大量经济、社会矛盾,被迫而且能够及时地制定政策、有效地加以处理。

因而,在不同的西方国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国家权力重心从立法机关向行政机关转移的现象。

议会的传统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已经不能垄断制定法律的权力,控制与制约政府的权力也受到削弱。

2、议会民主基础扩大,议会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议会民主基础的扩大首先表现在选举权的普及和普选权的获得。

选举权上的种种限制,包括财产、种族、性别等限制的取消,是经过广大人民群众在19世纪、20世纪前半叶不断斗争的结果。

对候选人资格的要求也转而成为从提高议员素质、保证议会有效运作角度来规定相应的条件。

一是政党与议会关系日趋完善,从发展趋势看,在议会内部呈现出一种两党有向增加一、二个政党,而多党却通过结盟、合并使政党数目减少的趋势,这种趋势使议会政治运作趋向更为平衡稳定。

二是议会内部的组织更趋完善,有关立法活动的专门组织有所增加,机构设置更为合理。

三是议会的议事规则日渐完善,西方国家议会为了克服立法程序僵硬繁琐、立法效率低下等弊病,改革和完善了议事规则,如公平分配发言时间和发言次序、议会辩论公开等,有助于提高议会工作效率,优化议会形象。

行政机关权力的不断膨胀导致议会传统权力的逐渐流失。

从19世纪末以来,议会权力的重心先是从上院移到下院,又从下院移到内阁,再从内阁移到行政首脑。

要想让政府交出手中已有的重要权力,回到只管“法律与秩序”的传统身份中去已完全不可能了。

议会改革的方向不是要把自己变成像政府那样去决策和管理,而是要使自己有权力去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决策和管理,努力维持国家权利体系的平衡,防止政府权力的极端膨胀,才是议会肩负的神圣的历史使命。

三、我国人大制度的完善途径我国人大制度从确立以来,经历了一条曲折的建设道路。

人大制度的建设,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在借鉴其他国家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使其得到丰富、发展和完善。

就全国人大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言,既要看到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又要重视具体运作机制的实施。

1、提高代表的素质与执政能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全国人大要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议员,行使好自己的职权,首先要从整体上使权力行使的主体--全国人大代表具有高水平的执政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道德、文化和身体素质等等。

为此有必要:首先,调整代表结构,让更多与基层民众有直接联系的人进入全国人大,减少行政机关的高级官员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

其次,改善代表的选举办法。

通过增加竞争机制来提高代表的执政素质和能力,使差额选举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再次,确保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真正接受选举人的监督。

建立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中向原选举单位进行定期汇报的制度,汇报中应听取选举人的建议、批评,并需在下次汇报时对此加以回复。

最后,帮助代表学习和提高执政技能。

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在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宪法监督、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经济监督和司法监督。

此外,就是要改善和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其本质是人民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

舆论监督应着眼于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完善和落实特别调查委员会制度西方各国议会都可以为调查某一特定问题而设立专门的议会特别调查委员会。

特别调查委员会负责对议会制定的某个案件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作出结论。

比如法国,议会两院均可以为调查某一特定问题而设立专门的议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由有关议会在其内部经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人数至多不得超过30人;在议会决定设立某个特别调查委员会时,议长要立即通知司法部长;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工作是秘密进行的;调查结束后,应向议会提交报告,议会按多数原则表决通过。

根据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若发现国家政权机关有严重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可立案并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有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但在这方面我们尚缺乏具体的措施使该制度付诸实施。

3、加强财政审议权力的运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力度如何、效果怎样,很重要的是看运用财政审议权力的情况怎样。

一是制定合理的审议程序,细化审议过程。

预算委员会在初审后,应将预算内容中的相关部分移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专门委员会就相关部分审议后,将审议意见提交预算委员会,再由预算委员会拟定审议结果报告,提交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讨论。

二是重大财政收支项目应单独立项审议。

对于重大财政收支项目,应先通过立项审议,再纳入国家预算编制过程。

三是严格决算审议程序。

对决算的审议,须与对政府行政活动的监督相结合。

预算委员会在决算审议过程中,同样与各专门委员会协作,共同完成审议报告。

在决算审议过程中,应要求国家审议机关在政府提交决算报告的同时,提交审计说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于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推动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中国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需要从多方面作出努力。

如今面对各国政治文化的差异,面对当今全球化趋势,我们应该在认可世界多样性的同时,更好的认识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借鉴他国的长处,弥补我国制度中的不足,从中国国情出发,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以使我国的政治制度设计更臻完美。

参考文献:[1][英]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徐育苗.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丛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责任编辑/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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