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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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621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附件二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二(含立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光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光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的内容结构立法学45%法理学55%四、试卷的题型结构概念辨析题20%简答题20%材料分析题20%论述题40%第二部分考察的知识及范围立法学绪论立法学概述控制立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了解立法学的产生和形成;了解立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学习和研究立法学的意义。

第一编立法理论第一章立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控制立法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控制立法的本质与法的形成;理解立法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章立法的历史发展理解立法的产生的条件;了解不同历史类型国家立法的发展;理解从古代立法到近现代立法发展的若干逻辑。

第三章立法原则和立法的指导思想理解法律原则与立法原则的关系、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联系与区别、立法原则的作用;理解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控制我国的法定立法原则。

第四章立法与利益理解法与利益的普通关系;控制立法中的利益挑选和协调;了解利益群体的概念及其影响立法的主要方式,了解利益群体对立法的游说活动的弊端及其规制。

第五章立法民主化与公众参加立法了解立法的民主化及其理论;了解我国立法民主化基本概况;了解我国公民参加立法的形式;了解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第二编立法制度第六章立法主体控制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概念、分类;理解我国的立法主体;理解立法机关的功能;控制我国的立法机关。

第七章立法体制控制立法体制的含义;控制立法体制与立法体系、立法权归属、立法事项之间的关系;理解决定立法体制的因素;了解立法体制的分类;理解授权立法;控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八章立法效力控制法律效力和立法效力的概念;控制法的效力位阶和立法效力的裁决;控制立法中的法的溯及力。

第九章立法程序理解立法程序的概念、种类和阶段;控制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法律案、公布法律;了解制定行政规矩和规则的程序;了解制定地方性规矩、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程序。

民法学大纲(超完整版)

民法学大纲(超完整版)

民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本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总学时为126学时。

本课程的重点难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债权的基本制度、合同制度、继承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培养学生的民法理念、权利意识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民事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大纲以刘志刚主编《民法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致公出版社)为基础,参照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教材编写。

力求内容与体系的科学与完整。

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及其理论的发展,本大纲将及时修订、完善,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本课程参考书目除上述所列以外还包括:《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治大学出版《民商法原理》(一)(二)(三)郭明瑞、房绍坤、唐广良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王利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版。

《案例教学丛书》民法总论、物权、合同、著作权、侵权行为分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二、课程内容绪论(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部分的教学,了解民法与民法学的联系和区别,了解民法学的体系内容,透过民法的历史沿革,发现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充分认识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必要性。

一、民法与民法学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民法是民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学科,是以研究我国民法理论与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两个概念。

二、民法的历史沿革民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世界各国立法的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来看,民法与一定社会的商品经济密切联系,息息相关,它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法学考研参考教材

法学考研参考教材

003
法理学(40 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 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 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 WTO)、知识产 701 法学综合一
权国际保护、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私法(国际 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公 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
801
法学综合二
《国际法》
《国际私法》
赵相林主编ຫໍສະໝຸດ 《国际经济法》 《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
莫世健主编 张树义主编 马怀德主编
《民法学》(必读) 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 801 法学、 诉讼法学 (含刑诉、 民诉)各占 50 分]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江平主编 王卫国主编 宋朝武主编
行政法学(30 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民法学(5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 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 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 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 《法理学》(初试选读) 《宪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 40 分、宪法学 40 分、国际 601 法学 40 分、行政法学 30 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6 月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 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 材 2008 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 材 2008 年 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9 月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年最新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2 月版 周忠海主编 舒国滢主编 舒国滢主编 焦洪昌主编

山东理工大学899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山东理工大学899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科目代码:899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考试范围:
一、民法总论
1、中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4、民事权利制度
5、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6、代理制度
7、民事责任制度
8、时效制度: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取得时效
9、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
二、刑法总论
1、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816-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

816-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考试《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一、考核目标研究生入学初试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主要环节,为了贯彻教育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方针,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命题细则》及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大纲。

对于本大纲所涉及考试内容,应试人员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了解,要求对考核内容能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原理,并借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熟悉,要求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律现象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

二、考试主要范围【民法学】部分:1.民法总论了解:民法概念、历史、法源、功能,公法与私法的关系;民事主体分类及其意义;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关系;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历程,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与创新。

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理念与基本原则;民法的适用;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及其类型、权利行使与救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与死亡制度等;法人的概念与类型,法人的设立和能力制度(财产与责任、机关)、法人治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及其法律调整,特别法人制度,法人的清算等;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基本问题;法律行为理论、意思表示基本理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法律行为的解释、瑕疵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附款;代理的类型、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期日与期间、时效的类型、诉讼时效基本规定;民法解释。

熟悉并运用:民法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能力制度、与主体相关的责任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以及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则,民法解释规则。

2.民法物权了解:物权的概念历史、物权法对于国有资产与民生保护的意义、物权法与宪法的关系、物权法与其他有关物权的特别法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意义、占有的法律性质理解: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物权法基本原则、动产及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物权保护方法、所有权制度内容、用益物权的基本类型与制度内容、担保物权的基本类型与制度内容、占有的基本制度内容。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2020年)
一、大纲综述
《法学综合二》总分150分,《法学综合二》考查学生对于民法基础知识的掌握,考查内容包括《民法总论》和《物权法》两部分,各占75分。

二、考试内容
(一)民法总论部分
1.民法的概念与性质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基本原则
4.民事法律关系
5.自然人
6.法人
7.非法人组织
8.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代理
11.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二)物权部分
1. 物权总论
2. 所有权
3. 共有
4. 用益物权
5. 担保物权
6. 占有
二、考试要求
1.识记基本概念和主要制度。

2.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原理。

3.能运用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案例分析。

4.了解民法总则、物权法的制度修改的内容。

三、试题结构
1、名词解释(约占30分)
2、简答题(约占60分)
3、论述题(约占40分)
4、案例分析题(约占20分)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五、主要参考书
《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七版。

湖南工商大学《民法学(分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湖南工商大学《民法学(分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名称:民法学(分论)
一、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物权45分,债权45分,人身权20分,继承权20分、侵权责任20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 30分,共60分
案例分析题:1小题,每小题 25分,共25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考试目标
1.系统地掌握民法分论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体系和结构.
2.掌握掌握民法分论学科的专业术语,考察对物权、债
权、人身权、继承权、侵权责任等民法分论各部分基本知识的理解能力与运用能力。

3.能运用民法分论各部分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综合
归纳、分析解决问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考试内容
物权部分
(一)物权概述
1.物权的概念和特点。

1。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课二一、试卷结构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刑法总论75分,民法总论75分。

4、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民法总论》部分●考试目标:1.系统地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体系和结构,掌握民法的基本研究方法。

2.掌握本学科的专业术语,考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

3.能运用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民法总则的法律规定,综合归纳、分析解决问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考试内容:(一)民法总论概述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3.民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

4.民法的历史沿革。

5.民法的本质。

6.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结构、功能,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内容。

7.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要素、民事法律事实的内容。

8.民事权利的分类与行使。

9.民事义务的分类。

10.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二)自然人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起止时间,胎儿利益的保护。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种类。

3.监护的类型,监护的设立和终止,监护人的职责。

4.自然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程序、后果、撤销。

5.自然人的住所。

(三)法人1.法人的概念与学理分类。

2.中国民法总则中的法人体系。

3.法人的民事能力。

4.法人机关的概念、构成、法定代表人。

5.法人的住所。

6.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四)非法人组织1.非法人组织概念、特点。

2.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考研《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考研《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重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
第四章自然人
重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章法人
重点: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设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人的机关、法人的终止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的特点;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全面审理原则;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第二审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及适用。
第二十一章 死刑的核准权及规定;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及意义;申诉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的特征;执行的主体和根据;各种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执行监督。
重点:危害行为的概念和分类;危害结果的概念和分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和认定;
第七章 犯罪主体
重点:犯罪主体的概念;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刑事责任能力的含义及规定;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重点:犯罪故意的概念、构成要素和分类;犯罪过失的概念、分类和认定;无罪过事件;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
第九章 证据的概念及基本特征;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证明。
第十章 证据规则的概念、种类和意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十一章 各证据种类的概念、特征和相互区别;几种主要证据分类的标准以及运用规则。
第十二章 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条件;各种强制措施的期限规定。
第十三章 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湖南工商大学《刑法学(分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湖南工商大学《刑法学(分论)》2020年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名称:刑法学(分论)
一、试卷结构
1. 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 试卷内容结构
罪刑各论一般理论占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占35%,贪污贿赂及渎职罪占30%,侵犯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等其他犯罪占30%。

4. 题型结构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论述题:1小题,共3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 30分,共6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考试目标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分论的基本知识,恰当地使用刑法学分论的专业术语,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分论的有关范畴和基本理论。

2.系统掌握存在学理争议的主要罪名应有的理论立场并形成自我认知,运用刑法原理解释和论证刑法学分论的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分则法律规定,熟练掌握常见
1。

20XX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民法学(第二章).doc

20XX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民法学(第二章).doc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节民事权利(新增内容)一,民事权利的概念二,民事权利的类型三,民事权利的保护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
和行为两大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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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课二
一、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总论75分,民法总论75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2、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民法总论》部分
●考试目标
1.系统地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体系和结构,掌握民法的基本研究方法。

2.掌握本学科的专业术语,考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

3.能运用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民法总则的法律规定,综合归纳、分析解决问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民法总论概述
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3.民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

4.民法的历史沿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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