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信息共享
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通报线索和案件进展情况,协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社会治理
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问题的发生。
03
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线索摸排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各类线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蛛丝马迹。
案件侦办与审查起诉
源头治理
加强对社会治安的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整治和监管,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
行业监管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进行重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和侵蚀。
01
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02
建立定期通报、约谈和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导致涉黑涉恶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的进行追责。
案件侦办
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提供保障
政法机关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督执纪
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线索移交
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移交给政法机关处理。
其他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责任追究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2023-10-30•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目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01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办公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合理使用办公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文件处理及时处理文件,做好登记和传阅工作,重要文件要上报领导审阅。
按照排班表进行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换班,需提前申请。
值班安排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工作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
值班职责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保持电话畅通。
值班纪律保密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需要保密的信息。
保密责任对涉密信息的安全负责,不得泄露或非法获取涉密信息。
保密措施采取加密措施,限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妥善保管涉密信息。
02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等。
文件资料应按照其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方便查询和管理。
文件资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等安全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文件资料借阅规定文件资料的借阅应建立借阅登记表,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文件名称、借阅目的等信息。
借阅人应爱护文件资料,不得涂改、毁损或遗失,并及时归还。
若借阅人需要复印或摘录文件资料,应经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0102031文件资料归档制度23文件资料归档应按照其产生的时间、部门和内容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归档目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包括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等,并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编目和装订。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经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和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移交和保存。
03会议制度会议组织制度会议的召开应由扫黑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是指针对黑恶势力进行打击的一项严厉整治行动。
黑恶势力是指以暴力、欺诈、敲诈、贿赂等手段为手段的非法组织或个人,他们垄断、控制社会资源,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秩序,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
为了消除黑恶势力的影响,维护社会的安定,保障人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执法机关的职责明确。
法律授权公安机关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执法机关,负责开展调查取证、打击追诉等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如法院、检察院等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二、建立扫黑除恶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执法机关可以及时获取各类信息,包括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轨迹、犯罪事实等。
这样可以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准确、有效的侦查线索,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执法机关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包括抓捕、起诉、审判等。
同时,对于黑恶势力组织的资产也要进行查封、冻结、没收等,防止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
四、加强社会宣传教育。
扫黑除恶工作不仅仅是一场法律行动,更是一场社会行动。
要通过宣传教育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提供相关线索和帮助。
五、建立健全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需要建立政府、媒体、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
对于执法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专业性。
综上所述,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制度,具有司法专业性、社会参与性和政府监督性的特点。
它的实施不仅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也可以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进步。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展开的专项打击行动。
第三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三)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齐抓共管;(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四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一)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彻底解决涉黑涉恶问题;(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六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第八条线索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等多种途径,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第九条打击整治。
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整治,确保打准打实。
第十条打伞破网。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十一条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十三条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经公司党委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方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
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章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章重点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
第六章工作职责各机构、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文已经过语法检查)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调度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办公室还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合帐,研究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督查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排查收集线索,并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九条:下辖各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负责线索排查收集,并向县级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供参考。
一、组织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
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结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线索报告工作制度线索报告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线索报告制度,明确线索的受理、核查和处理程序。
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甄别,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报告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隐私和安全。
四、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内容。
制定办案工作制度,明确办案的程序和要求。
要加强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办理。
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力度侦破,确保案件的查处结果。
五、资金管理制度六、督查评估制度督查评估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明确督查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要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保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黑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仅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一项重大的社会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每个办公室都应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针对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建议:一、组建工作小组为了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应该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
该小组由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以形成一个协调工作的团队。
同时,还要设立小组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确保每个小组成员明确工作目标、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明确工作目标扫黑除恶的目标是清除黑恶势力,保护社会安全。
办公室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即根据当地扫黑除恶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建立信息报告机制为了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能够及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应该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即每个工作小组成员都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和调整工作计划。
四、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办公室要健全执法保障机制。
即要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制定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可以依法进行,并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工作扫黑除恶工作不仅要进行实际行动,还要进行充分的宣传。
办公室应该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并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如新闻媒体、互联网等。
同时,还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教育和引导,增强他们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七、建立激励机制为了激励扫黑除恶工作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办公室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例如,设立奖励制度,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总之,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社会行动,办公室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准备和规划,才能更好地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以上所述的工作制度建议,旨在为办公室提供一个参考,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一、引言扫黑除恶是指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清除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相关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其实施效果等方面。
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1. 组织体系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
包括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级和地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
这些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和决策,并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合力。
2. 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扫黑除恶工作中,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可以通过实时更新和共享情报信息,快速锁定线索和打击目标。
同时,加强了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了扫黑除恶行动的效果。
3. 预警与防控机制为了提前预警,及时掌握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风险信息,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建立了相应的预警与防控机制。
例如,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控,建立线索研判会商制度等。
这些机制可以帮助执法机关尽早介入,快速打击犯罪行为。
4. 举报奖励制度为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举报犯罪线索来获得相应的奖励,这既提高了社会的参与度,也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效的线索来源。
三、规章制度1. 扫黑除恶惩治条例各级政府依法制定了《扫黑除恶惩治条例》,明确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等。
这一条例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南。
2. 扫黑除恶工作手册为了统一各级执法机构的行动规范,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手册》。
该手册规定了扫黑除恶行动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包括情报收集、犯罪嫌疑人侦查、案件立案等,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和规范执行。
3. 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制度为了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和警民关系,建立了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是一项针对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工作机制。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概述:
1. 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
2. 情报收集与分析:建立情报收集网络,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并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3. 协同作战: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4. 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5. 举报奖励: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6. 依法惩处:严格依法办案,对涉黑涉恶人员进行严厉惩处。
7. 监督问责: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8. 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打击成果,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这只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实际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该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多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和依法惩处,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是中国政府针对黑恶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套工作规范。
自2018年启动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在全国展开,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背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国政府为防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战略。
这项战略启动于2018年,旨在打击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清除害群之马,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性任务,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落实重点工作,严格管理,全心全意地为民服务,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任务。
二、制度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一是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三是要求各部门要在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强化合作、互助、信息共享等工作方式,确保扫黑除恶的顺利推进。
三、制度内容1. 工作机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构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牵头干部、配合干部、组织协调员等。
2. 工作标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标准由五部分构成,分别是行动标准、处罚标准、计划标准、评估标准、通报标准等。
3. 工作流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流程包括三部分,分别是信息收集、案件申请、案件管理等。
4. 工作手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用的手段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打黑绞肉、追缴赃款、引导上访教育、保障人权。
5. 工作结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结果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黑恶势力的瓦解、社会的平安、法治的有效。
四、制度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的实行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协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和相互配合。
实行制度的第一步是成立工作机构,建立标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手段,然后要全面执行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建设,加强法律宣传,落实中央决策。
五、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是推动全民法治的重要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_扫黑除恶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_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旨在根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为了有力有效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宣传教育、执法保障等方面,详细阐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并加以完善和优化。
一、组织领导1.制定工作方针政策。
明确中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主体职责和协作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形成合力。
2.设立专门机构。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3.加强督导和考核。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机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机制1.建立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和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提高工作的印证和侦查能力。
3.加强跨部门协作。
建立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
三、任务分工1.严肃查处黑恶势力犯罪。
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深入排查整治“保护伞”。
对于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关系、帮助的“保护伞”,要深入排查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后台势力”。
3.加强社区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社区警务等机制,强化社会面的刑侦防控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宣传教育1.加强宣传引导。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扫黑除恶制度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制度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决贯彻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方案。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打击,严惩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4.依法行政,合理运用执法权力,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1.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方案,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3.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工作。
四、工作内容1.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众对此事的关注和参与度。
2.建立健全黑恶举报机制,鼓励公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加强打击黑恶犯罪力度,制定严格的打击方案和措施,打击黑恶势力的组织、资金和人员。
4.加大对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关联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团伙涉嫌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清查和取缔涉黑涉恶的非法组织和非法经营活动,封堵黑恶势力的经济渠道。
6.加强对黑恶案件的侦查和破案工作,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确保案件的快速侦破和办结。
7.加强对黑恶干部的纪律约束,依法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加大打击力度。
五、工作机制1.建立黑恶势力信息搜集机制,加强对黑恶势力的全面侦查和打击。
2.建立黑恶线索研判机制,对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研判,确保快速反应和处理。
3.建立黑恶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要场所的巡逻和防范,降低黑恶犯罪活动的发生。
六、工作评估和奖惩1.建立健全工作评估机制,对各相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不履职不尽责的进行问责。
扫黑除罪各种工作制度
扫黑除罪各种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为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与整治,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1.1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领导小组,指导专项斗争工作。
1.2 工作任务分解制度将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自职责。
1.3 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与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打击犯罪。
1.4 反馈问责和激励机制建立反馈问责与激励机制,对于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对于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进行激励。
2.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旨在倡导全社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2.1 宣传引导对象明确制度宣传重点围绕黑恶势力的危害、打击黑恶势力的力度和成效以及呼吁社会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等内容展开。
2.2 宣传内容及方式制度制定扫黑除恶宣传的内容和方式,采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如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全面、立体、多角度地传达信息。
2.3 宣传效果考核制度建立宣传效果考核机制,及时反馈宣传效果,对于效果不佳的进行调整改进。
3. 社会面防控工作制度社会面防控工作指的是通过各种手段减少黑恶势力的滋生、发展,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3.1 群防群治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单位、学校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形成排除和预防黑恶势力的社会合力。
3.2 重点人群管控机制建立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管控机制,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的监管,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3.3 社会反馈与处置机制建立社会反馈与处置机制,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置,及时解决。
制定并贯彻落实上述工作制度,将更有力地扫清黑恶势力在社会中的根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2023-11-11CATALOGUE目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管理制度0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办公室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常设在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督导检查、信息收集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同时,负责与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办公室组成及职责0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参加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参加单位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议事范围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分析研判形势和问题;审议决定重点案件线索核查、侦办及协调处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等工作。
议事规则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审议议题,听取汇报,开展讨论,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
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召开时间议事内容0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制度举报渠道和方式030201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权益保护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对举报人实施全面保护。
要点一要点二法律责任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人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0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涉案财物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公安机关负责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处理和判决。
检察院、法院财政部门查封扣押冻结保管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和保管处置涉案财物的处置需经过司法程序,一般有拍卖、变卖、返还等多种方式。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涉案财物的处置和法律责任0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检察机关对证人、举报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当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近年来我国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1.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1)扫黑除恶领导机构的设立为了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在组织机构上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机构。
该机构由政府高层领导、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统筹策划扫黑除恶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序开展。
(2)扫黑除恶财产调查制度黑恶势力犯罪主要以非法经济活动为手段获取不法之财。
为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源头,各级政府制定了扫黑除恶财产调查制度。
该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依法调查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来源,追缴非法所得,打击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3)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和保密制度为了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制定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和保密制度。
该制度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对接受的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予以保密,并对线索提供者进行保护,以确保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公众不受威胁和打击。
(4)扫黑除恶人员身份认定制度为了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各级政府制定了扫黑除恶人员身份认定制度。
该制度要求政府各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或从业人员进行身份认定,以便进行相应的打击和处置。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立为了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在组织机构上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政府高层领导、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指导和统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分解制度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级政府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分解制度。
该制度要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和实际需要,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分解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进行。
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整体介绍扫黑除恶办公室是指由公安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重点的协调工作机构。
为了更好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办公室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工作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
工作制度一、办公室设置扫黑除恶办公室应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办公室内应装有专门的监控设备,并设置针对保密级别不同的文件的存储区域,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办公室职责扫黑除恶办公室的职责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规划、组织指挥、督导检查、信息收集分析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普法教育宣传和相关活动;负责扫黑除恶中心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流程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按照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类扫黑除恶活动,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统筹规划工作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制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规划,并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二)组织指挥工作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的刑事侦查、治安防范等工作。
(三)督导检查工作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发现和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格的督导和检查。
(四)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扫黑除恶活动的信息,并利用各种手段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反馈,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宣传报道工作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
四、工作制度的落实与监督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有效运作,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
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和汇报工作情况。
扫黑办制度
扫黑办工作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办公室成员实行人员固定、相对集中的工作方式,主要精力集中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不得中途更换人员。
办公室成员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不得推诿、敷衍失职。
每年对办公室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列入个人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的分析研判会,回顾总结本季度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提出下季度工作建议。
各专项组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组务会,研究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三、请示报告制度。
办公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重大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重大涉“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四、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
加强与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汇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五、督查通报制度。
根据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和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导活动。
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问题较多的村(社区),采取跟踪督办、驻点督导等方式限期整改。
扫黑除恶工作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公司内部无涉黑、涉恶势力。
2. 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公司内部的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公司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司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组织开展员工法制教育和培训;(3)收集、整理、分析涉黑、涉恶线索;(4)协调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5)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总结和上报。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
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员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
2. 建立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3. 严格内部管理。
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黑恶势力渗透。
4. 开展专项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安全稳定。
5. 加强信息共享。
与公安机关、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势力动态,提高防范和打击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参与涉黑、涉恶活动的员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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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
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密纪律
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阅读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不得拍照、录像等擅自记录。
四、不得擅自存留、传阅涉密文件资料。
五、涉密文件必须存放于专柜保管,专柜由专人负责。
六、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定期检查保密措施和保密执行情况。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线索接报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值班期间群众来人、来信、来电、邮件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二、对接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于当日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报领导批准后制定相应单位管辖办理。
三、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四、对上级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信息研判工作制度
一、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二、信息研判实行定期研判和适时研判。
实行日研判、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和重点研判分析制度。
三、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
针对重点工作、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
对特定案(事)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
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4、人员研判。
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人员进行精准打击、串并研判、深挖彻查。
四、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初判,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三类情报信息进行分类。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联系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相关精神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阵,依法打击各类黑恶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滋生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信息的共享、畅通,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特制定“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机制:
一、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二、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
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防管控意见和建议。
五、准时参加由县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
联系通报会议。
六、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通过适时召开案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偏不倚的通报案(事)件真相,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八、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