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计量器、液位计量器、温度计量器等。
第三条设备部门负责本管理规定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责任第四条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特点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
将计量器具分为三类:一类为关键性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二类为重要性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校准;三类为一般性计量器具,定期进行外观检验。
第五条设备部门负责对关键性和重要性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定期检定和校准,并及时记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情况。
第六条使用单位负责一般性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定期外观检验,并及时记录计量器具的检验结果。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采购和验收第七条计量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计量器具采购前编制采购计划,明确计量器具的种类、规格等要求。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验收应由设备部门负责,验收时对计量器具的外观、尺寸、精度等进行检查,并检查计量器具随附的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等文件是否齐全。
第九条被验收的计量器具应附带设备部门签发的验收报告,并在计量器具上粘贴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计量范围等。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校准第十条关键性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校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定和校准的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重要性计量器具的定期检验和校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和校准的周期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二条定期检定和校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尺寸检查、精度检查等。
第十三条定期检定和校准的记录应及时填写到计量器具的台账上,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五章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四条设备部门负责对关键性和重要性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计量器具的磨损情况、防尘措施等。
最新gbt21367-2008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要求
G B T21367-2008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行业生产性质的企业(以下简称用能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471 锅炉热网系统能源监测与计量仪表配备原则GB/T 18603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 19022-2003,IS0 10012:2003,IDT)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GB 1716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一级能源计量 the first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进出用能单位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3.2二级能源计量 the second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次级用能单位进行成本或消耗结算的能源计量。
3.3三级能源计量the third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次级用能单位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4.1能源计量的种类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4.2能源计量的范围a)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b)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c)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d)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e)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1. 引言计量器具在化工装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过程以及确保安全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为了规范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管理,本文档制定了相关规定,旨在提高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的水平,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定义2.1 计量器具:指用于测量、检验、校准或者演示物理量的工具、设备或仪器。
2.2 化工装置:指用于化学生产过程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反应器、分离器、储罐等。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计量器具的化工装置,包括生产单位和检测单位。
4. 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4.1 化工装置管理人员应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4.2 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计量器具的选型、校准、维修以及报废等工作有较高的熟悉度。
5.1 计量器具的选型应根据化工装置的实际需求,并考虑以下因素: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工作环境、使用条件和安全性等。
5.2 计量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和性能等。
6. 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验6.1 计量器具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校准和检验,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 校准和检验应由专业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校准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7. 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7.1 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7.2 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并记录维护和保养情况,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
8. 计量器具的报废和更新8.1 计量器具达到使用年限或者无法满足测量精度要求时,应及时报废。
8.2 报废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进行清理、标记,并记录报废日期和原因,确保不再继续使用。
8.3 更新计量器具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应与供应商沟通并确定新的计量器具的规格和型号。
9.1 计量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化学品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和腐蚀。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发文单位: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文号:[88]化生字第806号发布日期:1988-10-10执行日期:1988-10-10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三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发文单位: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文号:[88]化生字第806号发布日期:1988-10-10执行日期:1988-10-10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三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2023年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023年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是指在2023年,针对化工装置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法规和规定。
该规定旨在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法性,从而确保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和产品质量。
以下是2023年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的内容,共计约3000字。
一、总则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涉及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相关人员。
二、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1. 计量器具的分类计量器具根据其用途和测量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质量计量器具、容积计量器具、长度计量器具、时间计量器具、温度计量器具等。
2. 计量器具的管理(1)计量器具的登记每个单位应对其所有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包括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编号、生产商、购置日期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记录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和检定周期等。
(2)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对于需要保证准确性的计量器具,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检定和校准应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并确保检定和校准结果符合国家的计量标准。
(3)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每个单位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和准确测量。
(4)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报废对于因损坏、老化或超时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封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三、计量器具的采购和使用1. 计量器具的采购(1)计量器具的选择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并确保所选计量器具的型号和规格符合国家的计量标准。
(2)计量器具的供应商单位在采购计量器具时应选择有信誉和良好业绩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计量器具的相关证书和实验报告。
2. 计量器具的使用(1)计量器具的保管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计量器具的安全和完整性。
计量器具的存放地点应保持干燥、整洁和通风。
(2)计量器具的操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合格考核,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三篇)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生产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的化工装置。
第三条计量器具是指用于测量、计量、校准、检验等工作的设备、器具、装置及其附件。
第四条应根据计量器具的性能、精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计量器具采购、核准、使用和管理的方法和要求。
第五条各化工装置应建立并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计量器具的采购、核准、使用、维护、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六条负责计量器具管理的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环境条件,保证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计量器具管理。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采购和核准第八条计量器具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计量要求,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
第九条负责计量器具采购的部门应按照采购方案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比较,确定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核准应由计量管理机构进行,根据计量器具的性能、准确度等因素,进行验证和核准。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核准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计量管理机构,核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使用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进行正确使用,并严禁违规使用计量器具。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第十四条在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计量结果不准确或设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五条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计量器具的校准和调整,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六条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门的维护人员或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的维修和更换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和更换的情况。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以下简称“装置”)中的计量器具(以下简称“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装置中的器具符合计量技术的要求,能够准确、可靠地完成计量任务。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采购和验收第四条装置对计量器具的采购应遵循统一的采购程序,按照质量合格的原则进行选择。
第五条装置应根据计量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安排器具的种类和数量。
采购的器具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并应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明。
第六条装置对采购的器具应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器具的技术特点和性能要求,进行技术指标的检查和功能的测试。
合格的器具应有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七条对不合格的器具,装置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或退换货要求,并保留相应的证据。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第八条装置应根据计量任务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器具使用方案。
器具的使用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错误等不当行为。
第九条装置应对器具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
保养应包括外观清洁、内部清理、定期校验等内容。
维护应包括更换磨损配件、修理故障部件等内容。
第十条装置应制定器具的保养计划和维护记录,记录保养和维护的内容、时间和人员等。
第十一条装置使用的器具应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对器具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于不合格的器具,装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计量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维修和报废第十三条装置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器具应及时进行维修。
维修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资格和经验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应记录并报告计量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对于无法修复的器具,装置应及时报废。
报废应由计量设备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报废程序下进行,报废的器具应进行登记和销毁。
第十五条装置应制定器具的维修计划和报废规定,明确维修和报废的责任和程序。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5篇)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1.范围和目的本规定适用于____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的要求。
2.职责____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计量器具的外送校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
____公司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部门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3.计量器具台帐的分工3.1.各使用部门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计量器具台帐并保存。
各部设备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台帐编制各部计量器具台帐,并每年进行修订,由各部副总审批。
4.计量器具台帐管理4.1.根据我公司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A 级管理)、控制级计量器具台帐(B级管理)和其它类(C级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____台帐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位号。
____周期检定计划表内容包括:本厂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上次检定时间、计划检定时间、检定单位。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5.1.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的我厂计量器具都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2.依据规定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工作,并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5.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送往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各部设备管理统一管理、交档案室存档。
5.5.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执行,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做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计量器具流转管理6.1.计量器具的配备由使用单位提出配备计划,报各部设备管理批准后,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审批流程。
6.2.计量器具的验收由各部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组织进行。
设备完好,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方可入帐,发放,使用。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化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
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
第三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化工部关于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88]化生字第806号文
化工部关于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化工部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以(88)化生字第806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化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
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
第三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化工装置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管理的规定。
该规定旨在确保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从而保障生产过程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计量器具的选型和购置: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选型标准和购置程序,确保选用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的准确度和适用性。
2. 计量器具的校验和检定:规定了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校验的周期、校验的方法和标准等。
3. 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规定了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要求,包括保证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工作和防止损坏或丢失等。
4. 计量器具的维修和维护:规定了计量器具的维修和维护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维修的权限、维修的方法和维护的周期等。
5. 计量器具的标识和标定:规定了计量器具的标识和标定要求,确保计量器具的标识清晰可见,并且标定结果准确可靠。
6. 计量器具的台帐和档案管理:规定了对计量器具台帐和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和维护计量器具的台帐和档案,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满足在化工装置中使用计量器具的需求,确保计量数据的
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该规定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对规定的理解和遵守。
12.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页眉内容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行业生产性质的企业(以下简称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422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471锅炉热网系统能源监测与计量仪表配备原则GB/T 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 19022-2003,IS010012:2003,IDT)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1716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一级能源计量the first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进出用能单位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3.2二级能源计量the second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次级用能单位进行成本或消耗结算的能源计量。
3.3三级能源计量the third class of energy measurement次级用能单位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4.1能源计量的种类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4.2能源计量的范围a)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b)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c)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d)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e)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化工部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化工部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以(88)化生字第806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
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第四条A级管理范围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B级管理范围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C级管理范围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
化工企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
化工企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化工部化工企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化工部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计量工作,改善企业素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化工企业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包括事业单位一下同〕计量工作是指科学的方法与装备、对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物质要素的数量与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企业的计量工作不仅包括标准量值的传递,也包括化工生产过程的检测与控制。
第二章计量管理工作第三条企业可设置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在厂长〔副厂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计量工作,并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企业计量机构统一管理企业全部计量活动〔包括长度、温度、力学、电学、化学等10种量值的检测与传递及生产过程检测、监控等计量工作〕。
企业应根据化工生产特点和需要,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具有计量专业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切实抓好计量工作。
第五条企业中按专业对口原刚,对工业自动化计量仪表等宜按同类型仪表统一管理,可分别由专业车间成立专职班组管理负责检验、安装、维护、检噬、检定等工作。
各级计量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检查人员负责对在线或检修后的自动计量器具等进行质量检查。
计量检定人员需经考核,持有计量检定证。
第六条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
必须在企业计量管理机构和上级能源部门指导下,搞好企业进出厂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计量。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必须坚持生产与生活分开,厂内与厂外分开,全民和集体分开,外销与自用分开的原那么。
第七条凡从事计量检定、测试、研制、安装、维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均属生产技术工种编制,享受本企业相当人员的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奖惩待遇。
第八条人家企业技术改造与开发的费用要同时安排和充实汁量手段的建设,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应该保证计量配置的需要,新增计量器具购置费用按财务规定计人本钱。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所颁发的计量法令、政策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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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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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1.范围和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的要求。
2.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计量器具的外送校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
2.2.公司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部门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3.计量器具台帐的分工
3.1.各使用部门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计量器具台帐并保存。
各部设备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台帐编制各部计量器具台帐,并每年进行修订,由各部副总审批。
4.计量器具台帐管理
4.1.根据我公司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A 级管理)、控制级计量器具台帐(B级管理)和其它类(C级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4.2.台帐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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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周期检定计划表内容包括:本厂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上次检定时间、计划检定时间、检定单位。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
5.1.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的我厂计量器具都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2.依据规定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工作,并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5.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送往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各部设备管理统一管理、交档案室存档。
5.5.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执行,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做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计量器具流转管理
6.1.计量器具的配备由使用单位提出配备计划,报各部设备管理批准后,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审批流程。
6.2.计量器具的验收由各部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组织进行。
设备完好,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方可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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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使用。
6.3.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报废必须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启用封存的计量器具也要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才能启封。
封存、报废和启封需填制表格,并对相关计量器具贴相应标签,在台帐中注明状态。
7.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原则
7.1.在统一管理计量器具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级并实施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对我公司A级、B级、C级计量器具范围明确规定如下:
7.1.1.A级计量器具范围:我公司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申请检定。
7.1.2.B级计量器具范围:用于公司内部贸易结算及内部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规范中所指定的计量器具;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控制回路的计量器具;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繁量值易变的计量器具。
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在连续运转装置上的计量器具,•按设备大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
对生产装置上不可拆卸或拆卸易造成损坏的B级计量器具,•应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判断或由使用人员认可,可以不进行周期检定。
对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其它计量器具应根据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安排周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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