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概念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1.保险概念:
保险是指一种商业保障,它是指当承保人承担有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
事故时,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义务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过程及其产生
的一系列法律关系。
基本上,保险是一种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
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基础上,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约定,以期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经济利益。
2.保险分类:
根据不同的保险客体及保险标的物,保险可以按如下分类:
(1)财产保险。
指为保障保险标的物的财产价值,而签订的保险合同,包括建筑物险、机动车险、船舶险、货物险等等。
(2)责任保险。
指由于商业活动产生的责任而出现的损失,保险人
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主要有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企业责任险等。
(3)人身保险。
指保障人身安全,而签订的保险合同,主要有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抚慰、补偿。
3.主要保险合同:
(1)普通保险合同:指符合保险法规定的双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形
成的单一保险关系,并属于把此类保险关系不受保险法规限制的概念。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
3.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提供项基本目生活条件,促社进会社会保安险定而举办的保险。商主业要险人种身有社保会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投保人
保障水平 劳动者基本生活要,与缴纳 决定于对保障水平的特求,
的保费无必然的等价关系
与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
3.2 商业保险与保证比较
保证(guaranty):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
• ①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是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保证从属 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 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非损失说
• (3)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 (J.Hupka)、日本学者小岛昌太朗和近藤文二。该 学说认为,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生活 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律,集合多数经济单位, 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人身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
简言之: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 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1.3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千家万户保一家 2、法律性:一种合同 3、经济性:出险后都是货币支付 4、商品性: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等价交换 5、科学性:以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基础为支撑
1.1 保险职能说评介
• 单一职能论 • 主张保险只有经济补偿惟一职能。只是强调了保险机制的 目的和社会效应
第二章_保险概述
四、保险的对象 (一)定义:保险的标的物 (二)分类:非人身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 (三)区别(P29)
五、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二)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三)保险与担保的比较
(四)保险与救济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1、相同点:结果都是具有不确定性。 2、不同点:
二、保险的性质(P26)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1)从需求角度看
(2)从供给角度看
Hale Waihona Puke (3)供求双方共赢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作用
(二)从法律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承担支 付保险费的义务,以取得发生损失时要 求另一方补偿的权利,体现了民事法律 主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受法律保护。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 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复杂而精巧的风 险损失转移机制,它将风险从个体转移 到团体,并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由团体 中的所有成员来分担损失,从而在整体 上提高了对风险事故的承受能力。因而 被称为 “社会稳定器”。
三、保险的定义
(一)学术上的定义 1、三种学说给出的定义 2、我国有代表性的教材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 聚资建立基金,为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 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转移机制。 --中国林业出版社《保险学》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 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险学》
例:设某一地区有1000栋住房,每栋住房的价值为10 万元。根据以往的资料知道,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 0.1%,且为全损。保险公司提出,如果每栋住房的房主 每年缴纳110元,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损失。 所收金额=1000×110=110 000 每年应赔款额=1000×0.1%×100 000= 100 000 赔余额= 110 000-100 000= 10 000 遭受火灾风险损失者的损失,由全部房主共同承担, 保险公司只是起组织分摊风险的作用,并且因有效组织 风险损失分摊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三、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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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自愿保险或合同保险) 2社会保险 3政策保险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
7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 四、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 2共同保险 3重复保险 4复合保险 5再保险
2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的补偿或 给付行为。 给付行为。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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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投保单位分类 1团体保险 2个人保险 六、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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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七、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分类 1足额保险 2不足额保险 3超额保险 八、按承保的风险分类 1单一风险保险 2综合风险保险 3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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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1)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是 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2)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 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 从社会功能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1什么是保险?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X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
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
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
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
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
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
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
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
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
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
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
什么是保险如何读懂保险
什么是保险如何读懂保险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旨在为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风险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概念、分类以及如何读懂保险。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旨在为被保险人在意外事件、自然灾害、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提供经济补偿。
保险基于共同风险分担的原则,通过投保人支付保费,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保险具有计量性和合同性的特点,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权益。
二、保险的分类1. 人身保险:主要保障个人的生命、健康和意外事故等风险。
人身保险包括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
寿险为被保险人的亲属提供经济保障,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医疗险为被保险人在患病或受伤时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意外险则主要针对突发意外事件,如伤残、身故等提供赔偿。
2. 财产保险:主要保障个人或组织的财产损失,包括汽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
汽车保险为车主提供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等方面的保障。
家庭财产保险包括住宅、家具、财物等的损失保障,商业财产保险则为企业、公司提供财产保障。
3. 专项保险:根据特定需求而设立的保险类型,如旅行保险、航空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等。
旅行保险在旅行期间对旅客提供意外、疾病等方面的保障。
航空保险主要针对飞机事故,提供机上人员及财产的保障。
意外健康保险为个人提供额外的意外伤害保障。
三、如何读懂保险1. 了解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的重要依据,投保人需要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保费支付等内容。
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可以咨询保险代理人或专业人士进行解答。
2. 掌握保险术语:保险涉及众多专业术语,投保人需要了解各类保险术语的含义,如保费、保额、免赔额等。
只有掌握了保险术语,才能理解和比较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的差异。
3. 比较不同保险产品: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可能存在差异,投保人可以通过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
比较时可以参考保险费用、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方式等因素。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1. 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行为,即个人或组织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获取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为其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约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重要条款。
2. 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人身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障的保险形式,包括车险、住宅保险和财产损失险等;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向商业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财产保险、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健康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医疗保险、重疾险和年金保险等。
3. 保险的特点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共济性、积累性和合约性四大特点。
风险转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了投保人的风险,降低了个体风险的不确定性;共济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大量投保人共同承担风险,实现了风险共担的目的;积累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长期积累保费形成的资金,为投保人提供长期保障;合约性是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4. 保险的运作机制保险的运作机制包括投保、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环节。
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承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承担责任的过程;理赔是指投保人遭受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转移自身风险的过程。
5. 保险的购买流程保险的购买流程主要包括了选择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支付保费、审核承保和签订保险合同等步骤。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时,投保人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支付保费是购买保险产品时必不可少的一步,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费;审核承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的过程;签订保险合同是保险买卖双方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事项上完成协商,并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2 保险概述
• 甲向保险公司缴纳5000元保险费,为其价值10万元的轿车 投保10万元的盗窃险
被 盗 未被盗
获得 10万元
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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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特性
4、保险与赌博——赌博
• 甲与乙各出10元打赌,甲赌此次篮球比赛的冠军是国贸 国 贸 其 他
获得 20元
损失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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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特性
4、保险与赌博 (1)目的不同
房屋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80000美元
火灾保险基金
房主的成本=1000美元 全部损失=180000美元
当有保险制度运作时,损失由所有房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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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案例1:
2009年6月1日14时,一架载有228人的法航客机失事, 其中的9位中国遇难者中包括人保寿险的1名客户,他将获 得基本保额40倍即960万元赔付,创下中国保险史上赔付 最大的个人保险赔案。
8
(一)、保险的概念
(3)相关保险主体:
保险人:提供保障服务的保险经营者,是风险购买者。
投保人:是缴纳保费签定保险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是保险服务的需求者。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指定的保险对象,即保险合同的标的物。保险标的具 有一定的风险度,既可由法规硬性规定,也可由投保人自由选定。 保险受益人:即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补偿受益者。通常受益人确定与保险标 的及投保人是一致的。
个人行为,损人利己
商业保险 转移风险,获得经济生活安定 须有可保利益的要求,不能获 取额外利益
互助共济,利人利己
后果
制造风险,增加不安定
减少风险忧虑,保持经济安定
(二)、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22
第2章 保险基本原理
2、存在形式 以实物或货币形式存在。
第三节
保险基金
二、保险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一)保险基金的概念 广义的保险基金是指能发挥风险保障作用的所有基金; 狭义的保险基金是指各类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提存积累专 门用于风险损失补偿的资金,又称风险基金、赔付基金、 风险准备金、损失补偿金。 或者说,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 系。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 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根据大数法则,经过科学的测 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
第二章
保险基本原理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保险的性质与发展方向
第三节 保险基金
第四节 保险的功能
第五节 保障方式与保障体系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保险的概念
二、保险的特点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保险的概念
是指通过社会化安排,将面临风险的人通过保险机构 组织起来,每个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实现自身风险 的转移和分散,而保险机构或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进 行管理和运用,对风险进行集中承担,在合同约定的 情形出现时,由保险机构从责任准备金中予以赔付的 一种经济补偿行为。 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 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
2、技术学说(保险技术说)
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费芳德。该学术主要强调保险的数理基础和技术特 性,认为保险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都有赖于各种技术(数理统计技术和 资产评估技术),如保险费率的计算、保险基金的计算等。
第二节
保险的性质与发展方向
3、共同财产准备说
代表人物是日本的小岛昌太郎。认为 保险是一种共同的社会准备,这种 准备可以化偶然为必然,化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损失为今天一定的保费支 出。认为只有继续财富作为财产准备才能应付危险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
保险基础知识
④行为性质不同。
(三)保险与保证
保证与保险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但仍有下 列区别: ①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 的约束。 ②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 生效;保证则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
保险法p7 (1)保证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保险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2)保证为从合同;保险合同为主合同。 (3)保证只是一种法律关系,并非经济制度;而保险既是一种法律关系, 也是一种经济制度。
• ③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慈善机构 则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 ④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慈善事业是根据社会救 济政策履行职责。 • ⑤保险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慈善 则大都为无准备财产,即使有准备财产,也是出资人的 自愿行为。
五、保险的职能
•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但有主要有两种观点,经济补偿 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 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 防灾防损职能。
三、西方国家的保险学说
• (一)损失说 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 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 险说四种分支学说: 1.损失赔偿说。 2.损失分担说。 3.风险转嫁说。 4.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
非损失说是不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 说,可分为技术说、欲望满足说、共同财产准 备说、相互金融说等四种主要分支学说。 1.技术说。 2.欲望满足说。 3.相互金融说。 4.共同准备财产说。
保险的基本概念及作用
保险的基本概念及作用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个人或企业提供经济保障,还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作用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保险保险是一种通过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来获取经济保障的法律合同。
简单来说,保险就是将个人或企业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二、保险的基本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费、保险单和保险责任等。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被保险人则是享受保险保障的对象。
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所支付的费用。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责任则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保险的作用1. 经济风险转移保险的首要作用是将个人或企业的经济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无论是财产损失、人身意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保险公司都会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帮助被保险人快速恢复损失。
2. 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能够为个人或企业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例如,房屋保险可以保障房屋的损失,汽车保险可以保护车辆的安全,人寿保险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保障等。
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帮助被保险人渡过难关。
3.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作为金融工具,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促进企业的发展,还可以激发个人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4. 社会稳定和风险共担保险通过社会的风险共担机制,能够减轻个人和社会的不确定性风险,促进社会的稳定。
当个体面临风险时,保险公司通过集中分散风险的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赔偿,减轻了个体的经济压力,保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结语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中重要的金融工具,其作用不仅仅是个人和企业经济保障的手段,还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了解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利用保险,为自身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保险是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种通过支付保险费,将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的金融工具。
保险的基本概念是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或风险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进行经济赔偿。
本文将探讨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并重点介绍不同类型的保险。
一、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货币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自愿的经济和社会行为。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过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诺在发生风险或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有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保险费。
二、保险的作用1. 风险转移和分散:保险通过风险转移和分散的方式帮助个人和组织减轻风险带来的负担。
被保险人将自身的风险通过购买保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分散到众多的投保人中。
通过这种方式,个体风险得以平摊,降低了个人承担风险的经济压力。
2. 经济保障和安全感:保险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了经济保障和安全感。
当意外事件发生导致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时,保险公司会提供经济赔偿,帮助被保险人恢复损失并维持正常生活。
这给个人和组织带来了一种安全感,让他们能够更加自信地面对风险和挑战。
3.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业作为一种金融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保险通过为各种企业和组织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他们规避风险、保护财产和利益。
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4. 社会公平和稳定:保险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在保险中,风险是按照一定的概率和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和评估的。
这意味着个人和组织根据其风险的大小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从而实现了风险的公平分摊。
同时,保险能够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经济保障和保护,提高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不同类型的保险1.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最常见的一种保险类型,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经济保障。
当被保险人生命结束时,保险公司将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保险的解读与理解
保险的解读与理解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提供了一种对各种风险进行保障和补偿的方式。
本文将对保险的概念、种类、工作原理以及在生活中的应用进行解读与理解。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了分散风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赔付或补偿的一种制度。
它通过集中大量的保费,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以减轻其在不幸事件发生时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二、保险的种类1. 人寿保险:主要针对个人寿命的风险,如意外事故、疾病和死亡等。
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以保障家庭在意外情况下的经济稳定。
2. 财产保险:主要涵盖财产损失的风险,如火灾、车辆损失、盗窃等。
财产保险可以帮助被保险人恢复受损财产的价值,减轻经济负担。
3. 健康保险:主要关注个人健康状况的风险,如疾病、医疗费用等。
健康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或赔偿,确保其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4. 汽车保险:主要针对车辆的风险,如碰撞、盗窃等。
汽车保险可以为车主提供车辆损失的赔偿,并根据责任进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
5. 旅游保险:主要关注旅游期间的风险,如意外事故、取消行程等。
旅游保险可以为旅客提供在旅行中发生意外事件时的赔偿和援助。
三、保险的工作原理保险的工作原理基于大量人群的共同风险和概率计算。
保险公司通过统计数据和分析方法,计算出不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将其转化为相应的保费。
被保险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支付相应的保费。
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或补偿。
四、保险在生活中的应用1. 提供安全感:保险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经济保障,减轻了不幸事件带来的经济负担,提供了一种安全感和稳定感。
2.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通过分散风险,减少了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鼓励了投资和创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3. 保护财产:财产保险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保护财产免受损失,确保其正常运营和生活。
保险的概念、特征与分类PPT演示课件
今日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 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豁达; 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
胡适
1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要素 保险的基本特征 保险与赌博、储蓄、担保和救济等行为
的比较 保险的分类
2
一、保险的含义
什么是保险?
日常生活中的“保险”---“稳妥可靠”、“保证安全” assurance与insurance 在英文中最初的意思:“Safeguard against loss in
三、保险的基本特征
(一)基本特征 1、经济性; 2、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最基本特征) 3、契约性:法律合同行为; 4、科学性:以数理计算为依据来收取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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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较特征
保险与赌博 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担保 保险与救济 保险与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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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与赌博
相似点:
都是以随机事件为基础; 都可能以较小的支出获得较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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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与担保
相似点:保证与保险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 区别: 1.保险的运作在于双方相互的行为,投保人缴纳保险费, 保险人在危险事故发生后要对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双 方都有义务;而在担保行为中,仅仅担保人有单方面义务, 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负赔偿责任。 2.保险的基础在于对危险事故发生概率的精确计算,有保 险基金积累;担保则没有这种基础,它仅仅出于当事人在主 观上(心理上)的确信及担保方的财产准备; 3.从合同角度看,保险合同是独立契约,而担保合同则为从 属契约。
从经济角度看,消费者(称作“投保人”)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称作 “保险费”),将其作为个体所面临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了固定的小额 支出。生产者(称作“保险人”)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一种专 项货币基金(称作“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不幸的消费者(称作“被保 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 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摊,这不仅体现了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与被 保险人、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甚至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如果保险人 进行再保险)的经济关系,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保险概念
1.1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1.2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价的风险。
2.1保险:是以合同方式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的同类风险,通过科学计收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所致的损害后果,给予经济补偿的社会互助制度。
2.2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3保险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按照保险制度经营风险,组织经济偿付,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仅是保险企业的一种。
3.保险合同:即保险契约,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保障协议保险人:收取保费,承担给付赔偿责任且具有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资格投保人: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且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的人被保险人: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赔偿请求权的人。
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金额:不等于保险金,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
暂保单:即临时保单,正式保单发出前签发的一种临时保险合同。
保险凭证:即小保单,简化保单,是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合同已成立的书面凭证保险合同的争议:指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主体间就合同履行时的具体做法产生的意见分歧或纠纷。
发生争议后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处理和解决。
4.1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4.2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
第四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一、保险的功能
保险功能是指保险制度可以发挥的作 用和功效,它是由保险的特性决定的,是 保险本质的客观反映。 一般认为 , 现代保险具有经济补偿、 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
(一)经济补偿功能
1、分散风险 2、赔偿与给付
(二)资金融通功能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 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分流 部分社会储蓄。 另一方面,又通过投资将积累的保险 资金运用出去,满足未来的支付需要。
(四)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 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 受到伤害而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由保险人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 (六)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 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分娩或者遭受意外伤害 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或经济收入损失时,由保险人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经营目的分类
(一)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种商业行为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依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类 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三)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保险是为国家推行的某种政策而 配套的一类保险。 (四)互助合作保险 互助合作保险是由民间举办的非营利性 保险,这是最古老的保险形式
(三)保险与救济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要受合同的约束;而救济是一 种施舍行为,任何一方都不受约束。(法律约束性不同 ) 保险是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前提,双方有着对价交 易,保险人承诺承担赔偿的责任,被保险人承诺遵守合 同条件;而救济则是单方面行为。(当事人不同) 保险金的给付有一定的计算方法,并且与投保人支付 的对价有一定的联系;而救济金的给付与否及金额多少 ,则完全出于施舍人的心愿,缺少一定的对价作基础。 (给付对等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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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同
保险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 保险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目 的在于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并以概率论、 的在于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并以概率论、大数法则为 计算保险费的基础,具有科学依据; 计算保险费的基础,具有科学依据;储蓄多少能应付不 测事故却是一个不定的数额。 测事故却是一个不定的数额。
2.再保险 .
是指保险人将所承保到的保险业务的一部分或 全部,向另一个保险人再一次保险, 全部,向另一个保险人再一次保险,也就是保 险的保险,这种方式也称“分保” 险的保险,这种方式也称“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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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按危险转移的方式划分
3. 共同保险 .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是由多个保险人联合起 来共同承担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 来共同承担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并且保险 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发生保险责 任时, 任时,赔偿是依照各保险人承担的金额比例 分摊。 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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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3 3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目录3 . 3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3.3.1保险的职能 . . 保险的职能 3.3.2保险的作用 . . 保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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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含义 从经济角度讲,保险是分摊灾害事故的一种 经济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3.1.1保险的概念 . . 保险的概念 3.1.2保险成立与运行的要素 . . 保险成立与运行的要素 3.1.3保险的学说 . . 保险的学说 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 . 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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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保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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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3 2保险的分类 目录3 . 2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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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须是纯粹风险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只能是纯粹风险,不可能是 投机风险。 4.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有重大性和分散性 它是指当风险发生后可能给人们带来难以承受 的经济损失或长时期的不良影响。 5.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和可测的 它是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率是可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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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通过合同的形式, 保险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运用商业化的经 营原则,由保险经营者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营原则,由保险经营者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建立保险基金, 建立保险基金,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时或保险条件实现时, 时或保险条件实现时,保险人对财产的损失进 行补偿、 行补偿、对人身伤亡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 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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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与社会保险
它们的相同点表现 为:
同是以风险的存在 为前提 同是以大数法则为 依据
它们的不同点表现 为:
经营的主体不同 法律依据不同 适用原则不同 保障和保险费的负担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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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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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分类
一、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 的的一种保险。 2、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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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危险转移的方式划分
1.原保险 .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订立合同,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订立合同, 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将危险转移 给保险人。原保险简称“保险” 给保险人。原保险简称“保险”,我们平时用 的最多的就是原保险。 的最多的就是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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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与赌博 相似之处 1. 都具有一定的射幸性 2. 都需要本金 3. 都讲究信用
1. 2. 3.
本质上的区别 目的不同 手段不同 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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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1.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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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保险的概念
从法律角度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法律角度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合 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或法律的 规定履行,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规定履行,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以取 得损失是向保险人要求补偿的权利, 得损失是向保险人要求补偿的权利,保险人则 承担按规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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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要素
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方面: 1、可保风险的存在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3、保险费率的厘定 4、保险基金的建立 5、保险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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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一般而言可保 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风险必须具有偶然性 偶然性是指风险既有发生的可能性,又无法事先确 定何时、何地发生,也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有损失及 损失的程度如何。 2.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一是风险不能是意料中的,不能是必定要发生的, 如一些已经处于风险状态的财产等是不能保的。 二是风险不能是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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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与储蓄 所得不同
储蓄所得是其本金及利息; 储蓄所得是其本金及利息;保险所得是不定值
性质不同
保险具有经济互助合作性质 储蓄是一种单纯靠自身经济实力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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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与储蓄 用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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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基金的处理方式不同
投保人在交付保险费后, 投保人在交付保险费后,不论约定的保险事故 发生与否,均不能收回;自保则不同, 发生与否,பைடு நூலகம்不能收回;自保则不同,危险发 生了,即从自留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与以补偿, 生了,即从自留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与以补偿, 危险不发生,所提留的基金仍属经济单位自有。 危险不发生,所提留的基金仍属经济单位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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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类 定值保险
保险双方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 保险双方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此约定的 保险价值即作为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即作为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金 额均在与保险单内。 额均在与保险单内。
不定值保险
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事先并不约定期 保险价值(因而称 不定值” , 因而称“ 保险价值 因而称“不定值”),之列明保险金 额作为赔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额作为赔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投保人 原保险人 再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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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按危险转移的方式划分
4.重复保险 .
投保人以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时向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保险人进行投保就构成了重复保险。 个以上的保险人进行投保就构成了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在于: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在于: 共同保险中, 共同保险中,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签订的是一 个保险合同,其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保险价值; 个保险合同,其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保险价值; 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之间没有互相沟通, 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之间没有互相沟通,投 保人与每个保险人均签订了一个合同, 保人与每个保险人均签订了一个合同,很可能 使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 使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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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 种经济保障活动。 2、商品性: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 3、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经济 互助行为。 4、法律性:是一种合同行为。双方当事人以 合同约定各自享有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5、科学性:保险是处理风险的科学有效措施。
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收取 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 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 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年龄、 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年龄、 期限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期限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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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当事人双方在平等 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愿的原则签 订的保险合同。 订的保险合同。
2.强制保险 .
它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强制实行 的保险,也称法定保险。 的保险,也称法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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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保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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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按危险转移的方式划分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是: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是:
共同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 共同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
甲保险人 乙保险人 投保人 丙保险人
再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纵向的(链式的) 再保险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纵向的(链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