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解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解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结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规性,从而保障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效能。
本文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解读。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和要求《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和要求。
首先,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标准和结果。
其中,程序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程序中的环节;标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要求;结果指的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成果和效果。
其次,监督检查的要求是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临时检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
监督检查的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审查材料,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职责、权限、程序、实践和效果;二是实地调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环节、过程和结果进行实地调查,包括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观察和体验、考察和核实、总结和评估等。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条件《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条件。
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机关、组织和个人三个层面。
机关主体是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机关和管理机关,如党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等;组织主体是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主体和配合主体,如推荐单位、考察单位、提名单位等;个人主体是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如推荐干部、考察干部、提名干部等。
责任追究的条件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违规违纪、滥用职权、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规性。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办法》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
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政纪处分、法律追究等。
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
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
订版)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程
序和条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区
实际制定。
第二章资格条件
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忠诚于党,高度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
行中央决策部署;
3.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各种考验,不受各种压力
干扰;
4.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特别是掌握了新型互联网
技术;
5. 具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 具有良好带头作用,注重培养、造就后备干部。
第三章选拔程序
领导干部选拔应当实行模块化培训,选拔程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提名阶段,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推荐和提名;
2. 考察阶段,组织对被提名人的考察和审核;
3. 公示阶段,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听取反馈。
第四章任用程序
领导干部任用程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提名阶段,根据所需工作岗位特点形成人选提名名单;
2. 考察和选定阶段,组织选定人选进行面试和笔试;
3. 任命阶段,对核准的人选进行任命。
第五章监督管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的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选拔任用公正公开,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1. 引言干部选任工作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关键工作之一,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中央颁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2. 相关内容(1)选拔标准选任工作应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以思想政治素质为关键指标,以工作实绩为重要考核标准,以个人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必备基本素质。
(2)选拔方法对于职位空缺,应当及时组织选拔,所有干部应当参与评定和检查,干部的考核应当与其岗位要求、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选拔方法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避免软弱涵养、才子好学等不科学方法。
(3)考核机制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和考核流程,注重对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问题的考核,对于不能胜任的干部,应及时予以纠错、调整和指导。
(4)执行方式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执行严格的程序,有关方面应当保证程序规范、合法、有效,重点突出党的领导和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对于干部的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察和评定,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5)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效,对于选拔环节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结论干部选任工作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执行,才能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
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来说,能否选拔到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领导干部,关系到国家或组织的未来发展。
为了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有效规范选拔流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制定并完善。
一、选拔对象范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明确指出选拔对象的范围。
一方面,应该明确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另一方面,还应该明确选拔对象的职务范围,不同职务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所区别。
通过明确范围,能够确保选拔对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要以客观公正为原则来建立。
在选拔过程中,应该与政治、经济等因素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干扰选拔决策的客观性。
同时,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确保竞争者都能够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公正的选拔程序不仅能有效提高选拔质量,还能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三、考核评估体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多个层面的考核内容,如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
考核评估应该采用多元化的方法,包括面试、考试、考察等,综合评估选调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只有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估体系,才能选拔出真正符合岗位要求的干部。
四、建立例外情况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应该设立例外情况规定,允许根据特殊情况对一些合适的人进行特殊的选拔任用。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发现和利用一些有潜力的人才,为组织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但是,例外情况规定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严禁滥用职权和以私欲谋取私利。
五、建立选拔任用结果监督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还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对选拔任用结果进行监督。
这个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多个层面,如组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避免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乱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建立培养和激励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还应该与培养和激励机制相结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对干部进行选拔和任用的一套制度。
它是组织机构为了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与组织需求相匹配而建立的,旨在通过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和标准,选任合适的人才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以提升组织的绩效和效能。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确立岗位的职责范围和权责。
2.条件和要求:明确参与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要求,例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3.选拔程序和工具:制定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并确定选拔过程中使用的评价工具,如面试、考试、考核等。
4.候选人提名和评议:确定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包括自荐、推荐和评议等环节,确保候选人的选择公正和广泛参与。
5.选拔决策和确认:由相关权力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批和决策,最终确定干部的选拔结果,并进行公示。
6.任用培养和考核:为被任用的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机会,同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以确保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升。
通过建立健全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能够提高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增强组织的竞争力和适应性,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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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3篇)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一、指导思想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____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选拔任用的条件1、坚持讲学习、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
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1、民主推荐(1)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按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的方式进行。
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____。
2、校长提名(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____,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在各级单位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通过选拔和竞争,确定人员担任各级干部职务的制度。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求贤若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注重发挥选拔对象的潜力和能力,重视选拔并有才干、道德品质优秀的人才。
对于有潜力的员工,通过培训、考核、业绩评估等方式来发现和提升其能力。
2. 公开透明: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求选拔过程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性。
通过面试、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来选拔和评估干部人选,确保选拔结果科学、公正。
3. 竞争择优: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强调择优选拔原则,通过竞争来选拔最优秀的人才。
通过岗位竞聘、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使干部人选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
4. 制度规范: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需要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依照这些程序和标准进行干部选拔工作。
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确保选拔工作有章可循。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选聘出对单位工作具有较高指导意义、管理水平高和组织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担任干部职务,促进单位的发展。
同时,这也是维护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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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大学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同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可和支持,具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和实际贡献。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应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平等、竞争有序,选拔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任职资格(1)提任处级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2)提任科级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3)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四、选拔任用程序1、分析研判和动议(1)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2)党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学生班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学生班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首先,学生班干部是学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他们负责组织协调班级事务,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起到了带领和榜样的作用。
因此,学生班干部的选拔任用办法至关重要,既要保证选拔程序的公正性,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规定。
以下是对学生班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一些建议。
1. 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首先,学生的综合素质应作为选拔班干部的重要依据。
在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等各个方面应具备出色的表现。
在选拔过程中可以通过考试、面试、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而选拔出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学。
2. 民主评议为了保证选拔火车运行的公平和公正性,可以组织民主评议的环节。
学生可以对班干部进行评价和打分,从而综合考虑同学们对候选人的认可程度。
同时,也可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个人申报与推荐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班级可以给每位同学提供一个平等的申报机会,鼓励有能力和意愿担任班干部的同学积极参与选拔。
此外,同学之间也可以相互推荐,发掘并推荐潜力和能力较强的同学。
4. 阶段性调整班级中的学生在不同时间段,可能会出现发展的差异。
因此,在选拔任用办法中,可以设定一个固定的时间周期,例如每学期、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班级活动组织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保证班干部的确实发挥作用。
5. 能力与职责相匹配选拔办法应当根据学生的能力和特长来安排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例如,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担任语文部长,体育成绩出色的学生可以担任体育委员等。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6. 发现潜力,培养能力班干部的选拔不仅是为了解决眼前问题,更是为了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学生。
因此,在选拔过程中,应给予那些潜力和能力突出的学生更多的机会和培养空间。
通过提供培训、交流等机制,帮助他们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7. 实行阶段轮换为了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可以实行阶段轮换的制度。
国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XXXXX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从而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立,优化人力资源配司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置,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
二、选拔任用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1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资格(一)政治坚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诚实守信;(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强;(三)提升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在该领导职务的下一级职务(职级)上任职满2年,特别优秀的、需破格或越级提升的,须按照破格或越级提升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提任部门副职级以上的干部,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储备人才库)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党委研究后视情进行提拔。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民主推荐1.民主推荐,在一定范围内按照具体职位要求,以无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推举领导干部人选。
民主推荐一般分六个步骤进行:一是确定推荐目标(即推荐职务);二是确定考察方式和考察时间;三是确定推选人员;四是干部动议;五是实施推荐;六是结果分析。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议,是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结合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工作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应当注重组织把关、综合研判,注重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注重扩大视野、比选择优,注重权责一致、利于监督。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一般包括提出启动意见、动议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等程序。
第五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结合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对照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模型,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成果,就拟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等进行分析。
(一)开展事业需求分析,明确优化配备方向。
对照事业发展、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承担的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涉及的重大工程项目,对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及要求进行分析,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优化方向。
(二)开展领导班子分析,明确职位资格条件。
对照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模型,对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岗位职责和领导班子配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拟选拔职位人选应具备的德才素质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开展干部队伍分析,明确人选产生范围。
按照事业需求分析确定的优化配备方向和班子分析确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全域范围内所有符合选拔职位德才素质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干部进行分析,掌握一批具备资格条件的人选名单。
运用履职尽责管理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成果,择优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履职成效、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分析,确定人选产生范围。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领导干部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选拔任用对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健全选拔任用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与标准1. 公平公正。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保障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 能力优先。
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是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兼顾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 依法依规。
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程序进行,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4. 适应需求。
选拔任用干部要与组织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充分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
三、选拔任用程序1. 拟定干部选拔计划。
组织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干部选拔计划,明确所需干部的职位、数量、条件等。
2. 资格审查。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对申请参选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鉴定、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考核等。
3. 综合评价。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的要求,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参选干部进行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评估等环节。
4. 决策审议。
由组织决策机构对选拔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确认干部的任用资格。
5. 发布任用决定。
将任用决定通知干部,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拔任用工具与方法1. 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模拟演练等方式,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以客观衡量干部的能力水平。
2. 评估考核。
通过工作业绩考核、项目评估、360度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领导能力。
3. 调研考察。
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潜力。
4. 面谈沟通。
通过面谈、试讲等方式,与干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水平、团队合作能力等。
五、选拔任用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2. 评估制度。
建立干部任用后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量,实行动态管理。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组发【2010】8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二)越级提拔干部的;(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一)破格提拔干部的;(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三)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1. 引言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了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明确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便于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干部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
2. 任用对象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对象包括党员和群众干部。
党员干部应具备党员资格,有良好的党风廉政和政治素质;群众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为人民群众所认可。
3. 选拔任用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市场化、竞争化的机制,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有能力和潜力,并且符合条件。
- 素质优先原则:选拔干部注重素质和能力,以德才兼备为核心要求,注重实绩、能力和道德水平,避免只注重学历和资历。
- 协同协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应注重团队协作和能力配合,鼓励推动各类人才的优化结构。
4. 选拔任用程序- 公示阶段:发布干部选拔任用公告,公示候选人的条件和要求,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考核阶段: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选拔和考核,评估其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
- 考察阶段:对通过考核的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
- 廉政审查:对通过考察的候选人进行廉政审查,确保其廉洁自律。
- 公示任用:根据考核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任用干部的名单,并进行公示。
5. 选拔任用方式- 选拔任用干部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竞争考试等方式进行。
届时,应根据岗位需求、候选人条件和择优原则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选拔任用方式。
- 积极鼓励优秀人才的内部推荐,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6. 奖惩机制- 对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平行为的干部,将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对选拔任用后履职失误、违法违纪的干部,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7. 评估和反馈机制- 对已经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建立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
干部选拔制度
干部选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干部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政策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领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干部任用机制
干部任用机制
干部任用机制是指国家或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所遵循的规则、程序和标准。
干部任用机制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能够影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表现,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干部任用机制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能力素质评估: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常通过考试、考核、面试等方式来评估干部的能力素质,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担任某一职位。
2. 职务空缺公开公平竞争:干部任用应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职务空缺应向公众宣布,任用程序透明,避免懒政现象,确保公平竞争机会。
3. 绩效考核:干部的绩效表现是选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干部的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和奖励优秀干部,也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的问题。
4. 职务职级制度:干部任用机制通常与职务职级制度相结合。
职务职级制度规定了干部的职务等级和晋升路径,根据干部的职务等级和表现来确定其晋升、调整或调动的方式。
通过建立健全的干部任用机制,能够保证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干部,并激励干部队伍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组织的效
能和竞争力。
同时,干部任用机制也能够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保持组织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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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学字〔2010〕14号
安阳工学院学生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安阳工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拔
任用机制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我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我校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又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优秀大学生走上不同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努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有工作热情、责任心、团队精神、服务意识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校团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使校学生会以更高昂的奉献精神服务于广大师生,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保持学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提高学生干部的竞争力、战斗力,校学生会各职位采取聘任制,对全校优秀学生干部实行择优选拔任用。
校学生会干部的选
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3、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7、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创新、实干的能力,具有为同学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选拔任用职位
选拔任用职位为安阳工学院校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上干部职位。
四、选拔任用资格
1、选拔任用校学生会部长职务的,应具有一学期以上团组织、学生分会副部长以上或校学生会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2、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学院团组织、学生分会副主席以上或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3、选拔任用校学生会主席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学院学
生分会主席或校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上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4、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的学院团组织、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必须是党员发展对象;选拔任用主席职务的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选拔任用部长及部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根据工作需要应该具备一定专业方向知识。
五、选拔任用办法
校学生会干部在自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拔。
相关程序如下:
推荐:由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和校学生会主席团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安阳工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报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筹备委员会审批。
审核评议:校学生会主席团将根据其个人以往表现及行为做出审定。
在审核过程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成员将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进行候选人资格初步评定。
对初入选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谈话,由校团委老师进行评议,根据个人综合表现最终评选出校学生会部长及主席。
此外,在校学生会中期调整阶段,校学生会将对各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可将工作优秀的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到校
学生会任职或挂职锻炼。
六、任用机制
经一定程序审核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确定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后,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颁发聘任证书,并抄送其所在各学院党、团组织。
主题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通知
安阳工学院校学生会 201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