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电器: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1年8月) 2011-08-12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0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一)企业战略;(二)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四)资产的安全完整;(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东阳光铝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降低决策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 指广东东阳光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的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四)协调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细则等;(二)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三)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四)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
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五)指导监督被审计对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督被审计对象业务流程执行情况;(六)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东源电器: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31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八、
评估方法 ....................................................................................................................................... 23
I. II. III. IV.
I. II. III. 概述 ..............................................................................29 结论及分析 ........................................................................30 其它 ..............................................................................30
I. II. III. IV.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33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34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34 评估报告解释权 ....................................................................34
30家公司上会被否内情
30家公司上会被否内情:痛失亿万钱财的81人30家公司上会被否内情:痛失亿万钱财的81个人发布者:popo来源:理财周报作者:王薇薇朱昌斌任家河时间:2010-07-19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曲终人散,只剩下斑驳漆落的梁子,依稀缠绕着昨夜浮华旋律的余音。
2009年是资本市场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A股重放光彩,创业板千呼万唤始出来并随即引爆市场。
人性使然,我们习惯性地以成败论英雄,我们记住了神州泰岳,记住了海普瑞和他的创始人李锂,记住了华谊兄弟和它的创始人王中军。
唯独,我们忽略了30家创业板和中小板IPO被否的公司,以及站在他们背后的所有者的落寞背影。
他们曾经无限靠近,但最终无缘,抱憾而归。
他们本该有机会和别人一样坐拥亿万财富,享受镁光灯下的光荣与梦想。
请允许理财周报套用一个“如果……那么……”的老套句式:如果这30家公司2009年成功上市,那么中国的资本市场将多造就至少81位亿万富豪。
如果他们如愿以偿,17家冲击创业板的公司里面就会诞生40个亿万富翁,另外13家公司在中小板也会走出41个亿万大富豪。
这并不疯狂,这是最保守的估算。
理财周报IPO实验室此次假设的基础是去年新上市公司的最低估计,及创业板和中小板采用的市盈率分别是40倍和30倍,每股收益则是参照2008年的数据,并没有人为地加入增长率的预计。
现实往往比想象残酷。
请再允许理财周报套用那个老套的句式:如果这30家公司不是因为有这样那样的致命缺陷,它们完全有资格登上A股那艘华丽航母。
因此,对这些离财富只差最后一小步的81个“准富豪”们,理财周报除了惋惜之外,更多是反思:他们为什么会倒在最后一步?在创业板的公司里面,南京磐能电力最甚,姜红辉携其父再带领3位股东杀入亿万阵营。
而中小板的永兴特种不锈钢则会出现10位新晋富豪。
也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这里还会让7个豪门家族新鲜登场亮相。
除了姜红辉父子,还有江西恒大的朱星河一家、桑乐金的金道明夫妇、卓宝科技的邹先华夫妇、博晖创新的杜江涛夫妇、超日太阳能的倪开禄父女以及立立电子的王敏文夫妇。
内幕交易案
证监会披露股市五大内幕交易案细节2011年12月04日14:16人民网杨波我要评论(0)字号:T|T天山纺织高管在停牌前两天突击买入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杨波) 内幕交易一直是中国股市的“毒瘤”,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又是内幕交易案的高发区,据记者统计发现,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中山公用、天山纺织、佛塑股份、佛山照明、高淳陶瓷等5起内幕交易典型案件,有三件涉及到上市公司重组,另外两件涉及到资产收购,而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等多位官员因此落马。
据记者了解,这些内幕交易案的涉案人员都是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使用自己或亲属、朋友账号提前入场潜伏,并在信息公布后高位套现,谋取暴利。
以天山纺织内幕交易案为例,重组方新疆凯迪投资总经理姚荣江、副总经理曹戈在获知消息后,在天山纺织重组停牌前两日,利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天山纺织股票。
其中,仅姚荣江的关联账户就买入天山纺织股票共计128.5万股,交易金额高达805.8万元。
复牌后,天山纺织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同时,姚荣江、曹戈等人还不约而同选择了表面看不出任何关联关系、不容易被发现的同学、朋友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在资金流向上基本看不出关联关系,即使有往来也是借用其他人的银行账户,不使用本人实名账户,需要多层追查方能查找发现其中的关联关系。
尽管股市内幕交易案作案人员手法隐秘,资金链复杂,追查周期长,但是,“内幕交易的实质就是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其严重破坏了市场的“三公”原则。
因此,证监会近期表示对内幕交易实施零容忍态度,将通过不断推进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执法体制,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
五大内幕交易案细节回放一、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厅级女市长落马影响力指数:★★★★★案件回放: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发布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并于当日停牌。
停牌前,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山市部分具有明显关联特征的机构和个人账户大量买入,涉嫌内幕交易。
东源电器: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n 2011-04-19_图文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天会审六〔2011〕8号审计报告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中国注册会计师:叶莉莉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2月单位: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10年度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1998]30号批准,由江苏东源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东源电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09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0-025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
会议于2010 年11月6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到会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和股东提名,提议孙益源先生、戴军先生、邱卫东先生、顾建国先生、陆燕女士、吴永钢先生、陈林芳女士、黄幼茹女士马汉坤先生、张长青先生及王新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马汉坤先生、张长青先生、黄幼茹女士及王新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4日上午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旅游区,南通金蛤岛温泉度假村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江阴市东源电器材料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阴市东源电器材料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阴市东源电器材料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阴市东源电器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料及绝缘件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亿纬锂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控、披露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十三)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十四)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十五)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十六)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十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关于重组方案中信息披露的调查
关于重组方案中信息披露的调查作者:李占婷刘乐乐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01期摘要: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润银化工重组中涉及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调查,报告了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并对比了公告与实际的信息披露。
结果表明该上市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在重组草案中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严重偏离实际,对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本文通过分析与评价东源电器重组案中信息披露的真实合理性问题,为其他上市公司重组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保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上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关键词:信息披露资产重组对比一、引言2006年8月和2007年1月我国相继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在2008年4月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化,以保证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利益,提高市场的效率。
经几年的发展,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已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基本形成了以《证券法》作为主体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支撑的一个复杂披露体制,但是随着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更广泛地运用中,其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
对于资产重组中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真正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问题得到了各行业和媒体等的广泛关注,同时引起了市场参与者的广泛争议。
本文以上市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源电器)作为调查对象,对东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润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润银化工)重组方案的信息披露与实际进行对比,深入考察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对东源电器重组方案中的信息披露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为其他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保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上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二、东源电器公司背景特征上市公司江苏东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从事系列开关、开关柜、变压器、互感器等输配电设备产品以及钢结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法人代表是孙益源。
东源电器: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8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负责人孙益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地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3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03.82%,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了收款力度,经营性现金流同比由负变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38.9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及营业外收入增长明显。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其他□适用√不适用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3.4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4附录4.1资产负债表4.2利润表4.3现金流量表4.4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未经审计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益源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刘典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刘典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1【案件字号】(2021)鲁06民终20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光星徐承凤衣振国【审理法官】刘光星徐承凤衣振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刘典进【当事人】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刘典进【当事人-个人】刘典进【当事人-公司】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潘丽学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徐磊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王俊凯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潘丽学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徐磊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王俊凯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潘丽学徐磊王俊凯【代理律所】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刘典进【本院观点】本案是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案件应审查劳动关系是否建立,而非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诚实信用原则书证反证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案件应审查劳动关系是否建立,而非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本案中刘典进一审中提交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均为“工作年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陈海啸内幕交易
陈海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海啸,男,汉族,1971年5月6日出生,原系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进行重组事宜。
2014年4月1日东源电器股票停牌,同年9月10日东源电器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薛荣年(时任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另案处理)系东源电器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3月31日,被告人陈海啸多次联络、接触薛荣年,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共买入东源电器股票1022万余股,成交金额6919万余元。
2014年9月19日和24日,陈海啸将东源电器股票全部抛售,非法获利1.03亿余元。
在前述东源电器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还将该信息泄露给同事明进、石勇,明进买入东源电器股票2900股,在股票停牌之前卖出,亏损2983.26元;石勇买入东源电器247100股,成交金额167万余元,在股票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276万余元。
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东股份)进行重组事宜。
薛荣年为巢东股份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014年9月20日,被告人陈海啸在合肥徐同泰酒店宴请薛荣年等人时,获知巢东股份和浙江顾家家居合作的内幕信息,并于2014年9月22日、25日、26日买入巢东股份239万余股,成交金额2673万余元。
2014年9月29日,巢东股份股票停牌。
2015年2月6日巢东股份复牌,陈海啸于复牌当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巢东股份股票全部卖出,亏损4万余元。
在巢东股份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将该信息泄露给明进、石勇,明进买入巢东股份8万余股,成交金额99万余元,在股票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208万余元;石勇买入巢东股份11万股,成交金额121万余元,在股票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214万余元。
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充换电成套设备、电力变压 器、高低压电器设备、交直流电源系
器、高低压电器设备、交直流 统的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换
电源系统的生产和销售;电动 电及配套服务;铁件加工;输电、变
汽车充电、换电及配套服务; 电、配电设备的维护和配套服务;高低
铁件加工;输电、变电、配电 压电器元器件、电线电缆的检测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设备的维护和配套服务;高低 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
经营范围:
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低压配电箱柜、箱式变电站、电容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电能计量设备及用电
信息采集系统、充换电成套设备、电力变压器、高低压电器设备、交直流电源系统的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换电及配
套服务;铁件加工;输电、变电、配电设备的维护和配套服务;高低压电器元器件、电线电缆的检测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
烟台东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 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12 日 00:49:42,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铁件加工;输电、变电、配电 压电器元器件、电线电缆的检测服
设备的维护和配套服务;高低 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压电器元器件、电线电缆的检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活动)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低压 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低压配电箱 配电箱柜、箱式变电站、电容 柜、箱式变电站、电容补偿和谐波治
企业信用报告_岳阳市东源机电仪表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1 5.11 股权冻结..................................................................................................................................................11 5.12 清算信息..................................................................................................................................................11 5.13 公示催告..................................................................................................................................................12 六、知识产权 .......................................................................................................................................................12 6.1 商标信息 ....................................................................................................................................................12 6.2 专利信息 ....................................................................................................................................................12 6.3 软件著作权................................................................................................................................................12 6.4 作品著作权................................................................................................................................................12 6.5 网站备案 ....................................................................................................................................................12 七、企业发展 .......................................................................................................................................................13 7.1 融资信息 ....................................................................................................................................................13 7.2 核心成员 ....................................................................................................................................................13 7.3 竞品信息 ....................................................................................................................................................13 7.4 企业品牌项目............................................................................................................................................13 八、经营状况 .......................................................................................................................................................13 8.1 招投标 ........................................................................................................................................................13 8.2 税务评级 ....................................................................................................................................................14 8.3 资质证书 ....................................................................................................................................................14 8.4 抽查检查 ....................................................................................................................................................14 8.5 进出口信用................................................................................................................................................14 8.6 行政许可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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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11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且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内幕信息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大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七、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拍卖;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重大变更;
十七、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及范围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公司进行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的重大事项的研究、筹划、决策及报送等工作时,应当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内幕信息涉及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悉该事项的人员;
(五)聘请的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六)参与制定、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七)提供咨询服务、业务往来、调研、数据报送等工作中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八条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内幕信息的内容,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九条公司应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帐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保密条款。
第十条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组织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五章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力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得内幕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的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的证券。
第六章罚则
第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九条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