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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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0.31

•【文号】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

•【施行日期】2006.10.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矿产资源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

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我局制定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5项部门预案已经国务院审查同意,《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总局审查批准。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6.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1: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六年十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2.3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级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级

一、引言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针对矿山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预防、应对和救援措施。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应急预案分为不同等级,以便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1. 一级应急预案

一级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导致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5)其他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

一级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灾难基本情况;

(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3)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4)应急处置措施;

(5)事故调查处理;

(6)应急物资储备;

(7)应急演练;

(8)其他需要规定的应急措施。

2. 二级应急预案

二级应急预案适用于重大事故灾难,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较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5)其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重大事故灾难的。

二级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灾难基本情况;

(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3)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4)应急处置措施;

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项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解释。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所需 费用 , 不在安全费 用中列 支。 第十九条 矿 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 ,应当继续提取 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 , 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 、停产 、停业或者解散 的,应将 安全 费用结 余用于处 理转产 、 停产 , 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 品生产或储 存的设备、库存产 品及生产原料 所需支出 。
第二十一条 企业 由于产权转让 、公司制 改建等 变更股权结 构或 者组织形式 的,其结余 的安全费 用应当继 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 0 年 1 1日 07 月 起施行。
关于印发 《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 6 项部门 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监总应急[o 6 z z o 1 9号 2
20 0 6年 1 0月 3 1日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 0 6年 1 0月
国家 安全 生产 监 督管理 总局
1总则 1 1 目的 。 12 工作原则 .
() 1 以人为本 , 安全第一 。 陆上石油天然 气开采事故 灾难应急救 援工作 , 要始终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放在首位 , 切 实加强应急救援人 员的安全防护 + 最大限度地减 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
企业调整业 务、 止经营或者依 法清算 , 终 其结余的安 全费用应当 结转本 期收益 或者清算收益 。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发布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发布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矿山企业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4.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5.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6. 《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7.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条例》

8.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非煤矿山等,以及其他相关企业。

四、应急预案体系

1. 国家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 省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 市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 县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 企业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五、组织指挥体系

1. 国家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2. 省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3. 市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4. 县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5. 企业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六、事故风险辨识、评估与预警

1. 事故风险辨识:针对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行全面

辨识。

2. 事故风险评估:对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

严重程度。

3. 预警:根据事故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矿山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七、应急响应

1.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实施分级响应。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协调和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矿山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适用于矿山企业周边地区受到事故灾难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各级应急指 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 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和应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 。
实施演练
确保演练过程符合预定计划,及时调整和修正偏差。
演练评估与总结
评估标准
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 包括演练的完整性、规 范性、响应速度、操作 准确性等方面。
评估方法
采用观察、记录和分析 等方法对演练过程进行 评估。
总结反馈
根据评估结果,对演练 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 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 施和建议。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预案概述 • 应急组织与职责 • 应急响应程序 • 应急保障措施 • 预案培训与演练 • 预案修订与更新 • 附件与附录
01
预案概述
目的和意义
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灾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有效地应对矿山事故灾难,确保应急救援 工作的顺利进行。

矿山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山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规范矿山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爆炸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矿山安全法》

3.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条例》

4. 《矿山安全规程》

5.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规程》

6. 国家及地方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矿山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体系

1. 应急指挥部

成立矿山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矿山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小组

(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救援工作。

(2)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设备设施抢修等。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现场救护、医疗物资保障等。

(4)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装备、食品、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报道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1. 事故报告

(1)发现爆炸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2. 启动预案

(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

(2)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位,开展救援工作。

3. 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等开展救援工作。

(2)抢险救援组迅速展开现场救援,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设备设施抢修等。

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标准

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标准

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实施、评审和修订等要求,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管理。

2. 引用标准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应急救援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或事故,组织预先制定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行动计划。

3.2 矿山:指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3.3 突发事件: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件。

3.4 事故: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4.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1 编制依据

4.1.1 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矿山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1.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等。

4.1.3 企业风险评估: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事故进行风险评估的结果。

4.1.4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和行业发布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指导意见。

4.2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4.2.1 总则:明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和职责等。

4.2.2 事故风险分析:分析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事故的类型和等级、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后果等。

4.2.3 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范本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矿山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

(1)重大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含50人)

以上;

(2)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

(3)一般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含3人)以上;

(4)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成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公安消防、卫生医疗、交通运输、通信等部门。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下达应急救援命令;

(3)调度应急救援资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矿山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山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矿山爆炸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应对突发爆炸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事故应急救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山企业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炸药爆炸、瓦斯爆炸、火灾爆炸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成立矿山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2.1.1 指挥长:由矿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2.1.2 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2.1.3 成员:包括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财务、人事、保卫、医疗等部门的负责人。

2.2 应急工作组

设立以下工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2.2.1 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2.2 技术保障组: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技术支持、设备抢修等工作。

2.2.3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2.4 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供应、生活保障、交通保障等工作。

2.2.5 法律法规组: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程序

3.1 事故报告

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2 启动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相关应急工作组。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xx年xx月xx日

CATALOGUE

目录•

预案概述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资源与装备

•监测与预警

•应急处置与救援

•善后恢复与重建

•预案演练与培训

•预案修订与更新

01预案概述

1目的和意义2

3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预案的监督和实施,推动矿山企业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促进矿山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02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煤矿等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

03涉及井下、露天、地采等各种开采方式。

工作原则

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先进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科学、高效救援。

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02应急组织与职责

矿山企业应急指挥部

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体系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矿山生产

安全事故的调查、评估和处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矿山企业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矿山事故灾难的发生频率逐年上升,给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了提高矿山事故灾难应对的能力,保障矿工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背景与意义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矿山事故应对能力,加强事

故防范和处置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其背景是由

于矿山事故灾难的频繁发生,给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

影响,因此,制定应急预案是必要的。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以确保预案的有

效性和可行性:

1. 突出人民生命安全优先原则:以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

2. 综合性原则:将防范、预警、应急救援等措施有机融合,形成完

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3.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改进的强化,预

防事故的发生。

4. 紧急避难原则:确保矿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避险。

5. 公众参与原则: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形成应对矿山事故灾难

的共治共享机制。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灾害风险评估与监测机制:建立完善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全面了解矿山事故灾难的可能性和蔓延方向。

2. 应急预警与信息发布: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3. 现场救援与避难措施:制定详细的救援方案,保障矿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接受救援并有序避险。

4. 伤亡人员处理与医疗救护:建立完善的伤亡人员处理和医疗救护机制,确保伤员得到及时的救治和照顾。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xx年xx月xx日

CATALOGUE 目录•

预案概述•

矿山事故灾难现状分析•

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原则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应急预案内容

•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结论和建议

01预案概述

预防和应对矿山事故灾难

矿山事故灾难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通过事前预防和应急响应措施,最大

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目的和意义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保障矿山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维护企业生产安全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及时处理事故灾难,迅速恢复正常生产,最大程

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安全的影响。

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

无论是大型矿山企业还是小型矿山企业,都需要制定相应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确保在事故灾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

适用于矿山不同类型的事故灾难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考虑不同类型的事故灾难,如瓦斯爆炸、矿井水灾、顶板垮塌、火灾等,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适用范围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

行业标准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矿山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

法律法规依据

02

矿山事故灾难现状分析

我国矿山事故灾难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近年来,矿山事故灾难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大型矿山事故灾难,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灾难的历史和现状

矿山事故灾难发生的原因分析

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篇:

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是矿山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是

一个存在很多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突发事故可能随时发生,给人员

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是

保障矿山工作安全的关键。

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灾害评估、应

急措施、组织调度和救援方案。

首先,灾害评估是预案中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矿山

存在的灾害类型多样,如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火灾等。针对不同的

灾害情况,应急预案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因此,对矿山可能遇到

的各类灾害进行评估和分析,明确灾害的性质、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应急预案制定的基础。

其次,应急措施是应对突发事故的关键。当突发事故发生时,矿

山需要立即采取一系列的应急措施来减少损失。比如,在瓦斯爆炸事

故中,矿山应该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并组织人员疏

散到安全地点;在矿井坍塌事故中,矿山应该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工作,同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种灾害都需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来应对,预案中需要明确每种灾害应急措施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要点。

第二篇:

刚才我们讲到的是矿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前两个方面,接下

来我们来介绍一下后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个方面是组织调度。在矿山突发事故中,组织调度的目标是

合理调配各种资源和力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预案中需要明

确各级责任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协作方式。

同时,还需要制定有效的指挥系统和通信系统,确保各级指挥之间的

及时沟通和信息传递,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矿山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

为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

1. 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2. 提高矿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 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矿山生产秩序。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矿山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现场救援组:负责火灾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

(2)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信息报送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供应、生活保障、应急演练等工作。

(4)事故调查组:负责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 火灾报警与响应

(1)发现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工作组到位。

2. 现场救援

(1)现场救援组根据火灾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被困人员安全疏散。

(3)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转送医院。

3. 现场警戒

(1)现场警戒组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2)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畅通无阻。

4. 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为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资和生活保障。

(2)根据救援需要,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 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编制目的

制订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律" 方针,规范本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65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主席令60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主席令第6 号);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 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 号)

10、《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 号);

11、《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 号)

12、《浙江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2004 年修订)

1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 号)

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矿山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事故,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事件,矿山火灾、爆炸等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矿山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

2.1.1 组成人员

组长:矿山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矿山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矿山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

2.1.2 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矿山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方案;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调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2.2 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设立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2.1 组成人员

组长:矿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

副组长:矿山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矿山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

2.2.2 职责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事故信息;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和评估。

三、应急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

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3.2 启动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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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六年十月

I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工作原则 (1)

1.3 编制依据 (2)

1.4 适用范围 (2)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

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

2.3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6)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6)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6)

3.2 预警预防行动 (7)

4 应急响应 (7)

4.1 信息报告和处理 (7)

4.2 分级响应程序 (8)

4.3 指挥和协调 (10)

4.4 现场紧急处置 (11)

4.5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

4.6 信息发布 (13)

II

4.7 应急结束 (13)

5 后期处置 (14)

5.1 善后处置 (14)

5.2 保险 (14)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14)

6 保障措施 (15)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5)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6)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19)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19)

6.5 监督检查 (20)

7 附则 (20)

7.1 响应分级标准 (20)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1)

7.3 奖励与责任 (21)

7.4 预案解释部门 (22)

7.5 预案实施时间 (22)

8 附件 (22)

1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

(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

(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

(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副局长和煤矿安监局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医疗救护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监督管理一司:提供非煤矿山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7)煤矿安监局综合司:根据煤矿安监局领导的指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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