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万科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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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万科城一期项目工程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昌平区南环路南,永安路东,原二毛厂厂址。
1.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18593
2.9平方米,其中地下1846
3.9
平方米, 地上167469平方米,由7栋住宅楼和3个半地下车库及两个配套公建组成。
其中1#半地下车库3993.98平方米,2#半地下车库2101.11平方米,3#半地下车库1989.83平方米,层高均为3.6米;甲1#配套1299.85平方米,甲2#配套7195平方米。
1.3结构类型:(1)结构体系:剪力墙结构;
(2)楼盖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3)地基:采用天然地基,持力层为第3层中粗砂,第3卵石、固砾层,综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200KPa;
(4)基础类型:筏板基础。
1.4工程等级:(1)安全等级:二级;
(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3)抗震等级:三级;
(4)主体结构使用年限:50年;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6)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
1.5工程相关单位
1.5.1 业主单位:北京金隅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2 设计单位: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
1.5.3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4 施工单位: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1.6开、竣工日期:2007年12月24日~2009年10月30日
1.7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1.8合同质量奖项:至少有一栋楼获得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奖项
1.9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10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抗渗等级:
1.10.1基础垫层:C15
1.10.2基础底板、基础梁:C30 地下室外墙:C30
1.10.3主体结构:梁、柱、墙:C30 ±0.00及以下板:C30
其它板、楼梯:C25
1.10.4基础底板、地下室外墙、水池底板、池壁抗渗等级S8、S6,人防顶板
抗渗等级S6
二、监理依据
2.1已批准的金隅万科城一期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合同。
2.2施工组织设计及已批准的砼施工方案、施工合同。
2.3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2.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3.2金隅·万科城一期项目工程施工图及会审纪录
2.3.3《建筑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2003
2.3.5《普通砼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BJ/55-2000
2.3.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BJ/T10-95
2.3.6《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3.7《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01-69-2003-T
三、质量标准
3.1砼组成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3.1.1水泥的质量要求:
3.1.1.1选用水泥时,应注意其特性对砼结构强度和使用条件是否有不利影响。
3.1.1.2水泥进场时应对应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全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复验。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3.1.1.3钢筋砼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1.1.4选用水泥标号时,应以能使所配制的砼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常用标号水泥各龄期的强度标准。
3.1.1.5袋装水泥在运送和储藏时,应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不同标号品种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3.1.1.6水泥如不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3.1.2细骨料的质量要求。
3.1.2.1砼的细骨料,一般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或海砂,河砂和海砂不可得到时,也可用山砂或用质地坚硬的岩石加工成的机制砂。各类砂应分批检验各项指标,合格时方可使用,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的也按一批计,每一批取样一组20Kg,当质量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1.2.2砂的质量见标准。
3.1.3粗骨料的质量要求。
3.1.3.1砼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
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1.3.2粗骨料的连续级配应符合要求。
3.1.3.3砼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对于砼实心板、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但最大粒径不超过50mm。
3.1.3.4泵送砼用的碎石不宜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宜大于输送管径的2/5。
3.1.4拌合用水质量要求。
3.1.
4.1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和油脂。糖类及游离酸类等。
计超过水的质量0.27%
3.1.
4.2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及砼酸盐量按SO
3
的水不得使用。
3.1.
4.3钢筋砼不得用海水拌制砼。
3.1.
4.4拌制砼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砼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3.1.5外加剂的质量要求。
3.1.5.1砼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外加剂》GB807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钢筋砼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从不小于三个互取等量样品混匀。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