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试行)首经贸政发﹝2011﹞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二条成立学校、院系两级工作组。
学校工作组由主管校长、教务处、学生处和监察处相关负责人组成。
院系成立工作组,具体工作由院系领导班子、教师、管理干部等组成,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第三条校工作组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院系工作方案、审批院系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院系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系工作方案、咨询、申请、考核、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四条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我校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 1 -守有关规则与程序,接受师生的监督。
第四章转专业的条件第五条新生第一学期各门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本专业(方向)排名优秀(按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所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以在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属于委托或定向培养的;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或应作退学处理的;3.在校期间曾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4.不符合转入专业所属院系规定的条件;5.第二学期应修的各门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所有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五章转专业的程序第七条公布计划。
各院系在第二学期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人数、接收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经教务处协调审核后,报校转专业工作组批准并公布。
第八条学生申请。
拟转专业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计划,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转专业审批表》,报所在院系。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
(六)审批:2 月 18-25 日,教务处对各学院的上报名单进行审批,将批准转专业 学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发放通知。
(共印 20 份)
附件 1:
姓名 联系电话
成都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学院
性别 现专业
申请转专 业理由 高考时为: 高考成绩:
文科生 □; 高考生源所在地: 理科生 □
拟选择
学院
专业
成绩排名: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 ,列本专业第 名
综合测评排名前
%
第一学期
是否受过 是 □ ; 否 □
纪律处分
工大学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初审批。2012 年 1 月 11 日-12 日,教务处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四)2012 年 1 月 13 日,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 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2012 年 2 月 11 日,学校组织转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6、未参加考核的、非 2011 级的、跨大类的,申请转专业只能降级转。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12 月 22 日-2012 年 1 月 6 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成都
理工大学 2011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1),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转出学院审核。2012 年 1 月 9-10 日,各学院审批《申请表》、填写《成都理
时间
2 月 11 日
科类
9:00-11:00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10-05-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新生为录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
第三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转专业的比例。
转入学生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5~10%以内(具体比例由招收学院根据师资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确定),转出学生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5%以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院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一)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在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定条件之一:(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以长沙理工大学的学生身份取得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全国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2.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或全国性、国际作品展中展览作品);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获得一项以上专利授权;4.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前3名,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教务处
浙江外国语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科生主辅修专业制度,规范辅修专业的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浙外院〔2011〕3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学习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之外,按照一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修完相关课程,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
第二章辅修专业设置第三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以现有学科专业为依托,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第四条学校所设立的本科专业均可以作为辅修专业,其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开设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三章教学安排第六条辅修专业的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30―40学分之间,课程门数控制在8―15门。
第七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参照同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其专业课程原则上应与现有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第八条辅修专业的排课方式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可采用单独组班排课或插班听课两种方式。
学生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额定班级人数时需单独组班排课。
插班听课时,需保证班级总学生数不超过原班级人数的20%。
第九条课程单独组班的,须报教务处统一安排,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期未考试由学院组织。
插班听课的学生,随插入班级听课,参加插入班级期末考试。
第四章修读要求和报名第十条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制定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资格标准和招生简章,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第十一条学生原则上应选择跨学院、或跨一级学科、或跨学科门类的专业进行修读。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辅修专业的学习。
第十三条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公布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学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充分了解有关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等情况后,可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
吉林大学新生须知
中心校区主要在经信教学楼、第三教学楼和逸夫教学楼上课。个别学院有自己的教学楼和实验楼,基础园区的新生大部分在李四光楼上课。一般情况下,会就近上课,但是吉林大学校园比较大,有些公共课的上课地点需要走10-30分钟。
和平校区本科新生主要在科学讲堂上课,教学环境较好,寝室、教室、食堂和图书馆等学生主要活动空间都比较集中,5分钟左右都能到。
南湖校区内建筑布局比较集中,各学院基本都有自己的教学楼,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基本都在5分钟内可到达。
6、关于军训
9月1日到9月21日这两周本科生将进行军训。
军训日程:6:00—7:00早操,主要是为了大家吃早餐着想;8:00—11:30操课;11:30—13:30午休;13:30—17:00操课;18:00—21:00晚课。
注意事项:A.早餐很重要,必须吃饱吃好;B.军姿站起来很痛苦,可以准备软一些的鞋垫;C.适当准备些防晒品,长春秋季阳光直射强度比较大。
7、关于购物
中心校区北门的吉大超市比较方便,也可以去吉大超市对面的Market,但格局相对狭小,还有附近的沃尔玛超市,物品种类齐全,步行半个小时路程,从北门坐315公交车需4站地。北门有315车站,通往桂林路(PS:这是个集百货、美食、娱乐于一身的小商业区,可以淘一些喜欢的小东西);东门有13路,通往重庆路(PS:比桂林路大气些,有多个大型商场)和222路车站,通往火车站。
南岭校区除邮政外,快递自取居多,有电话或短信告知取件地点。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邮箱,在二教2楼,二教进门左手处是取挂号信和快递的地方。南岭校区邮址格式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XX班XX收,邮编130025,地址不能写宿舍所在地,否则收不到。
10、关于接站
教发[2011]14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启动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教发〔2011〕14号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关于启动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
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校教发〔2008〕54号)的规定,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于本学期启动。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本年度的转专业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附件: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通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1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附件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需附学生本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011]134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学院:为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规定,学校即将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1级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1.学生申请转出专业与拟转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层次。
同一层次是指在招生过程中属于同一批次而划分的类别。
2.转专业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不同招生大类专业间互转。
同一招生大类是指按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与体育类。
3.因为国家对师范专业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但允许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转入非师范类专业。
4.原则上特殊类型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如软件工程(服务外包)、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重师教发〔2011〕134号6.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7.各学院必须针对各自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市场需求实际、招生就业状况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转专业条件(一)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特殊才能和志趣的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患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他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2011-2012学年转专业接收计划。
2.12月14日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情况分别在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北碚校区进行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3.12月15、16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 学院)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截止目前,该生学业成绩累计平均绩点 到目前为止不及格课程的总学分为 学院意见: 经办人签字: 院长签字:
拟转入学院审核意见:
年月日 ,在专业排名 %(第 名/专业 人)。
公章: 年月日
转专业类别(平级还是降级): 院长签字:
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第十六条 各学院教务管理员在收到公布文件后,须做好学生学 籍材料的转出和接收准备工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文件公 布之日起一周内,凭学生证与原专业的成绩表,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同时相关学院做好学生档案交接工 作。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只有完 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后方可毕 业。
第三章 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第学资源情况,提出接受转专 业的计划人数、基本准入条件,并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计划表(附件 1)。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10%。 各学院也应同时向教务处报送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成绩 构成、考核程序、录取规则等,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 向全校统一公布。 第十条 申请与受理 转专业的申请与受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嘉兴学 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每个学生最多可报两个专业志愿; 如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这两个专业必须隶属于同一学院。学生所在学 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资格审查。
XX
XX
XX
XX
30
拟录取意见 (拟录取专业与班 级,不予录取等)
会计 132 人力 131 会计 141 名额满,不予录取
负责人签字:
关于2011年湖南大学转专业计划和条件情况说明
关于2011年湖南大学转专业计划和条件情况说明关于2011年湖南大学转专业计划和条件情况说明各位同学:2011年湖南大学转专业工作已经开始,现公布各专业的接收计划和转入条件,以便学生查询。
2011年湖南大学转专业各专业接收计划和转入条件汇总表学院专业招生人数拟接收转入人数申请条件(或考核办法)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282 28 学生成绩满足各转入专业对下述具体课程的最低成绩要求,若单科成绩不满足最低成绩要求,则学生的总分成绩排名应为现就读专业排名前18%(包括18%),或有其他专业特长。
土木工程:高等数学 85 英语78建筑环境与设备:高等数学70 英语75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高等数学70 英语75 化学83工程管理:高等数学70 英语75 建筑环境与设备83 8给排水科学与工程98 10工程管理31 3建筑学院建筑学60 6 转入的学生原所在专业和已修读课程没有严格限制,转入程序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并接受建筑学院的转入考核。
考核内容:1. 徒手画(考试总分为100分,权重为0.4)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权重为0.2)3.英语统考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课程的平均课程成绩(权重为0.4)城市规划25 3景观学20 2环境工程环境工程56 5 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其他未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特殊情况要转的,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高等数学考试。
环境科学28 3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84 18 1、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必须有家长签字),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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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起,我省部分省属重点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调整到本科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取消了本科三批设置,将往年本科三批院校招生录取全部合并到本科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一、严格执行现有转学、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各院校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事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1号)文件执行。
二、低分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同批次高分录取的学校我厅印发的闽教学〔2010〕11号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由于招生批次的调整,使本一批、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有一定幅度的下调,同一批次院校之间的高考录取分数相差较大。
为体现公正性原则,并考虑到同批次不同院校之间录取标准的不同,办理同一批次录取院校之间的转学事宜,学生的高考录取分数须达到拟转入院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同批次录取学生(“单列招生代码”录取的学生除外)的最低分数,否则,我厅不予审批。
各院校在办理学生转学事宜时,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招收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对普通专科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上述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入学后申请转学或转入本院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审批事宜。
中国政法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doc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法大发[2011]45号第一条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
(二)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大学一年级的普通本科生。
正在休学的一年级学生和国防定向生除外。
(二)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绩点在3.0以上。
第四条学校现有专业除法学和德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以接收学生转专业。
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均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
第五条每个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始启动。
第七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如申请人数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则依据必修课成绩进行择优选拔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三)接收学院考核。
拟接收学院按专业成立5—7人的专家工作组,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能,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公示及异议处理。
教务处将接收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统一公示七个工作日。
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变更。
第八条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视为放弃转专业。
第九条接收学院要在学生转入后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11]77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适用原则第一条现实性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有效和充分利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切实可行。
第二条公正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符合国家招生考试录取政策精神,以及按专业划分不同分数线,不同学科特殊性政策限制等,确保高校学生转专业与高考招生实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政策、措施要求保持一致,维护制度的公正性。
第三条注重个性发展原则。
转专业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学生专长特点,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程序正当性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所规定的程序,按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原专业所在系同意、转入专业所在系同意、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申请资格第五条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的本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在校学生;第六条在转入专业方面有一定的才能和志趣;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学制、不同录取批次之间,低档级转到高档级的专业;2.高考招生时非文理兼收的文、理科专业之间;3.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之间;4.艺术与体育类专业之间;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国内普通办学专业之间;6.高考成绩未达到拟转入专业的当年高考录取最低分数;7.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学习纪律或考试纪律处分;8.享受了国家特殊招生、收费政策和特殊待遇;9.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第八条退伍立功学生转专业按国家相关的政策办理。
第九条入学后因患疾病和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若申请转专业,须经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财经大学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
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通知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将正式开始,本次报名继续采用学生网上同时填报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包括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最后根据录取原则决定报名者所录专业。
(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只录取其中一个)1.招生对象:学有余力的2011级本科全日制学生。
2.报名时间:5月3日(周四)-5月13日(周日)3.报名办法及原则:网上报名、学生自愿原则。
凡符合招生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籍信息”中的“双专业报名”界面右上角的“报名信息”,进入报名和取消报名等操作均相应点击该按钮。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2011级本科教学一览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双专业、双学位教育试行条例》。
填报志愿时,专业名称中标有“跨辅”的专业表示跨校辅修专业,标有“双”的专业表示校内双专业。
专业后标注的人数上限为每个专业的招生名额,报名成功后请认真核对所报志愿。
4.录取原则:根据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绩点,按照专业志愿级差0.1的原则及各专业报名人数按绩点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的最低绩点控制线为2.0。
5.录取结果查询:请在5月16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结果的调整:在录取结束后,对于部分录取名额未满的专业接受同学的调剂申请,如需申请调整的,必须在5月18日之前持《上海财经大学双专业、跨校辅修录取调整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红瓦楼223室)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进行专业调剂的同学请在5月16日—18日,每天下午2点—4点到教务管理科办理登记调剂手续。
注意:(1)已录取第一志愿的同学不得申请调剂;(2)符合调剂条件的同学按绩点排序择优调剂,所申请专业额满后不再接受调剂;(3)同时申请转专业和报读双专业的同学,若转入专业与第二专业系同一专业,则取消该专业第二专业的录取,依次录取其余有空余名额的志愿。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一、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通识教育模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辽宁大学通识教育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有序进行,每名在学学生只具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重新选择专业控制规模为转出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转入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第三条重新选择专业在文科类(人文类/经管类/政法类)、理工科类各自范围内进行。
第四条在招生计划中已经明确不实行转专业的相关专业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重新选择专业资格第五条 在校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年的教学计划,按所修课程总平均学分值排序,排序在本专业前10%之列;2.完成学校通识教育方案中规定的素质教育五个类别的16学分的课程;3.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学习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指定的相关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由学院确定)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重新选择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2.未达到重新选择专业规定要求者;3.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4.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6.应予退学的学生;7.在校期间已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记录者;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重新选择专业程序第七条 具备重新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院长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第八条 具备重新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经所在学院院长推荐后,可填写《辽宁大学学生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并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重新选择专业志愿最多可申请一个学院的两个专业志愿(只有一个专业的学院只能选一个专业)。
天津师范大学能转专业吗
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转专业接收名额一览表2011年校内转专业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一览表2011年4月15日注1.艺体类内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拟转入专业的高考入学专业考天津师范大学能转专业吗试合格证。
2.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在符合转专业录取的条件下,限制转出名额不得超过4名,其中文史类2名,理工类2名,录取方法按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
教务处2011年4月15日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别划分标准一览表注:请按照表格中的分类对学生进行转专业文理分类指导。
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考试安排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考试安排2009年我校转专业考试将于5月21日(周四)开始,考试共分为两大部分:①英语及能力水平测试;②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携带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有遗失证件者提前补办齐全。
考试的组织管理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望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一、英语及能力水平测试安排申请转入文科(不含英语)专业者,须参加语言文学基本能力和大学英语考试;申请转入理科专业者须参加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考试;申请转入英语专业者须参加语言文学基本能力和专业英语考试。
考试定于5月21日(周四)下午举行,具体安排见下表:二、专业课考试安排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参加英语及能力水平笔试测试后还应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成绩和英语及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将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缺考者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资格。
各接收转专业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表: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2009-5-12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考试安排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考试安排2009年我校转专业考试将于5月21日(周四)开始,考试共分为两大部分:①英语及能力水平测试;②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携带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有遗失证件者提前补办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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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通字【2011】20号(总第24号)
成都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1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成都理工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本科)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1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校2010级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
(2)对拟转入的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3)在校期间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每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学分。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因故休学尚未复学的;
(2)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3)应予退学的;
(4)艺术类专业拟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5)入学后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6)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记录的。
二、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1、各类专业可在本学科类各专业内选择。
2、跨学科类专业选择:理工类和按理科招收的文科类学生可选择全校理工类和文科类各专业;文科类学生限选文科专业;按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可互选。
跨类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应降级。
3、本年度2010级转专业学生不超过该年级本科生总数的5%。
4、所有转专业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转专业选拔考试。
三、办理程序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转出学院审核。
5月27-31日,各学院审批《申请表》、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初审。
5月31-6月1日,教务处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四)6月7-8日,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2、6月16日前教务处划定单科考试分数线,按统一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占50%)和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50%)综合排序,公布初试合格学生名单。
3、6月17-24日,各转入学院对初试合格的学生进行专业考核(考核方式及内容由学院自定,报教务处备案)。
考核后,将拟接收转专业的最终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六)审批:6月25-28日,教务处对各学院的上报名单进行审批,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向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发放通知。
(七)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8月29-30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教务处下发的书面通知,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按新的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 2011年成都理工大学各本科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参考计划数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2011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
成都理工大学201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1年成都理工大学各本科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参考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