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通知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178f37d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9a.png)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供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充分发挥其个性优势,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务发〔2023〕2号),现将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秘书:二、转专业计划1月6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日至3月6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月7日学院审核并公示转专业报名名单。
3月10日转专业报名名单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科。
3月11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
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转专业考核安排、学生准考证打印。
3月18日至3月19日组织转专业笔试、面试考核。
3月20日至22日院内公示拟录取名单。
3月23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部学籍科。
3月24日至26日教务部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3月27日前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并提交转专业编班情况一览表。
三、考核方案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和面试过程闭环管理。
具体如下:(一)考试命题。
由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转专业笔试与面试的考试命题,教学院长审核,院教务办密封保存。
(二)考试组织。
学院教务办组织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三)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
1、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转专业考核的评阅和记分工作,组成3-5名专业教师进行笔试阅卷和面试评分;2、笔试成绩按照各阅卷老师的评分结果折算均分;3、通过笔试考试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转专业秘书负责面试考生编号、组织考生静候在候考室,叫号进入面试考场。
评委根据面试结果,在考生相应的编号处记分;4、笔试和面试成绩由学院转专业秘书负责录入转专业系统,转专业考核评分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采取闭环管理,由转专业秘书负责保密,不得向评委等人员泄露。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4b5d42f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da.png)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学生(含研究生、成人)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意见》(藏教学〔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区高校实际,现补充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转学、转专业制度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生因病转学、转专业的须提供拟转出、转入两校指定的学校所在地医院检查证明。
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或父母所在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出具的医疗证明,农村籍的须提供乡村两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转学、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申请转学、转专业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关于公布周哲云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周哲云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bc00855de80d4d8d15a4fe2.png)
关于公布周哲雲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的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同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教学科研处审核属实,全校公示后,学校同意周哲雲等11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并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否则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转入二级学院在学生报到后,应当做好学生的课程修读的选课指导工作。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年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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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年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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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143d16b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7.png)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各高校: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切实加强学生转专业管理,总的情况良好,但个别高校仍然存在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高校转专业的管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规范办学,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考核,并告知全体学生,阳光操作。
二、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后,方可按苏教学〔2010〕20号文件要求办理。
高校不得在录取后、取得正式学籍前为学生调整专业。
三、严禁高校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除国家和省规定学费以外的任何收费或捐赠。
四、从2014年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切实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五、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按照学生录取专业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加强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学籍异动、学籍信息修改、学籍记载等管理工作。
六、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考核、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且须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审核确认通过。
转专业申请通知
![转专业申请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5be258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a3.png)
转专业申请通知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我是岸上大学(假设这是一个学校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大二的学生XXX。
我写此信是想请求转专业,转入您学院软件工程
专业。
首先,我要感谢在过去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给我提供良好的学
习环境和严谨的教育体系。
正是在这里,我打下了坚实的计算机基础,特别是在编程语言方面,我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但是,在大二上半学期的学习生活中,我逐渐发现自己对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专业并不是很感兴趣。
虽然我在学习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但是学习任务的繁重,过于理论化的教育方式让我对未来的就业前景
和职业发展感到迷茫。
因此,我经过认真考虑和深思熟虑,认为转入您学院软件工程专业
更加符合我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兴趣爱好。
软件工程是一门更加注
重实践和实际应用的专业,能够更好地锻炼我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并且在当前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大背景下,软件专业的前景也更加
广阔和稳定。
同时,我也已经充分考虑了专业转换带来的种种影响,包括学业方
面的适应性和时间安排等问题。
我已经与软件工程专业的老师和同学
进行了多次交流,并且自学了一定的软件开发技能,我相信可以顺利
完成专业转换,不影响我的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
最后,我希望能够得到您和学院的支持和批准,让我能够顺利转入软件工程专业,一旦获得批准,我会尽快做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并且尽快适应并进入专业学习状态。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岸上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二学生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18810e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ef.png)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和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目的
1. 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1. 转专业时间:每年的6月份为转专业的时间,学生可在此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转专业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将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5)经过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新学院进行面试。
(6)新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学生是否能够转专业。
(7)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和原学院。
1.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前30%。
2. 在校期间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
3. 学生需得到原学院的同意,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4. 转专业后,学生在新专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方面,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能力。
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校招生办公室
20XX年6月XX日。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6e3287a48d7c1c708a145a1.png)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院、系、部、室(中心),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了《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海南医学院二○○九年十月十日主题词:本科转专业规定印发通知发送:学校领导,院务委员。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0日印发(共印60份)附件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使我校培养的人才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可自由申请,各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条按普通高考招生分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不能跨招生类别转专业。
第三条各专业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10%~15%,具体按当年公布计划执行。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满一个学期;(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3)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按申请者综合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已修课程在两个专业之间必修课程相差不到三门或主要课程相差不到两门。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2)应作休学、退学等学籍处理者;(3)曾转专业者;(4)有其他不适宜转专业情况者。
第三章转专业的组织管理第七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向教务部申请免修;所缺必修课程必须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修合格方可毕业。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20f8770b5022aaea988f0f1a.png)
沈工教学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学院2018年3月21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e226b22f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e9.png)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起,我省部分省属重点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调整到本科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取消了本科三批设置,将往年本科三批院校招生录取全部合并到本科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一、严格执行现有转学、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各院校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事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1号)文件执行。
二、低分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同批次高分录取的学校我厅印发的闽教学〔2010〕11号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由于招生批次的调整,使本一批、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有一定幅度的下调,同一批次院校之间的高考录取分数相差较大。
为体现公正性原则,并考虑到同批次不同院校之间录取标准的不同,办理同一批次录取院校之间的转学事宜,学生的高考录取分数须达到拟转入院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同批次录取学生(“单列招生代码”录取的学生除外)的最低分数,否则,我厅不予审批。
各院校在办理学生转学事宜时,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招收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对普通专科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上述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入学后申请转学或转入本院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审批事宜。
关于修订《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修订《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ad20b7aaea998fcd220e03.png)
惠州学院文件惠院发〔2019〕301号———————————————————————————关于修订《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经2019年11月21日第426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一、文件开始部分修改为:为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我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和《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删除原《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第三条的第三款到第九款,依次变更为第二款到第八款。
惠州学院2019年12月15日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15年9月公布,2017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9年12月第二次修订)为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我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和《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该管理规定。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二)择优录取;(三)学生本人自愿,转出、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同意。
第二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一)申请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普通类之间互转者;(二)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四)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者;(五)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六)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七)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八)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转专业告知书【模板】
![转专业告知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772c71e543323968001c92aa.png)
转专业告知书------------- 同学: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越外发【2017】124号文件)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暂行办法》浙越外发(【2014】207号文件),现对转专业事宜做如下告知: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按照转入后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学习,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专业注册学费标准进行退补。
2.对转入前该年级专业已开设而未学习的课程应按照要求进行补修。
各学院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在学生转入一周内为转专业学生确定应补修的课程。
3.学生转校、转入新专业,在原专业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学分、成绩均记入学生本人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4.学生转校、转入新专业其原来所修读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是否有效,由转入学院会同开课学院(部)研究决定。
原则上同一名称的课程其学时、学分、内容相似率达到70%及以上者,可确认有效,以实际成绩和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记入;不同名称的课程其学时、学分、内容相似率达到70%及以上者,可抵冲转入专业相近的课程,以实际成绩和转入专业相近的课程的学分计入。
5.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学校通识教育任选课,以实际成绩和学分记入。
6.根据学生手册中《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五条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专升本、单招单考、三位一体、高职扩招等学生)不得转专业。
7.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考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
8.转专业告知书随专业申请一起递。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年月日---------------------------------------------------------------------------------------------------------------------------学生承诺栏我已仔细阅读转专业告知书并理解了有关要求和规定。
转专业公告
![转专业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d842c733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cc.png)
转专业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们学校规定每位学生在大一结束时需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但是有时候我们可能选择的专业并不是最适合自己的,或者在学习过程中对其他专业产生了兴趣,出现了想要转专业的情况。
学校开出了转专业的窗口,让每位同学都有机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转专业是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仔细考虑和准备。
同学们需要了解想要转到的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前景、以及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是否适合该专业。
还需要考虑转专业是否会延长自己的学业时间、是否需要补修一些基础课程以及是否能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等因素。
需要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转专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转专业手续。
在转专业过程中,同学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决定和努力学习,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而且,转专业也是一个重要的成长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和职业发展方向。
希望同学们在转专业的过程中能够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迈出自己的第一步,勇敢面对未知的挑战和困难,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道路。
祝愿大家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实现自己的梦想!祝大家一切顺利!此致敬礼XXX学校学生处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转专业公告】第二篇示例:转专业公告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学校的支持和信任。
为了更好地满足同学们的学习需求,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转专业政策做出一些调整,并向全体同学发布以下转专业公告。
一、转专业政策调整为了方便同学们更好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从即日起,学校将实行更加灵活的转专业政策。
具体调整如下:1. 转专业申请时间不再受限制,同学们可以随时向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2. 转专业申请材料不再设置限制条件,同学们只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意向专业即可;3. 转专业结果将由学校综合考虑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尽量满足同学们的转专业要求。
地方专项转专业通知
![地方专项转专业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6fd9c74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2c.png)
地方专项转专业通知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校教务处近日接到地方教育部门的通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学校审核批准,我校决定开展地方专项转专业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专业范围本次地方专项转专业针对我校在校学生,面向全体本科生。
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条件1. 学术成绩: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具备较好的学术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标准。
2. 专业需求: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申请时需提供地方教育部门公布的专业需求目录,确保所申请的专业符合地方教育部门的要求。
3. 学业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须保证学业进度和课程学习的连贯性,不影响原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
三、转专业流程1. 填写申请表: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转专业的原因和目的。
2. 提交材料:除了申请表,同学还需提供个人简历、成绩单、学业计划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审核符合条件的同学。
4. 公示和答疑:审核通过的同学名单将在学院公示,并进行答疑解惑。
5. 学校审批: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最终审批,确定转专业的同学名单。
6. 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数和地方教育部门的指导,进行专业调剂工作,确保每位同学能顺利转入适合的专业。
四、时间安排具体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安排,另行通知。
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教务处的通知,以免错过申请和审批的时间。
五、注意事项1.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真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充分了解所要转入的专业情况,做好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3.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与原专业导师、辅导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原专业的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参与此次地方专项转专业的工作,根据自身的兴趣和发展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2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2篇)](https://img.taocdn.com/s3/m/8d925904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bd.png)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0d9814f2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e8.png)
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各系(部):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现将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一、指导原则(一)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原专业已调整、合并或停止招生,无对应专业学习时,可申请到相同学制的相近专业学习。
(二)退役后复学(入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加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文件规定:“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退役学生凭《退伍证》可于办理复学(入学)手续时申请转专业。
如已复学在原专业就读后申请转专业的,参照在校生申请转专业流程,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三)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于办理复学手续时申请转专业,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四)在校生申请转专业,需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乐职院通[2019]49号),符合条件方能申请转专业。
一年级学生只能在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二年级转专业需降级;三年级不得转专业。
医药卫生类专业转出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类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其他大类专业转出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类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系(部)因组建现代学徒制班或订单班的教学需要,则应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完成学生专业及班级调整。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一)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原专业已调整、合并或停止招生,无对应专业学习时,申请到相同学制的相近专业学习。
1.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到系教务管理办公室申请复学,办理复学手续,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转专业)》。
2.经所在系审核,确定学生所转专业和班级,及时将资料提交教务处审核。
3. 教务处审核后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
关于印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f9336ca2a417866fb84a8ef0.png)
**学院文件锡职院教〔2017〕12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各部门、各院部:现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院2017年8月31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及《**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予以修订如下:一、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转入专业接收学生数,转出(转入)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5%以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可以申请转专业:1.新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的;2.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的;3.因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4.存在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5.学生休学后复学、降级等,因学院专业调整后对应年级无该学生所学专业的;6.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
三、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原则上不批准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休学期间的;3.三年制专科三年级学生或学分已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4.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专科学生;5.拟申请转入专业没有条件接收的;6.其他有失公开、公平、公正的。
四、学校转专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书
![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书](https://img.taocdn.com/s3/m/e34181d0eff9aef8951e0649.png)
学生转专业通知书
学生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
你向学校递交了调整专业申请,根据《合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你的转专业申请。
请你按照要求,自接到通知书即日起进入学院专业班级继续学习。
你须承诺已明确知晓拟转入专业需要补休的补修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并将认真完成各补修课程(模块),严格遵守新专业的教学要求、相关教学及收费规定,如无法顺利完成学业,责任自负。
学生签字:__________
送达人签字:__________ 合肥学院学院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请_____在______骑_____缝_____处_____盖_____章_____
学生转专业通知书(存根)
学生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
你向学校递交了调整专业申请,根根据《合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你的转专业申请。
请你按照要求,自接到通知书即日起进入学院专业班级继续学习。
你须承诺已明确知晓拟转入专业需要补休的补修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并将认真完成各补修课程(模块),严格遵守新专业的教学要求及相关教学及收费规定,如无法顺利完成学业,责任自负。
学生签字:__________
送达人签字:__________ 合肥学院学院
年月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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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职转专业通知
![台职转专业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d4266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b.png)
台职转专业通知各位同学:大家好!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认真研究和决策,为了更好地满足同学们的学习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我校决定开展台职转专业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 录取我校台职班学生,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
2. 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无不良学术记录和违纪行为。
二、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的两周内,具体时间将在学校官网和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同学们密切关注。
三、申请材料1. 申请表: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完整。
2. 成绩单:提供包括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副本,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 推荐信:提供一封由所在学院任课教师或辅导员撰写的推荐信,介绍同学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4.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相关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可一并提供。
四、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同学们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 递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按要求递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3. 审核评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测试等形式的综合考核。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转专业名单,并将结果通知每位申请同学。
五、转专业事宜1. 转专业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将在公示名单中注明。
2. 转专业的同学需提交转专业申请书,经学院同意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3. 转专业后,同学们需按照新专业的课程安排和要求进行学习,不能跨学院转专业。
六、其他事项1. 同学们申请转专业时请务必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2. 转专业期间,同学们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院的管理要求。
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递交。
转专业是同学们自主发展的重要机会,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个机会,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专业,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5f54a7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0e.png)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3•【字号】浙教电传〔2014〕173号•【施行日期】201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各高等院校:为扩大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2012年,我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
从调查实施情况看,大部分高校都新制订或修订了学生转专业办法,降低转专业门槛,增加转专业计划人数,总体上转成的学生比例有所上升。
但是也存在着学校推进不平衡,部分学校提供可转的专业偏少,转成学生比例还偏低,特别是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难等问题。
为推进学生转专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充分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年要调查分析转专业工作的突出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完善相应办法。
要把完善教学资源配置、增加转专业的计划人数、降低转专业门槛、提高转成比例和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成比例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加以落实。
2.各校要建立转专业统一平台,每年在规定时间开展转专业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导,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选择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生学习潜能。
要保证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要尽可能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享有在校期间原则上可转一次专业的机会。
3.我厅将对学校实施转专业情况进行年度调研,并将调研情况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教学改革”指标重要内容,加大分数权重。
同时,自2014年起建立年度转专业情况报告制度,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详见附件)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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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1〕11号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勤奋学习的环境,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0修订)(浙理工教[2010]32号)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现将本学期2010、2011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招生类别不同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5)新办专业(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制药)在未通过教育厅新专业检查前不得转入和转出。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未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以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比为序择优录取,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按学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学生获得专利、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优先录取。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见附表)。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生12月2日起可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活动报名----转专业申请),填好所需信息(如图中所示)后打印申请表一份,填写申请
理由并签名,于2011年12月16日(周五)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未交申请表者报名无效)
2.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于2011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各专业的考核安排在第17、18周,具体时间于16周通知)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对同意转入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
4. 教务处对上报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2011年2月1日起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校长批准,并于下学期第一周正式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7. 转专业学生在开学两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充分学习《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1.2010级学生转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2.2011级学生转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