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决定成立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订了此项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一、转专业计划人数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人数定为:接收转入学生数:不超过28人,其中: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不超过 9 名。
2. 工业工程专业不超过 5 名。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不超过 9 名。
4.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不超过 5 名。
二、转出资格及要求符合石大校发[2018]75号通知所下发《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可在本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三、转入资格及要求接收转入学生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原专业成绩良好或在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研究成果为第一考虑要素,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服从安排(是否降级、转入班级等安排)。
基本条件:1.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 入学以来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成绩排名为专业排名前20%。
4. 身心健康。
此外,在申请专业可接收人数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择优录取:1.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考虑。
2. 转出与转入专业相关性较高者优先考虑。
3. 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四、考核内容1.考核办法为:材料审核及面试。
2.具体考核内容:①材料审核内容:原始成绩单、专业成绩排名表、相关证明文件证书等支撑材料。
西南交通大学外语学院(成都校区)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8年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成坚副组长:杨安文成员:易红、莫光华、曾祥敏、黎斌、李海振、王俊棋、左天梦、蒲茂华秘书:刘柯宏、杨红二、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大类下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翻译专业,高考考生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类报考。
新生报到后,外国语学院将安排统一英语考试,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择。
外国语学院另有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这两个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新生不参加分专业考试。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人需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年3月修订)规定的基本要求,热爱外语专业,品学兼优,学习刻苦,身体健康,了解外语专业的培养要求。
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
各转入专业具体要求如下:1、英语、翻译1)有先修拟转入专业大一课程学习经历(课程名单详见附表)。
2)已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的情况,且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20分及以上。
4)申请者均需参加相关专业系组织的专业面试。
面试合格者,按计划录取名额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5)获得“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大赛、写作大赛、阅读大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6)大一学年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达到先修转专业准入课程,修读学时为16学时及以上,且成绩在80分及以上,可直接转入二年级学习。
否则,将降级进入一年级学习。
鉴于外语专业的特殊性和学习难度,大二学年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要求降级进入二年级学习。
7)商务英语为峨眉校区一本专业,仅接受峨眉校区其他一本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德语、日语和法语专业1)有先修拟转入专业大一课程学习经历(课程名单详见附表)。
2)已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的情况,且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二级学院: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专业名称:微电子技术一、拟转入学生数10人。
二、转入学生要求1.热爱微电子技术专业,且对本专业有一定的了解;2.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补考或者重修记录,优先考虑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70分以上者。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1.参加《半导体技术概论》笔试,开卷,卷面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2.现场面试(笔试符合要求方可参加)。
专业名称:汽车电子技术一、拟转入学生数20人。
二、转入学生要求1.工科类相关专业的学生;2.热爱汽车电子技术专业,且对本专业有一定的了解;3.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补考或者重修记录,优先考虑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70分以上者。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学业成绩,更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专家面试。
最后,按照面试成绩和第一学期加权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2.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不符合转专业标准的学生退回原专业;3.现场面试(面试内容:转入本专业原因以及《电工基础》知识;面试分数配比:自述30%+回答问题50%+素养20%)。
专业名称:应用电子技术一、拟转入学生数2人。
二、转入学生要求1.工科类相关专业;2.热爱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且对本专业有一定的了解;3.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优先考虑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70分以上者;4.具备电路的基础知识。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现场面试。
面试内容为转入本专业原因以及电路的基础知识;面试分数配比:自述30%+回答问题55%+素养15%。
专业名称:智能控制技术一、拟转入学生数3人。
二、转入学生要求1.工科类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2.热爱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且对本专业有一定的了解;3.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补考或者重修记录,优先考虑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70分以上者;4.具有电路和程序设计等基础知识。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属各单位:现将《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8年1月9日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发〔2017〕10号)及学院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在充分考虑各专业现有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规划、择优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董事会主管领导、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院教务办公室根据要求做好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选拔、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指标比例第四条学院对转专业学生人数和比例实行指标控制,转出- 2 -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10%以内;转入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20%以内。
留(降)级转专业者占用转入年级该专业的转入指标。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院内转专业:(一)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经考核证实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其特长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做适当专业调整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二)就读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三)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和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目的
1. 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1. 转专业时间:每年的6月份为转专业的时间,学生可在此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转专业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将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5)经过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新学院进行面试。
(6)新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学生是否能够转专业。
(7)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和原学院。
1.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前30%。
2. 在校期间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
3. 学生需得到原学院的同意,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4. 转专业后,学生在新专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方面,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能力。
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校招生办公室
20XX年6月XX日。
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中大教字〔2018〕58号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7月6日第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2018年7月12日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7月6日第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后,根据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学生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研究、指导、审核全校的转专业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第七条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申请转专业条件第八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品行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潜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一)优秀生转专业。
第一学年结束时,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第一学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专业年级排名前25%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科特长生转专业。
第一学年结束后,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在某学科确有突出特长(如个人曾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可以申请转到与其学科特长相关的专业。
转专业时,学生需提供学科特长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科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经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批同意后确定。
转专业实施方案
转专业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特制定我校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在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下进行,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一章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第一条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3.已转过一次专业者;4.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5.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6.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者;7.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开始,学校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第四条受理程序:1.1月中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我校转专业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校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1月下旬,学校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转送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部。
3.学校教务处要统一办理转入学籍、学生证、注册等事宜。
第二章转专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转专业(转入或转出)的学生人数应按如下比例控制:转入班级需少于50人。
第六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
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新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应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文件以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处、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校转专业工作。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
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须有师生代表参加,专家小组成员应以非院级领导的一线教师为主。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在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转专业工作的巡查力度,切实做好转专业的监查工作。
2.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3.学校鼓励学院多接收转专业学生,对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将在专业建设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应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5.学院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中务必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等;公布学院的咨询电话、投拆电话及邮箱;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是否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须独立打分。
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闽农林大教[201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闽农林大学〔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学校确立“自愿申请、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按照各学院公布的转入计划数进行自愿申请;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依据本院公布的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选拔录取学生。
第三条各专业转出计划数不限;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条件确定转入专业计划数,转入专业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因病或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或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 1 -专长的,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入学已满1学期;(二)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四)纪律处分已解除。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一)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含定向生、小语种等专业的;(二)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的;(三)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四)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六)二次以上(包含二次)转专业的;(七)选拔进入严家显创新班(含生物科学(生物学基地班))的;(八)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形。
第六条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方向)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成都校区)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8年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
各系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考察面试等具体工作。
组长:王齐荣、刘国祥副组长:欧阳峰、傅尤刚成员:袁林果、巫锡勇、赵锐、张玉春秘书:闫玲、沈悦、张倩二、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1.测绘大类(1)原则上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两年按大类培养,后两年按专业培养。
(2)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不得跨大类跨学院选专业。
(3)专业分流录取遵循以志愿加调剂原则,学生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学业成绩择优满足专业志愿。
(4)专业分流志愿录取方法:①专业分流时,如学生填报志愿人数低于计划数,不再考虑志愿和成绩,直接全部录取。
②专业分流时,如相同批次学生填报志愿人数高于计划数,根据分流绩点由高至低录取计划数,多余人数由学院进行调剂。
③学业成绩统计课程为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和限修课程,每门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的实际学分进行计算,每门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环境大类根据学院和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为了保障学科、专业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环境大类学生选择专业方向为:①环境工程;②消防工程。
结合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实际办学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确定各专业规模。
(1)分专业规模:2017级环境大类学生146人(含留学生1人),环境工程3个班(30人/班)、消防工程2个班(30人/班),每班学生人数上限不超过33人。
(2)分专业原则:学生根据学院分专业方向工作时间安排,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者按照学生本人服从学院调配处理。
每名学生可以报两个专业志愿,依据学生第一学年排名课程成绩水平确定学生选择专业的优先序列。
(3)排名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名方式:①排名课程: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阶段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排名课程包括: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中外语类课程、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中的全部必修课程。
2018年转业新政策出台军人转业政策情况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8年转业新政策出台军人转业政策情况下文针对这个军人转业政策解释的是比较详细的,巨人转业政策的出台是对军人退役的一种帮助,相关的退役安排。
以及相关的原则在下面也是比较详细的,在自主择业待遇也是有列明的。
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军人转业新政策出台情况“金戈铁马数十载,脱下戎装再攀岩”,昔日,你们是祖国的钢铁长城,为国防事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今朝,你们要离开自己战斗过的火热军营,前往地方继续奉献。
2018年度军转干部工作已经启动,转业安置是广大军官人生的第二次抉择和挑战,2018年是军队改革关键年,裁军压力下,部队和地方军官转业安置压力增加,广大军转干部面临转业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未雨绸缪是化解问题的好办法,了解转业政策,确定转业方向,全面评估应考能力,将临考前的焦虑与彷徨分步骤、分方法一一解决。
根据军转干安置政策规定来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两大渠道。
很多转业干部都希望安置到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也非常需要军转干部。
再来就是,军队的许多单位和岗位与地方事业单位是大体相通的,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以及某些后勤保障等单位,许多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职称也都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评定的,所以说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对军转干部来说并不陌生。
从军转安置实践看,事业单位非常适合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也有特殊政策。
政策很多,就不一一给大家讲解了,现在就拿军人最担心的家属安置问题来说吧!家属安置: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
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沈工教学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学院2018年3月21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时间:2018-12-29校发[2018] 610号(2018年12月26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为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66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转专业(类)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校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专家教授代表、教学秘书代表、学生代表等有关单位及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学校转专业(类)相关政策、审定学校转专业(类)方案、审议转专业(类)相关事宜。
学校转专业(类)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院级纪检监察员等5-7人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类)工作学院内日常事务的领导与监督,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第五条凡是学生转专业(类)的有关事项,均须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办理。
第三章转专业(类)的类型和时间第六条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分为以下六种类型:(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自主申请转专业(类);(二)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唐敖庆班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改选拔转专业;(三)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四)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院内专业分流;(五)学生创业休学或服兵役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类);(六)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在某专业(类)领域有特殊专长、或学习原专业(类)有某种特殊困难的转专业(类)。
2018级、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模板】
2019级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
11月5日9:00至11月6日16:00
12月12日前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大类学生进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宣讲。宣讲工作应做到深入、细致。
12月17日前
涉及大类分流的教学单位,按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志愿确定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须经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2日至12月5日
各教学单位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6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产生过程、公示情况和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等。
12月7日至12月13日
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复核通过后通过教务处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大
类
专
业
分
流
பைடு நூலகம்11月1日前
涉及大类专业分流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分流专业条件、专业就业情况等制订本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其中,若一个大类的学生要分别分流至3个及以上专业的,应有专业分流预案,即本大类学生在第一次分流时,出现2个或2个以上专业招录人数不足时,如何再次完成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等相关内容。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须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临沂大学教务处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格和平时表现审核,有不良记录实
行一票否决。在原专业的所有必修课
基本条件
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选拔,排 名情况相同时按照英语和数学的平均
确有专业特长,且需 要提供相关作品、获 奖证书等证明。同 时,高等数学和大学 英语的成绩均需在 班级单科排名的前
1/2。
学分绩点择优选拔。 笔试+面试
本科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本科
商学院
会计学(金融外包方向)(校企 本科
合作本科)
商学院
金融工程(本科)
本科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本科) 生物科学(本科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农业生物技术(专科) 食品生物技术(专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专科 专科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本科)
本科
0
基本条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科) 专科
0
基本条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院 药学院 药学院 药学院
软件技术(专科) 药学(本科)
制药工程(本科) 中药学(本科) 药品生产技术(专科)
专科
0
本科
6
本科
8
本科
4
专科
8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广告学:广告文案创作 编辑出版学:新闻写作
面试
3 月 18 日下午 2:30。 3 月 18 日下午 2:30。 3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法学院 318 会议室
面试
3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法学院 318 会议室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XX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2017~2018学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确有专长、兴趣或因生理疾病需要在其它专业学习的2017级专科生(三年制)均可自愿申请。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青少年工作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老年服务与管理、汉语为注册入学专业,只能在这八个专业之间互转。
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美术专业之间可以互转。
3.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只能转入,不能转出;社会体育(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为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只能由社会体育和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生转入,不能转出。
4.会计(对口单招)、软件技术(对口单招)、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应用电子技术(3+2)、小学教育(3+2)专业不在可转专业之类。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二、申请和考试时间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到本学院报名,并填写《XX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逾期不予补报。
2.本次转专业课程考试将在下学期第二周进行,教务处统一组织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科转入文科)、高等数学(文科转入理科)考试,有关专业的专业测试由所在学院负责。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办理程序1.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后,填报《连云港师专学生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包括电子稿)于2018年1月18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与技能训练科。
转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签署意见,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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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坚持“学生中心”的大学教育观,本着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对学校的学生负责任和学校能可控的实施转专业工作,现将2018年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二级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
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二级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务部门确诊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大学三年级及以上者(除学校进行的专业调整外);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无正当理由者;
6.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7.高考招生类型不同者;
8.高考为文科类考生转入理工类专业者或理工类考生转入文科类专业者(文理兼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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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除外)。
三、实施步骤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并制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于4月1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和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
拟转专业学生本人填写《四川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于5月10日前交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3.各转入学院汇总转专业的学生报名名单,并报教务处(电子文档)。
4.各转入学院的转专业面试工作安排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教室由各转入学院安排好报教务处汇总公布;各转入学院在选拔考核基础上决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于5月23前以文件形式报学校教务处。
同时报拟录取名单电子文档。
5.学校教务处对转入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6.教务处正式发文确认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1.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于8月底进行,下学期进入新专业学习。
2.转专业学生本学期应在原专业完成课程学习。
3.转专业学生已取得学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课程名称与学分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有效;
②.其他课程的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的素质选修课学分。
4.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要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卡等材料的交接准备工作,保证转专业学生按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习。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及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重新选课,必须学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又未修读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以补修方式修读,并按规定缴纳相应学费。
五、请各二级学院学业导师和辅导员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教育,牢固学生专业思想,正确指导和引导学生的专业选择,避免学生盲目转专业。
特别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明确公布限制性专业必须控制转入。
教务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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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学生姓名:学号:电话:拟转出学院专业班
拟转入学院专业
注:1.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拟转入专业;
2.本表由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