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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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案例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案例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案例
近年来,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各地也陆续
实施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其中,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的生
态建设成为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典型案例。

横琴位于珠海市西南部,地势平坦,海拔不超过20米,年降雨
量丰富。

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中,横琴以“百步穿杨·筑梦横琴”为
建设理念,坚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追求低碳、绿色、可持续的
发展,努力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城市新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横琴采取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措施。

首先,规
划建设大量的绿地和水系。

目前已经建成的公园、水系等绿色景观区
域超过40个,绿化面积近34万平方米,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绿色网络。

其次,注重生态修复和保护。

横琴实施了湿地保护、海岸带保护等多
项措施,恢复了大量湿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

另外,横琴还大力推进
节能减排,加强固废处理管理,达到了“无废城市”目标。

除此之外,横琴还注重生态文明的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中。

建成
了多条生态步道和自行车道,鼓励低碳、健康的出行方式。

逐步实施
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提高垃圾回收和再利用率。

这些措施不仅提
升了横琴区的生态环境,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横琴创造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地
球村理念,成为了全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8日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珠字〔2011〕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全面考核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完成情况,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推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一)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工作,组织对各区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区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

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海洋农渔和水务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贸信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珠府〔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我市组织开展了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于2019年12月进行公告(珠府〔2019〕81号)。

现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在对接《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上,对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和沙心涌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调整(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鸭涌河未作调整),现公告如下: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情况有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

有堤防段管理范围此次未作调整,即前山河有堤防段护堤地宽度取20米;洪湾涌、广昌涌外江水闸导流土堤段内河侧护堤地宽度取10米、外江段护堤地宽度取30米。

无堤防天然岸线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管理范围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结合河道治理和规划路网等,对临水边界线进行了优化调整,临水边界线外延一定距离后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其中前山河无堤防段按临水边界线外延20米,广昌涌、洪湾涌和沙心涌按临水边界线外延15米。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珠府〔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18〕4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政和林业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2日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城市道路和绿地、城市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本市所有新、改、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市、区(含功能区,下同)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指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实施计划,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市级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实施市本级项目建设;区级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行业管理和区级项目建设,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

横琴常识题

横琴常识题

横琴常识题摘要:1.横琴岛的地理位置和特点2.横琴岛的发展历程3.横琴岛的现状与未来规划4.横琴岛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性5.横琴岛的旅游资源与文化特色正文:横琴岛,位于我国广东省珠海市南部,东临珠江口,西接澳门,北靠珠海市区,南濒南海。

全岛面积约为106.46 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0 公里,是我国大陆唯一的与香港、澳门陆地相邻的地区。

横琴岛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

横琴岛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 年代。

当时,珠海市开始对横琴岛进行开发,设立了横琴经济开发区。

2009 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岛定位为“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合作新平台、国际休闲旅游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

自此,横琴岛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经过多年的发展,横琴岛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果。

如今,横琴岛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

同时,横琴岛还积极推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体系。

横琴岛的现状与未来规划备受瞩目。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横琴岛将被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节点之一,承担着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

未来,横琴岛将继续深化与港澳的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绿色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横琴岛不仅具有丰富的经济资源,还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与文化特色。

岛上拥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如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横琴岛海上世界、横琴岛花卉博览园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度假。

同时,横琴岛还保留了许多传统的文化和民俗活动,如横琴渔女、横琴飘色等,为游客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体验。

总之,横琴岛作为我国大陆与港澳陆地相邻的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缘优势和丰富的资源。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前言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

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行。

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主要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主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制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编制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水平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珠海市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Zhuhai

珠海市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Zhuhai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河长会议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珠委办字〔2017〕44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指导全市(区、镇)制定、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总结、通报各区对《意见》及其配套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完成上级有关河长制政策文件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规则市级河长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具体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级召集人主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三、会议形式(一)市级总河长会议召集人:市级总河长会议由市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市级河长,市级河长对口副秘书长,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召开时间: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会议议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研究跨市范围的河湖相关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河题; 经市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跟踪督办: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市级河长牵头调度,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市级责任单位及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承办。

(二)市级河长会议召集人:市级河长会议根据《珠海市市级流域(片区)河长名录》,分别由我市境内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崖门(珠海四大口门)马骝洲及前山河六大水道(流域片区)的5名市级河长作为召集人。

珠海全面推行河长制

珠海全面推行河长制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2期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要闻】鸡啼门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刘嘉文副市长检查斗门重点河涌整治和水利设施安全工作我市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贯彻落实实施湖长制视频会议市河长办组织召开全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研讨会市水政监察支队督导金湾区落实河长巡河交办事项市河长办使用无人机巡查各区重点河涌【主要进展】【区镇动态】———————————要◆闻—————————鸡啼门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刘嘉文副市长检查斗门重点河涌整治和水利设施安全工作1月25日,鸡啼门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刘嘉文副市长率队到斗门检查重点河涌整治和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上午,在斗门区副区长赵文乐的陪同下,刘嘉文副市长到黄杨河西堤查看“一河两岸”河道管养、道路景观工程建设进展。

下午,刘嘉文副市长到五福涌、合禾涌现场,检查黑臭河涌截污和生态修复项目的进展,察看河涌截污纳管、岸线清整工作和污水处理及生态修复设施运行情况。

刘嘉文副市长强调,要继续加强岸边综合整治,做好沿线截污,排查入河排污口,清拆河涌周边的畜禽养殖场。

随后,刘嘉文副市长来到白藤水闸检查水闸安全运行情况。

白藤水闸是我市唯一的一座大型水闸,至今运行40多年,目前已列入重建项目名单。

刘嘉文副市长要求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水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水闸临时保护设施,严格控制水闸上方道路的通行负荷,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水闸周边的保洁力度,清理打捞水面水浮莲和垃圾,同时抓紧推进白藤大闸重建工程,确保今年第一季度动工建设。

我市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2月2日上午,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7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周锡川副秘书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林粤海列席会议。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及第一批民间河长参加了会议。

2017年1-4月时事政治

2017年1-4月时事政治

2017年1月---4月期中时政1月份1、2017年1月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拉开大幕,这是继1996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又一次为摸清全国“三农”家底的大普查。

2、我国最大的单体投资项目——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近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式动工建设。

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环保税,由此成为我国的第十八个税种。

4、1月9日,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习近平向获得201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赵忠贤院士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颁奖。

5、1月9日12时11分,我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用快舟一号甲小型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吉林一号灵巧视频03星(吉林林业一号),同时搭载行云试验一号、凯盾一号两颗立方体星。

6、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1日发表《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中国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努力走共建、共享、共赢的亚太安全之路。

7、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8、1月16日,亚太议会论坛第二十五届年会在斐济召开。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会议。

9、1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达沃斯国际会议中心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的主旨演讲, 1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日内瓦万国宫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

10、2016中埃文化年闭幕式1月19日在广东广州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信。

2016年是中国和埃及两个伟大国家建交60周年。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规定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规定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
权规定
【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9.17
【实施日期】2010.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规定(2010年9月17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保障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加快横琴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横琴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是“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第三条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横琴新区管委会)是横琴的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横琴新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以下职权:(一)组织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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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8日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珠字〔2011〕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珠字〔2011〕17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主旋律,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

202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总结

202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总结

202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总结一、总体情况____年,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了河长制工作的落地落实。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我们成功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提升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效果,有效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成果1. 实施河长制覆盖全国范围在____年,我们全面推行了河长制工作,覆盖了全国各个省、市、县、乡镇。

各级政府成立了河长办公室,明确了河长的责任和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河长制的推行将所有河流、湖泊和水库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了对水域环境的全面管理。

2. 加强河长制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我们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环保讲座、决策咨询会议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河长制的基本知识和工作内容。

此外,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发布有关河长制工作的信息,引导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

3.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在____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健全的河长制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建立了疏导河长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明确了河长的具体职责和待遇。

同时,我们加强了河长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形成了有效的工作闭环。

4.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通过实施河长制,我们在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推进了水污染源的整治工作。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们加强了水资源的调控和管理,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5. 推进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在____年,我们积极推进了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

通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保护和草地恢复等活动,增强了水域的生态环境功能。

同时,我们积极保护和恢复湖泊、湿地等特殊生态环境,提高了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6. 健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为了促进河长制工作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我们建立了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该平台,各级政府可以及时发布河长制工作的相关信息,记录和追踪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供在线服务和咨询。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5•【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澳门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2021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

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基础。

横琴地处珠海南端,与澳门一水一桥之隔,具有粤澳合作的先天优势,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横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横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同时,横琴实体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服务澳门特征还不够明显,与澳门一体化发展还有待加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坚持“一国两制”、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创新完善政策举措,丰富拓展合作内涵,以更加有力的开放举措统筹推进粤澳深度合作,大力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加快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不断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澳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注入新动能。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

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守护这一片绿水青山

守护这一片绿水青山

守护这一片绿水青山作者:孙凯来源:《珠海》2018年第02期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而早在2015年,珠海就已经印发了《珠海市实施“河长制”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实施河长制工作的先行地区之一,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切实的操作经验。

2017年初,珠海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开始启动,建立了全市四级河长体系名录名单;河长制工作管理范围覆盖江河涌渠共计533条、水库66宗、山塘13座、湖泊6座;共设各级河长537人。

全面推行河长制一年来,珠海市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压茬推进”“四个到位”“争取走在前列”的总体部署,市、区、镇、村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四级河长管理保护机制。

高位推进,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覆盖在过去两年尤其是2017年1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四个到位”工作政策,压茬推进,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的全面覆盖,为河长制工作的展开和各项政策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明确了属地河长制实施范围全覆盖,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组织体系、河长办职责,三年阶段性目标,七大项任务、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并印发《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保了工作方案到位。

其次,全面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组织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崖门(珠海四大口门)马骝洲及前山河水道(流域片区)设立5位市级河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环保、水务、市政、公安等副市长担任。

成立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市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相继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珠海市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暂行规定(试行)》,累计设立河长公示牌729块,确保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6〕1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6〕1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6〕1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3日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珠海横琴新区三年开发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珠海横琴新区三年开发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珠海横琴新区三年开发建设突出贡
献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2.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珠海横琴新区三年开发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横琴新区成立三年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粤港澳更紧密合作”这条主线和构建“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使命,以“面向世界、优先港澳,高端起步、统筹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全区上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科学开发、从容建设,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快速增长,实现了产业发展从基本空白到重点项目全面铺开,基础设施从相对薄弱到日益完善,对港澳合作从无到有、由浅入深,体制机制从传统管理模式向初步营造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跨越式发展,涌现出了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等8家单位“珠海横琴新区三年开发建设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
予陈万成等9名个人“珠海横琴新区三年。

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为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情况督察,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544号)、《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和《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珠横新办函〔2017〕3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与原则本制度适用于对区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强化整改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督察工作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单元,由区级河长牵头,区级责任单位包片,对区域内全区各单位、各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督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区级责任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可商请区党委、区管委会有关人员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三、督察内容督察内容主要包括:(一)省、市和区决策部署传达贯彻情况。

省、市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和部署的传达学习、工作部署、宣传动员等情况。

(二)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省、市和区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三)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目标设定和主要任务细化、实化情况,是否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区的实际。

(四)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河湖名录划定情况,河长体系建设情况,部门分工和责任落实情况,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河湖治理、养护、保洁等市场体系培育情况。

(五)河长履职情况。

总河长、河长分别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和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以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河长制任务实施情况。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1.19【实施日期】2009.0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一月十九日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珠办发〔2008〕15号),横琴经济开发区与横琴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

经市编委会议研究,确定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一、主要职责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区(横琴经济开发区)镇(横琴镇)合一后,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

(一)横琴经济开发区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控制性、修正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审核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按权限审核在辖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辖区招商引资、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

5.管理辖区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武装、维护稳定等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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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作验收制度
(试行)
为加强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管理,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和《珠海市横琴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珠横新办函〔2017〕3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区河长制工作的验收。

二、验收主体
河长制工作验收由区总河长统一领导,区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区规划国土局、区建设环保局、区社会事务局等区直单位,结合督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三、验收依据
根据《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对全区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自验。

四、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四个方面的
到位情况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五、验收方式
验收进行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

加分项设置:设立民间河长(义务护河队伍)、河道警长的;制定区河长制中远期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的;10月底提前完成河长制验收或探索出台河湖管理新举措取得成效的,每项加2分。

六、验收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区已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区已出台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办法和激励及工作验收等七项制度。

七、验收形式
(一)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照验收要求进行自查后,由各相关单位、社区收集整理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相关材料(详见附表)。

(二)区河长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区直有关单位,成立验收组对区进行验收。

八、验收程序
验收组通过察看现场与召开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
收工作,实行验收组组长负责制。

验收会议由验收组长主持,验收组全体成员和被验收社区等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流程如下:
1.察看现场。

察看各区河湖管护现场,并与有关部门、群众交流了解有关情况。

2.听取汇报。

各有关单位、社区汇报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

3.查验资料。

验收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查阅、核实有关资料。

4.问题质询。

验收组成员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向社区有关人员进行问询。

5.考评得分。

验收组根据资料查验及质询等情况,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考评,经讨论后确定最终得分。

6.情况反馈。

验收组组长反馈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八、验收报告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及时将验收报告和评分表报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报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区级河长同意后,通报验收结果。

区河长制办公室同时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方式反馈区党委政府、总河长。

九、时间要求
2017年11月8日前,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应完成对辖区河长制工作的验收和河长制工作自查,主动向区河长制办
公室提交验收资料;11月22日前,区全面完成对各社区区河长制工作验收。

十、整改落实
未通过验收的,由区总(副总)河长或区级河长组织对责任单位或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验收结果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区河长制办公室汇总编制书面整改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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