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
大病专项救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负担,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1. 实现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2. 提高农村贫困大病患者救治水平,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3. 完善大病救助制度,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三、救助对象1.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2. 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重病患者。
3.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
四、救助范围1.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2.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
3. 住院治疗费用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五、救助标准1.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大病患者,按照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2. 具体救助比例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负担等因素确定。
3.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和住院治疗费用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按照规定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六、救助程序1. 申请: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
2. 审核审批: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 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对审批通过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七、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贫困大病患者受益。
3.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救助合力。
5.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八、实施时间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执行时间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九、附则1. 本实施方案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实施方案如与国家和地方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准。
医疗补助实施方案
医疗补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国医疗补助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医疗补助实施方案是具体落实医疗补助政策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医疗补助工作、提高医疗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就医疗补助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补助对象确定。
医疗补助对象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等群体,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医疗补助对象的确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能够得到应有的支持。
二、医疗补助资金保障。
医疗补助资金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确保资金来源合法、渠道透明。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补助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三、医疗补助范围明确。
医疗补助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特殊药品费用等。
同时,应当注重对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助。
四、医疗补助流程简化。
医疗补助流程应当简化,避免繁琐的手续和程序给医疗补助对象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同时,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补助对象能够顺利享受到应有的医疗补助待遇。
五、医疗补助政策宣传。
医疗补助政策应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医疗补助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医疗补助政策,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受益于医疗补助政策。
六、医疗补助效果评估。
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应当建立健全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医疗补助政策,提高医疗补助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医疗补助管理责任明确。
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的医疗补助管理体系。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补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做到廉洁自律、服务热情、责任到位。
总之,医疗补助实施方案是医疗补助政策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指南,对于提高医疗补助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帮扶实施方案
医疗帮扶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获得医疗帮扶,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医疗帮扶机制。
在贫困地区建立健全的医疗帮扶机制,包括建立医疗帮扶基金、设立医疗帮扶
工作组织等,确保医疗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医疗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医疗帮扶。
三、建立医疗帮扶信息平台。
建立医疗帮扶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医疗帮扶政策、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等信息,
方便群众获取医疗帮扶信息。
四、加强医疗帮扶宣传教育。
加强医疗帮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医疗帮扶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帮扶工作。
五、建立医疗帮扶监督机制。
建立医疗帮扶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帮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帮扶工
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六、加强医疗帮扶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帮扶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医疗帮扶人员,提高他们的医疗帮扶能力
和水平,确保医疗帮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建立医疗帮扶评估机制。
建立医疗帮扶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
并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医疗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医疗帮扶,提高他们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医疗帮扶的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和配合医疗帮扶工作,共同为贫困地区群众的健康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健康帮扶医疗救助制度范本
健康帮扶医疗救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健康帮扶医疗救助制度(以下简称医疗救助)旨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条医疗救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共享的原则,实行分类救助、限额救助、便捷救助。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医疗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制度稳定运行。
第五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的行政管理工作;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困难群众的身份认定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
二、救助对象和条件第六条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的下列困难群众:(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其他困难群众。
第七条医疗救助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二)困难群众身份认定合格;(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救助内容第八条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救助;(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救助;(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九条医疗救助标准由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制定,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四、救助流程第十条医疗救助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救助对象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救助对象进行身份认定和审核;(三)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制定医疗救助计划;(四)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五)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进行监管。
五、救助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如下:(一)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资金;(三)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
(2024)年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精准扶贫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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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需求
贫困人口中,很多人因为医疗费用过高而放弃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 至危及生命。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能够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保 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社会意义
医疗救助精准扶贫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贫困人 口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概述
救助对象
明确医疗救助精准扶贫的对象范围,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 象、特困人员等。
救助内容
针对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救助措施,包括资助参保、基 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
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的贫困程度和医疗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标准,确保 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救助程序
扶贫路径选择与优化
1 2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人 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减 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3
实施健康促进与教育
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 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跨区域合作与资源共享
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
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确保医疗救助精准扶贫 资金的稳定来源。
医保基金结余
利用医保基金结余部分,为贫困人口提供医 疗救助。
社会捐赠与慈善资金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扶贫,拓宽资金 来源渠道。
其他筹措方式
如发行福利彩票、开展公益募捐等。
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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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
建立问责机制
对在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工作中存 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严肃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当前全球爆发的COVID-19疫情背景下,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医疗救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实施方法,以提供有力的保障和帮助给处于困境中的人群。
二、主要内容1.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
包括制定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重大疾病救助政策、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确保政策的全面覆盖和公平性。
2.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建设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救助对象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实时记录。
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各级医疗救助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3.健全医疗救助机构和队伍加大医疗救助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培养和选拔专业人才,确保医疗救助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
4.建立医疗救助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审查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加强对受助方的审核和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救助资源。
5.创新医疗救助方式探索和推广多元化的医疗救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医疗援助项目、公益医院建设等。
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医疗救助的效果和覆盖面。
6.增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受助人群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申请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传递医疗救助政策的信息,解答群众的疑惑和困惑。
三、实施步骤1.梳理和分析相关政策和法规,确定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2.建立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和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3.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4.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系统。
5.建立医疗救助机构和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6.制定医疗救助审查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实施方案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实施方案一、明确政策目标和政策对象明确政策目标是确保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能够获得基本医疗救助,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政策对象包括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等。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机制1.健全医疗救助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医疗救助评估标准和程序,对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精准的医疗救助评估,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
同时,建立医疗救助申请和核定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
3.加强医疗救助监管和评估:建立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三、优化医疗救助政策1.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将医疗救助的政策对象进一步扩大,包括低收入人群、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同时,将救助的范围从基本医疗费用扩大到其他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
2.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资金能够覆盖更多的费用。
3.简化救助申请和核定程序:简化医疗救助申请和核定的手续,减少群众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救助的便利性和效率性。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的宣传,确保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了解和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政策。
同时,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救助评估、资金管理和服务能力,保障医疗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卫生、医保、民政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同时,定期评估医疗救助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措施。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救助原则(一)救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范本)操作、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具有本县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牧区五保对象;(二)城乡低保户;(三)城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___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民兵及其配偶,革___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等特殊优抚对象;(四)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成员;(五)未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众;(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三、救助方式(一)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自筹部分;(二)大病医疗救助。
四、救助标准(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局全额救助。
(二)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当年度(公历___月___日-___月___日)住院医疗费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合管办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______%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救助金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元。
(三)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实行基本门诊就医补助,基本门诊就医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___元。
五、救助程序(一)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程序根据《___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村组(社区)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进行详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并在当年___月___日前将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花名册报民政局,经民政局___、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乡镇分类办理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
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在扶贫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健康扶贫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贫困地区的医疗资源短缺,健康水平低下,已经成为制约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因素。
因此,制定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是当前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目标。
1. 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降低患病率和死亡率;2. 建立健全的健康扶贫帮扶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3. 提升贫困地区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基层医疗服务设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 建立健康扶贫帮扶机制。
建立健康扶贫帮扶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3.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援助。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医疗援助力度,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和药品支持,确保贫困地区居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4. 加强健康扶贫宣传教育。
加强对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人才培养。
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加贫困地区的医疗人才储备。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完善政策措施。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
3. 加强监督和评估。
加强对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实施效果。
五、总结。
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帮扶实施方案,为贫困地区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医疗救助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了解决因疾病、意外等原因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困难的人提供的帮助和援助。
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是一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机制。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机制是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明确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患病情况、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认定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认定程序和机制,包括认定申请、审核评定、异议申诉等环节,确保认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二、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救助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救助体系是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要建立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级医疗救助基金,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和保障。
另一方面,要建立医疗救助协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三、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是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四、强化医疗救助管理和监督。
强化医疗救助管理和监督是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等方面的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序进行。
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救助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政策完善。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政策完善是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国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该方案的实施旨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制度。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医疗救助资金等方式,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在医疗费用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完善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机制。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对象的合理认定和精准帮扶,杜绝“该帮助的人没有帮助到,不该帮助的人却受益”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
建立专门的医疗救助资金监管机构,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合理、透明、有效使用。
四、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流程。
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医疗救助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让困难群众能够更加便利地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五、加强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教育,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医疗救助政策,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监督机制。
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七、加强医疗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全面推进,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精准、高效。
这也是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实施方案的初衷和目标所在。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动该方案的顺利实施,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为构建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引言精准扶贫是中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战略,其中医疗救助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救助,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1. 精准识别与登记精准扶贫医疗救助的第一步是确保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与登记。
通过建立健全的贫困人口信息库,可以全面、准确地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医疗需求和住院信息等。
在精准识别和登记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采用科学、客观、可操作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
•建立健全的信息录入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数据共享和跨部门协作,提高贫困人口信息的共享和管理效率。
2. 医疗救助政策制定与落实精准扶贫医疗救助的核心是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政策。
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医疗救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具体的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医疗救助政策,明确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等。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贫困人口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3. 医疗救助资金筹措与管理医疗救助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是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贫困人口能够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需要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充足性和合理使用。
具体的筹措和管理措施包括:•确定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公益活动等。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对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医疗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健全的医疗救助服务体系是精准扶贫医疗救助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救助服务网络,可以为贫困人口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医疗救助服务。
具体的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和基层卫生机构等。
2023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3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救助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全民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二、政策和措施1.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对象和标准,规范救助程序和流程。
将救助对象划分为低收入家庭、农村困难群众、城市失业人员等,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确定救助标准和范围。
2. 扩大救助覆盖范围: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医疗救助的覆盖面。
对于特困家庭和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全免、部分免或特殊待遇的医疗救助。
同时,建立统一的救助对象信息库,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医疗救助资金的统一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格查处滥用资金和违规操作的行为。
4. 提升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医疗救助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救助申请的时间和复杂度。
5. 加强宣传和意识提升: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医疗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开展医疗救助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救助对象的自我救助意识和能力。
三、实施步骤1. 研究制定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救助对象和标准。
2. 建立救助对象信息库,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设立医疗救助机构,完善医疗救助服务体系。
4. 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医疗救助的覆盖面。
5. 建立医疗救助资金的统一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6. 建立医疗救助服务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模式。
7. 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医疗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四、监督和评估1. 设立监督机构,对医疗救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定期组织评估活动,对医疗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医疗救助是指为那些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医药费用的人提供医疗费用救助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种有效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提高我国医疗救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目标1.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2.促进医疗救助与社会救助、医保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调。
3.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实施措施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a.制定医疗救助法规和政策,明确救助标准和程序。
b.建立统一的医疗救助申请平台,简化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
c.建立医疗救助信息库,实现救助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和共享。
2.加强救助对象的识别和评估a.确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包括经济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患重大疾病等人群。
b.设立救助评估机构,由专业人员对救助对象进行评估,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保障和使用效率a.增加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比例,确保资金足够覆盖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
b.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c.深化医疗救助资金和医疗保险的衔接,优化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的结算方式。
4.建立医疗救助服务网络a.完善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的设置和功能,建立区域性和专科性的医疗救助服务机构。
b.培训医疗救助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c.推广先进的医疗救助服务模式和经验,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满意度。
5.加强监督和评估a.建立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部门的设置和监督程序的规范。
b.定期组织评估和调研,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及时改进医疗救助工作。
四、预期效果和挑战1.预期效果a.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b.促进医疗救助与社会救助、医保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政策的整体效果。
c.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社会公众对医疗救助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关于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健康扶贫是指为了保障贫困人口的健康权益,改善其医疗条件和健康水平,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减轻贫困人口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
一、实施目标1.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服务;2.消除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的摘帽返贫情况;3.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4.改善贫困人口的医疗服务体验,提高其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2.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对象的标准和补偿方式,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人口等。
3.确定保障内容和标准:制定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包括住院治疗、门诊诊疗、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费用补偿标准。
5.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6.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对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了解和认识,并提高其利用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实施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体系,包括惠民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报销比例、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2.健全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安全、有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4.增加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的投入,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5.加强协作机制: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与其他扶贫政策的衔接机制,形成协同合力,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预计效果1.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通过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解决贫困人口因费用问题而导致的就医压力,提高其得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从而提高健康水平。
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国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落实。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因此,以下是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点。
首先,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应当建立健全的机制。
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应当专门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会捐助、公益活动等途径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增加医疗救助资金规模。
其次,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管和审批制度。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机构,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避免资金被滥用或挪用。
再次,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对象应当明确界定。
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贫困人口、特困人员、重病患者等群体,因此在资金使用中应当明确资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避免出现资金被滥用或流失的情况。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资助申请和审核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对象符合资助条件。
最后,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于使用不当或存在滥用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综上所述,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筹集机制、严格的监管和审批制度、明确的资助对象界定和绩效评估机制,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医疗救助资金实施方案,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医疗救助和关爱。
兴仁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
兴仁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发〔2016〕2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配套10个文件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四重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减贫摘帽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为重点,统筹相关部门资源,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在通过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由财政建立专项扶助基金给予财政兜底扶助,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和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按照“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救助保障措施,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项目补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有效衔接,实现政府兜底扶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医疗救助保障制度。
公开救助保障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优化救助保障流程,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和“一站式”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功能,使农村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明确保障对象,加强精准识别(一)医疗救助保障对象1.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6.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健康保障资助实施方案
健康保障资助实施方案
引言
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所有人民都能享受到全面的健康保障,并促进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该方案将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获得健康保健服务。
目标
1. 提供健康保障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2. 促进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
3. 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实施措施
健康保障资金
1. 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2. 资金将用于改善地区医疗设施和基础设施,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3. 资金将用于重点群体的健康保障计划,如儿童、老年人和残
疾人。
健康教育和宣传
1.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
的普及。
2. 提供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
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1. 完善健康保障制度,确保医疗保健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
2. 推动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和效率。
3.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可靠性。
合作与监测
1.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合作,提高健康保障资助的协调性和效果。
2. 建立健康保障资助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
和有效性。
结论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所有人民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特别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
通过健康保障资助和相关措施的实施,我们将建立一个公平、可持续和高质量的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实现人民的健康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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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发…2016‟2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配套10个文件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四重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减贫摘帽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为重点,统筹相关部门资源,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在通过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由财政建立专项扶助基金给予财政兜底扶助,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和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按照“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救助保障措施,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项目补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有效衔接,实现政府兜底扶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医疗救助保障制度。
公开救助保障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优化救助保障流程,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和“一站式”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功能,使农村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明确保障对象,加强精准识别(一)医疗救助保障对象1.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6.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二)对象识别与认定1.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由县扶贫办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2.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由民政局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3.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由卫计局牵头,民政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
由民政局牵头,卫计局、残联、人社局参加认定。
5.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由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参加认定。
四、建立“四重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遏制和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一)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2017年起,按照自主参保的原则,对农村贫困人口除按州府办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的部分,属低保对象、计生户、残疾对象的分别由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等部门统筹解决;进入企业务工且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缴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提高报销比例。
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按全州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含25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上调10%,住院起付线减半。
2.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报销,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3万元/人/年提高到3.5万元/人/年。
(三)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降低到3000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患者,分段报销比例上调5%报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段报销比例再上调5%,取消大病保险报销15万元封顶线,调整为城乡大病保险报销年支付无封顶线。
降低乙类项目费用自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乙类项目费用,由原来的个人自付15%调整为个人自付8%。
(四)强化民政医疗救助措施1.门诊救助。
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门诊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救助。
2.基本住院救助。
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救助。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1)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的住院患者,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
(2)儿童白血病(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尿道下裂、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其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医疗救助支付20%。
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专项医疗救助1.专项救治对象: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专项救治病种:对十一大类46个病种进行财政兜底专项救治。
分别为:(1)儿童心脏病(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2)儿童白血病(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3)恶性肿瘤(皮肤癌、肝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白血病、直肠癌、脑癌、恶性淋巴瘤、鼻咽癌、胃癌、食管癌、妇女宫颈癌、结肠癌、乳腺癌);(4)冠心病合并症(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终末期肾病);(5)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脑瘫、脑栓塞);(6)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7)慢性肾功能衰竭(含门诊透析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综合征、糖尿病并发眼部疾病);(8)贫困家庭住院分娩;(9)贫困家庭新生儿破伤风;(10)麻风病(麻风畸残、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11)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3.专项救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全额兜底保障。
4.明确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县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及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5.专项救助资金保障。
医疗救助资金由县政府全额统筹解决,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统筹预算500万元,按时拨入民政救助资金专户,按照结余流转,不足递补的原则,由县民政局负责管理使用。
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患者持医保卡(新医保证)、有效身份证和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收存医保卡(新农合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或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保险公司、民政等单位(部门)即时(或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生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兜底扶助等医疗费用进行“一站式”结算。
经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后,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属大病报销范围的转保险公司报销。
(二)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办理居民健康卡,为建档立卡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患者等人员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家庭医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要达到100%。
(三)推行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使用居民健康卡,达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获得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现身份识别,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存储基础健康与主要诊疗信息,实现居民健康管理,防止重复检查。
使用居民健康卡作为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联结载体,支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在各系统间的共享交换。
新农合费用结算与扩展功能。
同时支持金融等扩展功能等,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
(四)建立服务流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服务水平1.入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以上专项救治疾病的,本人持扶贫办发放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居住乡镇(街道)卫生院首诊——不能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治疗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出具转诊证明——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住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与救治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治愈出院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兜底扶助“一站式”结算。
3.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需到上级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必须经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或县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方可转诊治疗——转诊到上级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行先垫付——出院后回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结算——属大病报销范围的转保险公司报销。
六、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有效衔接,确保医疗救助保障工作顺利实施1.县卫计局按照三年提升计划,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加强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实施华大基因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水平。
推行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