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生命,“别种的散文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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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生命,“别种的散文小品”
作者:肖云
来源:《文教资料》2017年第05期
摘要:五四新诗把中国诗歌从格律诗的窠臼中解放出来,并改变中国诗歌传统的情感抒发方式,把“人的观念”的觉醒和人的主体性地位引入诗歌创作的抒情过程中。
周作人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有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思考、探讨新文学的思想建设,在新诗的创作和理论方面做出贡献。
他的新诗在五四时期颇有影响,本文从周作人新诗的形式、内容、风格及本质特点等方面探讨其新诗创作理论主张。
关键词:周作人新诗理论《过去的生命》
《过去的生命》是周作人唯一的诗集,诗集序中称自己的诗的文句都是“散文的,内中的意思也很平凡”,“算是别种的散文小品,能够表现出当时的情感”[1]。
诗集中的《小河》曾在诗坛引起极大的反响,一时好评如潮,胡适更称此诗为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
他是我国现代白话新诗的开拓者之一,虽然并不以诗名世,但在新诗开拓者中却是资格较老的比较成熟的一位。
一
作为新诗的开拓者,周作人主张诗体自由化、新诗散文化,主张新诗像散文那样自由地抒写真实情感,抒写性灵,反映人生。
他将语体散文运用于诗歌写作,实现了诗歌语言和形式的解放。
在《过去的生命》序中,他说把诗“拿去当真正的诗看当然很失望……与普通散文没有什么不同”[2],一方面是自谦,另一方面表明他的诗的特色,即新诗散文化的特点。
周作人的第一首新诗《两个扫雪的人》:“阴沉沉的天气,香粉一般的白雪,下的漫天遍地。
天安门外,白茫茫的马路上,全没有车马踪迹,只有两个人在那里扫雪。
”[3]简洁朴素、舒缓自如的白话,不加雕琢,向读者展现了一幅雪景,创设出一种情境,虽是散文的语言,表达的却是诗的意境。
早期的白话诗在语言的使用上大都给人力有不逮的感觉,胡适即承认他的“尝试”之作不过是小脚女人放大脚,属于半新半旧的东西。
胡适指出,早期的白话诗人大都不免如此,只有“会稽”周氏弟兄除外。
周作人强调用散文写诗。
之前的白话诗也在力求形式的自由,但仍然没有摆脱旧诗词的樊篱,取消平仄、对仗,但仍然抛不开韵脚的限制。
但并不是说现代诗就一定不用韵,不过对与旧诗词争夺统治权的白话新诗来说,韵脚的局限是相当致命的。
周作人能打破传统诗歌韵律的限制,《小河》是第一首不押韵的自由诗:“一条小河,稳稳的向前流动。
经过的地方,两面全是乌黑的土,生满了红的花,碧绿的叶、黄的果实……我生在小河旁边,夏天晒不枯我的枝条,冬天冻不坏我的根。
如今只怕我的好朋友,将我带倒栽沙滩上,伴着他卷来的水草。
”[4]《过去的生命》提出:“这过去的我的三个月的生命,那里去了?没有了,永远的走过去
了!……我仍是睡在床上,亲自听见他沉沉的他缓缓的,一步一步的,在我的床头走过去了。
”[5]诗有散文的味道,但又不是散文,有“诗”的流动。
关于诗歌语言,周作人认为,诗的语言“非真实、简练不可”,对于只有数行的小诗,这简练的功夫尤为重要。
必须在构思、剪裁,在字句的锤炼上用心,然而又要不失其自然的风韵。
《歧路》强调:“荒野上许多足迹,指示着前人走过的道路,有向东的,有向西的,也有一直向南去的……而我不能决定向那一条路去,只是睁了眼望着,站在歧路的中间。
”[6]《秋风》载:“一夜的秋风,吹下了许多树叶,红的爬山虎,黄的杨柳叶,都落在地上了……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称他是白的菊花,黄的菊花。
”[7]还有很多诗句看似平淡、简短,却那么清隽自然、耐人寻味。
他要求诗的语言必须“含蓄”、“朦胧”,不能太浅露直白。
他批评中国的文学革命受古典主义的影响,一切作品都像个玻璃球,晶莹剔透得太厉害了,没有一点朦胧,因此少了一种余味和回味。
他主张为了含蓄,诗要多用暗示和象征,并且带一点罗曼蒂克的意味,他认为象征是诗的最新的写法,但很旧,在中国古已有之,这是和诗是以抒情为主的特征相适应的,抒情要尽可能地讲究艺术,尽可能地避免浅露的直白,在语言的表现上要求含蓄。
周作人的诗歌,虽然数量不多,但大多以简练、含蓄的语言表现出委婉的诗意,并且表现出一种冲淡意远的独特风格。
二
周作人看重诗歌感情的真实,要求诗人在创作时,用自己的话写自己的情思,如:“我是文艺爱好者,我想在文艺里面理解到别人的心情,在文艺里面找出自己的心情被别人理解的愉快。
在这一点上,如能得到满足,我是感谢的……”[8]这虽然不失专门对诗歌讲的,但作为人情迸发的声音的诗歌,其所表达的感情真挚动人。
对于特殊文学形式的诗歌而言,感情的所谓真实,不单是非虚伪,还需有迫切的情思。
周作人主张写诗的第一条件是表现实感,而且这实感须达到迫切而不能忍欲言的炙热程度。
第二条件是要有恰好的句调,可以尽量表现这种心情,那么这在作者就是真正的诗。
另外,与要求诗歌表现生活所孕育的迫切的真情相联系,周作人特别强调诗歌对于诗人的个性的表现和创作的自由。
这是周作人的诗歌主张中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
他认为,我们的思想无论如何浅陋,文章如何平凡,但自己觉得要说的时候可以大胆地说出来,因为文章只是自己的表现,所以凡庸的文章正是凡庸的人的真表现,比讲高雅而虚伪的话要诚实得多了。
五四后几年以来中国新文艺渐渐发达,各种创作都有相当的成绩,但还有不足,太抽象化,执着普遍的一个要求,努力写出预定的概念,却没有真实地强烈地表现出个性,其结果当然是单调。
他表示,希望摆脱这些枷锁,自由地发表从土里长出来的个性,并要求给予诗歌作者充分表现真实的个性为前提的最大的创作自由。
在内容与思想的现代性上,早期的白话诗人虽全力挣脱,却仍然丢不掉旧诗词趣味的束缚,在诗歌表现题材内容上显得较狭窄。
在诗歌反映思想的现代性方面,一些早期白话诗更是“步履蹒跚”,这方面的突破首先是周作人实现的,他竭力提倡“人的文学”、“平民的文学”,其人道主义色彩在“五四”作家中是最浓厚的,在诗歌中歌唱劳动、平民、自由平等、人类的爱,
这在中国传统诗词中是少有的,在此前的新诗中也不多见,因此使周作人的诗歌具有了更多的现代性,与传统诗歌划清了界限,真正使新诗成了“新”诗。
《小孩》之二:“我真是个偏私的人啊,我为了自己的儿女才爱小孩,为了自己的妻才爱女人,为了自己才爱人,但是我觉得没有别的道路了。
”[9]又如《背枪的人》:“那背枪的人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兄弟”[10],再如《两个扫雪的人》:“祝福你扫雪的人!我从清早起,在雪地里行走,不得不谢谢你”[11]等,体现的都是一种新型的伦理道德观,以新型的思想观念观照社会人生,使得他的诗与同期的其他诗相比具备更强的现代性。
三
周作人的新诗及其创作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
首先,受中国传统自由诗体论的影响。
作为“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先驱,他曾反对过旧文学,但对传统文学不是一概反对的,他所反对的是唐宋八大家特别是韩愈的散文和桐城派的散文,道学化,八股化,没有言志,没有真情实感。
他重视对传统文学的研究,对中国古代文学特别是古代杂文学做过相当全面的研究,其诗歌及散文小品明显受到晚明小品的影响。
另外,在内容上受到中国传统文学的影响,主张诗歌散文化,与唐宋诗歌散文化理论基本相同,主张诗歌自由地表达情感,与晚明公安派、竟陵派抒写性灵的主张有明显的相似之处。
由此可见,周作人的诗歌创作理论既吸纳唐宋诗歌散文化理论,又吸纳晚明公安派、竟陵派的诗体论,并将两者融合在一起,体现了很强的包容性。
其次,吸纳了国外诗歌、诗论的因子。
受法国象征派诗歌和诗论影响,他所说的象征不是西方象征主义诗学本题意义上的象征,而是作为中国传统诗学所说的一种创作方法的象征。
尽管他所受的法国象征派诗歌、诗论的影响不深,但综合其译介象征主义诗人波特莱尔的诗歌,以及在《小河》的引言中提及波特莱尔的诗歌,他的诗论与象征主义的诗论有相同之处来看,包含着法国象征派诗歌的和诗论的因素,是受到它们的影响的。
而他翻译的日本诗歌都诗形短小,含蓄蕴藉,能使人感到言外之意,周作人的诗也强调含蓄,由此可见他也受这日本诗歌的影响。
周作人的新诗创作理论同时受到中国传统诗学和法国象征派诗学和日本诗学的影响,对中国新诗的发展起到独特的作用。
周作人之前,胡适就已提出诗体大解放,“作诗如作文”,“须讲求文法,不做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句”[12],周作人在胡适的诗歌理论之后进一步强调要解放诗体,对进一步解放诗体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周作人的诗歌创作理论把新诗散文化的形式与自由地抒写真情实感联系在一起,这为新诗既解放诗体,又克服因解放诗体不当而造成的形式粗糙等毛病指明一条途径。
周作人主张新诗“平民化”即“大众化”,他的诗歌朴素单一,文字接近大众化,形式平凡自然,对诗歌的大众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周作人的新诗从形式到内容再到理论都发扬着五四时代的个性主义精神,反对“文以载道”,让诗歌真正回到“言志”和“抒情”的道路上。
当然周作人的新诗并没有完全达到完全成熟的现代诗的地步,其缺点是显而易见的,过于散文化,过于质朴,使他的诗显得过于平淡,诗的特质不够充分。
但结合新诗所产生的时代背景看,周作人的诗无疑代表初期白话新诗的高水平,他的新诗创作为同时代和稍后的新诗作者们提供示范和借鉴,推动新诗的成熟和壮大。
他虽不以诗歌名于后世,但他对中国诗歌的发展是作过重要而独特的贡献的,他的新诗创作理论即使在今天仍具有意义。
参考文献:
[1][2][3][4][5][6][7][9][10][11]周作人.过去的生命[M].长沙:岳麓书社,1987.7(1):1,1,3,5,27,31,23,50,9,3.
[8]何休.新诗理论的开拓和周作人的新诗主张[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71-81.
[12]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