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标杆企业工地现场设计巡查管理规定(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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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场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案场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案场现场巡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案场现场巡查的管理流程,确保案场工作的高效执行和维护案场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提升案场的形象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案场现场巡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品质员等。

三、巡查内容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检查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运行状况;–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检查施工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工程质量的督查:–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检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质量报告;–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环境保护检查:–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噪音、扬尘等环境污染;–检查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进度的管理:–检查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施工进度的控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进度问题。

四、巡查频次和方式1.巡查频次:–施工期间,巡查频次为每日一次;–非施工期间,巡查频次为每周一次。

2.巡查方式:–现场巡查:巡查人员到案场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案场巡查报告:巡查人员填写巡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

五、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1.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在巡查时需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并签字确认;–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发现问题等。

2.问题处理:–巡查人员将发现的问题整理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责任人应及时处理问题,并记录整改情况;–对于重大问题或持续存在问题,需上报给项目经理或公司管理层。

六、考核和奖惩1.考核:–根据巡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考核;–漏巡查、记录不清等情况将影响考核成绩。

2.奖惩:–巡查记录优秀者可获得表扬或奖励;–巡查记录差者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或惩罚。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2.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巡查职责,不得私自泄露巡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1.招标条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3)6.发布公告的媒介 (3)7.联系方式 (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4)1.招标条件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投标人资格要求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6.确认 (5)7.联系方式 (5)附件:确认通知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总则 (13)1.1招标项目概况 (13)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5费用承担 (15)1.6保密 (15)1.7语言文字 (15)1.8计量单位 (15)1.9踏勘现场 (15)1.10投标预备会 (15)1.11分包 (16)1.12响应和偏差 (16)2.招标文件 (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6)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6)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7)2.4招标文件的异议 (17)3.投标文件 (17)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7)3.2投标报价 (18)3.3投标有效期 (18)3.4投标保证金 (18)3.6备选投标方案 (20)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4.投标 (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5.开标 (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22)5.2开标程序 (22)5.3开标异议 (23)6.评标 (23)6.1评标委员会 (23)6.2评标原则 (23)6.3评标 (24)7.合同授予 (24)7.1中标候选人公示 (24)7.2评标结果异议 (2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7.4定标 (24)7.5中标通知 (24)7.6履约保证金 (24)7.7签订合同 (25)8.纪律和监督 (25)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8.5投诉 (2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附件六:确认通知 (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评标办法前附表 (33)1.评标方法 (36)2.评审标准 (36)2.1初步评审标准 (3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6)3.评标程序 (37)3.1初步评审 (37)3.2详细评审 (37)3.4评标结果 (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0)1.一般约定 (40)1.1词语定义 (40)1.2语言文字 (41)1.3适用法律 (41)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2)1.5合同协议书 (42)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2)1.7联络 (43)1.8转让 (43)1.9严禁贿赂 (43)1.10知识产权 (43)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3)1.12委托人要求 (44)2.委托人义务 (44)2.1遵守法律 (44)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44)2.3办理证件和批件 (44)2.4支付合同价款 (44)2.5提供监理资料 (45)2.6其他义务 (45)3.委托人管理 (45)3.1委托人代表 (45)3.2委托人的指示 (45)3.3决定或答复 (46)4.监理人义务 (46)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6)4.2履约保证金 (46)4.3联合体 (46)4.4总监理工程师 (47)4.5监理人员的管理 (47)4.6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7)4.7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4.8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8)5.监理要求 (48)5.1监理范围 (48)5.2监理依据 (48)5.3监理内容 (49)5.4监理文件要求 (50)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50)6.1开始监理 (50)6.2监理周期延误 (50)6.3完成监理 (50)7.监理责任与保险 (51)7.2监理责任保险 (51)8.合同变更 (52)8.1变更情形 (52)8.2合理化建议 (52)9.合同价格与支付 (52)9.1合同价格 (52)9.2预付款 (52)9.3中期支付 (53)9.4费用结算 (53)10.不可抗力 (53)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53)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54)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54)11.违约 (54)11.1监理人违约 (54)12.2委托人违约 (54)11.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55)12.争议的解决 (5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7)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8)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0)第二卷 (6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62)一、监理要求 (63)二、适用规范标准 (63)三、成果文件要求 (63)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64)(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64)(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64)(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64)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4)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5)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65)第三卷 (6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7)目录 (6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0)(一)投标函 (70)(二)投标函附录 (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二、授权委托书 (74)三、联合体协议书 (75)四、投标保证金 (76)五、监理报酬清单 (77)六、资格审查资料 (78)(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0)(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2)(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3)(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84)(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85)七、监理大纲 (86)八、其他资料 (87)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标杆地产]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控标准手册(108页)

[标杆地产]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控标准手册(108页)

项目质量管控标准2011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 节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实施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解释和适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 节相关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公司及部门简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业务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第1节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4)1.三级组织架构 (4)2.股份公司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4)3.各地项目公司质量管理小组 (5)4.各项目监理单位 (5)第2节质量责任和职责划分 (6)1.职责确定 (6)2.质量责任、职责划分 (6)第三章项目质量管控要点 (11)第1节各级责任主体管控重点 (11)1.质量监管部管控重点 (11)2.项目公司质量管控重点 (15)3.监理单位质量管控重点 (21)第2节重点环节管控 (24)1.项目开工管控 (24)2.售楼处管控 (27)3.设备材料管控 (28)4.样板管控 (30)5.项目竣工验收(开业、入伙)管控 (35)6.项目技术资料管控 (37)7.项目接管、移交、保修管控 (38)8.项目推优管控 (47)9.专家库管理 (49)第3节质量监管部工程实体监管要点 (50)第4节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工程实体控制要点 (53)1.地基与基础 (53)2.主体结构 (54)3.屋面工程 (56)4.商业内装饰工程 (57)5.住宅内装饰工程 (59)6.外装 (62)7.强电 (63)8.电梯 (66)9.通风空调 (67)10.给排水及采暖 (68)11.智能建筑 (70)12.景观工程 (71)13.夜景照明工程 (74)14.幕墙工程 (75)第四章考核与处罚 (77)第1 节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77)1.工程质量事故定义 (77)2.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77)3.质量事故上报 (77)4.质量事故处理 (78)第2节考核 (79)1.分级 (79)2.考核规定 (79)第3 节处罚 (81)1.对质量监管部的处罚规定 (82)2.对项目公司的处罚规定 (82)3.考核文件审批程序和文件下发规定 (86)4.质量问题判定标准 (87)5.对监理单位的处罚规定 (89)第五章质量管理相关流程 (90)第六章附件 (102)第一章总则第1 节编制说明1.编制目的随着公司事业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逐年剧增,抓好前期的工程质量管控,直接关系到后期各类物业的安全保障、功能实现和品质提升,也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诚信经营。

地产工程巡检管理制度

地产工程巡检管理制度

地产工程巡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地产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要求进行,特制定本巡检管理制度。

二、任务与职责1. 巡检任务(1)对地产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检,核查施工质量、安全等情况;(2)协助工地负责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定期向领导、业主或委托方汇报巡检情况。

2. 巡检职责(1)对地产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3)检查工地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4)了解工程进度,协助解决施工进度滞后等问题;(5)定期向相关领导或委托方提交巡检报告。

三、巡检程序1. 巡检频次(1)日常巡检: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时巡视,最少不少于3次;(2)专项巡检:根据工程特点和进度,定期进行专项巡检。

2. 巡检内容(1)工程质量:检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工程质量指标是否达标;(2)工程安全:检查工地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协助解决进度滞后问题;(4)文明施工: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 巡检流程(1)巡检前准备:熟悉工程图纸、规范要求和合同内容;(2)巡检过程:按照标准流程对工地进行全面巡视,记录巡检情况;(3)巡检后处理: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馈巡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报告编制:整理所查问题,编制巡检报告,及时提交给相关领导或委托方。

四、巡检考核1. 巡检绩效(1)质量考核:巡检报告中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评价;(2)安全考核: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给予评价;(3)进度考核:对巡检过程中对进度影响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2. 巡检考核结果将作为巡检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影响相关奖惩措施。

五、巡检保障1. 巡检员培训(1)定期组织巡检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认识和水平;(2)不定期组织巡检员进行实地技能培训,提升巡检能力。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8.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地)工信局:为充分发挥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中的典型带动作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7号)有关规定,省工信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经省工信厅2024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8月14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标准(试行)为发挥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中的典型带动作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7号)中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有关规定,制定本认定标准。

一、认定范围本认定标准所称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是指在推进产品设计、制造设备、生产管理数字化,增强生产管控协同、市场响应、产业协作等能力,提升产品服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能够引领带动更多行业和企业推广应用数字化新技术、新模式。

二、基本条件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以制造业为重点,截至认定上年末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装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三篇)

装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三篇)

装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根据百伦广场休闲街及下沉式广场施工实际情况,为了保障休闲街、下沉式装修安全、顺利完成,保证能够与商场同时开业,特制定此装修管理办法。

l根据目前休闲街、下沉式广场商家入场情况,进行了以下分工:横店影城由徐昌跃、梁伟跟进;KFC,沙宣由廖川翔、阳军跟进;魔指天堂,粹蝶咖啡,大蓉和由刘波、孙跃强跟进;爵士牛排及翅味轩由吴勇,杨超强跟进。

l现场跟进巡查,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安全用电检查,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气火灾;严格按照《装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规范》培训要求执行。

2、装修现场邻边防护、四口防护必须到位;严禁防护无措施进行敲墙、打洞,以免坠落物造成人身伤害。

3、装修现场施工涉及建筑强条规范事项,必须有专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并经专业工程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施工。

4、装修现场涉及电焊、气焊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专职值守并配置灭火器;并有专项灭火应急处理方案。

5、装修施工现场卫生、扬尘处理规整。

6、每天各个装修现场归口点必须进行不少于四次现场巡查,分别是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巡查,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巡查记录。

装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二)一、总则为了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巡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巡查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装修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

2. 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卫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及使用、工艺和进度的符合性等方面。

三、巡查内容和方式1. 巡查内容(1)安全与卫生巡查:包括施工现场环境的卫生、通行道路的畅通、施工现场的封堵和防护措施等。

(2)质量巡查:包括材料的质量和使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

(3)工艺巡查:包括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

(4)进度巡查:包括施工进度的合理性和符合施工计划等。

2. 巡查方式(1)定期巡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特别是对安全与卫生、质量和工艺等重点内容加强巡查讲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江苏、浙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我部决定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防范化解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工程监理行业服务能力。

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模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试点范围(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二)浙江省台州市、衢州市;(三)广东省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项目。

三、试点时间试点自2020年10月开始,为期2年。

四、试点内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提供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风险识别和控制服务。

(一)服务定位。

监理巡查服务是以加强工程重大风险控制为主线,采用巡查、抽检等方式,针对建设项目重要部位、关键风险点,抽查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提出处置建议。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合法、合约有效性识别;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查;特种设备、关键部位监测、检测;项目竣工环节巡查或抽检等。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3]8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3]8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3〕8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本地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贯彻落实,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2013年8月19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注册地在河南省境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应执行本规定。

注册地不在河南省境内但在河南省境内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包括3个层次:(一)由公司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的安全检查;(二)由公司项目部对其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的安全检查;(三)项目安全员进行的安全检查巡查。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的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和分部分项实施过程安全检查及验收性检查。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总工、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部对其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

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巡查)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巡查)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巡查)管理制度创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程,对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安全、适用、美观,做到工程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消除质量通病,项目管理上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根据遵投·红樾东方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到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全过程有效监控。

二、质量检查(巡查)管理组织机构2.1、质量检查(巡查)小组成员组长:简锐副组长:钱盛秋、骆旭强组员:易有福、郭勇、熊建国、郭建奎、徐琛沣、王定远、杨木容、王守彬、冯磊等。

2.2、小组成员的职责(1)组长的职责:全面负责贯彻本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收集本制度执行结果。

(2)副组长的职责:安排和落实本制度执行,定期组织组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至少每月1次),检查情况汇总书面报组长审阅。

每半个月由资料室汇总报副组长审阅,及时掌握质量检查(巡查)动态、调整和改进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措施。

(3)组员的职责:积极配合和参与施工现场每一个分部分项的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并书面记录检查情况和结果,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上报资料室存档。

资料室每半月汇总一次检查结果报副组长审阅。

三、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巡查)要求1、每一个施工员或者工长组织自己管辖区域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书面签字存档,交资料室保管;2、每一个施工员或者工长自己管辖的区域每一道施工工序进行过程质量检查(巡查)时,书面记录检查情况签字并交资料室存档(包括三检制检查记录);3、施工现场每一道施工工序必须要有过程控制检查资料,过程检查资料必须在本道工序完成之前上交资料室,资料室签字登记存档,月底进行清查。

四、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巡查)依据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2、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及图集要求;3、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等;3、本项目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五、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巡查)内容5.1、基础分部工程(1)土方开挖:开挖断面;开挖深度;开挖土质成分;开挖坡比。

项目现场红牌、黄牌警告制度实施办法

项目现场红牌、黄牌警告制度实施办法

景瑞地产项目现场红牌、黄牌警告制度实施办法
1.目的
●保持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常态化。

●控制项目现场的质量安全风险。

●强化项目部及合作伙伴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景瑞地产所有在建项目。

3.操作办法
集团工程部对项目巡视中发现下表所列的各项情况,将视触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底线,对项目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

具体操作:
●凡违反以下红色重点项所列明的任一项,此评价项将直接“黄牌”警告;
●累计违反三条控制项的,将给予一张“黄牌”警告,以此类推;
●当次检查大于六项(含)红色重点项不合格的,或上次检查违反的红色重
点项未整改的,将给予“红牌”警告;并按集团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拉
闸”停工整改三天。

●检查结果以邮件形式直接全集团工程系统通报并抄送集团管理层;黄牌项
目抄送集团工程分管领导,红牌项目抄送集团总裁;红黄牌的次数将与项
目总监季度考评挂钩。

(具体详见《景瑞地产项目(负责人)积分管理制度》)
景瑞项目现场红牌、黄牌检查考核原则
4、支持性文件
4.1 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规范
4.2 《景瑞地产集团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4.3 《景瑞地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4.4 《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
4.4 《景瑞地产项目负责人考核制度》
4.5 集团其他相关制度流程
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工程管理部所有。

集团工程管理部
2015年12月。

龙湖集团工程第三方检查管理制度2022年版

龙湖集团工程第三方检查管理制度2022年版

★★
★ ★
(5)非自持商业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查地区公司年度处罚
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地区公司,且地区公司年度得分 1
<88.00 分 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排名倒数第二、倒数第三的地区公司,且地区公 2 司年度得分<88.00 分
★★★ ★★
(1)本轮检查中,无★及以上通报批评记录。
1
自持商业轮次得分排名进入前 10%的项目
3.6.1 根据地产总部工程第三方检查内容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约定,在 建设实施过程采取前控和过程施工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6.2 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并符合相关要求,最终实现项目的质量安全目标。
质量检查(70%)
1
非自持商业土建 标段
安全检查(30%)
1
<=15
2
2
[16,30]
3
3
[31,50]
4
4
[51,100]
5
5
>100
6
(3)计算规则
按照地区公司年度得分排名。地区公司年度得分=1-地区公司本年度参评项目各轮次排名分位
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土建与精装均计入,不包括非自持商业土建竣备后风险排查,取各自轮次排名分位进行计算。
(4)非自持商业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查地区公司年度奖励
(2)年度奖励条件 ①在本年度一般过程评估无★及以上通报批评记录前提下; ②本年度未召开项目级工程管理分析会; ③如果项目本年度应交付,按时交付(集团运营节奏调整除外)。
(3)计算规则 ①项目土建年度得分=项目本年度土建参检各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②项目精装年度得分=项目本年度精装参检各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关于印发《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

关于印发《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

南京市扬尘管理办公室文件宁扬尘办〔2018〕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现将《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好下半年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工作。

南京市扬尘管理办公室2018年8月10日南京市扬尘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印发- 1 -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发挥“智能化”扬尘管控的运用成效,巩固和提升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主观意识,2018年下半年在全市实施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创新措施。

就开展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实施建设工地差别化管理,其对象为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被列为市政重点工程、特别批示建设工程和2018年上半年被市扬尘办评为扬尘防控“智慧工地”创建工作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的建设工地。

符合差别化管理的建设工地,经审批确定为差别化管理对象,《南京市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和《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可在不改变施工强度和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维持正常施工。

二、建设工地享受差别化管理的条件流程(一)申请条件市政重点工程、特别批示建设工程申请享受差别化管理,要符合以下条件:1. 建设项目施工审批手续和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工作开展正常,环保台账资料完整;2.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达标、一公示”的扬尘管控措施;3. 易扬尘作业区具备完善的降尘设施,并能根据需要使用- 2 -机动洒水车实施辅助降尘;4. 施工期间使用的非道路机械油品符合国家油品标准,有正规的采购票据;5. 近一个月以内未被各级通报扬尘污染相关问题,未被群众举报投诉或查实无扬尘污染相关问题。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扬尘防控“智慧工地”创建工作达标单位、先进单位,可以申请享受差别化管理:1. 建设项目施工审批手续和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工作开展正常,环保台账资料完整;2.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达标、一公示”的扬尘管控措施;3. 安装工地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并符合《南京市建设工地扬尘智能监控指导手册(试行)》相关要求;4. 易扬尘作业区具备完整的围挡喷淋,并能辅助塔吊喷淋、雾炮喷淋和机动洒水车实施降尘;5. 车辆出入口和易扬尘作业区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的观察监视范围能够覆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区域;6. 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远程查看建设工地扬尘监控数据和施工现场视频;7. 施工期间使用的非道路机械油品符合国家油品标准,有正规的采购票据;8. 近一个月以内未被各级通报扬尘污染相关问题,未被群众举报投诉或查实无扬尘污染相关问题;9. 处于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阶段和拆迁工地,不作为差- 3 -别化管理的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等五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等五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等五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3.05•【字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等五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我厅批准立项,南宁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大学主编的《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跨座式单轨连续轨道梁施工技术规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旋挖桩施工信息化技术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主编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试验室管理规程》等五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如下:《住宅性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DBJ/T45-162-202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45-163-2024)《跨座式单轨连续轨道梁施工技术规程》(DBJ/T45-164-2024)《旋挖桩施工信息化技术规程》(DBJ/T45-165-2024)《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试验室管理规程》(DBJ/T45-166-2024)以上标准于2024年3月5日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3月5日。

地产集团工程质量巡检制度实施细则

地产集团工程质量巡检制度实施细则

xx地产集团工程质量巡检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集团全部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为持续提升xx地产集团工程质量水平,运营管理部对集团开发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巡检。

为保证巡检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促进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巡检人员构成巡检人员由集团运营管理部、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及专业工程师组成。

2、巡检周期在建项目每月巡检1次。

3、巡检标准3.1 已下发的集团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文件。

3.2 《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资料、管理记录。

3.3集团后续下发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

3.4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巡检内容巡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详见附件《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

5、巡检抽样办法以随机抽样方法确定实体质量样本,抽样方法详见附件《项目巡检抽样细则》。

6、巡检评分办法对各项目按《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进行评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得分,即项目得分=(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100。

每项目每月检查一次,评分一次。

项目每季度得分为该季度内每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7、巡检结果处理7.1工程质量巡检结果以“工程质量巡检月报”的形式在集团内公布;7.2工程质量巡检得分作为集团人力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执行依据之一。

项目巡检得分低于80分时,项目绩效考核品质管理得分记为0分。

本实施细则由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8、附录附件1:《项目巡检抽样细则》附件2:《工程质量管理巡检评价办法》附件1:项目巡检抽样细则一、项目每次巡检将所有在施楼栋作为抽样总体,按照下述原则抽取样本。

二、分层抽样1、非别墅住宅:先抽楼栋号,再抽层号,再抽单元号,最后抽户号。

2、别墅:1)独栋:只抽到楼号;2)非独栋:先抽楼号,再抽户号。

3、公建:先抽楼号,再抽层号。

三、楼栋抽取数量1、住宅:2、公建:四、层数抽取数量五、单元抽取数量(公建除外)六、户数抽取数量(公建除外)附件2 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项目公司(签字):运营管理部(签字):。

标杆地产集团 研发设计 设计巡检要点(全专业)

标杆地产集团   研发设计  设计巡检要点(全专业)

1.现场小样试铺 3.土方造型
/
10.景观软装摆放
上述三个阶段施工
完成后,须到场巡

注: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进行汇总整理,编制缺陷案例库,并在后续项目中避免 。
检查内容 1.放坡坡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放坡土钉保护面层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面层厚度检测是否合格,坡面挂网喷浆是否设置 3.坡顶安全护栏是否安装到位,坡顶硬化、坡顶截水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坡顶是否堆土或堆载,超 载限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坡脚面层是否按设计要求与垫层相接,坡脚禁止留设集水井,坑内排水沟是否与坡脚保持一定距 离,坑内明水是否及时排出 5.土钉位置、层数、间距、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抗拉、抗拔强度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1..沉审降 核观桩测检有报无告异(常单、桩报检警测等报情告况、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试桩报告等),并协调设计院落实报告是 否满足设计要求; 2.复核现场桩径,桩位、桩顶标高与施工图是否一致; 3.审核CFG桩头处理措施、补桩方案、桩基调整方案等是否合理。 41..是检否 查存基在槽桩的严开重挖偏平位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重点检查电梯基坑、集水坑等部 位; 2.检查槽底是否有浮土、松土、垃圾、积水等; 3.核对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与地勘报告是否相符,观察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 4.核对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5.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6.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评估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7.检查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复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1..复复核 核挡楼土梯墙间上、设非备机管动道车预坡留道洞开的间位尺置寸、、尺 休寸 息、 平定 台位 尺与 寸图 、纸 梯是 井否 尺一 寸致 及; 门随 窗机 洞抽 口检 与即 图可 纸是否一致;重点 复核梯井尺寸及范围; 2.复核楼梯、非机动车坡道与图纸是否一致,是否碰头,净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复核预留孔洞(随机抽检即可)与图纸是否一致;

工地直播巡查制度内容范本

工地直播巡查制度内容范本

工地直播巡查制度内容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地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工地直播巡查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的原则,确保工地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巡查范围和内容1. 巡查范围:涵盖工地现场的各个施工区域,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等各个阶段的工作。

2. 巡查内容:(1)施工进度:检查各施工区域的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存在延误情况。

(2)工程质量: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结构安全等方面。

(3)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用电安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

(4)文明施工: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卫生、绿化、噪音控制、扬尘控制等方面。

(5)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施工现场的噪音、扬尘控制等方面。

三、巡查方式和时间1. 巡查方式: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巡查按照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不定期巡查根据工程进度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

2. 巡查时间:定期巡查每周进行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进行。

四、巡查人员和管理1. 巡查人员:由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组成。

2. 巡查管理: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

五、巡查结果处理1.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应向公司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六、巡查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经理应负责巡查制度的执行,确保巡查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2. 公司上级应加强对巡查制度的监督,对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巡查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本巡查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巡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巡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执
法巡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7.06.29
•【字号】津国土房市[2007]571号
•【施行日期】2007.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巡查
的通知
(津国土房市[2007]571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售房、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制定巡查方案,并按方案严密组织所辖行政区内的开发项目巡查工作,确保每个项目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二、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监察职权的通知》(津国土房监〔2007〕133号)要求,组织实施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不走过场,同时要认真填写《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执法巡查表》,每月25日前将《执法巡查统计表》报房地产市场处和执法总队。

传真:房地产市场处24462079
执法总队传真23399536
附表:1.《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执法巡查表》(略)
2.《执法巡查统计表》(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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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地现场设计巡查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各项目设计质量的现场管理工作,集团总工室、设计管理中心经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各地区公司设计部每周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现场工地巡检,并将巡查情况于下周一前汇总上报集团设计管理中心;
二、根据项目的不同施工阶段,需要重点检查基坑工程、地下室工程、结构主体工程、砌体工程和门窗工程、装饰工程、设备、特殊结构安装工程等重点部位的现场情况、施工情况等;并判断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三、检查部位的情况以照片加文字描述形式整理好,如发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则需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处理的建议;
四、检查记录应如实反映现场存在的问题、难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初步的处理建议,以便集团设计管理中心可以俄及时解决处理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五、如现场施工情况符合设计要求,也需要拍摄相关检查重点部位存档,记录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现场情况,以备查验;
六、如现场施工处于停工状态,请在工地巡查表中标准清楚,以备查验;
七、工地巡查记录表需要标明项目的名称、检查的时间、当天的天气、检查人员、楼栋号、施工阶段等;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地区公司及时反馈试用意见;
九、本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十、项目巡查情况记录表格格式如下:
项目工地巡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年月日天气:检查人:
施工单位:
楼栋号、
问题描述照片
原因分析、处理建施工阶段议
原因:未按图施
工,但其他班组
某层西边户卧有施工正确的;某楼标准层
室南面插座未
、装饰工程处理建议:按图施按设计图位置
阶段
施工工,否则主卧床头柜会遮挡插座面板。

原因:早期现场施
工遗漏;
某楼标准层
某层西边户阳
、装饰工程
台未降板处理建议:完成面阶段
注意控制,务必做
出高差。

原因:早期遗漏;某楼标准层某三层厨房卫
处理建议:浴霸燃、装饰工程生间上口梁未
气排风口阶段按图预留洞口
后期增补注: XXXXXX(其他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巡查的阶段及重点部位概述(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工程阶段:
(1)基坑的开挖范围情况(检查是否符合基础、承台的设计要求);
(2)基坑支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基坑支护图纸进行施工);
(3)基坑支护出现的问题记录(包括滑坡、坍塌、坑底涌水、侧壁漏水等);
2、地下室工程阶段:
(1)地下室底板卷材防水施工情况(卷材混凝土垫层是否平整、卷材接缝严
密凭证);
(2)地下室底板重点不部位,如结构柱位处基础、集水井、电梯底坑等处钢
筋绑扎情况(钢筋搭接、锚固等是否符合结构设计);
(3)地下室底板后浇带位置、做法情况(是否符合结构设计要求和避开容易
漏水的地方,如电梯井边缘、集水井、大型承台、消防水池等);
(4)地下室底板与侧墙施工缝处的止水钢板的厚度、宽度、安装情况;
(5)地下室外侧的排水盲沟是否按图纸要求设置(如果项目有的话);
(6)地下室侧墙管线、预留洞口是否安装止水套管;
(7)地下室外侧防水卷材保护层、回填情况;
(8)地下室顶板结构梁板或无梁楼盖的配筋绑扎情况(重点检查梁柱节点处、柱帽处钢筋的搭接、锚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地下室车道入口处的最小净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0)地下室楼梯间、半平台、楼梯斜段、楼梯梁下等部位净高是否满足设
计要求;
(11)地下室顶板的临时施工堆载情况(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特别是钢筋
堆场、砌体堆场、钢管堆场等);
(12)地下室顶板的风井、采光井、楼梯井等洞口是否预留、混凝土防水反
槛是否预留钢筋或浇注素混凝土;
(13)地下室顶板的后浇带是否有砖砌临时挡水措施、覆盖保护措施;
(14)地下室顶板园林施工回填土厚度是否超过设计预留的填土厚度;
(15)地下室顶板园林区与相邻商铺位置处挡土墙是否预留钢筋;
3、结构主体工程阶段:
(1)商铺首层地面比周边室外地坪低的防水情况(是否设置了挡土墙、防水底板、排水盲沟等);
(2)商铺正门进深 2/3 范围内是否出现突入商铺内的剪力墙(主要检查住宅塔楼下的商铺、根据项目情况考虑局部结构转换,需要进行必要性及成本论证);
(3)商铺内首层楼梯段起步位置应尽量靠商铺进深内侧(检查是否影响商铺的使用价值);
(4)商铺烟道、采光天窗等洞口是否在屋面有预留洞口、洞口混凝土防水反槛是否预留钢筋或浇注素混凝土;突出屋面的构筑物是否对临近的住宅视线造成影响;
(5)商铺公共部位的露台、局部屋面(入户门头屋面、内天井、雨棚)结构板面等于或高于相邻的室内楼地面、楼梯间平台和管道井楼地面标高的各个部位墙体处是否设置混凝土防水反槛,防止外墙渗水;
(6)住宅首层单元入口处的结构柱、剪力墙是否影响架空层、进入大堂通道宽度;
(7)住宅首层单元大堂门洞高度、宽度是否满足集团建筑设计标准;
(8)大堂上空、电梯厅等天花上结构梁的布置是否影响室内净高及软装要求;(9)住宅套内客厅与餐厅之间是否有结构梁;卧室天花是否有结构梁;(10)剪力墙上的强弱电箱箱底盒、开关插座底盒预埋位置是否到位;
(11)套内楼地面是否按结构设计要求降板(卫生间、厨房、阳台、地暖楼
面等);
( 12)套内剪力墙上的空调、排气等洞口是否预留,洞口是否向外倾斜;
(13)住宅塔楼屋面的女儿墙根部、楼梯间墙根部、烟道根部、检查井根部、电梯井墙根部等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混凝土防水反槛;
(14)楼梯间内踏板高度是否均匀、楼梯间平台梁下、楼梯斜段的净高是否
满足设计高度;
4、砌体工程和门窗工程阶段:
(1)门、窗洞高度、宽度是否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如单元入户门高度、通道
通往各住户门的防火门高度不小于 2300 等);
(2)套内墙体与梁、柱的平整关系是否符合客厅——餐厅——主卧——次
卧等的优先关系;
(3)毛坯交付项目的厨房与客厅之间推拉门位置的门洞大小按上顶结构梁、
左右顶剪力墙、柱的边缘,原则上不做过梁、墙垛(业主装修时自行决定门大小);
(4)毛坯交付项目的公卫干湿分区之间的砖墙原则上不需砌筑;
(5)毛坯交付项目的主卧与衣帽间之间的隔墙原则上不需砌筑;
(6)毛坯交付的套内过道门洞、房间门洞原则上其上方不做过梁,直接顶到
结构梁下(业主装修时自行决定门高);
(7)套内砖墙上的空调、排气等洞口是否预留,洞口是否向外倾斜;
(8)套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墙体是否做混凝土反槛(卫生间、厨房等);
100 防水反槛( 9)室外空调板结构面等于或高于室内结构楼板的是否做
了(防止雨水、冷凝水等渗入室内);
(10)电梯门外是否设防水斜坡,坡向电梯厅;
(11)住宅公共部位的室外局部屋面(入户门头屋面、内天井、雨棚)结构板面等于或高于相邻的室内楼地面、楼梯间平台及管道井楼地面的各个部位墙体处是否设置混凝土防水反槛;
(12)外墙上门窗安装防水措施是否落实(塞缝措施、发泡胶、密封胶等施
工是否到位);
5、装饰工程阶段:
(1)室内墙体抹灰按集团统一标准采用 1: 3 水泥砂浆(卫生间、厨房、阳台外墙等需要贴砖的墙面严禁采用混合砂浆);
(2)室内墙体抹灰是否遮盖了墙上的留洞、电气线盒等;
(3)外墙线条、色块是否符合立面分色图设计要求;
(4)外墙石材、外墙真石漆、外墙涂料的设置部位是否符合集团综合限额
标准,且不得超标;
6、设备、特殊结构安装工程阶段:
(1)商铺外消火栓设计安装是否隐蔽,不影响商铺立面效果;商铺内消火栓布置尽量不影响商铺的使用;
(2)商铺外走廊的给排水管道井盖是否影响商铺,是否做景观井盖处理;
(3)商铺空调位置是否预留;
(4)商铺阳台店招位置是否预留;
(5)商铺内消防管是否合理布管,贴墙边角落安装,已经按预留孔洞穿梁;
(6)商铺雨棚不得采用玻璃雨棚;
(7)做餐饮的商铺烟道预留、厨房污水管道预留、隔油池预留等是否落实;
(8)商铺内部楼梯栏杆预埋是否符合集团统一标准做法;
(9)住宅单元入户大堂处可视对讲室外机安装位置是否按图纸施工,人站立及操作位置是否合理,舒适;
(10)室内强弱电、给排水点位置及数量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是否有错误
及遗漏;
(11)燃气阀箱位置是否在较隐蔽处,主管路位置是否对外立面有影响;
(12)套内洗衣机安装位置(一般不得设置于客厅或主卧等景观阳台);
( 13)套内阳台栏杆预埋是否符合集团统一标准做法;
(14)大户型客厅采用空调柜机的空调留洞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5)设置于室内的排水管、通气管是否影响门窗开启或卫生洁具安装;(16)设置于室外的雨水管、污水管等是否影响外开窗、阳台门的开启;(17)住宅公共部位的消火栓是否采用暗装、消防、给排水管安装是否隐蔽;(18)地下室车道面层做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行车舒适性;
(19)地下室消火栓箱安装位置是否妨碍车辆进出停车位;
(20)地下室管线安装净高高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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