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杨舍镇)企业(第八批次)复产复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6.30•【字号】苏住建建〔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2〕194号),2022年6月6日至10日及6月13日至14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和今年第一轮装饰工程综合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实名制工作检查通报另发):一、总体情况本次建筑市场检查采用各市、区抽选专家组成检查组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全市共随机抽查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主体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具有工作面的装饰工程项目共计303个(房建224个,市政36个、装饰43个),涉及施工企业284家、监理企业120家。
检查中,共开具督促整改通知书25份,相关隐患问题已由属地住建部门督促企业整改闭环。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受检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较为规范,基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施工和监理企业重视内部管理,工程质量受控,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基本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基本到位。
此次检查共有21个项目(房建20个,装饰1个)超过95分,经复查,有7个项目分数调整,其中3个项目降到了95分以下。
今后请各检查专家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打分尺度标准,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分。
此次检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企业的平均分,以及监理企业的平均分如下:二、主要问题(一)建设行为方面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每月考勤时间不足,少数项目还有照片考勤、代人考勤等情况;部分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台账中仍有代签字现象;部分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佳,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日志内容不熟悉;个别项目的安全日志流于形式,全篇无安全隐患和问题,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部分企业管理制度缺失或未建立,个别项目未能做好图牌管理,尤其缺少“建筑节能”牌。
江苏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苏建办[2007]310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办[2007]310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安监局、建工(管)局: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截至9月30日,全省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死亡事故62起,死亡7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1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
10月8日,张家港市杨舍镇威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因突遭台风袭击,发生墙体坍塌,5起脚手架倾覆,压毁附近民工工棚,事故共造成6死5伤。
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十分关注,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10月8日,张家港事故发生后,梁保华省长立即作出批示:"今年以来,建筑行业的事故呈上升趋势,需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每一项工程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管控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7号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管控的通知正文:----------------------------------------------------------------------------------------------------------------------------------------------------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管控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1号)《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精准防控措施,有效推动建筑工地有序复工通知如下:一、优化建筑工地的管控措施(一)科学精准制定进场计划。
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生活区的容纳能力、工作面进度安排等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人员需求计划及进场计划,在人员到场前,收集整理所有拟进入人员近期的“行程证明”,逐步有序安排人员返锡复工。
有关返锡人员的管控要求,及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强化日常的疫情管控措施。
在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程》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重点做好强化“六个100%”的管控手段。
进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100%凭“锡康码-绿码”通行(所有返锡工作人员应通过“无锡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申领锡康码,获得绿码后,方可返回工地复工;每个项目工地应向属地街道社区申请核验码,并落实专人对工地人员进行锡康码核验);所有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100%纳入“无锡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的管理,并全面落实好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生活区的人脸识别考勤工作;所有工作人员100%进行防疫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教育,可采用网络、移动端等形式开展教育,并将培训情况在实名制系统中登记;所有工作人员100%戴口罩、100%测量体温。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徐政发[2014]44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
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
(徐政发〔2014〕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3〕95号)、《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3〕149号)、《关于取消和下放5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4〕19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梳理了113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并确定了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尽快完成工作衔接。
对承接的项目要逐项明确“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审批要件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政务公开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徐州市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0日
——结束——。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农民工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农民工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2.11•【字号】苏住建建〔2023〕64号•【施行日期】2023.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农民工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3〕175号)文件要求,2023年7月至9月,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118号)、《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照台账资料和系统数据,重点检查项目实名制登记、“一码通”机制落实情况、现场人员考勤、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都能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实名制各项规定措施,昆山市、高新区、吴江区创新工作举措,通过系统动态检查、项目实地核查及时掌握项目有关情况,实名制工作落实较好。
但检查中仍发现个别项目实名制工作落实不到位、考勤率不足、虚假考勤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1.个别建设单位未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2.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考勤天数未达考核标准。
个别参建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存在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情况。
3.部分项目实名制系统农民工考勤数据(天数)与工资代发数据(金额)欠缺关联性。
4.部分项目未按照《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台账参考文本》要求归档台账资料。
5.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代签情况。
复工复产八个一方案模板
复工复产八个一方案模板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迎来了最关键的窗口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特制定"复工复产八个一"工作方案。
一、成立一个领导小组。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一套防控制度。
企业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防控制度要涵盖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场所防护、人员流动管控等各个方面,应急预案要明确应对流程和举措。
制度和预案要及时更新完善,确保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
一、落实一人负责制。
要明确一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各部门、车间也要明确责任人,形成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
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开展工作,确保防控不留死角、复工不误农时。
一、实行一日一报告。
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每日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防疫物资储备、生产经营情况等,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争取支持和帮助。
指挥部要加强数据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一、做好一次培训教育。
企业要在复工前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防护意识,掌握防护要点,培训内容要贴近实际、通俗易懂。
要采取签订承诺书、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人人重视疫情防控的浓厚氛围。
复工后也要经常性开展卫生健康教育,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
一、配备一批防护用品。
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基本保障。
企业要提前准备、应急储备,优先保障一线员工的防护需求。
要强化厂区消毒通风,配置充足的洗手液,在人员密集场所增设应急隔离室。
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规划
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第二章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 ......................................................................... 23
2.1 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 23 2.1.1 规划范围、面积及规划年限 ..................................................................... 23 2.1.2 规划功能定位 ............................................................................................. 24 2.1.3 规划分区情况 ............................................................................................. 24 2.1.4 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 26 2.1.5 基础设施规划 ............................................................................................. 28 2.1.6 小结 ............................................................................................................. 32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宜府字〔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开放创新、强攻工业”战略,强力攻项目、聚力抓产业、全力稳增长,全市工业发展呈现稳中提质、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为表先进、鼓干劲,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
一、工业园区发展先进县(市、区)和工业园区规模上台阶奖(1)工业园区发展先进县(市、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高工业园、宜丰工业园(2)工业园区规模上台阶奖: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贡献上台阶奖(1)营业收入上台阶奖:江西日佳铜业有限公司、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等222户企业。
(2)税收上台阶奖:江西禧泽铜业有限公司、恒吉集团杰诺康铜业有限公司、江西鑫树实业有限公司等56户企业。
(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江西宝弘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宜春市四青竹制品工艺有限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328户企业。
以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双创(创新创业)标兵黄士芬(江西成鼎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李军华(宜春市宇宏家具有限公司)、陈涛(江西优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大成(江西优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万建英(江西茂隆羽绒服饰有限公司)、黄世荣(江西酷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熊国仁(丰城市国仁塑业有限公司)、罗利平(江西诚之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何森林(江西吉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吴海云(宜丰伯美莱家居有限公司)、钟满华(宜春方满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王军(江西省旺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刘永辉(宜春市永煌锂业有限公司)、周生光(万载县恒昇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章斌斌(江西纳奇铝业有限公司)、胡先锋(江西新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张木生[铜鼓县正虹竹业厂(分厂)]四、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宜春万申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公司、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丰临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纳弗堂制药有限公司、江西亚中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鹤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高安天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农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宏远化工有限公司、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尚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睿锋环保有限公司五、工业发展先进个人王伟(市委办公室)、李岑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周维(市政府办公室)、阎羡白(市政协办公室)、龙和平(市纪委市监委)、黄先可(市委组织部)、欧阳安(市委统战部)、刘振坤(市委宣传部)、罗镖(市委政法委)、谢璇(市财政局)、胡文华(市政府金融办)、冯永根(市统计局)、张敏(市营商办)、徐爱蓉(市住建局)、邓荔(市卫健委)、费蕾(市总工会)、甘金圣(市教体局)、袁斌(市税务局)、李媛(国网宜春供电公司)、卢巧云(宜春经开区经发局)、徐海(袁州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谢征(丰城高新区经发局)、黄干生(樟树市工信局)、况世文(高安市工信局)、欧阳成平(万载县工信局)、黄继伟(上高县工信局)、李永忠(宜丰县商务局)、蔡洋(靖安县政府办)、邓洪(铜鼓县工业园党工委)、帅晓(奉新县高新区党工委)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先进县市区、制造业50强企业、服务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已在《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宜字〔2022〕33号)中通报表扬。
苏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
苏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常务会议纪要〔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6月13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修正草案)》《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建议方案》和《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结对合作帮扶框架协议》。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一、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数字经济时代,全球金融行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传统金融行业加速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新的业态、新的服务模式不断涌现。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化对数字金融产业的认识,积极抢抓数字金融发展的时代机遇,构建数字未来发展新优势,努力让苏州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弄潮儿和数字金融产业的领头羊。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用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和国际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数字金融产业先进经验和做法,在产业发展规划、创新技术应用、数字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符合苏州的数字金融发展路径,尽快形成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
市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创新,争取更多数字金融领域政策在苏州先行先试。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总部数字金融资源落户苏州。
二、审议《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原则同意《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自建房整治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03.24•【文号】建办质〔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0〕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我部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3月24日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1 总则1.1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
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 复工复产条件2.1 防控机制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凡符合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19号)规定的各项复工条件,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条件》(附件1),做到“七个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按《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复(开)工工作流程》(附件2),向项目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牵头部门(原则上为建设部门)和工程监督机构报备后(提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中要求的各项备案资料;备案表见附件3)可复(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项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监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督责任;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监管。
二、全力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所在地和工程所在地要在落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举措,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要将工地防疫工作纳入本辖区的防控范围,统一布置,统一安排人员参与,统一检查调度,努力为企业协调解决必要的防疫物资、隔离观察点、人员居家隔离证明等,全力支持辖区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苏府〔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20〕4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外贸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保重点、稳订单、拓市场,稳住我市外贸基本盘,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苏“惠外”新八条)。
一、全力稳定国际市场订单。
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对项目和企业服务的积极作用,采用“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的政策措施,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稳定在手订单,鼓励企业抢抓订单。
对于表现突出、贡献较大且具备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级各类开发区)二、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提振接单信心。
鼓励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提高出口信保限额满足率。
提高《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府办〔2019〕127号)中规定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上限,对单一企业年度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上限提高至300万元人民币,鼓励各地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上限。
对全市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行阶段性降费。
进一步扩大市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覆盖面,将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下的外贸企业纳入市级统保平台,实现对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下统保平台内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扶持。
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申请江苏省“苏贸贷”融资业务,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市商务局、中信保苏州办事处、市财政局)三、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统 战 工 作 总 结 -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学榜样出实招做示范——园区“学赶大杨舍、激发新动力、争当排头兵”倡议书全体党员干部:当前,市委作出了在全市开展“学赶大杨舍、激发新动力、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决定,这是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进一步掀起“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竞相发展”建设热潮,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重大举措。
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按照市委“比学先进标杆、决胜三大硬仗”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大手笔规划,提出了围绕“加大有效投入、推进城乡一体、增创特色亮点”三条主线,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掀起了区镇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高潮。
他们勇于拼搏、勇立潮头,加大有效投入,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他们高点定位、追求卓越,抓载体建设,新技术、新载体、新园区为代表的产业平台初具规模;他们创新突破、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制约,各项建设在全市保持领先。
为此,园区党工委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一、学杨舍,争做创先争优的带头者。
全区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样样工作争第一”的气魄,立足岗位做表率。
社区党员干部身处一线,要甘争一流,做产业结构调整的模范,做带领群众致富的能手;企业党员干部要在企业中积极开展比质量、比产量、比贡献活动;机关、七站八所党员干部要开展比服务态度、比服务效率、比服务质量三项竞赛。
二、学杨舍,争做产业发展的领跑者。
园区党员干部要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做高效特色农业发展的示范户,充分利用园区“蔬菜园艺、特色水产、绿色稻米”等产业布局,集中精力,广泛调研市场,调优品种,做大做强园区特色农业,全面提升园区亩均收益。
三、学杨舍,争做创业创新的实践者。
园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创新实践,攻坚克难,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做好与农业企业的联系挂钩,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机制,积极拓展农业发展的思路,拉长农业产业链条,精心打造品牌农业。
四、学杨舍,争做维护稳定的先行者。
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1. 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市场需求日益增长。
砂石是建筑业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之一,市场需求较高。
然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全国砂石企业的复工复产受到了很大影响。
为了保障砂石企业正常复工,满足市场需求,本文提出了一些复工复产的方案。
2. 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砂石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2.1.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是复工前的必备工作。
砂石企业应考虑采取以下防控措施:•员工健康监测。
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健康调查,如发热、咳嗽等有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必须立即隔离、就医,并对可能受到感染的区域进行消毒。
•严格控制进出人员。
一旦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如异常则不允许进入。
•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且宣传如何正确佩戴、更换等使用。
2.2. 设立复工组企业应设立由负责人牵头的复工组,负责制定企业复工指南、员工安排等事宜,确保企业复工顺利。
2.3. 恢复生产和运输企业需要恢复生产和运输,同时在安全控制方面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生产方面,应当评估在疫情防控措施下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时间安排。
在运输方面,要审查供应商的安全记录和检查运输工具的状况。
3. 组织实施3.1. 防控培训企业复工前,需要对员工进行防控培训,包括携带防护用品、接受测试、按照指引管理流程,以及如何识别相关症状和处理措施。
3.2. 排班制度为了降低人员密集程度,企业可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同时优先考虑同时在企业内工作时对接和配合的员工。
3.3.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上,要组织好施工队伍,避免集体聚集。
如果实在要进行团队协作,应当保证他们保持安全距离和操作完整的工作台,做好手卫生,在协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消毒。
3.4. 物资采购砂石企业应与物资供应商建立联控机制,及时了解市场供需信息,保证物资供应。
3.5. 运输管控运输中,司机和物流员工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障货物质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20〕52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20〕52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住建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高度警惕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之后出现的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
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
二、简化复工复核程序。
疫情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有碍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和核准等程序。
对近期拟开复工的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可以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20〕6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序保障复工、恢复经济运行”的要求,确保企业复工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一是明确专班组成人员。
加强指导服务,成立市工业企业复工工作专班,由盛全生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嘉兴海关、嘉兴电力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负责人为成员。
各县(市、区)和各镇(街道)也应成立工作专班。
二是明确专班工作职责。
专班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服务”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市、县(市、区)、镇(街道)专班分别负责牵头服务规上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上、2~10亿元、2亿元以下工业企业的复工。
小微企业园及其入驻企业复工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指导服务。
工业投资项目要落实专人专班,进行协调服务,确保尽快复工。
三是明确专班工作机制。
建立专班钉钉工作群,明确各地联络员,每日报送当地工业企业的复工率。
充分发挥“96871”企业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一般问题即时解决,疑难问题及时会商、协调解决。
二、严把员工关一是把好员工筛查关。
企业应在复工前对本企业所有员工做好“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并落实返岗员工承诺书,尽全力做好源头筛查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接回员工“安全”。
《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
4 智能化改造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智能化改造包括基本改造内容和提升改造内容,鼓励根据小区实际实施提升改 造。 4.1.2 基本改造内容应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公共照明及控制。 4.1.3 提升改造内容包括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综合安防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物 业管理与服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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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监视及回放图像在水平方向上的像素数应不小于 1280,在垂直方向上的像素数应不 小于 720,保存时间应不小于 30d。
3 具有探测报警功能的视频分析系统,应符合《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 技术要求》GB/T 30147 的相关规定。
4 视频监控系统应能与入侵报警等其他相关系统联动,当监控室接收到报警信号 时,应能自动显示相关的视频图像。
本指南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智能化改造内容;5.组织 实施与管理。
本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管理,山东建筑大学 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山东建筑大学(地 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1000 号,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1567,邮箱: qqzhang@)。
4.2 基本改造内容
4.2.1 信息设施系统改造包括信息接入、综合布线、移动通信、有线电视、信息导引 及发布等内容。 4.2.2 信息设施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信息接入机房面积、管道容量及配电设计应满足多家运营商平等接入的要求, 用户可自由选择运营商。
2 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信息网络、电话和有线电视系统的系统架构及传输要求。 有条件的应按照光纤入户设置综合布线,光纤入户设计施工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 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山东省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 套设施设计规范》DB37/T 2143 等现行标准的规定,综合布线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 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0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20〕4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20〕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以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结合本地实际,严密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既要防止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复工复产拖后延迟,也要防止急于复工复产放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
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24日——结束——。
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许多企业被迫停工停产,砂石企业也不例外。
然而,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复工复产已经成为了许多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那么,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应该如何制定呢?一、了解政策法规在制定砂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政策法规。
疫情期间,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和措施,砂石企业可以申请相关的资金支持和减免税费。
此外,对于砂石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也有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因此,砂石企业在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筹备物料和设备在复工复产之前,砂石企业需要确保有足够的物料和设备。
这些物料和设备包括砂石原材料、生产设备、办公用品等。
此外,还需要对这些物料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它们的运作正常和安全。
三、人员安排砂石企业的复工复产还需要对人员安排进行充分的考虑。
由于疫情仍未完全结束,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避免聚集性感染,企业可以采取分批复工的方式,逐步恢复到正常的生产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员工的健康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做好自我防护,避免疫情的传播。
四、制定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砂石企业复工复产前需要制定好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对于砂石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是特别重要的问题。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应该设置生产流程和紧急处置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持续改进和监控最后,砂石企业需要持续改进和监控复工复产方案的执行情况。
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解决。
同时,还需要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生产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分析和反馈,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总之,砂石企业的复工复产方案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包括政策法规、物料和设备、人员安排、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等。
企业需要认真制定和执行好这些方案,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稳定,并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