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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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洁净固硫型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编 制 说 明 )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2020.5
《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编制过程 为改善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山西省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治理措施,其中燃料
结构调整工作是我省解决环境问题的一项主要措施,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是燃料结 构调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为了规范型煤产品质量,由全国煤化工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提出,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学、山西省能源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起草,特制订本标准。经过前期调研和收集资料,技 术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立即开展《民用洁净固硫型煤》和《编制说明》的研究 和编制工作,技术工作组在标准领导组的领导和技术顾问组的指导下,本着认真 负责、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从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 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出发,在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和监测分析工作的基 础上,提出标准和编制说明的草案,通过广泛征求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相关部 门意见,编制完成了《民用洁净固硫型煤》和《编制说明》报审稿。 二、编制依据
2.有可持续性和较好的连贯性,标准所确定的限值要求应能符合国家技术和 产业政策,应能促进洁净型煤和锅炉环境保护技术的逐步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产 业的发展,也应为环保产品标准的编制提供依据。同时,应有利于推动清洁燃料 技术、优质能源和先进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主要编制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民用洁净固硫型煤。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洁净固硫 型煤的各项指标,同时对山西省以外地区民用洁净固硫型煤进行有效管理和环境 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二)洁净型煤质量指标的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的 13 项理化指标,全部指标为推荐性理化指 标。由于洁净固硫型煤发热量、全硫、可燃硫、灰分 4 项指标对型煤的燃烧特性 和燃烧后污染物排放经济价值,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严格规定其限值,并 作为出厂检验必检指标。其余指标则按照国家和其它省市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基本要求规定其限值。 1.干燥基全硫 型煤硫分限值是洁净型煤标准的重要指标,本标准规定型煤干基硫分限值≤ 1.0%。 干燥基全硫的质量指标是民用型 煤 锅 炉 能 否 稳 定 运 行 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关 键 , 本标准所指的型煤包括蜂 窝 型 煤 和 颗 粒 型 煤 两 种 。 本标准考虑到固硫型煤燃烧后的二氧化硫实际排放浓度受许多因素影响,影 响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一般型煤锅炉采用大炉膛低拱低温燃烧技术, 这样型煤中的硫酸盐不容易反应形成二氧化硫排出,因此固硫型煤在燃烧后排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5.《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6.《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关于改变燃料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 8.《关于改变燃料结构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太原市人民政府 9.《民用蜂窝煤标准》国家标准 GB/T13593 10.《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02 1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350 12.《低硫散煤及制品》DB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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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二氧化硫浓度一般低于理论值。其二由于固硫型煤是添加型煤粘结剂、固硫消 烟剂、助燃剂等无二次污染物质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煤制品,其燃尽率高、大气 污染物排放少,本标准考虑到以上两方面干扰因素,规定干基硫分限值≤1.0% 比较合理。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确定方形型煤≥18.88MJ/kg,球形型煤≥20.9MJ/kg。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固硫蜂窝型煤基准热值小于 5000kcal/kg 和硫含量超过 0.3%均属于高污染燃料。同时为了比较国家和各地方 型煤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条件中型煤理化指标的不同,在表 2 和表 3 中列出了 颗 粒 状 型 煤 和 蜂 窝 状 型 煤 标 准 值 类 比 分 析 结 果 ,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型 煤 收到基 低位发热量和国家及各地方型煤标准较接近,因此标准规定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方 形型煤≥18.88MJ/kg,球形型煤≥20.9 MJ/kg,本标准规定的收到基型煤低位 发热量值完全可以满足洁净型煤在正常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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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少指洁净型煤在各类锅炉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达到《民用洁净固硫型煤》。 (二)先进性 标准的先进性应体现在两方面: 1.指标控制要求方面:由于山西省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单位面积的锅炉
台数远大于其它地区,现有的和需要改造后使用洁净型煤的锅炉也很多,因此, 标准规定主要限值控制要求应严于国家和其它地方同类标准和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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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洁净型煤》DB13/1055 14.《锅炉用蜂窝型煤》DB21/1229 15.《太原市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及洁净型煤有关技术要求》 16.《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GB/T18342-2001 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的调整,型煤和民用燃煤锅炉的比例在逐渐减 少。但由于我省煤炭资源充足,民用燃煤锅炉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型煤应用广泛, 所以在相当一段时期还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据我省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现 阶段改善环境质量,治理大气污染的现实有效途径之一是推行高效、洁净煤燃料 及燃煤技术。 洁净固硫型煤是利用一种或多种粉煤按照一定比例,添加型煤粘结剂、固硫 消烟剂、助燃剂等无二次污染物质材料加工生产的洁净环保煤制品,具有燃尽率 高、大气污染物排放少等优。洁净固硫型煤燃料的推广,有助于节约能源和改善 环境。 经检索,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适用。为保证产品 质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省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燃料市场健康有序 的发展,急需制定相对应的地方标准。 因此,本标准制定实施后,将会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水平,有效降低污 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同时可以促进我省由煤烟型污染比较 严重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转变为一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清洁城市。 四、标准的编制原则 《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的制订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这 些原则具体说明如下: (一)科学性 科学性原则是指标准的内容结构应科学地体现标准制订的目的,即保证洁净 型煤燃烧效果好,排放污染物少。洁净型煤燃烧效果好指各项燃烧指标要达到和 好于国家有关锅炉燃料煤质指标的要求,保证锅炉的出力和用户的供热;排放污
(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编 制 说 明 )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2020.5
《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编制过程 为改善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山西省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治理措施,其中燃料
结构调整工作是我省解决环境问题的一项主要措施,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是燃料结 构调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为了规范型煤产品质量,由全国煤化工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提出,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学、山西省能源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起草,特制订本标准。经过前期调研和收集资料,技 术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立即开展《民用洁净固硫型煤》和《编制说明》的研究 和编制工作,技术工作组在标准领导组的领导和技术顾问组的指导下,本着认真 负责、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从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 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出发,在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和监测分析工作的基 础上,提出标准和编制说明的草案,通过广泛征求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相关部 门意见,编制完成了《民用洁净固硫型煤》和《编制说明》报审稿。 二、编制依据
2.有可持续性和较好的连贯性,标准所确定的限值要求应能符合国家技术和 产业政策,应能促进洁净型煤和锅炉环境保护技术的逐步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产 业的发展,也应为环保产品标准的编制提供依据。同时,应有利于推动清洁燃料 技术、优质能源和先进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主要编制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民用洁净固硫型煤。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洁净固硫 型煤的各项指标,同时对山西省以外地区民用洁净固硫型煤进行有效管理和环境 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二)洁净型煤质量指标的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的 13 项理化指标,全部指标为推荐性理化指 标。由于洁净固硫型煤发热量、全硫、可燃硫、灰分 4 项指标对型煤的燃烧特性 和燃烧后污染物排放经济价值,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严格规定其限值,并 作为出厂检验必检指标。其余指标则按照国家和其它省市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基本要求规定其限值。 1.干燥基全硫 型煤硫分限值是洁净型煤标准的重要指标,本标准规定型煤干基硫分限值≤ 1.0%。 干燥基全硫的质量指标是民用型 煤 锅 炉 能 否 稳 定 运 行 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关 键 , 本标准所指的型煤包括蜂 窝 型 煤 和 颗 粒 型 煤 两 种 。 本标准考虑到固硫型煤燃烧后的二氧化硫实际排放浓度受许多因素影响,影 响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一般型煤锅炉采用大炉膛低拱低温燃烧技术, 这样型煤中的硫酸盐不容易反应形成二氧化硫排出,因此固硫型煤在燃烧后排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5.《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6.《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关于改变燃料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 8.《关于改变燃料结构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太原市人民政府 9.《民用蜂窝煤标准》国家标准 GB/T13593 10.《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02 1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350 12.《低硫散煤及制品》DB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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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二氧化硫浓度一般低于理论值。其二由于固硫型煤是添加型煤粘结剂、固硫消 烟剂、助燃剂等无二次污染物质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煤制品,其燃尽率高、大气 污染物排放少,本标准考虑到以上两方面干扰因素,规定干基硫分限值≤1.0% 比较合理。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确定方形型煤≥18.88MJ/kg,球形型煤≥20.9MJ/kg。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固硫蜂窝型煤基准热值小于 5000kcal/kg 和硫含量超过 0.3%均属于高污染燃料。同时为了比较国家和各地方 型煤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条件中型煤理化指标的不同,在表 2 和表 3 中列出了 颗 粒 状 型 煤 和 蜂 窝 状 型 煤 标 准 值 类 比 分 析 结 果 ,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型 煤 收到基 低位发热量和国家及各地方型煤标准较接近,因此标准规定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方 形型煤≥18.88MJ/kg,球形型煤≥20.9 MJ/kg,本标准规定的收到基型煤低位 发热量值完全可以满足洁净型煤在正常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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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少指洁净型煤在各类锅炉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达到《民用洁净固硫型煤》。 (二)先进性 标准的先进性应体现在两方面: 1.指标控制要求方面:由于山西省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单位面积的锅炉
台数远大于其它地区,现有的和需要改造后使用洁净型煤的锅炉也很多,因此, 标准规定主要限值控制要求应严于国家和其它地方同类标准和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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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洁净型煤》DB13/1055 14.《锅炉用蜂窝型煤》DB21/1229 15.《太原市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及洁净型煤有关技术要求》 16.《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GB/T18342-2001 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的调整,型煤和民用燃煤锅炉的比例在逐渐减 少。但由于我省煤炭资源充足,民用燃煤锅炉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型煤应用广泛, 所以在相当一段时期还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据我省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现 阶段改善环境质量,治理大气污染的现实有效途径之一是推行高效、洁净煤燃料 及燃煤技术。 洁净固硫型煤是利用一种或多种粉煤按照一定比例,添加型煤粘结剂、固硫 消烟剂、助燃剂等无二次污染物质材料加工生产的洁净环保煤制品,具有燃尽率 高、大气污染物排放少等优。洁净固硫型煤燃料的推广,有助于节约能源和改善 环境。 经检索,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适用。为保证产品 质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省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燃料市场健康有序 的发展,急需制定相对应的地方标准。 因此,本标准制定实施后,将会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水平,有效降低污 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同时可以促进我省由煤烟型污染比较 严重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转变为一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清洁城市。 四、标准的编制原则 《民用洁净固硫型煤》的制订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这 些原则具体说明如下: (一)科学性 科学性原则是指标准的内容结构应科学地体现标准制订的目的,即保证洁净 型煤燃烧效果好,排放污染物少。洁净型煤燃烧效果好指各项燃烧指标要达到和 好于国家有关锅炉燃料煤质指标的要求,保证锅炉的出力和用户的供热;排放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