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编制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
编制说明
二○○五年九月
《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编制过程
为改善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太原市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治理措施,其中燃料结构调整工作是我市解决环境问题的一项主要措施,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是燃料结构调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随着工作的开展,型煤质量已成为困扰我市燃料结构调整工作的一项主要问题。因此,尽快制定洁净型煤地方标准是解决型煤质量问题的最根本途径。
2005年8月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成立了标准领导组、技术顾问组和技术工作组,研究制定《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经过前期调研和收集资料,技术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立即开展《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和《编制说明》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技术工作组在标准领导组的领导和技术顾问组的指导下,本着认真负责、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从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出发,在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和监测分析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和编制说明的草案,通过广泛征求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完成了《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和《编制说明》报审稿。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5.《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6.《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关于改变燃料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
8.《关于改变燃料结构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太原市人民政府
9.《关于2005年调整燃料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
10.《民用蜂窝煤标准》国家标准GB/T13593-92
11.《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02—2003
12.《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350-2004
13.《山西省型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2002年
14.《工业洁净型煤》沈阳市地方技术规范
15.《牡丹江型煤质量评定标准》
16.《太原市型煤标准》(试行)
17.《HC系列工业型煤标准》天宇合成炭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18.《环保型煤锅炉专用蜂窝型煤标准》泰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19.《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专用型煤锅炉鉴定监测情况说明及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
21.《太原市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及洁净型煤有关技术要求》
22.《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GB/T18342-2001
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我省煤炭储量丰富,作为主要能源的煤炭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但由于对煤炭使用不合理,大量煤炭直接燃烧,造成我市大气污染十分严重。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十·五”期间,连续几年大力调整燃料结构,改变落后燃烧方式,强化尾部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2001年—2004年,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实现了4级跳,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值分别从2001年的0.184毫克/立方米和0.137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04年的0.164毫克/立方米和0.079毫克/立方米。尽管纵向比,我们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两项主要污染物仍分别超标0.64倍和0.31倍,距离国家达标的要求和广大市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按照《太原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研究结果,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烟尘年排放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应分别削减28%和62%,这对我市的环境管理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为此,市政府加大“调燃”工作力度,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继去年颁布《关于改变燃料结构,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和《太原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的政府令后,今年又下发了《关于2005年调整燃料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市区范围内4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进行更新改造,使用方形型煤和球形型煤等洁净型煤的先进燃烧技术锅炉。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市工业型煤的消耗量为8.7万吨,方形型煤的消耗量为6.5万吨,据预测,2005年370多台锅炉完成更新改造后,对型煤的需求量将会翻番。若2007年前市区4吨及以下锅炉全部改用型煤,对型煤的需求量将增至86万吨/年以上,面对市
场的极大需求,我市的型煤企业发展较快,但由于无标准可遵循,产品质量差距较大。有的型煤厂家受经济利益驱动,在没有掌握核心技术的前提下,匆匆生产销售;有的厂家为了迎合用户想省钱的心理,使用劣质煤或掺入大量粘土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做法既损害了公众利益,又影响到使用型煤锅炉的环保效益,成为困扰我市燃料结构调整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可以这样讲,型煤锅炉对燃料要求较严格,型煤的质量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调燃”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型煤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已经改造过的锅炉不能发挥效益,而且政府的整个“调燃”工作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非常有必要尽快研究制定《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以彻底解决型煤质量问题,有效规范型煤产品,达到控制我市煤烟型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水平的目的。
据有关研究表明,在锅炉上应用型煤代替原煤做燃料,一般可以减少烟尘排放量的80%以上,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0-36.3%。如果在型煤中加入固硫剂,二氧化硫排放量则能够减少60%左右。因此,本标准制定实施后,将会提高我市锅炉烟尘及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水平,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同时可以促进我市由煤烟型污染比较严重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转变为一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清洁城市。
四、标准的编制原则
《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的制订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这些原则具体说明如下:
(一)科学性
科学性原则是指标准的内容结构应科学地体现标准制订的目的,即保证洁净型煤燃烧效果好,排放污染物少。洁净型煤燃烧效果好指各项燃烧指标要达到和好于国家有关锅炉燃料煤质指标的要求,保证锅炉的出力和用户的供热;排放污染物少指洁净型煤在各类锅炉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先进性
标准的先进性应体现在两方面:
1、指标控制要求方面:由于太原市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单位面积的锅炉台数远大于其它地区,现有的和需要改造后使用洁净型煤的锅炉也很多,因此,标准规定主要限值控制要求应严于国家和其它地方同类标准和现行标准,最少不应低于国家和各地方现行标准。
2、有可持续性和较好的连贯性,标准所确定的限值要求应能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应能促进洁净型煤和锅炉环境保护技术的逐步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