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度的属性_变迁影响因素与主体选择安排_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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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
总第48期第6期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THE JOURNA L OF HARBIN COM MITTEE SCHOO L OF THE CCP
N ov ,2006Serial N o.48N o.6
・经济探求・
经济制度的属性、变迁影响因素与主体选择安排
———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思考
崔 巍
(济南市社会科学院,济南250021)
摘 要: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以经济实践的发展为基础,而经济的发展又需要稳定持续的制度为保障。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从制度的本身去理解制度,犹如手持长矛的堂・吉诃德乱冲乱撞,而可怕的是中国经济学界的桑丘式人物更多。

因此有必要遵循马克思的思路进行再研究,还经济制度的根源基础于物质的生产生活关系,还经济制度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主导能动作用。

关键词:经济制度;制度变迁;经济绩效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520(2006)06-0006-06
收稿日期:2006-07-03 作者简介:崔巍(1964-),男,山东济南人,研究员。

一、经济制度的社会属性、经济绩效与理论基础11新制度经济学家从制度及经济学本身去研
究制度经济学,得出制度是从事选择活动的理由,给
人选择活动提供了激励的结论,并把新制度经济学
的结论建立在“交易成本”基础上,即价值交换、价值
实现领域。

科斯在微观经济领域用功,研究“交易费
用”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作用;诺斯在宏观经济领域
使劲,并把“交易成本”应用到宏观经济即整个经济
方面,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制度的存在、变化,人为什
么和怎样采用更经济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交换。

然而,即使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建立起再完美的
制度变迁“动态理论框架”,其任何结论也都是错误
的。

将制度经济学建立在“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即价值交换或实现领域显然不科学,尽管诺斯非常
善意地把新制度经济学在转轨经济中运用,找到人
与人之间交易关系更有效的演进途径,并客观地认
识到政治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制度是保护个人产权、公正司法和有效执行的东西。

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的企业组织边际费用与市
场交易边际费用问题更是荒诞。

其认为企业组织的
边际费用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相等的那一点就是
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如果企业超出这一点继续扩张,
组织费用会远远高于市场交易费用。

此“点”成为制
度经济学派交易费用理论的光辉点。

然而就是这个
“点”,新制度经济学家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际经济领域始终都没有找到,因为这个“点”根本不存在。

理论上,市场价格在绝对变化中,因此,交易边际费用根本不存在,组织费用不过是生产性劳动的一部分,无法与生产性劳动相分割;实践上,宝洁公司组织了如同美国海军陆战队一般的直销队伍并获得成功,而专心于生产领域并通过销售商销售其产品的公司同样也获得了成功,新制度经济学家始终没有找到宝洁与原料或生产或销售的那个比较“点”。

制度变迁中,新制度经济学还运用交易费用概念判断社会性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并以此来选择改革道路或途径。

“改革成本”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

因此,改革方案
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受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的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

事实上,中国的改革方案不仅考虑减少受损害的人数及程度,更多更根本地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受益及
程度,更多更根本地考虑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

马克思学说认识的经济制度是在社会生产中形成的关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行为的规范,而社会生产中形成的合理规律一旦用制度特别是用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就是经济制度,而研究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以及制度本身的变化规律及其作用的学科便是制度经济学。

21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以经济实践的发展为基础,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强制性经常摧毁原有的・
6・
制度体系,使其陷入矛盾并为新制度开辟途径。

进而经济的再发展又需要稳定持续的秩序,没有相对稳定的秩序,在混乱的社会中经济不可能发展。

制度特别是经济制度根源于物质的生产生活关系,既不能从制度的本身去理解,也不能单纯从所谓人类精神去理解。

经济制度以经济生活为研究对象,脱离经济生活研究经济制度只能是空洞的制度。

经济制度的建设完善必须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使人的经济活动在遵循制度规范的要求中实现自己与社会的共同利益。

经济制度是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的直接反映,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只要社会生产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制度至少是基本经济制度就相对稳定。

而经济运行方式制度相对比较容易变化。

每一项制度都有一个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过程,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制度环境是社会已建立的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关系的规则,以及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

存在经济利益差别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制度是统治阶级、阶层意识的表现,往往通过统治阶级、阶层的权力机构表达出来。

制度倾向于压抑个人自由的行为和精神,然而有利于社会进步。

经济发展的制度一旦确立,伴随发生的是人类的制度化的过程,否则将引发或激烈或温和的反抗或消极对待。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以经济制度为准则的经济,没有一系列旨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规范则市场经济无法运转。

经济活动的主体家庭、企业和政府,都在经济制度的约束和保障下选择经济活动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和利益。

在社会经济制度的约束和保障下,家庭可以自由选择经济手段来实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可以选择一切经营方式来实现企业利润目标最大化和长期发展;政府也必须依据经济制度行使其经济职权。

31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主体是个彼此联系、相互制约、错综复杂的统一体,需要制度来规范;基本经济关系需要制度来确认调整;经济主体关系地位需要制度明确保护。

经济制度调整的对象是经济主体间的经济关系,即人和由人组成的经济组织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

而制度经济学就是研究经济制度在降低社会经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成本的最小化和提高效益、效用的最大化中的作用及作用程度。

马克思认为没有抽象的生产也没有脱离制度的生产力及其发展。

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组织和运行。

先进的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持续一定时间跨度的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即制度框架为生产力提供相应发展的制度空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度越来越具有权衡性,即在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间做出权衡。

统治阶级或阶层通过制度对任何既得利益的过分或不恰当保护,都将使自己和所代表的阶级及其制定的制度被新的动力或激烈或逐渐否定。

41市场经济初期的特征是斯密所描述的依靠“看不见的手”调节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是市场机制调节信号准确,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客体归属明确。

经济的自然发展阶段不可避免会出现混乱、波动和无序现象,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尚未健全,有许多漏洞滋生欺诈贿赂等非法行为,因此必须健全市场经济制度体系,必须把建立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作为目标。

经济制度伴随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分工效率提高而建立发展起来,制度使社会及个人的行为规范化,并带来巨大的经济秩序利益。

然而,不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制度规范以及制约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制度,使社会生活产生低绩效及社会异化,反制度意识就必然要打破传统,在原制度与创新间形成并保持平衡。

制度特别是经济制度的绩效通过对国民总财富的影响界定。

经济学中对制度的经济绩效考察一般集中于经济体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因为制度绩效突出表现为经济行为者的决策和行为。

适宜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被觉察与社会群体成员利益一致时,将会提高社会及组织的整体经济绩效。

社会及组织中的成员受到自我激励,这种激励通过制度的确立而变得明确,这将导致较低的整个社会及组织的运行成本,因为制度使个体生产积极性提高并且使社会及组织监督费用降低。

但是,如果社会及组织觉察制度与社会及群体中的成员的利益存在较大差异时,不一致性将会导致较低绩效。

对立的制度及规则规范会给经济行为者带来无所适从的感觉,在做出究竟以什么行为规范为依据的选择前人缺乏激励。

利益不一致不能使个人自觉为社会及组织的目标工作,监督成本或费用会很高,并将导致制度形式化。

差异足够大将演化成为相互对立、甚至是对抗关系。

造成对立甚至是对抗的制度最为消极,往往导致社会及组织的摩擦和冲突。

二、经济制度的表现层次、结构与构建依据
11商品交换的出现产生一种需要,即把每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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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的商品交换的行为习惯用共同的规范进行囊括,使市场主体服从交换的一般条件。

规范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演变成行会组织或政府的成文规范,最终形成由国家机器保障的必须遵守的法律。

经济制度是调整所有社会经济关系的制度的统一体,而经济制度体系则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制度的总称,两者的关系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但是这个局部却是整体的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制度的层次表现为:社会习惯、政治(党派)政策→政府规范→法律规范,进而经济制度的层次表现为:社会经济习惯、政治(党派)经济政策→政府经济规范→经济法律规范。

因此,正式制度仅包括:政府规范、法律规范,进而正式经济制度仅包括:政府经济规范、经济法律规范。

制度更多更直接的是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正式化要求而产生,而制度变迁更多更直接的是适应非正式制度的要求出现,即社会习俗、党派政策。

因此说,制度的社会基础和前提是社会习惯及传统,而经济制度的社会基础和前提是社会经济习惯及经济(生产力)发展表现出来的要求,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及体制改革更多地体现为共产党的政策及主张。

21经济制度及法律体系是按客观经济实际的标准和原则,并依经济制度及法律的性质、层次、相互关系而排列组合成的统一体。

理论上,需要建立起经济制度理论体系,解决经济制度的调整对象、经济制度的地位等问题;实践上,随着单项经济法律、法规的出现许多调整经济关系的制度需要共同性的规范,要求有个基本性法加以确认,必然提出制定经济法典的要求,并对各项单行经济制度及法律起统帅作用。

完备的经济制度及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是结构合理、数量完备,并且相互协调有序,完备的经济制度及法律体系是调整各方面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根本保障。

建立比较完备的经济制度及法律体系必须依据经济条件和经济关系,即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以及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

显然,任何一种制度及法律都依赖于一定的物质生活关系,都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任何一种制度及法律的发展与完善都受到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

31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是家庭、企业和政府三方主体相互间以及内部间在经济管理或经济协作过程中形成的以物质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义务关系,各种不同的经济关系需要不同的制度及法律规范调整,从而形成不同的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

如所有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关系等,都需要制度及法律去调整并形成制度及法律关系。

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构成经济关系所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即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三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成其为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

如果变更其中一个要素,就不是原来的关系。

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主体,是参与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家庭、企业和政府。

家庭由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或公民构成;企业所从事的是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是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主体中范围最广、种类最多、数量最大的主体;国家机关一般分为权力机关、管理机关和检察监督机关,分别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对经济实行管理。

国家并不直接行使管理经济的职能,经济管理职能由政府及管理机构具体执行。

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一种经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决定关系性质也是连结主体和客体的桥梁。

经济制度及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载体,包括物和智力成果。

三、生产力及科技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基础推动作用
11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经济制度及结构以经济基础特别是生产力为条件。

马克思曾在许多著作中表述这一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历史规律的认识,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强调: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便同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

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

那时社会革命(或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

随着是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的必将发生变革。

生产力变化除了对制度及结构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外,还要求改变特定制度安排使制度更加符合生产力的发展,并使不适应生产力的制度安排不再起作用。

生产力变化对制度的影响可以从对生产成本降低和生产效率提高以及交易方式便捷的作用来进行分析。

无论是社会性制度还是企业制度,其经济作用在于改变人的行为以及所掌握的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以新的人力分工与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方式实现社会运行或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

制度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的另一面或同时表现是利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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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产成本降低与利润增加的实际,只不过是企业或社会生产效率的两面或不同侧面的反映。

所以说,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力是直接提高企业或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不是戴维斯、诺思认为的市场规模的大小、交易额的增减,虽然这些因素也影响或是成为制度重新建设的参考。

21生产力构成的基本要素都能够独立地影响制度的安排,劳动力的多寡及素质的高低,土地的分布及使用,资本的形成、流动,生产技术的普及、发展等都会要求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

就劳动力而言,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人口对制度推动的典型事例。

劳动力是生产力中最基础能动的因素,也是推动制度建设最基础能动的因素,而科学技术发展对生产力的推动在当代则表现的更强烈直接,对制度建设的推动也表现的更为强烈直接。

31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中极活跃的因素,自然在制度的变迁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因为科学技术创新往往是采用新发明的结果,从而降低生产产品的社会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本身的提高会降低单位产品的价值。

技术创新能使创新者在与对手的竞争中因成本的降低而获取较大的利润,而竞争因素存在要求制度安排予以规范。

选择可行性制度安排还取决于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社会科学的进步不仅能提高管理现行制度安排的能力,还能提高领会和创造新制度的能力。

制度本身也是知识的载体,现有知识积累特别是社会科学知识是影响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

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会降低制度发展的成本,改进人的有限理性和提高认知制度的能力。

制度创新过程常是一个知识不断丰富完善过程。

四、意识形态对经济制度变迁的主导作用及表现
11意识形态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又是制度安排的最直接影响因素。

意识形态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心的课题,并认为,意识形态不仅是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并且将社会经济的历史发展认识以及道德上的价值判断直接作用于制度及制度结构的建设。

诺斯用节约费用的工具、决策过程的简化、个人所领会的道德公平、经验与意识不一致的再追求来解释意识形态,实际只是认识到意识形态作用于制度建设的一些皮毛或表现。

意识形态实际是认识世界的各种方法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

意识形态具有确认现行制度及制度结构是否合理或凝聚利益阶级、阶层及集团的功能。

社会中如果多数成员对制度的公正原则不具有相同的认识,制度就不能长久存在下去,而阶级间的意识形态差别扩大也可能会引起社会变革甚至革命,社会制度也将重新安排。

为使意识形态在制度建设中更有效率,制度安排就必须合乎人类普遍的认识和经验。

随着世界的改变和人类经验的积累,人对公平世界的认识也会改变。

因此,制度安排必须遵照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既赢得新的阶级、阶层及集团成员的信赖,又保持老团体成员的忠诚。

任何组织都能向其成员提供一些有选择性的激励,政府也都通过意识教育使个人接受制度安排,并形成合乎理性的意识淡化消极行为。

21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基本认识是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总和,并且是个实质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

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的总和,包括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式。

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即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

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诺思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很有经济意思:是种节约机制,可帮助人认识自己所处环境,并被一种世界观导引,从而使决策过程简明化;不可避免地与个人在观察世界时对公正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相互交织在一起,对收入分配的恰当评价;当人的经验与思想不相符时,会改变其意识观点,试图去发展一套更适合于其经验的新的理性等。

因此,诺思认为制度变迁的研究需要一种意识形态理论,依此形成一种灵活的易变的意识形态。

五、不同经济制度间的相互影响及借鉴
制度与制度间具有很强的影响性和互动性,特别是在现代科技推动的信息社会,信息的传播使制度的相互影响、渗透、参照、效仿的程度及其效果更加突出显现。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政治分歧的包容、民主的广泛,都促使不同制度下的人相互借鉴。

但是,简单“制度移植”将造成在不同条件下的效果的不一致。

经济制度借鉴既要以生产率为条件,又要坚持先进的意识形态为指导,还要考虑当时当地社会的非正式制度作用。

后起国家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时候,容易只看到制度的作用,而忽视了支撑正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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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非正式制度条件,从而照搬“外壳”造成“形似而神不似”。

于是,移植的正式制度也有可能与本国的非正式制度并不兼容。

六、影响经济制度变迁的政治体制及利益集团
11制度变迁是社会经济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数学语言表述即综合因素的函数。

但是,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因主要是执政党派和利益集团的推动。

执政党派代表着社会不同利益阶级或阶层,其主导意识、理念不同。

顺应、推动历史即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必然会得到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制度的推行也会更加顺利,其作用绩效也会更大,执政党即统治者利用的官僚政府机器也会在维持制度秩序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从而减少制度成本。

问题是自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来政府及机构利益从来就没有与统治者完全吻合过,或是说在基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官僚机器千方百计获取自身利益。

这就需要执政党即统治者监视代理人政府及机构的行为,实施一种能促进政府及机构忠诚于统治者的奖励制度,并反复灌输诚实、无私、尽职的意识,如此,政府及机构会多少遵从社会主导意识但并不是执政党或统治者。

政府及官僚机构从来就没有被统治者完全控制,官僚的自利行为也从来没有彻底消除掉。

目的是设计成统治者利益最大化的政策,却被扭曲为使官僚机构本身受惠。

统治者利益最大化以及建立有效制度安排的能力,取决于有多少个官僚机构把统治者的目标视作自己的目标。

官僚机构恶化统治者的理念并增加统治国家的成本。

如果建立新制度安排所能带来的额外利润被官僚自利行为滥用掉,新制度安排就建立不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也不能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

21利益集团主要是以经济实力或地位划分的不同阶级、阶层,更多情况下是指在社会中居于强势的阶级或阶层集团。

利益集团是政党存在的物质和意识基础,也是处于统治地位的个人在政治上依赖于支持的特定群体。

因此说经济制度及政策就是维持政治统治及支持的手段。

制度安排变迁常使财富在不同利益集团或选民中重新分配。

如果变迁中受损失者得不到补偿就将明确反对这一变迁。

如果制度变迁中受损失者是统治者依赖支持的集团,那么统治者会因害怕自己的政治支持者受到侵害而不进行这种制度变迁;相反如果制度变迁中使依赖支持的集团获得更大利益,统治者会在政治上支持推动这种制度变迁;进而如果制度变迁使依赖集团获益又不损害非相关集团获益,统治者会更加积极地推动制度变迁。

因此,强有力的集团会促进那些有利于集团的新制度安排,哪怕这种变迁可能损害经济增长。

理论研究与现实事实一再表明制度安排的直接动因,取决于利益集团对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收益。

制度如果脱离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便显得苍白。

七、经济制度形成的行为主体及政府设计安排
11家庭是人类历史上出现最早的私有性社会经济组织,也必将是人类历史中最后解体的私有性经济组织。

社会经济制度最初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私有制制度产生的标志就是以家庭为独立产权主体的产生。

旧市场经济学家把家庭行为等同于个人行为,原计划经济学家以国家行为为中心,都没有深入研究家庭行为经济问题,也就更不可能研究家庭制度以及家庭经济制度问题。

家庭自产生至今保持着原始、紧密、本质和独立经济结构。

但是家庭财产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家庭共有财产,用于家庭的共同生产和消费。

因此家庭产权也就不是个人产权而是家庭共有产权。

家庭作为生产组织或机构首先是人本身的繁衍生产;其次是家庭物质及劳务的生产与消费;第三是人力资本的再生产与投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的许多方面发生变化,不仅家庭的社会性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就是家庭自身的生产繁衍行为、生产消费安排、资本投入方式等都在发生制度安排变化。

就家庭经济制度安排而言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包括工资、资本收益、消费方式等都要符合个性家庭的安排。

21企业制度安排是支配企业组织内部各生产要素或企业组织间可能的合作与竞争的方式安排。

如果预期一项企业制度安排的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企业就会有制度创新的企图,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产生。

企业所以进行制度创新是因为有许多外在性变化促成利润的形成,生产规模对市场的替代经济效益,外在市场的不确定变化等,以及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相互替代和组织形式。

企业制度安排必须明确目标解决发展战略问题,同时建立科学的企业运行管理制度,因为经营目标的实现依靠一个系统来完成,既要靠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等硬件,又要靠信息系统、考核激励等软件,科学、合理的组成系统运行才能实现目标。

实现经营目标组织制度构架是核心基础,运营流程制度是条件保证,管理考核制度是激励鞭策,(下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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