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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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预案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威海市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
职责
2.2 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4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3、预警和防御机制
3.1 地震预警级别
3.2 震害防御机制
4、应急响应
4.1 等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通讯
4.4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4.5 应急处理
4.6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装备保障
6.3 应急队伍保障
6.4 技术装备与保障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6.6 监督检查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沟通与协作
7.4 奖励与责任
7.5 制定与解释部门7.6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预案目的
为做好威海市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中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
地震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保障,城乡建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必须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量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1.2.2 统一领导
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和支援。
1.2.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救灾和震后恢复。
1.3 编制依据
《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地区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本地区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周边地区有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周边地区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市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并根据震害情况申请启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本预案为部门预案,市级专项预案出台后,本预案服从市级预案,并根据市级预案进行修改。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 组成及有关机构设置
指挥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副指挥长:市规划局局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总工程师、市第一热电集团董事长、市第二热电集团董事长、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成员: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处长、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市园林局局长、市燃气热力管理处书记、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站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委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简称,余
同)、委城建科科长、委财务科科长、委工程科科长、委开发办主任、委村镇科科长、委设计科科长、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指挥部成员未在威海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小组,作为其咨询机构。
2.1.2 主要职责
领导和协调威海市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完成市政府、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或交办的有关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确定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其它有关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的重要事项。
2.2 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传达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示;主持指挥部会议,部署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参加市政府慰问团或工作组。指挥部成员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部完成工作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 组成
主任: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委城建科科长、委设计科科长
工作人员:委办公室和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2.3.2 主要职责
在应急期间负责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指挥长的指示。
2.4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4.1 委办公室:负责保持与市政府、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收集地震的震情和灾情,并报告指挥部;保证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的人力、物力安排;负责地震震情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一报送建设厅的工作;审查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震情、灾情的信息报送稿件,编发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救灾的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抗震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应急状态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的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
2.4.2 市规划局:协调指挥防止次生灾害规划和避震疏散规划的实施,组织城市重建规划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规划力量对县市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4.3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住房保障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