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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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梅(省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员:黄守超(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王忠汉(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陈长宽(厅办公室副主任)
蔡明(省教育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英布(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长宽同志兼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全省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教工生活区、学生宿舍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全省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即从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21日。各单位(学校)要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3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学校)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03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4年1月1日至1月21日)。我厅将对各级各类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本单位(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尤其是学生宿舍在校外的学校,要与交通警察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起联防共防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学校用车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对严重违章肇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海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安远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事关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认真贯彻落实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字[2010]4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字[2010]48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为抓手,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整治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创建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长,交通行为习惯进一步培养。要求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学生参与率达到98%,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5%,交通安全行为达标率在98%以上。
2、通过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铺设减速设施、添加学校门口人行横道标志线等有效措施,使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通过对学校、幼儿园的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接送车的整治,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