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28
东方园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698481148, 该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
(2)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506200000000007,该专户对应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股权并购款。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方园林公司申请发行证券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园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士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俊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并经 2016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43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 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邓少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 75,215,208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85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3.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666.90 万元。此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765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925.01 万元(含未置换发行费用 212.00 万元及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东方园林: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第2页
大华审字[2020]008534 号审计报告
(5)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建造合同收入符合东方园林 的会计政策。 (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园林合并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11,316,118,301.99 元, 坏账准备为 1,665,991,323.35 元,东方园 林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识别已发生减值的 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 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较大,因此,应收账 款的可回收性被视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期末可回收性评估相 关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 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 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是可接受
东方园林:关于与衡水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2010-08-06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编号:2010-045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衡水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8月5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衡水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衡水市滏阳河市区段景观工程合作协议书》,就衡水市滏阳河、吴公河市区段景观工程项目达成协议。
工程总面积约153.8万平方米,预计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费用约为4.46亿元。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协议主要内容(一) 工程名称:衡水市滏阳河市区段景观工程(二) 工程内容: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土方地形、土建、水电、音响、灯光、园林小品、喷泉、园林种植、亭台、码头、栈道、广场、水幕电影、走廊等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 工程规模及价款1、滏阳河两岸景观工程(1)滏阳河一期工程(南外环-干马桥),河道长5.05公里,含萧何广场、滏阳湖等重点景观节点工程。
总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0.51亿元。
(2)滏阳河市区南外环以南河段,长2公里,总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0.55亿元。
(3)滏阳河二期景观工程(干马桥-大西头闸),河段长6.7公里,总面积约为30.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0.885亿元。
(4)景观设计费。
以上三项设计费约为0.055亿元。
2、吴公河两岸及景观湖景观工程(1)吴公河河道全长4.29公里,总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1.2亿元。
(2)景观湖2个(吴公湖、孙公湖),总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1.2亿元。
(3)景观设计费。
上述两项设计费约0.06亿元。
上述工程总面积约为153.8万平方米,预计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费用约为4.46亿元。
(四)工程工期1、滏阳河一期景观工程预计2010年8月-2010年9月底,工期约两个月;2、滏阳河二期景观工程设计时间6个月,施工工期6个月,若2010年年底前具备施工条件,则2011年6月底前基本完工;3、吴公河两岸及景观湖工程设计时间6个月,施工工期约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视发包方安排而定。
园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情况:(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 当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东方园林: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8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编号:2011-030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现场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7日在北京会议中心6号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邓雪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1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456,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2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审议通过《2010年财务报告》;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同意票为99,456,9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东方园林:公司章程
东方园林: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 (3)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和经营围 ................................................................. .. (4)第三章股份 .................................................................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董事会 ................................................................. . (21)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第七章监事会 ................................................................. . (31)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36)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0)第十二章附则 ................................................................................................................................. 41 公司章程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东方园林: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完善和健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随着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股东的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的发展战略、近期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基础上制订,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相统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特别是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未来三年(2020—2022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10%。
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8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公告编号:2011-015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4 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顾正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批准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管彤贤、胡守钧、尤家荣对《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任汉芳女士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任汉芳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
任汉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任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审议高管任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任汉芳简历特此公告。
东方园林公司简介
东方园林公司简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园林第一股,全球景观行业市值最大的公司。
东方园林是集设计、施工、苗木、养护运营、生态于一体,全国、全产业链发展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运营商。
下辖景公司架构观设计、景观工程、主题公园和特效景观、苗木、养护运营、生态等多个业务板块。
其中,景观设计板块正在整合全球顶尖的行业资源,形成大师云集的品牌集群。
拥有EDSA-东方、东方利禾、东方艾地、东联设计四个著名设计品牌,汇聚了境内外近600名设计师团队。
景观工程板块拥有5个区域市政景观工程事业部。
公司推行“使命、艺术、目标、执行力、奋斗、进步、爱、感恩”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实行多元化激励的人才管理制度,推行“发现人、善待人、尊重人、凝聚人”的人才理念,拥有一流的国际化高管团队,5100多名优秀员工团队,形成了艺术、阳光、高效的整体企业形象。
公司追求成为一个客户赞誉的企业、一个行业和社会需要的企业,一个投资者钟爱的企业、一个员工爱戴的企业,秉承“艺术造园、传世千年”的理念,努力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园林公司之一”。
EDSA-东方和东方利禾均属国内大型、领先景观设计院,设计项目从城市规划到地产景观,遍布全中国;园林工程事业部涵盖了大型公园、生态湿地公园、高尔夫球场、度假酒店及地产景观,承建了华北、华东、西南等区域众多大型、高难度、著名的景观工程。
如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北京运河文化广场、苏州金鸡湖国宾馆、昆明莲花池公园、昆明行政中心、上海佘山高尔夫球场等,它们不仅代表了东方园林的施工水平和能力,更是中国园林工程建造企业的莫大荣誉。
公司已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北京市质量协会颁发的AAA质量等级证书及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目前有专业管理人员600余人,其中EDSA-东方与东方利禾拥有200余名设计师。
总裁裁工作细则-巨潮资讯网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联席总裁工作细则二〇一五年二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联席总裁及总裁/联席总裁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裁/联席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总裁/联席总裁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三条总裁/联席总裁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总裁/联席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四条总裁/联席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金融、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联席总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联席总裁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总裁/联席总裁的其他人员。
东方园林财务分析报告
学院:会计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1、简介 ...............................................................................................................................2、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说明 ...................................................................................二、财务报表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水平分析 ...............................................................................................................2、垂直分析 ...............................................................................................................(二)东方园林利润水平分析 .........................................................................................(三)东方园林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四)东方园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规模分析 .............................................................(五)东方园林所有者权益变动构成分析表 .................................................................三、财务利率分析.....................................................................................................................1、盈利能力分析 ...............................................................................................................2、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析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3、营运能力分析 ...............................................................................................................4、企业能力分析 ...............................................................................................................四、综合评价.............................................................................................................................1、评价 ...............................................................................................................................2、建议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1、简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园林第一股,全球景观行业市值最大的公司。
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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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206,539.22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减少474.59万元,应收票据减少1,349.0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 1,846.66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5,495.67万元,商誉减少39,513.01万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44,567.62万元,货币资金减少72,567.02万元,长期投资 减少74,173.5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76,260.7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 少672,068.3万元,共计减少1,108,316.22万元。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使 资产总额增长901,777.01万元。
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2,679,934.1
2,401,076.1
3.8
11.61
0
1
9
-71.38 103,919.19
63.91 63,400.79
0
-100 176,260.75
89.57 92,978.57
0
1,499,439.8
1,243,288.6
6.78
20.6
0
9
6
7.48 897,864.88
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东方园林2019年资产总额为4,381,15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2,781,701.63万元,主要分布在存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环节,分别 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57.56%、34.69%和4.61%。非流动资产为 1,599,448.49万元,主要分布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商誉,分别占企业非流 动资产的16.26%、10.59%。
东方园林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本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局部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证券交易所〔.szse.〕。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假设对本说明书与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与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与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与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说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1、截至2009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6,846,238.60 元。
根据本公司2008 年1 月20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2、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84 万元、4,225.88 万元、2,350.87 万元和-1,609.24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处于快速扩X期,受通州北运河、##金鸡湖大酒店等项目的影响,工程施工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对本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本公司200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随着2006 年以前竣工的项目应收账款陆续到期以与后续项目收款条件的改善,2007 年和2008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东方园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20-015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提示: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赵冬先生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27,053,6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16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4,584,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07%。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52人,代表股份1,331,638,194股,占总股本的49.586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4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17,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4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上述议案1至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1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推荐下载】东方园林救兵来了:何巧女夫妇拟向朝阳国资转让不超5%股权
[键入文字]东方园林救兵来了:何巧女夫妇拟向朝阳国资转让不超5%股权:东方园林的救兵到了。
11 月2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东方园林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与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何巧女、唐凯系夫妻。
盈润汇民基金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旗下母基金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的基金主体。
这次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盈润汇民基金拟受让何巧女夫妇所持有的占东方园林总股本不超过5%的股份,成为东方园林的战略股东。
具体转让比例、转让价格等事项由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另行协商确定。
此前的10 月18 日早间,东方园林曾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17 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股份11.13 亿股,占其持股比例82.88%。
目前整体质押风险可控。
控股股东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质押安全。
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拟出让占东方园林总股本不低于10%的股权,转让股权所筹集资金将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以大幅降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率。
公司引入国资战略投资者计划,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的本次股权转让,目前已与相关央企、地方国资进行了多轮谈判。
东方园林一度面临融资难的情况。
据《上海证券报》9 月7 日报道,9 月4 日下午,人民银行和工商联召开了一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
何巧女也参与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提及,目前东方园林的合作银行基本停止对公司的新增贷款,到期贷款不予续贷或展期,5 月份以来仅有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提供新发放贷款。
东方园林重启发债也存在难度。
何巧女在上述会议中提到,尽管2A+与2A 评级的信用债纳入了MLF 担保品范围,但表外资金回归表内之后,银行更倾向于贷款、国1。
1+1≥2:东方园林并购上海尼塔设计院
1+1≥2:东方园林并购上海尼塔设计院
蓝晋
【期刊名称】《园林》
【年(卷),期】2011(000)008
【摘要】2011年7月15日,享有"中国园林第一股"之称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南扩战略",首先完成了对上海尼塔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75%的股权收购。
作为中国园林设计领域"第一并",此举不仅助推东方园林业务结构与市场区域的双拓展,更有望开启园林行业“优势资源整合”的全新时代。
【总页数】1页(P81-81)
【作者】蓝晋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6
【相关文献】
1.今日「托塔天王」--记化工部第一勘察设计院冷却塔填料厂攻克大型冷却塔技术的事迹 [J], 夏俊生
2.东方园林:外延并购助力转型城市生态环保服务商 [J], ;
3.1+1〉2的目标选择——企业并购的财务研究及并购新动向:并购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J], 刘丽君(策划);王建新(专业指导);杨辉
4.李东辉:东方园林的绿色并购 [J], 袁跃
5.李东辉:东方园林的绿色并购 [J], 袁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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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11-007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森根国际3B3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及批准进程,受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年1月27日。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