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M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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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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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3月12日)1 总则1.1为适应我国火电建设大机组发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和验收。

1.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

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等为依据。

1.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

1.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

1.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和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1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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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通则组织分工分部试运阶段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通则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为适应我国火电建设大机组发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我部 1993 年颁
布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
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 年版)》现颁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报部建设协调司。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


1、总则
2、机组启动试运
2.1 通则
2.2 组织分工
2.3 分部试运阶段
2.4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2.5 试生产阶段
3、工程竣工验收
4、附则
附加说明:
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
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
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
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
2.2.3.3 调试单位应按合同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方案和措施; 提出或复审分部试运阶段的调试方案和措施;参加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完整性和合理性;按合 同组织协调并完成启动试运全过程中的调试工作。负责提出解决启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 案或建议,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提出调试报告和调试工作总结。
2 机组启动试运
2.1 通则 2.1.1 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查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 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 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2.1.2 机组的启动试运一般分“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三个阶段。 2.1.3 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应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整套启动试 运阶段的工作,必须由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进行审议决策。 2.1.4 机组启动试运阶段的调试工作,应按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工作规定》(以 下简称《调试规定》)进行。机组启动试运的验收评定应按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 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进行,合格后移交生产。 2.2 组织分工 2.2.1 启动验收委员会 一般由投资方、建设、质监、锅监、监理、施工、调试、生产、设计、电网调度、制造厂 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 协商,提出组成人员名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启委会必须在整套启动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 到办完移交试生产手续为止。启委会应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 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它有关事宜; 在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后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整套启动试运和交接验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 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试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移交试生产的签字仪式、办理 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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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第一篇范文: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2组织分工2.3分部试运阶段2.4整套启动试运阶段2.5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1.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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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2组织分工2.3分部试运阶段2.4整套启动试运阶段2.5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 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1.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 引言火力发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为保障能源的持续供应,必须进行严格的建设和验收。

为此,制定本规程,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规程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

3. 启动程序3.1 项目审批在启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之前,必须先进行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流程包括: -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相关部门的评审; - 获得项目审批文件。

3.2 设计与方案评审项目审批后,需要进行火力发电厂的设计与方案评审。

设计与方案评审的内容包括: - 设计文件的编制,包括总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设计文件的评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设计方案的确定。

3.3 施工准备设计与方案评审通过后,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的内容包括: - 确定施工组织机构,包括建立项目管理团队、确定施工队伍等; - 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计划。

3.4 施工检查与验收施工准备完成后,进行施工检查与验收。

施工检查与验收的内容包括: -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 - 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评估。

4. 竣工验收程序4.1 竣工验收方案的编制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完成后,需要编制竣工验收方案。

竣工验收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的对象和内容; -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 竣工验收的组织与责任。

4.2 竣工验收的实施根据编制的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竣工验收的实施。

竣工验收的实施包括: - 对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 根据验收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4.3 竣工验收的文件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后,需要对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文件管理的内容包括: - 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 - 对竣工验收文件的存档; - 对竣工验收文件的使用和传递。

(建筑工程管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建筑工程管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建筑工程管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壹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且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之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和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和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壹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能够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B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和竣工验收规程》

B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和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 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启动验收委员会由业主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各投资方、质监、建设、监理、施工、调试、生产、电网调度、设计、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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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通则组织分工分部试运阶段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 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通则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通则组织分工分部试运阶段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 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通则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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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通则组织分工分部试运阶段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 1)2)()()()()()()((()()()()()1.总则1. 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 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 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 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 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 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 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通则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一、前言火力发电厂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产业,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是保证火力发电厂能够顺利运营和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执行和竣工验收的运行,特制定此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及相关人员。

三、启动程序3.1 确认项目需求在启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前,需对项目需求进行确认,包括项目的性质、范围、规模、技术要求、工期、投资额等。

确认后制定具体的项目方案。

3.2 工程设计制定项目方案后,需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应对土地、水利、环保、电网连接等进行论证,并制定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时需要制定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并进行安全评估。

3.3 施工许可在工程设计完成后,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

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

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3.4 施工现场的准备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准备。

包括土地平整、场地标线、道路交通保障、场地围栏、设备就位等。

3.5 施工阶段的管理在施工阶段,需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包括施工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监管等。

3.6 施工验收施工结束后,需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括各相关部门的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竣工验收程序4.1 申请验收基本建设工程完工后,需向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材料应包括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工程竣工图纸、材料合格证明、工程竣工报告等资料。

申请材料需正式递交到主管部门。

4.2 主管部门的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当提出相应的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4.3 专业部门的验收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后,需进行专业部门的验收。

最新-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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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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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 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启动验收委员会由业主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各投资方、质监、建设、监理、施工、调试、生产、电网调度、设计、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的通知1996年3月18日电建[1996]159号为适应我国火电建设大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我部将1993年颁布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颁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部建设协调司。

附件:《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附件: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1 总则1.1 为适应我国火电建设大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3 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

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4 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等为依据。

1.5 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

1.6 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7 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8 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机组启动试运2.1 通则2.1.1 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01M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0513

01M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0513

基建管理系统调试管理子系统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GHDJ-09-01(M)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机构及职责 (2)第四章分部试运阶段 (9)第五章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11)第六章机组的考核期 (13)第七章工程竣工验收 (14)第八章附则 (18)附录A :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 (19)附录B: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20)附录C :分部试运技术措施编制计划表 (25)附录D: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卡 (26)附录E :整套启动试运技术经济指标记录表 (27)附录F: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 (28)附录F:汽轮发电机振动情况记录表 (29)附录H:热工自动控制投入情况统计表 (30)附录I:化学监督指标统计表 (31)附录J:满负荷主要运行参数记录表 (33)附录K:考核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考核表 (35)附录L:贯彻《启规(1996年版)》主要相关规程和文件汇总表 (37)附录M:竣工验收资料封面 (39)附录N: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电工程机组启动试运、交接验收、绩效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完成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并办理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手续;机组整套启动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生产签字手续;每期工程建设全部竣工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机组的试运、各阶段的交接验收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行业颁发的有关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和规程以及本工程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有效合同等为依据。

第四条项目公司应按电网要求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

未经电力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认可,不得进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

第五条脱硫工程应与机组同步施工、同步试运、同步移交生产,未经电力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认可的脱硫工程项目,不得启动试运。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1.总则2.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2组织分工2.3分部试运阶段2.4整套启动试运阶段2.5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1)2)()()()()()()((()()()()()1.总则1.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1.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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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管理系统调试管理子系统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GHDJ-09-01(M)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引用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机构及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分部试运阶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机组的考核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工程竣工验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分部试运技术措施编制计划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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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F:汽轮发电机振动情况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H:热工自动控制投入情况统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I:化学监督指标统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J:满负荷主要运行参数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K:考核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考核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L:贯彻《启规(1996年版)》主要相关规程和文件汇总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M:竣工验收资料封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N: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电工程机组启动试运、交接验收、绩效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完成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并办理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手续;机组整套启动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生产签字手续;每期工程建设全部竣工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机组的试运、各阶段的交接验收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行业颁发的有关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和规程以及本工程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有效合同等为依据。

第四条项目公司应按电网要求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

未经电力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认可,不得进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

第五条脱硫工程应与机组同步施工、同步试运、同步移交生产,未经电力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认可的脱硫工程项目,不得启动试运。

第六条移交生产的机组,须符合并网及生产运行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涉网试验项目后,即可转入商业运行。

第七条为促进工程管理和机组整体移交水平不断提高,既保证投资方的效益,又提升各参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达到共赢的目的,每台机组必须按照《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完成机组的达标投产考核。

工程是否参与行优、国优工程评选,由项目公司自行决定。

第八条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此期间暴露的缺陷,应根据缺陷的性质,由项目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新建、扩建、改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含脱硫建设工程),其他类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十条本规定引用的主要规程文件(一)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二)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三)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四)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五) 《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建质[1996]40号)(六) 《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建质[1996]40号)(七) 《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号)(八) 《火力发电厂性能试验管理规定》(GHDJ/JS-07-04(M))(九)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十)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十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2002)(十二)《工程总结编制审批管理规定》(GHDJ-08-04(M))(十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第三章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一)启委会组成:项目公司负责组建,由国华电力公司、投资参股方、项目公司、质监、锅监、监理、主体施工、调试、设计、电网调度及主机设备制造厂等单位代表组成。

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国华电力公司任命,其他人员由项目公司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名单报国华电力公司批准。

(二)启委会职责期:启委会必须在机组整套启动前成立并开始工作,直到办理完机组移交生产签字手续为止。

(三)启委会职责1.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启委会应召开会议,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报告,协调机组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他有关事宜。

2.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如遇试运指挥部不能做出决定的事宜,由总指挥提出申请,启委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3.在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后,启委会应召开会议,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整套启动试运结果和交接验收情况的报告,协调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

第十二条试运指挥部(一)试运指挥部组成: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委员组成。

总指挥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一名,由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若干名,一般由项目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

委员若干名,一般由项目公司工程和生产有关部门经理、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主要设备供货商和设计院工地代表担任。

(二)试运指挥部职责期:试运指挥部应从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前成立并开始工作,直到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办理完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为止。

(三)试运指挥部职责:1.组织、领导和协调机组启动试运工作;2.对试运中的安健环、质量、进度和效益负责;3.审批重要项目的调试方案或措施(如:调试大纲、厂用电受电措施、化学清洗措施、蒸汽管道吹管措施、锅炉整套启动措施、汽机整套启动措施、电气整套启动措施、机组甩负荷试验措施等)和单机试运计划、分系统试运计划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4.启委会成立后,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筹备启委会全体会议。

启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启委会主持整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

5.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领导、检查和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交接签证工作。

(四)试运指挥部下设机构: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综合管理组。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专业组的成员,一般由总指挥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任命。

1.分部试运组2.一般应由项目公司、施工、调试、监理、设计、主要设备供货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副组长若干名,应由调试、建设、监理和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生产领导出任的副总指挥或委员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提出单机试运计划和分系统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2)负责分部试运阶段试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指挥领导工作。

按照试运计划合理组织土建、安装、单体调试工作,为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创造条件。

3)在单机和系统首次试运前,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核查按国华电力《调试文件包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工程关键节点具备条件规定》进行。

4)组织研究和解决分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

5)组织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3.整套试运组4.由项目公司、调试、施工、设计、监理、主要设备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须由主体调试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组长若干名,须由施工、生产、建设和监理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提出整套启动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2)组织核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和进入满负荷试运的条件,核查按国华电力《调试文件包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工程关键节点具备条件规定》进行。

3)组织实施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负责整套启动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4)组织分析和解决整套启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

5)严格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组织办理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工作和各项试运指标统计汇总工作。

5.验收检查组由项目公司、监理、施工、设计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组长由项目公司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监理、施工和生产运行负责人任副组长。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对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工程的验收。

2)负责组织验收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负责的调试项目。

3)负责组织机组全部归档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核查、归档交接工作。

4)负责协调设备材料、备品配件、专用仪器和专用工具的清点移交工作。

6.生产运行组由项目公司生产部门代表组成,项目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指挥兼任组长。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与电网公司的协调联系,负责涉网调试、试验项目的协调联系。

2)在机组启动并网前,组织参与工程建设、调试、运行的单位和人员,尤其是现场指挥及值长,学习电网调度条例规程,牢固树立尊重调度、遵守调令、稳妥谨慎、安全第一的观念,为机组顺利启动和并网做好思想准备。

3)机组实现并网后,按照批准的试验方案和调试计划,协调联系电网调度部门,向电网调试部门申请试运负荷,配合进行各项试验工作,直至完成168小时试运后移交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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