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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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在进行采购活动时,确保公正、透明、高效,保证医疗器材和药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同时维护医院的经济利益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部门、员工以及与医院合作的供应商。

三、招标采购流程1.确定需求:各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并提交采购申请。

2.确定采购方式: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性质、数量及经费限额,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3.编制招标文件:由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等内容。

4.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上,确保公告的广泛传播。

5.开标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

6.签订合同:评标工作完成后,招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7.履行合同: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提供物品或服务,医院按时支付合同金额。

四、供应商资格审核1.基本资格审核:供应商在参与招标之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资格证明文件,以验证其合法合规的经营状况。

2.技术能力审核:针对特定的物品或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工程案例等,以证明其具备满足医院需求的技术和实力。

3.财务状况审核: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等,以验证其财务状况的稳定和良好。

五、供应商绩效评估1.供应商绩效评估内容:医院将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估。

2.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通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并在每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3.绩效评估结果的影响:供应商的绩效评估结果将影响其在医院的合作优先级和采购金额限制等。

六、违约处理1.供应商违约处理: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解除合同、没收违约金等。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院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成立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总务科科长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标采购活动。

第六条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二)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和标准;(三)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负责招标采购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五)负责招标采购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项目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招标采购办公室申报采购项目,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需求、评标办法、标准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办公室通过医院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开标,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六)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第八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九条评标标准包括:(一)投标报价:占评标总分30%。

(二)投标文件质量:占评标总分40%。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XXXX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医院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医院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和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性价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招标项目必须经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四条:实行回避制。

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标人员应在该项目中予以回避。

第五条:实行招标项目评价负责制。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方案,并对招投标公正的效果评价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实行双方询价制。

采购部门、使用科室分别了解所招标项目的价格,为院委会确定项目限价标准提供依据。

第七条:严格按照《永煤集团总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按程序报批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八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物资类(符合本办法中非公开招标采购条件的除外)、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第九条:公开及邀请招标遵照《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第十条:医院招标流程:1、使用科室将申请采购报告、技术方案、参数、性能以及可行性论证等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将申请报告提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由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采购部门执行。

3、采购部门、使用科室进行市场询价并对此项目进行考察。

4、采购部门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发放。

5、采购部门负责组织使用科室、财务部门进行采购合同会审会签,合同经由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后,业务职能部门方可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一、总则二、工作范围招标采购工作范围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设备设施等与医院运营和医疗服务相关的物品和设备的采购。

三、工作程序1.需求明确:各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需求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2.编制招标公告:根据需求明确,由招标采购部门编制招标公告,包括采购物品的详细描述、规格要求、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3.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发布至适当的媒体和网站上,同时通知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济实力评估、荣誉记录核查等。

5.发放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合格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6.投标递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单等。

7.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和排序,并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8.确定中标并签订合同: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与其进行谈判并签订供货合同。

9.履约监督: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工作要求1.公开透明: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不得干预或偏袒任何供应商。

2.高效执行:招标采购工作应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3.保密原则:对于投标文件和供应商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披露。

4.合同约束:任何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质量监控: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和设备,应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符合医院的要求和标准。

五、监督管理1.内部监督:医院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外部监督: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接受并整改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工作程序、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应进行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制度改进本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和修改,以适应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发展需求和实践。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中心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中心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中心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条中心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范围第六条凡是利用中心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一)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剂。

具体招标品种目录由药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有关药品招标的规定、山东省医保目录及中心临床用药具体情况确定。

(二)医疗器械类:单台金额大于2万元的医疗仪器设备: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单台次年维修保修费大于2万元的医疗设备。

(三)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后勤物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暖设备及配件、油、消防器材。

(四)基建工程类:经中心批准立项,项目金额2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五)信息设备:单台次、一次性总额招标超过及年使用量大于2万元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及耗材、电教及通讯。

(六)单项5000元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七)其它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招标项目。

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在医院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好各项岗位职责。

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招标工作
1、遵守招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等;招标范围为: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后勤物资、信息设备和耗材、基建项目、维修工程等项目。

药品及高值耗材招标参照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发布招标信息;负责投标人资质审核;编制、发放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议标、评标等工作。

4、可根据询价信息及评标、议标结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二次谈判。

5、招标结果报招标采购领导组或院长办公会,并及时发布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

6、收集各科室使用招标产品的反馈信息,以便更好地为临床服务。

7、组织与中标人拟定、签订合同,建立和保存招标档案。

二、采购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物资等物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确保医院诊疗所需。

2、合理编排药品、医用耗材、物资等物品的常规采购计划,增加库存周转率和资金运行效率,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优化库存管理模式。

3、认真做好供货单位及所采购物品的索证工作,验明相关证件及有效证明文件,保证所采购物品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4、严格出入库管理,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做好相关登记、存档等工作。

5、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值耗材的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登记等工作。

6、定期做好各库房的物品盘点工作,保证账物相符。

医院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一、原则:二、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二、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招投标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代表、临床科室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医院采购科负责组织医院招投标日常事务工作。

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三、招投标项目及范围:医院医疗器械、药品、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物品、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及外包服务等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

四、招投标方式:1、公开招投标。

由医院通过网站、电视、宣传栏等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2、邀请招投标。

由医院以招标邀请函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3、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4、特殊情况,因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工程项目的时间性等,无法实施正常招投标程序的,经招标委员会研究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方式。

五、招投标基本程序1、使用科室及职能管理部门需向医院采购科提出招投标申请,编制、送审招标文件。

2、医院采购科向医院招标委员会报送招标申请。

3、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4、对申请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招标单位。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参数等。

6、组织召开投标会,接受投标文件。

7、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

8、选定中标单位并公示。

9、发放中标通知书。

10、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申请:使用科室和职能管理部门填写《招标采购申请表》。

七、开标(一)开标原则1、开标会议应按规定的时间由医院采购科组织。

2、开标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3、开标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唱标应按签到或抽签顺序进行。

(二)开标会议程序1、投标人签到。

2、招投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宣布会议纪律。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 ( 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能够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 ( 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经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 。

1 、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 、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 、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 ( 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它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招标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采购招标工作,是指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器械、材料、服务等项目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的过程。

第三条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安全、效率和效益。

第四条医院采购招标工作由医院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采购任务。

二、采购计划与预算第五条医院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业务需求和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质量要求、预算金额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经医院领导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方式与程序第七条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八条公开招标是指医院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医院直接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医院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特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

第九条医院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分为: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与审核、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投标文件审核制度,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评标与中标第十二条医院应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医院相关专家、采购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应当记录,并注明评审意见。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医院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招标采购活动,旨在保障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招标流程1.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在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3.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并在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发布。

4.招标文件获取: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5.在线投标: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在线提交。

6.接收投标文件:采购部门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准确记录和存档。

7.开标评标:由采购部门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8.中标及签约:采购部门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9.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10.履约管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三、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文件名称、编号和招标范围。

2.采购项目的需求背景和目的,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用途、数量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金、财务状况、经验等。

4.投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包括文件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等。

5.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包括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

6.价格要求,包括报价的方式、结算方式等。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标准。

8.工期要求,包括交货时间、服务期限等。

9.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签订的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格和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相应的供应或服务责任。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有合作过的医疗机构的推荐信或合同。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严重违法记录。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一、招标采购工作目的为保证医疗器械、设备、药品、物资等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合规,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优化采购质量,保障医院临床科室的正常工作需求,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医院招标采购的组织机构为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招标采购程序1、需求调查和订货(1)收集需求:各临床科室和职能部门应该下载本系统提供的自主采购授权书,进行用品需求评审,确认采购需求所需的设备型号、数量、规格等要求,并留有评审意见和签字。

(2)确定采购需求范围:采购人员根据评审意见, 负责评估,估算所需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等参数,将采购需求及时划定需求范围。

(3)确定企业资质: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 针对供应商进行逐项专业的社会信用评分及相关资质证书的核查, 形成采购企业名录。

(4)订货确认:采购负责人根据在本系统中对企业资质及过往合作业绩的认证后,进行最终决策和订货程序。

2、公告和文件发布(1)采购公告发布:经订货确认,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所需的范围和要求,制定采购公告,通过招标平台进行公告发布。

公告中应包含公开的采购需求内容和采购条件、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2)招标文件领取:供应商需要在招标平台上领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如:资质证书、信誉资料等。

3、开标和评审(1)开标:采购人员在公开场所对所有投标企业进行开标工作,整个开标过程需要保障开标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公信。

(2)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员对各家企业的资质证书和信誉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核,保障所选企业是符合采购要求、有切实可行的采购管理方案的。

(3)谈判:依照开标结果和资格审查结果,有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活动。

(4)评分:每家企业的投标结果会根据成本、技术、服务、交期等因素进行权重评分。

4、中标及合同签订(1)中标公示:采购人员在招标平台及医院内公示中标结果,包括中标企业、价格、履约期等。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与质量,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招标、采购活动,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招标采购程序1.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数量、品质、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方式、评标标准等;2.拟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招标方式、采购产品的名称、品质、数量、时间、付款方式、保证金等;3.派出招标通知书或公告,向招标人或公众提供采购信息,开展招标工作;4.开标,评标,将获得中标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拟予以采购;5.审批并终止合同,医院采购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和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核拟予以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资质并进行公示;6.签订采购合同,医院采购委员会负责拟定订单并签订合同;7.采购实施,医院财务科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四、招标采购流程图(此处省略)五、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采购方法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要公开竞争的采购活动。

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仅向特定的一些厂商邀请签定合同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文件的编制1.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格式、技术要求书、合同格式等。

2.采购合同的编制:采购合同包括:合同文件、附加协议、规格书、质量保证书、运输保证书等。

八、保证金为了尽量避免招标人销售不良品或绝运的风险,在采购过程中保证金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签订后,保证金应及时返还。

九、管理制度1.采购委员会或者采购部门建立了采购制度、规章和标准,对采购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2.采购委员会承担首席招标人的职责,指导、管理招标采购的整个流程。

3.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

十、附则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招投标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采购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采购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过程应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标机构应依法公正地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

4.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设立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采购招投标的具体实施。

三、采购招投标程序第六条采购项目立项。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报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

第七条招标公告。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计划,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九条开标。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并邀请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一条中标公示。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中标通知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招标采购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制度1.前言医院作为一家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的质量和安全,以及确保资源的有效使用和节省,订立了本招标采购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公正、透亮、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医院的需求,并以最合理的价格获得品质杰出的物资。

2.适用范围本招标采购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类物资的采购,包含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一切与医院日常运营相关的物资采购。

3.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医院各部门依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出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应明确具体需求,包含物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要求。

3.2 招标准备依据采购需求,采购管理部门订立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

招标文件应认真说明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日程布置。

3.3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在合适的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包含医院内部网站、政府采购网站等。

招标公告应包含招标范围、要求、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信息。

3.4 澄清与答疑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截止前,可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疑问并申请澄清。

采购管理部门及时回复,并将澄清内容告知全部潜在投标人。

3.5 投标准备潜在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含资质证明、产品规格、报价等。

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管理部门。

3.6 开标与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开标,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并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人员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在评审过程中保持中立、公正、客观的态度。

3.7 中标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后,采购管理部门在医院内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公示中标结果。

中标信息包含中标单位、物资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

3.8 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采购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应明确供货时间、质量要求、价格、支出方式等关键条款。

3.9 履约管理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中标单位的供货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及时供货,并保证供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商定。

医院招标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工作制度1.目的加强医院医疗器械、物资材料、基建及维修工程等招标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效利用采购资金,有计划地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项目质量。

2.范围2.1医疗器械类:医疗仪器、设备、手术器械、高值耗材、卫生材料、试剂等。

2.2后勤物资类:电教及通讯、消防器材、监控设备、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车辆、电梯、空调、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等。

2.3信息类:计算机、服务器、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终端设备、存储设备、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触控一体机、刻录机、电视机等。

2.4工程类: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电梯安装、供暖设备安装、燃气设备安装、电力系统安装以及经医院批准立项的各类基建工程、修繕项目等。

2.5服务类:信息技术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工程勘探、工程设计、装修设计、工程监理、宣传业务的设计、发布项目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等。

2.6图书教材类:图书、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教材及辅助器材等。

2.7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

3.定义无4.内容4.1招标采购的范围涉及使用医院经费和专用基金采购的所有项目,包括药品、材料、物资、办公用品、工程、设备、微机、软件、服务、宣传广告品、会议用品、集体外出旅游、发放的物品等。

4.2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填写购物申请表,经院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招标采购。

4.3有关人员应做好市场调查和供货单位的考察,掌握供求信息和详细资料,多方询价,综合比较,保证质优价廉。

4.4医院招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议价采购等多种形式。

4.5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发布招标采购信息,一般项目投标单位应超过三个。

4.6开标、议标、定标和考察等环节要多个部门参与,并吸收专业人员参加,共同商定后,上交院长办公会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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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第一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三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招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投标。

由招标办在医院网站、宣传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投标。

由招标办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四)在特殊情况下,因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工程项目的时间性等,无法实施正常招投标程序的,经招标委员会研究批准,招标办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方式。

第五条招投标基本程序
(一)医院使用单位及有关经办部门向招标办提出招投标申请,编制、送审招标文件;
(二)招标办向招标委员会报送招投标申请;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投标单位;
(五)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六)组织召开招投标会;接受投标文件;
(七)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
(八)选定中标单位,公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六条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

第七条开标
(一)开标原则
1、开标会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由招标办组织;
2、开标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3、开标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唱标应按签到或抽签顺序进行。

(二)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招投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宣布会议纪律;
4、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5、宣读投标文件(按签到或抽签顺序),公开唱标,由招标办监标;
6、进入评标阶段,决定中标单位;
7、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
8、会议结束;
9、公示。

第八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四)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评标定标
(一)评标由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负责。

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和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适当增加评委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以上的奇数。

(二)评标定标程序
1、由招标办、纪检监察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确定为有效投标的投标书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质量、工期、组织设计、制度和措施、项目小班子情况、企业实力、信誉、业绩等方面进行评议、评分。

3、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招标办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评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宣布招投标无效
1、所有投标单位或绝大多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有效标价允许的浮动范围,或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雷同或陪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严重影响本次招投标公正性的行为,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并且三年内不准其进入我院市场。

第十条中标
(一)中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公示3天无异议。

(二)中标通知书经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发至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转包或以附属单位代替,如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排序由备选投标单位代替,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
(一)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经办科室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起草书面合同,由审计科、财务科审核,经分管领导签章后,加盖公章。

(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项目结算方式,原则上不付预付款。

项目结算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处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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