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禁限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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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橡胶工业在环保和节能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欧盟(EV)发布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国橡胶制品的出口形成了“绿色壁垒”,特别是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欧盟有关电子电气的RoHs指令,使我国橡胶工业面对更加严峻的局面。换一个角度看,为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在生产场所也要加强环保。橡胶工业是能耗较大的行业,面对能源日趋短缺,橡胶企业存在着潜在危机,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笔者关注橡胶行业的环保问题已有多年,并多次呼吁橡胶行业的同行们要重视环保,期望本文能引起业界人士更大的关注。
1 环保
橡胶工业的环保包括两个课题:一是使用环保的原材料,二是尽量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1.1 橡胶制品原材料的环保
要求生产出来的橡胶制品不含有超过限定值的有害物质,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致癌物。
1.1.1 重要的环保法规
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本国的环保法规,其中欧盟最为严格,而我国却相对滞后。
欧盟成立以来,传承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共体(EC),发布了许多有关环保的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决定(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avice),其中以指令为最多。
欧盟重要环保法规中涉及橡胶的主要指令(下文EU-D表示欧盟指令)有:
①EU-D 67/548/EEC,系有关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指令;
②EU-D 76/769/EEC,系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及制品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
③EU-D 94/62/EC,系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指令,规定了四种重金属的极限值;
④EU-D 2000/53/EC,系有关报废车辆的指令(简称ELV指令)涉及铅、镉、汞和六价铬;
⑤EU-D 2002/95/EC,系有关电气电子设备的指令(简称EEE RoHS指令)涉及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2006年7月1日实施。
⑥EU-D 2003/113/EC,系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指令。
其他国家也有一些环保法规,重点有德国《关于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TRGS 552、TRGS615、TRGS 905,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认可的GLP(Good LaboratoryPractice)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才能获得欧盟的认可。
1.1.2 主要的禁/限用有害物质
欧盟及其他国家环保法规对某些具有一定危险特性的物质实施了禁用和限用,这些物质中许多具有致癌性(诱导有机体突变)。
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将可能涉及橡胶制品的主要禁/限用主要有害物质列于表1。表中致癌性资料系根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发表的有关评价化学物质对人类致癌危险性的一系列论文获得的信息。
表1 主要禁/限用有害物质
说明:1)表中打上*和**号的物质是目前日常被检测的,其中有**者为重点检测对象;
2)1 mg/kg-1=1 ppm=1×10-6。3)欧盟环保法规不断有新的修正案,表中列出的欧盟指令应包括其所修改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