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研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共青团视野下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的开题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共青团视野下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愈发严重化,这不仅对未成年人本人产生负面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常见,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得不到有效的履行等。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共青团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本文将从共青团的视角出发,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问题,探索如何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从共青团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以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三、研究方法1. 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2. 问卷调查法:通过对未成年人和家长的问卷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和家长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看法和态度。
3. 实地调研法:通过到未成年人集中学习、生活的地方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原因。
四、研究内容1.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理论及实践研究。
2.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对策研究。
3.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4.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完善对策探讨。
五、预期成果通过本次研究,可得出以下预期成果:1. 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2. 准确地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3. 提高了共青团工作人员和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社会对于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的探讨
四是文化环境。近年来,大众传媒渲染的各种暴力手法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他们对非正式传媒的权威性深信不疑,也没有能力用正常的社会标准去判明是非,而是单纯地模仿或认同。英国心理学家威廉.爱.贝尔逊研究了1565位12——15岁的少年常看的电视节目及其后的行为,发现故事片中逼真的暴力行为,对他们有极大的危害作用。在喜欢看暴力镜头的孩子中,约有47%的少年有不良举止或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许多暴力色彩的文艺作品向未成年人展示“正义”或“侠气”的行为,为犯罪的暴力涂上了一层保护色,未成年人在将主要人物视为偶像或学习榜样的同时,实际也就接受了不良的社会暗示。在一些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看来,采用暴力手法去“行侠仗义”完全是可以接受的。
普及心理辅导方面: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组长王加绵认为,制止校园暴力仅仅依靠批评——处罚——送工读学校——进少管所的传统方法很难奏效,建议办家长学校,系统地向家长传授未成年人心理与生理发展的知识、科学教育的技巧等,避免孩子们的心灵从小受到压抑与伤害。此外,还应构建市、县、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每一所学校都要建立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 家长们应该与自己的孩子多交流。现在的未成年人接受的信息比父辈们来得要多、要复杂,而孩子们对各种信息的鉴别能力有限,遇到问题如果缺乏家长的指导,则很容易误入歧途。同时,家长只有多与孩子沟通,才能建立起与自己的孩子之间的相互信任,才能使孩子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想起自己的家人,而不是自己去做一些幼稚的决定。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
第一,部分农村家庭经济贫困,使一部分未成年人辍学。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民仍然从事着传统的农业生产,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基本上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命运,加之农业耕地日益减少,农民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持观望态度的较多,同时缺乏科学技术和资金来源,因而村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几乎只能维系全家人温饱问题和少量的教育的开支。在目前农村中、小学辍学着绝大部分是由于家庭贫困导致的。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预防对策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预防对策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针对这一现象,应该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矫治,下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未成年人犯罪,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并不罕见,无论是小偷小摸,还是打架斗殴,都有其犯罪的影子。
根据统计数据,中国未成年犯罪率逐年上升,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同时,一些犯罪的未成年人,除了造成社会的恶劣影响之外,也会影响到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这一问题着实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复杂,不同的未成年犯罪行为可能有不同的背景和动机。
总体来说,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包括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
1. 家庭原因研究发现,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犯罪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些未成年犯罪者在家庭中缺乏关爱和关注,感到孤独和无助,从而想要通过犯罪来吸引家人的注意力。
此外,一些家庭缺乏有效的管教和规范,导致未成年人不懂规矩,从而有可能犯罪。
2. 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的热点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也很大。
例如,有些未成年人在环境中接触到大量的犯罪行为和不良影响,从而形成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认为犯罪是一种“酷”的表现方式,逐渐变得冷漠和自私。
3. 学校环境因素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但是学校环境也可能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一些学校中存在暴力和恐吓行为,甚至包括一些老师的高压教育方式,也会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逆反情绪和犯罪想法。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矫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1. 家庭教育对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家庭教育首先应发挥重要作用。
家长应该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儿童行为规范标准,签订家庭规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不良行为。
2. 学校教育对策学校是未成年人的主要学习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与防范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与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是目前社会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还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威胁。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的原因分析和科学的防范措施来解决。
本文将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家庭环境不良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环境不良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而影响其行为。
例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父母缺席、独生子女等不良家庭环境都会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出现。
2.社会环境不良社会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人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包括贫富差距、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媒体暴力影响等。
这些不良因素会给未成年人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其在道德和法律标准上的失范。
3.学校环境不良学校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的因素之一。
学校环境的不良因素包括师生关系紧张、学生之间关系不良等。
这些不良因素会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很大的压力,影响到其道德和心理健康。
如果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很有可能导致行为问题的出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范措施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重要。
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德,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让孩子真正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就是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政府要加强文化教育、职业教育、生活教育等不同方面的教育,让未成年人懂得自我保护和社会责任,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加强心理疏导心理疏导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理非常重要。
对于有问题的未成年人,需要采用正确的疏导方式,引导其积极面对问题,协助解决问题,从而消除问题的隐患。
4.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对于那些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的未成年人,必须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严惩,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性,引起强烈自我反省。
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性质,采取挽救为主,严惩为辅的态度。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预防对策文献综述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文献综述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己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即对于年满14周岁的人犯罪在我国才负刑事责任。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1.作案主体低龄化趋势犯罪低龄化是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特征,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已经降到15.7 岁,许多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犯罪当中,他们经常性地实施盗窃行为,甚至与其他成年或未成年人一起实施抢劫、伤害和杀人。
我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一般是从10-12 岁开始就有不良行为,个别8 岁就有偷窃行为,13-14 岁就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4-17 岁是犯罪的高峰年龄阶段。
“危险的14 岁”现象是指许多未成年人已经知道十四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出现了14 岁前疯狂作案的现象。
2.作案手段成人化、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未成年人作案性质趋于恶性化。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冲动,加上近年来影视出版作品中大肆渲染暴力因素,因此造成部分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时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3.犯罪类型多元化未成年人犯罪种类繁多,侵害客体广泛,涉及盗窃、诈骗、抢夺、抢劫等等。
在众多的犯罪类型中,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财产型犯罪和人身损害型犯罪两大类,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等暴力型、危害后果严重的六个罪名尤其集中。
另外,近年来出现的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智力化犯罪不断增加。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首先体现在青少年心智未成熟、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行为控制与冲动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
同时,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他们常常无法评估一些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从而盲目做出决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分为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
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环境的恶劣将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家庭冲突、亲子关系不良、缺乏经济保障等都可能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风气虚浮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对法律的尊重和依从心理。
个人因素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心理健康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理不稳定,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采取以下对策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加强家庭教育,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通过家庭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其次,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贫困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教育资源,减少因贫困而导致的犯罪情况。
再次,加强学校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加强社会监管,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依法惩处,同时也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在实施对策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提供资源和支持,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
学校要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帮助学生塑造积极健康的个性。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要加入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为他们提供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并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救助、加强学校教育和加大社会监管,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实现健康成长。
未成年犯罪原因分析研究
未成年犯罪原因分析研究1.社会背景在分析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当前的社会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的快速流动,社会竞争的加剧,新的问题也随之呈现。
未成年犯罪率逐年上升,这对社会治安和家庭稳定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2.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本单位,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缺乏良好的父母教育,家庭暴力及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父母长期忽略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导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会给孩子灌输错误的价值观念,使其误入歧途。
3.教育系统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教育系统的失职也是未成年犯罪问题的原因之一。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教育质量严重不足,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加剧了学生之间的心理压力,排名成为了他们唯一的追求。
这种教育环境容易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挫败感和对社会的不满,从而加入犯罪行为。
4.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有重要影响。
当下的社会竞争激烈,价值观多元化,存在严重的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了一些未成年人对社会的不信任和不满情绪的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会选择犯罪来发泄情绪或获得所谓的“快感”。
5.心理问题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
例如,自卑心理、缺乏自制力和对于自我认知的困惑等问题容易让他们感到压抑和无助。
这些心理问题可能导致他们产生侥幸心理,冲动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6.媒体影响现代社会媒体的快速发展,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些暴力、犯罪的信息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传播给未成年人,这些信息对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产生了负面影响。
同时,一些网络游戏的暴力和低俗内容也加剧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误解和偏见。
7.社会支持缺失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是重要任务之一。
然而,一些地区在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与需求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关爱和帮助不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无法得到积极有效的支持。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如犯罪的直接损失,对受害者的影响,对未成年人自身的伤害,甚至对社会治理的破坏。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 家庭问题家庭是一个孩子成长的最初环境,是塑造一个孩子性格、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环境。
家庭教育环境不好可能会导致孩子成长中出现偏差。
目前的家庭普遍存在着缺少亲子关系、家风不正、缺乏家庭教育等问题,使得未成年人缺少了从家庭中寻得舒适感和情感交流的能力,而失去对家庭的依赖感和主人翁意识。
这使得孩子们容易被引诱到犯罪行为中去。
2. 信息沟通不畅社会治安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得未成年人对社会充满了恐惧和怀疑心理。
此时,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就应该投入更多的心力来与孩子们沟通,让孩子们对社会和环境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
不过现实却是相反的,家长忙于工作,学校教育质量不高,鲜有对未成年人如何应对犯罪问题进行系统和科学的教育,这使得与孩子们的交流逐渐减少和缺乏。
3. 社会影响社会文化影响是孩子们成长教育环境尤其是成长的道德规范、社会行为习惯和文化背景等问题的影响。
如果孩子们的家庭和学校等教育机构本身没有一个明确的道德标准和文化认同,就会导致孩子们对社会与人的关系自行解释,偏离了常识和常规,从而导致犯罪心理的产生和行动的出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1.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学校,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因此,家长应该从小将家庭教育视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让孩子们在良好的家风下成长。
家长要时刻与孩子保持沟通,让孩子们有安全感和归属感,从而让孩子们信任家长,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
同时,家长也应该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
2. 加强学校教育学校是孩子们重要的学习和成长场所,也是孩子们社会化的重要平台。
因此,学校应该注重社会心理教育和性格养成教育,营造一个积极和谐的学习氛围。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
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深入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1. 家庭原因成长环境对未成年人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些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得不到有效的教育和照顾,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导致他们对社会价值观念认识不到位,或者对法律的尊重不够。
2. 学校原因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成长环境,对他们有着非常重要的教育作用。
但是,一些学校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导致未成年人在学校中受到不良影响,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 社会原因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形成也有着重要影响。
现如今,社会环境复杂多变,存在着很多的社会问题,比如毒品、色情、暴力等等。
未成年人在这种环境下成长,难免会受到负面影响。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 家庭预防措施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家长应该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正确的行为和价值观念,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从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学校预防措施学校是未成年人重要的社会环境,学校应该营造健康的教育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培养未成年人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3. 社会预防措施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比如,加强社会管理,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等。
三、结语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艰苦而重要的任务,需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探讨原因与预防措施》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包括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教育等诸多因素。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首先,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家庭应该加强家庭教育,提高家长对孩子的关爱和监督。
家长要注重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让孩子学会自律和遵守法纪,从而远离犯罪。
其次,学校教育也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一环。
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社会环境也对未成年人犯罪起着重要作用。
社会应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让未成年人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并且不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此外,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社会也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改造的机会,让他们认识到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总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以减少未
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法学毕业论文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法学毕业论文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而在犯罪中未成年人的犯罪迅速地增加,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青少年的成长都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社会、家庭、学校、法治等方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提出一些措施。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社会原因社会的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非常关键,一个不稳定的社会很容易促使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在重视物质消费、追求名利的社会中,未成年人往往在追求快乐和刺激的同时,会陷入贪念、欲望和恶性循环中,从而选择了犯罪的道路。
此外,社会中的贫富差距也可能导致一些青少年以迅速获取财富为目的,而选择犯罪行为。
2.家庭原因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最主要环境,而家庭中的许多因素会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①父母教育不当:未成年人的价值观、行为规范等都是在家庭中形成,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固化,家长教育不当、不重视教育,不负责任等行为,往往会导致未成年人不懂法纪、不明况规,甚至会学会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和思想。
②家庭关系不良:父母经常争吵打架、冷漠、疏远或温柔过度宠爱,都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可能导致他们出现逆反心理,选择犯罪行为。
3.学校原因学校是未成年人除了家庭外最关键的场所,一所优秀的学校能够提供给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学资源和良好的师生关系,而一个不好的学校则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①环境污染:学校的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恶劣的环境会使得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下降。
②教师质量低下:教学内容和教师的待遇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学校的教师素质较低,带给学生的教育质量也很差,学生失败的可能性较大。
4.法治原因法治环境是未成年人选择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一个国家、地区缺乏法治,未成年人很难受到合法的约束和保护。
如果一个地区的法律系统没有法治,则未成年人可能会被黑心商家、恶势力等拐卖、牺牲,从而出现犯罪行为,甚至成为托儿等身份的人。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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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错综复杂,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法律黑社会性质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曾在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
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随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新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由原来的备受关注发展到高度重视的程度,而犯罪的原因也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
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
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
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络犯罪等。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
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大致如下:抢劫占%;抢夺占23%;盗窃占%;强奸占%。
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对策建议李善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的建设者,把青少年培养成“四有”新人,是我们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1、未成年人因其身体、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少,思想单纯,辨别能力较弱,自控能力差。
个别未成年人受社会影响,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盲目攀比,道德、法制观念淡薄。
2、独生子女家庭和经济比较富裕家庭及个别领导干部家庭,对孩子的过于溺爱,致使孩子缺乏独立生活能力,一旦遇到挫折或逆境,就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3、单亲家庭、组合家庭对孩子的漠不关心和放松管理,这些家庭中的父(母)由于遭受生活中的不幸,个人生活无规律,使这些孩子长时间脱离监护,唯所欲为。
4、一些初、高中在校学生,受社会享乐主义影响,相互攀比。
,抽烟、酗酒、打牌、上网,高额的消费支出,而因家庭贫困,无力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最终只能铤而走险,靠抢劫、盗窃满足私欲。
5、一些学校盲目追求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其思想品德的教育,致使学生的思想素质难以提高,使部分学生缺乏应有的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观念。
6、学校周边和城区内不健康的影视厅、网吧、歌舞厅、发廊严重腐蚀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灵。
二、防止未成年犯罪的对策建议(一)定期进行法制警示和思想品德教育。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要经常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学校应转变观念,改变现行只重视灌输知识,盲目追求升学率的教育模式。
学校应当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尤其是要抓好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学生的思想品德应当作为其在校学习期间的重点考查内容。
(二)强化学校内部制度管理。
有一位作家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
强化学校内部制度管理是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学校招聘的保安人员不仅是为了看守学校大门,应当加强校园内的治安巡逻工作,充分履行保卫职责。
简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不仅对个体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对于有效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
2.1 社会原因2.1.1 社会变革与家庭教育缺失随着社会发展的加速,互联网和媒体的普及,传统道德和家庭教育的影响力逐渐减弱。
一些家庭教育缺失,父母疏于关心和教育子女,从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加剧。
2.1.2 社会不公平和贫困贫困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经济条件落后的家庭无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未成年人失去了发展机会,易于误入犯罪的歧途。
2.1.3 学校教育缺失部分学校的教育质量不高,教育理念陈旧,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
学校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加全面和系统的法律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2.2 个体原因2.2.1 家庭因素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些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家长溺爱或者严厉的教育方式,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2.2.2 心理因素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如攻击性行为障碍、注意力缺陷障碍等。
这些心理问题容易导致他们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产生犯罪倾向。
2.2.3 同伴因素同伴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会受到不良同伴的引诱,从而开始犯罪活动。
2.2.4 法律意识淡薄未成年人对法律的了解和理解相对较少,很多犯罪行为是在对法律不了解或者对法律轻浮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采取多种预防对策,包括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的措施。
3.1 社会层面的预防对策3.1.1 家庭教育的重视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父母对子女的关注和教育水平,减少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预防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对策,不仅可以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增强社会的安全感。
本文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首先,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一个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中的不良关系、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以及家庭暴力等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易导致未成年人逃离家庭、寻求不良同伴关系,从而陷入犯罪行为。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父母的教育水平和素质,加强亲子关系,增强家庭凝聚力。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弱势家庭的帮扶力度,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和教育资源,帮助他们改善家庭环境。
其次,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教育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不良的学校环境、学校暴力、学校的失职等都会对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产生负面影响,易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建立健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合作,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发展的能力。
再次,社会环境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不良的社会环境易诱导未成年人接受不良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从而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加强社会安全管理,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警力的投入。
同时,加强社会教育,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引导,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为他们提供积极的成长动力。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不利因素,个人特征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智力、情绪等特征,这些特征也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决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浅析以及对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浅析以及对策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给社会治安构成了极大的隐患。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而有必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探析,以找出症结所在。
从而加强防范,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未成年人自身因素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文化素质低下,有些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常识。
他们容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无心向学,把过剩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打闹,争抢斗勇,由厌学到逃学,以至辍学,交坏朋友,误入歧途。
如:很多的校内抢劫案中作案的未成年人经常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使用暴力抢劫小额钱物。
案发后,他们往往不以为然,认为公安机关会不了了之,但在受到刑事处罚后才觉醒。
对自己行为后果认识模糊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
如某地发生的一起奸杀案,死者是一位86岁的老太婆,是遭强奸后被杀的,惨不忍睹。
公安机关破案后,杀人犯竟然是一个仅16岁的未成年人。
他平时沉迷于黄色录像,由于好奇,遂对片中的主角产生模仿心里,以寻求刺激,满足好奇。
案发后第二天他还亲自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而就在此时他被民警抓获。
可见,犯罪后的他却若无其事,这就说明未成年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漠然心态和茫然无知。
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缺乏正确认识未成年人认识上敏感好奇,喜欢新奇事物,富于想象,喜欢直观模仿。
但辨别能力差,对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认识不清。
一旦某种要求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就会出现消极的情绪,而情绪的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好冲动,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客观因素家庭环境因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因而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青少年人生观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但是一些家长,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摘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家庭因素、社会环境、心理因素、教育因素以及法律制度都对其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家庭环境的不稳定、家庭暴力等因素会导致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倾向。
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比如暴力媒体、社会不公平等也会是犯罪的潜在原因。
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如自尊心受损、情绪不稳定也可能促使其走向犯罪道路。
教育水平低下、教育资源不均衡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之一。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不足也会造成犯罪问题的加剧。
综合分析各种原因,我们应该加强家庭教育、改善社会环境、关注心理健康、加大教育投入,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以有效预防和管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研究目的、家庭因素、社会环境、心理因素、教育因素、法律制度、综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策略建议。
1. 引言1.1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我国目前存在着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这是一个严峻的社会现象。
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式和数量不断增加,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据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涉及的犯罪类型也日益丰富。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危害了未成年人自身的成长健康,更对社会治安和稳定构成了威胁。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严峻性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恶化,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的淡漠,也暴露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我们不能袖手旁观,必须深入分析其原因,探讨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研究目的为了深入了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探讨家庭、社会、心理、教育和法律等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本文旨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以及引起其犯罪行为的根源。
通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找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为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本文也旨在提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家庭因素: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可能存在问题,如家庭矛盾、父母
离异、父母缺少对子女的关注和支持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
反常的行为。
2.社会因素:社会环境也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如网络暴力、恶劣的校园氛围、犯罪文化等等。
3.心理因素: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可能成为犯罪的原因,如自闭症、注意力不足、抑郁症等等。
针对未成年犯罪的对策可以包括:
1.家庭教育:加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支持,培养其正确的价值
观和行为准则,以改善家庭环境和减少犯罪发生。
2.学校教育:加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
我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社会关怀: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
的原因,提供心理咨询、社会援助等服务,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4.犯罪惩罚: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从轻或
减轻处罚,同时对其进行辅导和教育,帮助其纠正错误思想、重建价值观
和人生观。
《2024年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范文
《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留守未成年人问题逐渐凸显。
留守未成年人指的是因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或离异等原因,被迫留在农村或城市中独自生活或由其他亲属照顾的未成年人。
近年来,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现状及原因,提出预防和减少其犯罪的有效措施。
二、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与现状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在我国并非偶然,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据统计,留守未成年人的数量庞大,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这些孩子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监管,往往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进而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以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最为常见。
三、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 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但留守未成年人的家庭往往存在缺失或失能的问题。
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导致孩子缺乏关爱和监管;离异家庭则使孩子承受着家庭破裂的心理压力。
这些因素使得留守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孤独、无助等不良情绪,进而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2. 学校因素:学校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学校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关注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教育措施和心理辅导。
同时,学校周边环境复杂,易使孩子受到不良影响。
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不可忽视。
农村地区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使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同时,城市中的一些不良文化、网络游戏等也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预防和减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 家庭方面:父母应尽量留在孩子身边,给予足够的关爱和监管。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陪伴孩子,应委托有责任感、有爱的亲友或专业机构照顾孩子。
同时,家长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了解孩子的需求和想法,及时给予引导和教育。
2. 学校方面:学校应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关注和照顾,建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
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研究
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大学教育变得越来越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选择进入大学学习,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目标。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学业繁忙的阶段,我们也无法忽视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存在。
本文旨在探讨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家庭环境不稳定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一些大学生可能来自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或家庭关系紧张的背景。
这些家庭环境的不稳定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缺乏家庭支持和安全感,容易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其次,社会环境也是导致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
如今社会经济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一些未成年人为了满足物质需求或追求社会地位,会选择非法手段获取财富或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同时,社会上的各种不良信息和消极价值观也会对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使得一些大学生陷入犯罪的诱惑和误区。
另外,个人心理因素也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
部分大学生面临着严重的学业压力和人际关系困扰,加之对未来的焦虑和困惑,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关注和解决,可能会引发潜在的犯罪倾向。
此外,部分大学生可能存在品德问题,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容易冲动、盲从,无法正确辨别是非,从而走入犯罪的深渊。
面对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对策。
首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关心和支持孩子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建立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其次,学校教育也是预防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社交环境,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增强他们面对挫折和压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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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严某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姓名张亭亭专业法学专科学号087171032分校安徽电大省职分校指导教师卞莉教学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印制目录案情介绍 (2)案件焦点 (2)分析与结论 (4)附录 (6)严某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案情介绍:严某,男,1979年11月25日出生,无业。
1998年9月2日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4年5月20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12月8日被逮捕。
2006年9月20日22时许,在某省某市打工的莫某到该市高雄路92号程某开的发廊做保健时,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争执,遭程某等的殴打后离开。
随后,程某邀严某守候在发廊以防莫某报复。
次日凌晨2时许,莫某将被打之事告知王某并请其出面讨要医药费。
凌晨4时许,王某纠集十余人和莫某乘出租车来到该发廊,程某见状打电话向李某求助,李某带领三名弟兄们携砍刀驾车赶到发廊。
见到王某等人后,李某和三名弟兄持砍刀下车追砍,程某、严某也上前追打,在此过程中,严某持匕首捅刺王某的左腿胭等处,其他人连砍王某背部等处数刀,后均逃离现场。
王某因胭动脉、胭静脉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严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严某虽系受人之邀,是一时冲动所为,但其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凶手,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严某不服,提出上诉。
严某认为,王某的致命伤非其一人所为;其不是故意杀人;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认为,严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经查,技术审核意见书证实致命伤为左胭窝外侧上方创口之损伤,该损伤为单刃刺器刺切形成。
根据严某及同案犯的供述,可确定作案现场只有严某持匕首捅刺了王飞左胭窝。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该辩解意见不能成立。
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院经复核认为,严某在聚众斗殴中,持匕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严某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凶手,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因此,严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焦点:一、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是否一律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二、被告人严某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但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应如何定罪?分析与结论:一、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不应一律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首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字面上理解,本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立法本意上讲,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是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者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具体以何罪论处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进行确定。
其次,根据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进行定罪是主客观相一致定罪原则的要求。
罪状虽是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描述,但并非所有罪状都会把全部构成要件详细列明,分则中就存在大量只规定了行为方式或者罪名的简单罪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罪状部分虽未明示罪过要素,但这并不意味着模糊了罪过认定。
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的过程中,仍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犯罪行为或者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准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就成为正确定罪的必然前提,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的内在要求。
具体而言,聚众斗殴中发生致人死亡结果时,应当在判断死亡结果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
行为人只能对有杀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行为人仅有伤害故意时,虽致被害人死亡,也只能承担故意伤害(致死)的罪责。
据此,死亡结果虽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结果发生来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内容,也即不能说致人死亡就有杀人故意,没有致人死亡的就没有杀人故意。
最后,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根据行为人所具有的不同的主观故意而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虽然伤害故意与杀人故意的区分一直以来都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这一难点不仅存在于聚众斗殴转化定罪中,也包含在其他共同犯罪和单独犯罪中。
只不过,聚众斗殴的多人参与以及互殴性质,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伤害故意与杀人故意的区分难度。
但是,诉讼证明的难易程度不应成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一律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理由。
在一般的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案件中,公诉机关必须出示证据证明行为人的具体罪过,行为人可以“无杀人故意或者伤害故意”为由主张无罪或罪轻辩护;但如果在聚众斗殴转化定罪中,公诉机关则无须对罪过进行举证,行为人亦不可以罪过为由进行辩护,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刑事诉讼规则。
而且,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区分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故意杀人罪对于量刑意义十分重大。
一则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结果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则虽然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故意杀人罪最高法定刑均为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为严格。
如不能正确认定罪名,很可能会导致不当地适用死刑。
综上所述,聚众斗殴中出现死亡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在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基础上正确定罪,而不能简单地以结果定罪。
二、被告人严某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但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
首先,被告人严某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而非杀人故意。
区分伤害故意与杀人故意时,不能仅凭被告人口供,而应结合客观证据许综合各种事实因素进行考察。
通常我们可以借助于行为人对犯罪工具的选择(是事先准备还是随手取得)、凶器的杀伤力度(杀伤力度较大的枪支、砍刀等还是日常生活所用的棍棒、小刀等)、打击部位(头、胸等要害部位还是四肢等非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创口大小及深度等)、打击次数(反复多次攻击还是殴打一次立即停止)、案件起因(蓄意报复还是只为逞强好胜)等情况具体分析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聚众斗殴系相互殴斗,一方使用的凶器及暴力手段直接影响到对方的行为方式及力度强度。
以犯罪工具是否属于致命凶器为例,在普通行凶犯罪中,行为人持砍刀或者枪支等杀伤力度非常大的凶器进行攻击时,杀人故意较为明显;但是在聚众斗殴中,由于斗殴一方除了有攻击意图外,防备对方也是重要因素,因此不能仅凭凶器或者打击力度等部分客观事实就认定行为人有杀人故意。
本案中,严某携带匕首的本意是防备对方前来报复,在之后的事件发展中,莫仁纠集了被害人王飞等十余人携带钢管前来报复挑衅的事实也间接印证了严某等人携带凶器确有防备意图在其中。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严某携带了匕首并参与到聚众斗殴中来就认定严某具有杀人故意。
而且在聚众斗殴的整个过程中,严某捅刺次数少(不超过两下)、捅刺部位为非要害部位(左腿胭,通常认为腿部并不属于人的致命部位)、捅刺力量不大(创道仅深及胭窝内侧皮下),均反映出严某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主观故意。
其次,被告人严某对被害人的死亡后果持过失心态,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的主观特征。
本案中,我们认为严某应当承担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主要理由如下:(1)严某预见到了死亡结果可能发生。
在案证据反映,程遗忠等人殴打莫仁在先,程唯恐莫找人前来报复,故邀约严某等人在发廊等候。
程为此准备了三把砍刀,严某亦携带一把匕首。
从纠集的人数、犯罪工具的选择及凶器的杀伤力度来看,严某应当预见到如果对方前来报复闹事,双方会产生激烈的暴力冲突,人员伤亡在所难免。
当严某目睹数人手持凶器追赶被害人王飞,并且已有同案被告人手持砍刀将王飞砍倒在地、王飞受伤流血的情况下仍持匕首朝王飞的左腿奈捅刺,就足以反映严某应当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致被害人死亡。
(2)严某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有认识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上均表现为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不仅不希望结果发生,而且认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在客观上通常表现为犯罪行为有所节制或者行为人有意识地利用了避免结果发生的条件;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漠不关心、毫不在意,放任其发生。
本案中,一方面,严某并非积极主动地追求对王飞的报复、攻击,严某是在王飞被他人追打到他所处的位置时才动手,捅刺位置距离(聚众)斗殴的主要场所稍远,且没有主动追赶、攻击王飞;另一方面,严某在实施加害行为时是有所节制的。
严某持刀捅刺王飞两刀,其中第一刀是否伤及到王飞尚不能确定,且仅捅两刀后就主动停手;严某选择的捅刺部位为左腿奈,一般人恐怕都不会认为用刀捅刺腿部会致人死亡;从创道反映其捅刺力度并不大。
也正是因为严某在实行行为时所试图对死亡结果发生的危险的控制,表明了其并不是不计后果的恣意行为,并不希望追求或放任王飞死亡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由于立法对聚众斗殴犯罪的转化犯规定得比较原则,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理解是正常的,但对此加以规范,明确处理原则和标准是必要的。
本案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以发生死亡结果为由认定被告人严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案件事实不符,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严某的行为应成立故意伤害罪,并依法予以改判是正确的。
附录:本案适用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