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

案例:一、性犯罪

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

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

犯罪学理论认为,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此外,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几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青少年生理发展迅速,精力旺盛而容易冲动。

一般来说,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变化最迅速的时期,人的身高、体重及身体各系统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发达起来。他们精力充沛旺盛,活动能力大为增强,极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使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想探个究竟,都想亲自尝试一下。课堂教学、校内生活已经难以吸引他们求知和探索的需要,也无法满足他们开展各种活动的需要。一方面,他们急于通过大量课外书籍获取各方面信息,特别是那些刺激性强的富有传奇色彩的、带有凶杀、格斗、色情、恐怖内容的书刊。但是,由于缺乏理解和鉴别能力,容易囫囵吞枣,或是片面吸收。另一方面,他们愿意参与各种校外群体活动,特别是那些富有冒险性、运动量大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而他们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尤其在被人利用或其他社会因素作用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另外,随着性器官的发育成熟、性意识从萌芽到成熟,性要求开始产生,对异性和性行为怀有好奇心和神秘感,与异性交往逐渐频繁,对与性有关的电影、电视、录像、书刊等产生了观看与阅读的兴趣。但是,未成年

人性科学知识缺乏,性道德观念尚未形成,控制性冲动的能力较弱。因此,容易在淫秽的读物和影视录像的影响下产生性冲动。育期,其大脑的额前部皮质正处于“修剪”过程,而主管愤怒情绪的“杏仁核”此时却急剧膨胀,同时他们体内分泌的激素也增加了脑和神经系统的兴奋,使之呈现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一旦遇到外界刺激,大脑皮层就会做出激烈反应,运动过程瞬间失去平衡,产生一种“意识狭窄”现象。此时,未成年人的行为反馈机制受到严重障碍,短时性地失去理智控制,形成偏激、易冲动的心理,表现为好发怒,容易冲动而产生过激行为,这就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也是未成年人“逆反心理”形成的基础。这是正常的,是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身心特点的,不仅如此,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不能真正形成。心理变化直接影响个体对周围事物的态度,直接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目前的研究表明,大量的未成年人最初的不良行为都是来自于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治和正确的引导。如案例一的几位中学生正是由于青春期性冲动造成的。

(二)家庭因素

在家庭这一特殊的小群体中,个体不仅开始形成其基本的物质和心理需求结构,而且也开始了其社会价值准则和行为模式的内化过程。而内化过程的顺利进行,有赖于家庭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不稳定,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基于我国的国情,当前,我国的传统家庭正在经历两种裂变:一是从传统的复合型的大家

庭裂变为一对夫妻加一个独生子女的核心家庭。这种变化从某一方面削弱了家庭对青少年的监控功能和社会化功能,使不少未成年人的大部分业余时间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之中。二是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破裂家庭越来越多。破裂家庭包括结构破裂和心理破裂两类,结构破裂的家庭即父母离异,心理破裂的家庭即家庭结构虽然完整,但家长经常互相争吵,心理已经破裂。这些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由于在家难以得到温暖,很容易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到一起,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偏差与缺失。俗语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即“言传身教”的核心在家长。家长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及行为特点往往对孩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的教子方式非但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使孩子心理走向消极的道路。有研究表明北京市少管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在 154 名未成年犯中,经常受家长粗暴打骂的有 11 人,被家长溺爱的有 28 人。如本文案列二,正是由于家庭教育的过失造成的。

(三)学校因素

学校是个人进入社会的准备阶段和过渡场所,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学校教育指导思想的偏差,个别教师素质差,甚至教师存在的心理问题等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都是不利的,一方面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扶优不帮差,有的甚至把所谓的“差生”直接推向社会;另一方面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