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1.前言 02.规范性引用文件 03.合用范围 (1)4.评估要点 (1)4.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1)4.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2)4.3 环境危(wei)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 (2)4.4 应急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3)4.5 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4)4.6 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准确有效 (5)4.7 后期处置是否全面 (7)4.8 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7)4.9 附件信息是否齐备 (8)5.预案评估小组及评估会议 (9)5.1 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 (9)5.2 预案评估会议 (9)6.评估专家 (10)6.1 专家库建立 (10)6.2 专家条件 (10)6.3 专家权利和义务 (11)6.4 专家的监督管理 (11)附件1 预案评估会议议程 (13)附件2 预案评估表 (14)附件3 专家申请表 (18)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 )》。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2 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粤府办〔2022〕36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环发〔2022〕130 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环发〔2022〕10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22〕113 号);《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2022 年);《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22〕50 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22 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1.前言为指导和规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
2.规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10〕50号)》;《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
3.适用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以及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也可委托环境科学研究院(所)、环境技术中心等具备环评资质的单位开展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可参照本指南。
4.评估要点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容格式的规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
4.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4.1.1 预案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规定。
4.1.2 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4.1.3 预案基本要素是否完整,容格式是否规。
基本要素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应急预案还应包括本单位概况、周边环境状况和敏感点,本单位环境危险源分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成员由单位内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组成,确保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行动,及时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灭火行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现场与上级部门、各组之间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联络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通信联络,保障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疏散引导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疏散引导,负责指定区域的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及时获救。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安全抢救工作,制定抢救方案。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安全抢救,实施抢救措施。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障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现场警戒工作,协调警力部署。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的任何人应立即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使用紧急电话报警,同时大声呼喊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2)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a. 报警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b. 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c. 是否有人员被困或受伤;d. 报警人是否已采取初期灭火措施。
2、接警(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a. 确认火警信息,了解火情具体情况;b. 启动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各组人员到位;c.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初期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抢救等工作;d. 向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火警情况,并保持联系。
广东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一三年三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组织体系与职责 (1)2.1 领导机构 (1)2.2 工作机构 (5)2.3 现场工作组 (6)2.3.1 环境应急分队 (7)2.3.2 应急监测分队 (7)2.3.3 应急监测组 (7)2.3.4 现场排查组 (8)2.3.5 现场处置组 (8)2.3.6 信息新闻组 (9)2.3.7 协调保障组 (9)2.3.8 专家组 (9)3 预防和预警 (9)3.1 信息监控 (9)3.2 预防工作 (10)3.3 监测预警 (10)3.4 预警发布 (11)I3.5 预警准备 (12)3.6 预警调整及解除 (13)4 应急处置 (13)4.1 应急响应分级 (13)4.2 应急响应程序 (13)4.2.1 信息接报 (13)4.2.2 信息报告 (14)4.2.3 响应启动 (14)4.2.4 指挥调度 (15)4.2.5 先期处置 (15)4.2.6 现场处置 (16)4.2.7 应急监测 (16)4.2.8 信息发布 (17)4.2.9 社会动员 (17)4.2.10 应急终止 (17)4.2.11 安全防护 (18)5 恢复与重建 (18)5.1 善后处理 (18)5.2 调查评估 (18)5.3 保险 (19)6 应急保障 (19)6.1 人力保障 (19)6.2 资金保障 (20)6.3 物资保障 (20)II6.4 通信保障 (20)6.5 技术保障 (20)6.6 资源调度 (20)6.7 保险制度 (21)7 监督管理 (21)7.1 预案演练 (21)7.2 培训宣教 (21)7.3 监督考核 (22)7.4 责任追究 (22)7.4.1 奖励 (22)7.4.2 责任追究 (22)8 附则 (23)8.1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23)8.2 预案解释部门 (24)8.3 预案实施时间 (24)9 附件 (25)9.1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 (25)9.2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5)9.2.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26)9.2.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26)9.2.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27)9.2.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27)III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广东省制定了本应急预案,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事件。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二、灾害类型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以下灾害类型:1.毒气泄露2.化学品泄露3.爆炸事故三、应急流程3.1 应急响应阶段1.得知灾害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
2.确认灾害类型和范围,评估对单位的影响程度。
3.成立应急指挥部。
4.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交流,及时发布通知和警报,通知单位内所有人员撤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情况。
3.2 资源调配阶段1.确认灾害现场和影响范围,动员应急队伍。
2.调动应急资源,包括人员、物资和设备。
3.开通应急通道和运输线路,确保资源的顺利调配到灾害现场。
3.3 救援和恢复阶段1.实施紧急救援行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2.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使受影响地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活动。
3.对受灾地区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和支持,协助受灾单位恢复生产活动并保障社会安定。
四、预案实施在应急响应阶段,各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流程,确保对灾害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置。
同时,应根据预案流程,及时报告灾害情况,做好内外部联络和处置指导。
五、预案检验和修订为保证本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应运用实践检验、演练、评估等方式进行定期检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附则本应急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广东省企业和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在实践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并积极反馈和建议。
特殊应用场合特殊场合一:化学品生产企业增加条款:1.建立化学品库存清单,包括物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2.设立专门的化学品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问题及注意事项:•问题:化学品泄露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
•注意事项:确保化学品库存信息准确可靠,加强对化学品存放位置的监管。
解决方法:1.定期对化学品库存清单进行核对和更新。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同时,常备不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依法管理。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运转。
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实战经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威胁,降低事件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强化预防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消除潜在风险,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设备完好,随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程序。
(2)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2、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善后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5、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备案。
6、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制度,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监管,确保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广东环境应急预案有哪些
广东环境应急预案有哪些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时,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环境应急预案,旨在保护环境、减少损失并保护居民的健康。
本文将介绍广东环境应急预案中的关键计划,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而有效地应对。
1.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广东省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以下几类:1.1 大气污染事件这类事件包括工业废气泄露、大气污染物外溢等。
1.2 水污染事件这类事件包括工业废水泄漏、水源受污染等。
1.3 土壤污染事件这类事件包括工业废弃物倾倒、土壤被化学物质污染等。
1.4 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这类事件包括破坏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等。
2. 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与组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应急预案。
预案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的特点和应对措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职责与义务•预警、监测、通信和资源保障机制的建立3.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的关键措施3.1 预警与监测系统广东省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环境预警与监测系统,包括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子系统。
这些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传感器实时获取环境指标数据,并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发出警报。
3.2 应急响应机制广东省建立了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包括预案启动、信息发布、调度指挥、救援保障、资源调配等环节。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应急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以减轻事件的影响。
3.3 应急人员培训与演练为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广东省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培训与演练。
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理解与运用、应急处置技能的训练以及危险品运输与管理等。
通过定期的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4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广东省重视公众参与环境应急工作,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应急知识。
通过组织环境保护讲座、展览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培养环境保护责任感。
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引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且对人类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工业事故等。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广州市面临着多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2. 预案的背景与目的广州市作为一座经济繁荣的大都市,经常面临着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如地震、台风、洪水、水源污染等。
这些事件可能对市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针对这些突发环境事件,广州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做到以下几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市民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的破坏;•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协调与合作,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
3. 应急预案的制定3.1 预案组织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制定和执行。
预案组织包括指挥部、部门配合机构和专家咨询组。
指挥部负责制定和更新预案,部门配合机构负责协助指挥部,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专业性建议。
3.2 预案内容预案内容包括灾害等级划分、预警机制、救援组织与指挥、应急资源调度等。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3.2.1 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以便根据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2.2 预警机制预警机制是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关键。
预案规定了各级预警机构的职责和预警信号的发布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响应。
3.2.3 救援组织与指挥预案明确了救援组织和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和装备配备等内容。
3.2.4 应急资源调度预案确定了应急资源清单和调度流程,包括救援物资、人员、车辆等。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迅速调配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广东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范本
广东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范本一、预案背景与目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广东省各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境应急预案。
这份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参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预案内容1. 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企业环境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包括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等,并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
同时,要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 风险评估与预警: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防控区域和关键设施。
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和公众采取防范措施。
3. 应急响应与处置: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同时,要加强与政府、社会救援力量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4. 后期恢复与总结:在应急处置结束后,组织力量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
总结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三、预案实施与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通过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同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四、监督与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定期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要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五、结语。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建立完善各级
应急组织和管理机构,明确应急职能。
(二)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警、报告、处置及调查
等系列程序,建立应急技术服务机制,科学编制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
预案灵活有效地运用。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建立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职责,落实应急措施,保证预案的真实有效性。
(四)定时对预案进行翻查和检查,发现差异及不足,及时进行修订
和完善,定期模拟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
(五)建立规范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应急队伍
的建设,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应对措施。
(一)加强应急组织建设。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组织成立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指挥小组,
各地区要及时组织落实。
(二)加强应急技术服务。
建立应急技术服务队伍,定期召集专家进
行培训,整理科学的应急技术预案,以狭义的技术预案为技术支持内容。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6月—1—目录1前言 (4)2主要引用文件 (4)3适用范围 (5)4评审流程 (5)4.1评审准备 (6)4.2自查或初审 (7)4.3专家评审会 (7)4.4复核 (9)5评审要点 (9)5.1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9)5.2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10)5.3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 (10)5.4现有环境应急能力的差距分析与整改计划 (10)5.5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11)5.6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11)5.7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可行 (12)5.8后期处置是否可行 (13)5.9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13)5.10附件材料是否齐备 (14)附件1: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会议程序 (15)—2—附件2:应急预案评审表 (16)附件3:评审意见表 (19)附件4:环境应急预案材料装订要求 (22)—3—1前言为指导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评审工作,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2主要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32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4—《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2012年)《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5〕99号)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
广东省是中国南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复杂的环境。
为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保护环境安全,广东省政府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对事件进行处置和管理的一套应急措施和工作程序。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应急预案的建立和修订。
广东省政府建立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
其次是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保障。
广东省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资源调配和保障机制,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调集各类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再次是环境应急处置和监测。
广东省配备了一批高端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用于监测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最后是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
广东省积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促进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总的来说,《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是一套科学、完善和高效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为广东省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广东省将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整理)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使本市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5)因环境污染造成本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者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本市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30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6日
【总页数】18页(P14-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1
【相关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J],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J], 无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J], ;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20号) [J],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96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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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
该应急预案范本的核心在于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
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如化学品泄漏、水体污染等,预案将立即启动。
现场指挥部会迅速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协
调环保、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的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整合。
接下来是对受影响区域的评估和隔离。
专家团队将对事件的性质、规模和潜在危害进行初
步判断,并据此划定不同的控制区域,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和安全区,以减少进一步的污
染扩散和人员伤害。
同时,紧急救援行动将同步展开。
这包括对受污染区域的清理工作,以及对受影响居民的
疏散和临时安置。
医疗救护团队也会做好准备,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提供及时救治。
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也是预案中的重要一环。
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新闻发布会、社交
媒体和传统媒体,向公众通报事件的进展和应对措施,以消除恐慌和误解。
在整个应急处理过程中,预案还强调了对环境影响的长期监测和修复工作。
这意味着在事
件得到初步控制后,相关部门仍需持续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以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功能。
广东省的这一应急预案范本不仅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在面对突发环境
事件时,政府和社会各界协同作战的能力。
通过这样的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事
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和参考。
广东污染应急预案方案
广东污染应急预案方案广东污染应急预案方案范本广东省作为中国南部的经济大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的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和减轻污染事件对公共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广东省制定了一套详尽的污染应急预案——《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这一预案是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态安全。
《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这些法律文件为预案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确保了预案的实施既符合国家政策也尊重地方实际情况。
该预案还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国家层面的指导文件,体现了广东省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态度与责任担当。
预案的内容涵盖了重污染天气的定义、预警级别划分、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等多个方面。
其中,重污染天气被划分为不同的预警级别,从黄色预警到红色预警,每一级别都有明确的启动条件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部分工业产量、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停止或限制土石方作业等。
在组织结构上,《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应对重污染天气中的角色和职责。
这种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的做法有助于提高预案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在预案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信息和健康建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鼓励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同构建美丽广东。
展望未来,随着环保技术的进步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广东省的污染应急预案将持续优化更新,以适应新的环境保护需求。
通过不断完善的预案体系,广东省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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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二○一七年五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1.5 事件分级 (1)2 组织指挥体系 (2)2.1 省级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2.1.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2)2.1.2 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2)2.2 地方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2.3 现场指挥机构 (3)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3)3.2 预警 (4)3.2.1 预警分级 (4)3.2.2 预警信息发布 (4)3.2.3 预警行动 (5)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5)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5)3.3.1 信息报告 (5)3.3.2 部门间的信息通报 (6)3.3.3 跨区域的信息通报 (7)3.3.4 信息报告内容及调整 (7)4 应急响应 (7)4.1 响应分级 (7)4.1.1 Ⅰ级响应 (7)4.1.2 Ⅱ级响应 (8)4.1.3 Ⅲ级响应 (8)4.1.4 Ⅳ级响应 (8)4.2 响应措施 (8)4.2.1 现场污染处置 (8)4.2.2 转移安置人员 (9)4.2.3 应急监测 (9)4.2.4 医学救援 (9)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10)4.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10)4.2.7 维护社会稳定 (10)4.3 响应终止 (10)5 后期工作 (10)5.1 损害评估 (10)5.2 事件调查 (10)5.3 善后处置 (11)6 应急保障 (11)6.1 救援队伍保障 (11)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11)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11)6.4 技术保障 (12)6.5 环境责任保险 (12)7 奖励与责任追究 (12)8 附则 (12)8.1 预案管理 (12)8.2 预案解释 (13)8.3 预案实施时间 (13)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14)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4)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4)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4)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5)附件2 广东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工职责 (16)附件3 广东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9)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广东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省级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地方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机构。
2.1 省级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2.1.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生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经省环保厅建议或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省应急指挥机制,建立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及分工职责见附件2。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污染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综合协调组等具体工作组。
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下设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见附件3。
2.1.2 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在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综合协调、预防预警、信息收集与上报、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
2.2 地方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可参照省的形式建立健全。
各级有关部门可参照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在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相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
跨设区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对需要省级协调处置的跨设区市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有关设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省环保厅提出请求。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2.3 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现场指挥官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担任。
因故无法担任的,负责牵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任命同级别的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官、现场副指挥官。
尚未指定现场指挥官的,最先带领处置力量到达现场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临时履行现场指挥官职责,负责指挥在场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抢险救援,协调医护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援、转运受伤人员,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控制事件危险源、疏散转移群众等。
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各响应的工作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当对省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相关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预警预防、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工作。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和企业污染排放环境监察,并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开展分析研判。
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处理和信息监控,并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实施。
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
3.2.2 预警信息发布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
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报请省环保厅向省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省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通稿,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省级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地方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或设区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各级广电、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要求,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
紧急情况下,应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及时采取中断正常播出、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
各基础电信运营商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按照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
3.2.3 预警行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密切关注突发环境事件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
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