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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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2017年1月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突发事故。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生产部、办公室等部门。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生产的经理;

指挥部:生产部。

2.3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2.3.1 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1、制定、修改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3、发布和解除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命令;

4、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园区管委会、周围居民通报情况;

5、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事故及总结经验教训。

2.3.2 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具体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抢救物资、供应、运输及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

3、办公室主任: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组织急救及后勤保障;

4、生产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及生产系统人员调配;

2.3.3 应急救援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

1、通讯联络队:生产部专员、助理、调度员。负责人:生产部经理,负责各队联络;

2、抢险队:由事故发生所属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就近区域人员控制事故蔓延;

3、消防队:由公司义务消防队组成。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负责现场周围火警监察,并迅速组织人员连接消防带备用;

4、医疗救护队:由生产部抽调的事故部门以外的人员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责任。

5、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技术部负责。

6、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7、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司安环部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实验室负责。

2.3.4 其它部门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抢险人员调配及分工。

2、办公室负责卫生医疗、后勤保障、车辆调配、交通运输。

3、供应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

4、财务部负责应急资金保障。

5、其它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3 预防和预警

3.1 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本公司地处前江工业园区,周围无居民,无环境敏感点。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本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源,无固废和废气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后排市政污水管网。

3.2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技术部实验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按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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