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政策思路
个税改革思路和要点
个税改革思路和要点个人所得税作为典型的直接税,对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自2019年的個税改革以来,我国的个税征收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当前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个税改革的思路和要点,从诚信纳税意识的构建以及改革宣传等方面入手,以推动税收制度的科学构建以及经济的稳定发展。
个税改革的重要性组织财政收入对任何国家而言,科学的个税制度,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的重要基石。
我国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2019年进行了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也从最初的0.0016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3871亿元,占国内税收总收入的8.87%,从增长速度来看,个税是所有税种中增长最迅速的一类。
个税收入成为我国税收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个税改革方面仍任重道远,虽然从增长幅度上来说,个税已经呈现出较高的趋势,但是从个税在整体税收中的比例来看,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个税在总税收的比重仍然较低,还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因此,进行个税改革能够提升直接税的比重,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地位,优化当前的税制结构,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调节收入分配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推动社会公众收入提升的同时,带来了收入两极分化严重的问题,贫富差距问题成为社会难题。
科学的收入分配体系是民生之源,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调整收入分配,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十分重要,相关领导人曾提出,要实现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收入分配是重要的方式。
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是在市场的基础上,采取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式,同时结合社会保障、税收等手段来进行调控。
个税是税收当中直接税的一种,其具备不易转嫁的特征,同时,超额累进税率可以有效推进再分配,以减少收入分配中的不公正问题。
对个税进行调整,能够充分贯彻量能课税原则,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相应的税收政策,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给较低收入人群造成过大的税收负担,以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正。
“十四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方略
“十四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方略作者:冯俏彬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21年第05期提要:经过近年来的减税降费,我国财政税收运行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对这些特征的准确把握和研判,是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方向与重点的基础。
今后一个时期,在保持现阶段流转税、所得税双主体税制基本稳定基础上,要通过改革,不断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发挥税收功能作用。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税制改革与减税降费相结合,通过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并举、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共计7.6万亿元左右,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夺取抗疫和恢复经济的“双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同时也要看到,新一轮国际税改协议的达成,以及国内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任务的确立,对“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经过近年来的减税降费,我国财政税收运行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对这些特征的准确把握和研判,是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方向与重点的基础。
从总量看,以税收收入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下降较快,但以政府收入计算的广义宏观税负仍然高位运行。
2020年,我国以税收收入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5.19%,较2016年下降了2.28个百分点,是2005年以来的新低。
但与此同时,以政府收入计算的广义宏观税负仍然保持在32.71%,仅较2016年下降0.96个百分点。
其中的含义是:尽管税收下降明显,但政府的总收入并没有明显下降。
从结构看,有三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是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结构没有太大变化,但间接税上升速度快于直接税。
一般认为,在我国现行稅制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大体上代表了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则大体代表间接税。
2020年,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分别为32.94%和44.60%,与2016年的31.57%和39.07%相比,间接税占比提高近5个百分点。
二是税收收入占比下降,非税收收入占比上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
20 年第 4 02 期 ( 总第 1 2 3期)
税 务 与 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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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目标 的 选 择
19 94年我 国税制进行 了大规模 的改革 , 当时 , 个人所得税确定 的主要政策 目标有 : 调节 收入分配 , 体 现社会公平 ; 增强纳税意识 , 树立义务观念 ; 扩大聚财渠道 , 增加财政 收入 。几年的税制运行 , 映出个 人 反 所得税在增强纳税意识、 树立义务观念 、 扩大聚财渠道 、 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 到了极其 重要 的作用。有 数 字表明 ,90年 的个人 所得税 收入 占财政 收入的 07 %, 19 19 . 2 而 98年个人 所得税 收入 占财政 收 入 已达 34 %,0 1 . 3 20 年个人所得税收人 占当年财政收入 的 6O %。但是 , .1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 , 体现社会公 平 的首要调节 目标却不甚理想 。个人所得税在西方被称为“ 良税” 富人应该缴得更 多; , 而在实践 中, 国 我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者则以工薪阶层为 主。以北京地 区为例 , 在该地 区每月工 资薪金收入扣减 1 0 0 0 元后 的费用就是“ 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把月工资收入在 1 0 元 以下的居民称为低 收入阶层 , , 0 5 月收入 1 0 0 5 元到 6 0 元为 中等收入阶层 , 00 以上为高 收入阶层的话 , 0 0 60元 便会发现 中等收入 的居 民 占纳税 主体 的 5 %。以 20 年 1 3 0 00 季度该市丰台地税局 的统计数字为例 , 中税率为 5 月工资薪金收入 1 0 其 %( 0元以 5 下 , 00 以上人群 ) 10 元 的税款 2 7 万元 , 4 6 占工资薪金项 目税收收入的 3 .9 税率为 1 % 1 %( 88 %; 0 5 月工 资薪金收入在 1 0 元到 600元之间的人群) 0 5 0 的税款为 333 0 万元 , 4 .4 税率为 2 % 一 5 月工 占 80 %; 0 4 %( 资薪金收入在 6 0 元 以上人群) 0 0 的税款为 88 9 万元 , 1 . %。这样就不难发现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低 占 30 6 收入之间的差距上显得无能为力 , 没有体现出富者多纳税的基本思想。那么 , 今后的 中国税制改革 中, 个 人所得税的调节 目标是否要 以实现收入为主呢?从我 国现阶段 的财政收入结构来 看 , 由于我 国实行 的是 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 , 我国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流转税 ; 所得税收入并不 占主要 地位 , 因此 , 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功能并不十分重要。相反 , 国的个人 收入差距正在逐渐拉大 , 我 我们知道 , 国际上通常认为 , 基尼系数在 02 . 以下为绝对平均 , . . 之间为 比较平均 ,. 02 3 0 03 . 之间为比较合理 , 04 04—05之 间为 差距 较 大 ,. . . 0 5以上 为差 距悬 殊 。18 —19 98 99年 的基 尼 系 数表 明 , 国居 民正 常 收入 差 距 我 已经 进 入 了 03—04之 间 , 果 考虑 进非 正 常 收入 以后 的基 尼 系数 则进 入 了 04 . 间 。这 说 明我 国 . . 如 . 05之 的收入分配 已进入差距悬殊区间 , 分配不公程度已超过美国。因此 , 依靠个人所得税实现对收入的重新分 配, 对于一个稳定 的中国是非常必要 的, 其政治意义要远远大于其财政意义 , 尤其 是在中 国这样一个平 均 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的国度。事实上 ,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 因, 就是各级税务机关 在个人所得税征 收过程中 , 对收入功能给予过高的重视 , 而没有树立起个人所得税调节 收入功能的理念 。 可 见 , 节 分 配不 公依 然 是 我 国个人 所 得税 的 首要 目标 。另外 , 现 阶段 个人 所 得税 还应 该把 国家 扩 大 内 调 在 需的经济政策作 为个人所得税的调节 目标之一 , 鼓励个人消费, 如对个人购买 国产汽车和住宅实行退税政 策, 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2我 国个 人所 得 税存 在 的 问题
2 1税 制 模 式 存 在 弊 端 .
3完 善我 国个 人所 得 税 的几 点 建议
3. 1从 分 类 制 所 得 税 向 综 合 制 所 得 税 转 变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 个人收入划分为工 资薪 金所得 、 劳务报
【 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 现行个人所得税运行机制显露出税制模式不科学、 税制设计不合理和征管制度不严密等问
题, 本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 在的相关问题进行 了分析 , 并提 出了完善个人所得税 的几点建议。
【 关键词 】 个人所得税; 税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式
中 图分 类 号 :S04 F 1.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9— 2 32 1 1l 04 O 10 88 (00 O 一 12一 l
21 0 0年 1月
大 众 商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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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个 人所 得税 存在 的问题及 解决 思路
李 敏
( 枣庄市 商业 银行 , 山东枣庄 2 7 0 ) 7 10
展 的 漏 洞 和 问 题 , 些 问题 亟 待 解 决 。 这
申报两种方 法 , 但侧重点不 同 , 国更侧重 源泉 扣缴 。源 泉扣缴 执行 力 我
度的不 同使 得个 人所 得 税 只管 住 了工 薪 阶层 , 有管 住 高收 入 阶层 。 没 () 2 征管水平低 、 手段 落后 , 使征 管效 率难 以提 高。税 务征管 人 员的业 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 养已不能适应市场 经济条件下税务工作的 要求 , 是
新政策下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及案例评析
新政策下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及案例评析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4-000-01摘要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由于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个人自身利益,个人节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复杂,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同时对各项所得征免税的认定也有很多的不完善,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节税方法更是数不胜数。
本文综合有关观点,提出若干筹划思路,尽可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推动我国依法治税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案例评析一、利用纳税身份认定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
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利用附加扣除费用筹划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去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这为人们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创造了条件。
三、通过分摊分解所得筹划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
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
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罗红云(新疆财经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830012)摘要:公平与效率问题贯穿于经济运行过程及其制度安排中。
税制的理想境界是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税收公平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现代税制的设计均较多地涉及横向公平。
纵向公平则体现在所得税制中,而且尤以采用累进税制的个人所得税,更好地体现了纵向公平原则。
关键词: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税收制度;税收负担中图分类号: F810 . 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 9840 (2004) 03 - 0029 - 04一、纵向公平原则的界定税收公平思想在西方有较早的发展。
从15 —16 世纪重商主义开始至今,公平原则—直为经济学家们所关注。
第一次系统阐述税收公平原则的是威廉·配第。
他指出,所谓公平,就是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应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征收数量不同的税收。
尽管概念中没有提及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但纵向公平的蕴意已涵于其中。
到20 世纪20 - 30 年代, 瑞典学派的林达尔在其专著《课税的公平》中专门论述了税收公平问题,提出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税收思想,经过后人补充进而确定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含义:所谓横向公平,是指对同等经济地位的人同等待遇,即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同等纳税;所谓纵向公平,指对不同经济地位的人实行差别待遇, 即收入多的人多负税, 收入少的人少负税。
这一概念一直延续至今,并在各国的税制设计中得以体现。
二、纵向公平带来的问题(一) 理论上的探讨11 税收公平原则对西方各国税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体现在他们的税收制度中,则表现为西方已形成了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模式,其中个人所得税占西方税收总收入的1/ 3 左右。
这一影响源于新古典思想,其代表人物为埃奇沃思。
19 世纪末,埃奇沃思运用一个简单的模式考察了最适所得税问题。
这个模式基于下列假设: (1) 在所需税收收入确定时,要达到的目标是使个人效用尽可能的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等问题,致使税款流失严重。
因此,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使其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与此同时建立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课题。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它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
现行个人所得税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一)税制模式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办法,各项所得分别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纳税,且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
这种差别待遇的方式,适合源泉扣缴,但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无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
加之这种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增大了税收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长,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困难、效率低下。
目前实行这种税制模式,存在以下弊端: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充分贯彻其立法原则。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对个人所得税提出的最迫切的要求是调节个人收入关系,保证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同时,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目前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有的比例较小,组织财政收入近期内不是它的主要功能。
所以,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政策”。
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没有实现调节收入公平的目的。
2、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几点思考
摘要:2019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本次个人所得税法较以往做出了非常大的修订。
首次提出了“综合所得”的概念,摒弃了以往按月申报方式,改为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模式,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措施,研发了纳税人手机端APP操作软件。
这一系列变化成为本次改革的亮点。
新的模式与思路必然带来新的问题,本文将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与方法做出一些研究与思考。
关键词:个税改革;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保障,是纳税人最为直观面对的一项税收政策。
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到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历经了七次的修订。
每一次的修订,都是结合当时国情、民生、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都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中书写了浓厚的一笔,都会给纳税人带来最直观的感受、税负的降低。
然而,最新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呈现在公众面前的不仅仅只是税负降低这单一的表现形式,我们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直观感受的是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在这个里程碑式的变化面前,专业领域的财务、税务工作者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改革变化(一)对纳税人分类提出具体明确的界定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首先明确了纳税义务人范围的全面界定,提出了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选取了以183天为时间节点的界定标记,规定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区别对待。
纳税人类别概念的清晰明确帮助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合理清楚的辨明纳税人身份,确保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准确。
(二)将多种形式的收入做统一规范居民个人的收入范围提出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其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设想
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设想□田一宁(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92)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虽经历次修改但仅是局部微调,没有弥补现行个税法的根本缺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和完善仍任重而道远。
本文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合理成分,在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应在分类征收模式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转变;减少累进税率级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实行税收特别措施;采用基本扣除与专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弹性税制,推广税收指数化和加强征管五个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分类与综合的征收模式;累进税率级次中图分类号:D92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0)06-0083-04收稿日期:2010-04-20作者简介:田一宁,女,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为法学。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历次修订更多关注的是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仅调整了工薪所得起征点标准。
在“十一五”规划中,建议“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明确提出要“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施行公平合理个人所得税新模式。
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法r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纳税人将心存企盼,拭目以待。
一、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启示个人所得税在西方国家又被称为“罗宾汉税种”,①凭借其拥有的累进税率结构、宽免额等调节手段,充分发挥了其对公民初始收入进行调节的作用,担负着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公平分配的重任。
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积极探索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有效途径,普遍采取了“渐进性”的策略,即分步、稳妥地进行税法改革,以保持财政收入的相对稳定,减少经济、社会的波动。
世界性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以下简称“个税法”改革)的一大趋势是降低税率和减少档次。
这次改革,是从1979年英国撒切尔夫人在任时开始的,此前英国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高得惊人:资本所得为98%,劳动所得为80%。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完善之设想论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设想【摘要】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个税中的工资、薪金的免征额的确定,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是这个主题引发了一场空前规模的讨论。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未能通过。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
一个月后,意见已逾23万条,创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目之最。
周二(5月31日),征集意见将告结束。
这场如火如荼的讨论,证明个税的改革已经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局面。
本文将分析目前个税存在不足,例如费用扣除不合理、分类所得税制的不足、计税复杂、征管落后,改革方向的误区等等,接着提出完善的措施,确保个税的实施确实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本质职能,为更好地调节我国经济收入格局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分类与综合税制;改革思路一、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及改革误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所取得的11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
采用分类所得税制,也就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等等,在扣除一定的费用之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税,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纳税、核定征收的方式。
个税的开征,调节了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并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仅2010年个税收入4837亿同比增长22.5%,占税收总额的7%左右。
但是近几年来,在一轮金融风暴的冲击下,物价上涨,cpi频繁波动,房地产市场的房价居高不下,人们的生活成本骤然上升,仅依靠工资收入来维持生活的中低收入人群显得步履维艰,因此发出各种各样的呼声,其中以通过减税来减轻生活负担,缩小贫富差距的声音最为强烈。
因为个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它的税负难以转嫁,每个月应纳的税额清晰印在工资条里面,大家对这个数据都相当敏感。
依据目前的税法规定,只要每个月的收入超过2000元就应纳税,但是如今物价飞涨,每个月2000元根本就维持不了基本的生计,因此个税征收的政策很明显与目前生活的现实矛盾,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问题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问题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尤其是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等领域的发展,金融商品层出不穷,住房、土地和科技已经逐步商业化,个人收入的来源越来越多样化。
然而,我国现行个税课税的范围较窄,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收入,尤其是一些新出现的非劳动所得,因此无法充分发挥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同时也容易导致逃税现象。
因此,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委员会的研究内容,通过对前期研究文献的梳理以及国际不同税制类型的比较,提出了一些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提供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税收公平;税制模式自1980年起,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税种。
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居民收入差距逐渐加大,2017年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69。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显示出其存在的弊端,这无疑是限制了其发挥作用,不能适应我国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转变。
相比于当前大多数国家实行的综合所得税制,我国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模式,这种征收模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容易出现“逆向调节”现象,进而引发一系列税负不公问题。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进行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已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但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和推行条件尚未具备,无法实施。
因此,将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转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才是我国的现实选择。
一、理论基础1、分类所得税理论分类所得税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个人所得税制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我国所采用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制度。
它将纳税人的收入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收入设定不同的税率和免征额。
该税收方式不能体现出税收的的公平原则,分类所得税的理论基础是“垂直公平原则”,即纳税人应该根据其所得水平的高低缴纳不同的税额。
分类所得税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容易掌握,同时可以鼓励纳税人劳动和奋斗,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简述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当前改革思路
简述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当前改革思路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指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各类经济主体和个人的收入进行合理分配的制度安排。
在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和,以逐步实现公平、合理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当前的思路主要包括推进收入分配结构优化和加强收入再分配机制建设两个方面。
首先,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不够合理,存在着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这导致一些困难群体难以分享发展的成果。
另一方面,高收入群体与中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也较大,这使得贫富分化加剧,造成不公平现象。
为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我国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着力解决制约居民收入增长的矛盾问题。
其次,我国的收入再分配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大力度的调节和补偿机制。
当前,为了推进收入再分配机制建设,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完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全民社保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其次,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共服务的红利。
再次,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持,包括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
此外,我国还在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以进一步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当前,为了解决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提出了增加税收扣除项目、提高个税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等一系列举措。
这些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中高收入群体的纳税意愿,并通过调整税基、提高税率等手段,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通过个人所得税,我国可以实现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
总的来说,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收入分配制度,主要包括推进收入分配结构优化和加强收入再分配机制建设两个方面。
通过,可以进一步促进收入公平分配,实现社会公正与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2024年税收工作思路
2024年税收工作思路
2024年税收工作的思路可以从以下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和规划:
1. 优化税收政策,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可以考虑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例如,适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加大个人所得税的个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完善财产税制度,提高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等。
2. 打击税收逃避和偷漏税行为,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逃税和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监测和分析能力,加大对高风险行业和重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3. 促进税收征管效率提升,通过推进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确度。
例如,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税务局,简化纳税申报和缴税流程,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行政负担;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提高税收征管的协同性和准确性。
4. 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纳
税人的税法意识和合规意识。
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举办税法培训和咨询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提高自觉遵守税法的意识,减少误解和纠纷。
5. 推动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税收挑战。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和有效的国际税收体系,减少跨国税收避税行为,维护国际税收秩序。
综上所述,2024年税收工作的思路可以从优化税收政策、打击税收逃避和偷漏税行为、促进税收征管效率提升、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以及推动国际税收合作等多个角度来考虑和规划。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
文章 编 号:o 5 6 3 (0 0 O 一 lO O i0 — 0 3 2 1 ) I0 2 — 2
S I E H IF R ' O E E O M N C— C O MA N D V L P E T& E O O Y T N I I CN M
21年 00
第2卷 O
为, 纳税 人 只要 将 本 应 一 次 收 取 的 收 入 分 散 , 化整 为零 , 可 “ 便 合 法 ” 少 交 或 不交 税 。 地 1 费用 扣 除规 定 脱 离 实 际 . 2
2 个 人所得 税税 制改 革的 思路
针对 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 的问题 ,我们 应该加快推进个
人所 得 税制 的改 革 , 定 一 套 与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 建 和 制 构
越 来 越 明 : ( ) 不 同来 源 的 收 入 采 川 按 月 或 按 次 计 征 , 终 不 汇 总 的 1对 年 方 式 , 法 全 面衡 量 不 同纳 税 人 真 正 的纳 税 能 力 , 入 来 源 分 散 无 收
() 3 税务部门征管 信息不畅 . 管效 率低下。南于受 目前征 管体制 的局限 , 征管信息传递并不 准确 , 而且时效性很差 。另外 ,
人支付各 种应 税所得时 , 必须履行 扣缴义务 . 并做 擘项 记载 , 以
备检查。但存实践 巾没有一套行之有效 的措施加以制约和保障, 代扣代缴义务人 的法律责任不 明确 ,难 以对员 丁的各种所得项 日实行源泉控制。 () 2 自行 申报制度不健全。 目前还没有健全 的 、 可操作的个 人收人申报法规 和个 人财产登 记核查制度 ,加之银行现金管理 控制不严 , 流通巾大量的收付以现金形式实现 , 导致个人的收入 除了T资 、 薪金可 以监控外 , 其他收入基本上处于欠控状 态。
我国个人所得税完善思路论文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思路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43-01摘要个人所得税是现代复合税制体系中开征最为普遍的税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下贫富差距问题的逐渐显现,个税设计的缺陷日益凸显,这不仅没有使纳税人得到公平对待,而且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发挥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因此建立科学的个税制度备受期盼。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建议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现状我国个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各类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规定。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采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体工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另外,各类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和不同的计税方法,按月或按次征收,或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1.分类所得税税制模式不合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计算简便,对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进行源泉扣缴。
这种计税方式在改革开放初期,个人收入来源小而且单一,税收征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是适用的。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分类课征办法已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水平,会造成所得税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2.税率设置不科学。
现行个税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有两套超额累进计算方法。
税率设计繁杂,操作难度大,从客观上降低了税收征管效率。
同时,过高的边际税率,加大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并且从客观上加强了逃税动机,抑制个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发挥。
《2024年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问题研究》范文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在公共管理领域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公共服务的提升。
本文将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新公共管理的内涵与特点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它强调以顾客需求为导向,重视结果与绩效的评估,以及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这一理论为个人所得税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现状及问题(一)管理现状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税制设计、征收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主要问题1.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由于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纳税人众多,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在信息共享、征管流程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地区和个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导致优惠政策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3. 纳税人遵从度不高:部分纳税人存在逃税、避税等行为,影响了税收公平和税收秩序。
四、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改革(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个人所得税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作,提高征管效率。
(三)加强税收宣传与教育通过加强税收宣传与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对策与建议(一)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完善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税收征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为个人所得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作,提高征管效率。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和渠道分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和渠道分析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个税的纳税人群日渐庞大,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税后收益最大化也成为纳税人日益关注的课题。
从维护纳税人自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税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
本文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基本思路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对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渠道分析伴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税的缴纳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如何在依法纳税,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纳税人自己的税收负担,合法维护自身利益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1.1 纳税筹划能够极大的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为了让纳税筹划的效果更加的显著,会自觉不自觉地钻研财税政策和相关的法规,从而更进一步的刺激纳税人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努力增强纳税意识,至关重要的是这将促使其自觉的抑制各种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税收筹划有助于纳税人维护自身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在同一个规范的税法体系下,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只有通过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合理的筹划,才可以实现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的纳税目标。
1.3 为企业在人才的竞争中创造有利条件。
个税的最终负担者是个人,对个税的筹划不直接为公司带来利益,但做好个税的筹划可以让企业在人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与别的企业付出相同代价时能留住更好的人才,同时更有助于给员工安全感,归属感,更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企业环境,使企业获得更多回报。
1.4 个税的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
个税税收筹划是针对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
充分利用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的反馈信息,可以完善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从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和税收制度。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思路
中国市场 2 1 第3 01年 1期 ( 总第62期) 4
浅 析 我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完 善 思 路
伍玉玲 ,刘世 良 ,严 . 柯
( 西南科技大 学,四川 绵阳 6 1 1 ) 2 00
[ 摘 要 ]个人 所得税 是 国 家财政 税 收 的 重要 来 源之 一 。从 20 05年 至今 ,个人 所得 税起 征 点 已经调 整 了三 次,但 个税 改革是 一 项长期 、 系统 的 工作 ,需要 在税 制 选择 、税 率设 计 、费 用扣 除 以及 征收 管理 等方 面综合 改进 。本 文基 于最
1 费用扣 除基 准额 设计不 够科 学合理 . 3
我 国现行个 人所 得税 在费用 扣 除标 准 的设计 上 ,未 能 充 分考 虑纳 税人 的个 体 差 异 、纳 税 能 力 以及 纳 税 人 的住 房 、养 老 、失 业 和赡 养 人 口的 多少 、婚 姻状 况 、健 康 状 况 、年 龄大小 、教育 子女 等 因素 ,对净 所得 征税 的特征 表 现 不 明显 。另 外 ,费用扣 除标准 忽 略了经 济形势 的变化 对
优税 收理 论 ,探 讨 了我 国个人所 得税 的 完善 思路 。
[ 关键 词 ] 个人 所得税 ;税 收制度 ;最优 税 收理论 [ 中图分 类号 ] F7 25 [ 文献标 识码 ]A
2 1 年 3月 1日讨 论 通 过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个 人 01
[ 文章 编号 ] 10 — 42 (0 1 1 08 — 2 0 5 63 2 1 )3 — 0 0 0 的职业经 理人 和专业 人士 有用 ,而这些 人是 任何地 区都 最 为 短缺 的 人 才 。 有 学 者 指 出 ,我 国 的 高 点 税 率 最 高 达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人所得税法 ) 的决定 》 ,同时公布了修改后的 《 个人所得
税法 》 ,自19 年 1 1E起施行 。从 2 0 94 月 l 06年 1 1日 月 起 ,又将] 资薪金所得 费用 减除标准从 8 0元调整到 一 0
界 上 已有 10 个 国 家开 征 了个 人所 得 税 。我 国 的个 人 4多
殊费用开支等 因素, 更加没有考虑医疗 、教育 、 住房 、 赡 养等实际支 出及下岗 、失业等现实情况 。其次, 这种简 单定额扣除 的方式 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等经济环境 因素 , 无法依据物价上涨指数对扣除额进行调整。
15 3 5 。乙暂无 工作 ,当月为某单位提供 资料翻译 =2 元 2
服 务 获 得 一 次性 劳 务 报 酬 收 入 5 0 元 , 乙 当月 应 纳税 00 则 额 为 :5 0 0 0× ( - 0 )× 2%= 0 元 。两 相 比较 ,同 1 2% 0 80
样足获得 5 0 0 0元的收入 ,所缴 纳的税额却相差 _ 8 0 r 0—
存 的局 面。为 厂规 范和统一对个人所 得课税 的法律 制 度 ,19 年 1 3 9 3 0月 1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 于修改 ( 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均月工资约 为 6 0元 ,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 准为 8 0 , 0元
约 为 月 工 资 的 1 .倍 。这 意 味着 当时 个 人 所得 税 主 要 向 3 3
不 是 按 个 人 收 入 总 额征 税 ,往 往 会 出 现 纳税 人 收 人 总 额
革思路
相 同、而税负水平却不大相同的情 况。如 ,甲为学校英 语老师 ,当月工资收入 5 0 元 , 00 按现行税 法 ,甲当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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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政策思路
作者:曲折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年第03期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相应增加。
但是两者的增长速度不同步,并在个人收入分配上存在结构性问题。
今年的两会上,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方案引发了国人极大的关注,也反映出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因此,我国需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我国的人所得税税制也应当通过进一步扩大税基,适当降低税负的思路逐步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税率;制度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长期过于依赖流转税,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本身并不具备很好的调节经济的功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矛盾的出现,收入分配不公会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我国需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现代经济学已经证明,所得税的替代效应小,引起的额外负担小,所以在社会税收负担相同的情况下,征收所得税较之征收流转税对经济的扭曲程度更小。
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形势和税制的运行情况,在税制上将继续更多的关注于效率原则和社会公平目标。
历史已经证明,单纯依靠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不仅难以真正实现社会公平,还会对储蓄造成负面的影响,降低闲暇对工作的相对价格,从而影响人们对工作的积极性,降低整体的经济效率。
另外,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还会诱发偷逃个人所得税,加大了税收的成本。
个人所得税是被世界公认的组织收入的"良税",国际上各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征收原则都各不相同,都有各自国家的特点,但都是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要不断地学习和借鉴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又要适合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提高大多数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要体现我国税制的优越性。
从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分析来看,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普遍特点是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很多国家最高边际税率都在大幅度降低。
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无论从绝对值还是百分比来看,削减的幅度很大,同时,又降低了税率,提高了起征点。
我国的人所得税税制也应当通过进一步扩大税基,适当降低税负的思路逐步完善。
1.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政策建议
1.1选择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的课税模式
在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综合制模式、混合制模式以及经过改革的分类制模式三种。
其中,综合所得税制模式无疑是最公平、最合理的模式,它最大优点是能够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符合量能课税原则,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使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多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无需缴税或缴较少的税,从而有效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的作用。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分类制模式,已经出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需要逐步改进加快完善。
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比较以及对模式理论的科学分析,本人建议采用混合制的课税模式为过渡。
以综合制模式为目标,最终实现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转变,这是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的。
1.2设置与课税模式相适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既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采用综合所得税制,那么就要有统一的税率与之相配套,为今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税率的设计和优化上要做到简化税率、统一税率。
首先就要将个人所得税中涉及劳动的收入所得归在一个范围类,进行同等课税;然后就个人所得税的两种税率进行融合,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综合所得进行税收,再者就是要将累计税率的级次控制在四至五级。
在设计超额累进税率时,不妨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级次及最高边际税率。
美国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可谓几经周折,在2003年确定了个人所得税采用6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设为35%,此后在个人所得
税税率和级次上都保持了稳定,所做的调整仅围绕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适当增减每档应纳税所得额。
再如英国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个人所得税实行10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达83%,通过税制改革目前英国实行的是10%、22%、40%三级超额累进税。
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构成来看,绝大部分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针对这种现状,为了维持个所税的稳定,本人认为不宜过多减少税率级次,可设置六档累进税率,分别为5%、10%、15%、20%、25%、35%,最高边际税率保持在35%为宜。
1.3建立与个人所得税制相适应的征管体系
在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确立后,为了实现制度设计的目标,必须有相应的征管体系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3.1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情况比较严重,主要原因还是落脚在税源管理上。
因此,要将税源的管理与监督当做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进行,借鉴美国实行的税务号码制度,为纳税人建立个人经济身份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银行实行实名制储蓄的基础上增强个人收入的透明度,税务机关通过与银行的合作,对个人的收支情况实施有效地监控,并为纳税人提供保密。
以此来提高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减少偷税漏税行为。
1.3.2在征收方式上,实行纳税扣缴与自主申报有效结合
实施自主申报下方式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督促纳税人自主纳税,从而逐步改善纳税环境。
现阶段重点还是纳税扣缴为主,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进行源泉扣缴时缴纳的税款应该高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并在年终进行自动申报以获取退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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