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选2009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高层次人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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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6篇

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6篇

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6篇篇1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为了进一步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措施。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仅能够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还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和研究生来校学习和研究。

因此,高校需要建立完善的聘用制度和合同管理体系,以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按照规定履行。

一、聘用范围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高校招聘的教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兼职研究员等高水平人才。

根据不同的人才级别和职称,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聘用条件,并签订具体的聘用合同。

二、聘用条件高校在聘用高层次人才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1. 专业背景:人才的学术背景、研究方向、业绩成果等;2. 学术声誉:人才在国内外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3. 科研成果:人才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情况、专利获得等;4. 教学能力:人才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创新等;5. 团队合作:人才的团队合作精神、团队建设能力等。

学校可以根据以上条件对待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聘用的具体条件和方式。

三、合同签订高校在聘用高层次人才时,通常会签订一份详细的聘用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高校名称、人才姓名、聘用职称等;2. 合同期限:明确聘用的时间长短,以及可能的续聘条件;3. 工作职责:明确人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包括科研项目、教学任务等;4. 待遇待遇:明确人才的薪酬、福利、住房条件等待遇;5. 离职条款:规定人才离职的条件和程序;6. 其他条款:如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等。

高校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与双方的实际情况相符,避免漏洞和风险。

四、合同履行高校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需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聘用高层次人才的权益。

具体包括:1.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满足人才的科研和教学需求;2. 确保按时足额支付人才的薪酬和津贴;3. 帮助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4. 给予人才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其发挥更大的潜力。

北京服装学院 一

北京服装学院 一
宁俊
10327
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服装材料研究开发与评价实验室
李从举
10319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学研—高舒适性合成纤维织物研发及家居服装设计一条龙产业化(非采购)
赵平
10320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项目—毛染整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的工业化研发与示范(非采购)
王柏华
人才强教类
10329
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创新人才(非采购)
实验室建设——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验教学设备购置(非采购)
孟庆昌
10340
实验室建设—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实验室建设(非采购)
周静宜张天骄
10341
实验室建设——高校体育综合管理系统购置与应用
马腾
10342
实验室建设——国际贸易实务综合实验室
刘宝成
10343
实验室建设—基础化学实验室建设(非采购)
李秀艳、关颖
徐桂枝
10336
人才强校深化计划——特聘教授(非采购)
徐桂枝
图书馆建设类
10354
图书馆建设--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非采购)
李晓玲
101107
图书馆建设—文献资源建设(非采购)
李晓玲
101108
图书馆建设—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
李晓玲
信息化建设类
10355
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
刘正东
基础设施改造——校园屋顶绿化及树木更换项目(非采购)
张宝祥
10312
基础设施改造—学生公寓污水及图书馆卫生间改造(非采购)
熊振华
10313
基础设施改造-中纺里给排水改造(非采购)
王军
101103
基础设施改造—留学生(青年教师)公寓改造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京教高〔2012〕26号),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培养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属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建设、本专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教师教学促进、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发展七个方面。

第四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科学论证,统筹配置。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核,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高校应统筹安排学科生均综合定额、教学质量提高定额和项目经费。

(二)全流程管理,追踪问效。

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人才培养项目特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章项目预算申报第六条市教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对高校申报的项目组织立项评审或备案,遴选审定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间通知高校。

高校按照年度预算要求,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进行预算申报。

第七条高校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委重点投入方向与项目指南要求;(二)属于高校履行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三)有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和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四)绩效目标满足明确相关性、明确可量化、合理可行性、结果导向性、目标时效性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8.09
•【字号】京教函[2010]478号
•【施行日期】2010.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
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10]478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京教人〔2008〕17号),在学校推荐和专家组评议的基础上,经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市属高等学校要按照市教委文件精神和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在经费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考核,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及使用机制,更好地推进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1: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附件2: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附件3: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附件4: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附件5: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附件6:
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蒲应。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6.10•【文号】教人[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教)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部署,为推进高等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教育部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现将《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是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等学校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执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强校的战略抓手。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以高效率、高质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通过匹配经费、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等各种措施,为所属高等学校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制定并实施针对本地区或本部门高等学校的相关人才计划,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培养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新格局,更有力地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助力发展,探索无限——记大连理工大学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

助力发展,探索无限——记大连理工大学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
基础研究硕果累累
实验室开辟了若干具有引领性的研 究方向,是我国计算力学及工程科学计算 领域的旗帜性单位。科研成果曾先后4次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其中基于辛 几何的弹性力学新体系开创了计算力学研 究的全新方向;结构优化多项基础研究工 作被权威学者评价为“引发了整个拓扑优 化领域(研究)”以及对相关领域的“里 程碑式”贡献。近年来,实验室有关基于 移动可变形组件的结构拓扑优化新框架等 方面的成果开辟了全新的研究方向,被评 价为“可以极大减少计算困难”“开创性 贡献”。这些工作受到国内外学术界持续 关注,吸引了众多学者开展后继研究, 相关工作201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 奖。实验室人员还多次应邀在世界计算力 学大会等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半大会 报告。近年来,实验室在计算力学顶级期 刊发文量排名世界第4位,若干代表性论 文被引次数位居相应期刊前列,还获得 了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二等奖各1 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 等奖3项)等多项重要科技奖励。实验室
实验室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1)计 算力学与工程科学计算的理论和方法; 2)结构优化设计的现代理论和计算方 法;3)大规模计算工程软件系统研究开 发和应用;4)复杂环境下重大工程和工 业装备结构的试验、分析与评价。
实验室拥有力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工程力学、固体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 设计制造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力 学、船舶与海洋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建有“计算力学与工程科学计算”和 “结构优化”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 新研究群体;“结构优化的理论、方法及 应用”教育部创新团队;“结构强度与轻 量化设计”和“结构耦合分析与设计”2 个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目前 有固定人员9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 人、韩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1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汇聚一批能够领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均由校外聘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主干学科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设置。

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不受学科限制,由高等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情况设置。

申请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能力。

第四条申请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的学科,一般应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特聘教授岗位职责:(一)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二)主持国家、省部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研究;(三)领导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四)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讲座教授岗位职责:(一)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二)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领导或指导本学科重大合作项目研究,促进本学科跟踪国内国际学术前沿,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参与竞争能力;(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第三章招聘条件第七条特聘教授岗位招聘条件:(一)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三)学术造诣较深,在教学、科研或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四)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能力;(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作者------------------------------------------日期附件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提高立项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结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宗旨是: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创新体制、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服务首都”的基本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推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教学名师建设项目、校外名师讲学计划项目以及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等。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第四条 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大项目指在教学体制、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有较大举措,在本领域中具有领先地位或先导影响的改革项目。

一般项目指在教育思想、观念、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手段、方法、教学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对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积极作用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第五条 教学名师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通过资助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研究,鼓励名师为本科生开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并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在教学第一线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09•【字号】京教函[2013]212号•【施行日期】2013.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12号)各市属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首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市教委关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中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特聘教授计划,市教委决定开展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特聘教授计划人选遴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设置引进岗位。

引进条件与标准: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就;2.系北京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4.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任合同。

(二)特聘教授计划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应设置在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

遴选条件与标准:1.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2.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术带头人等高端领军人才;3.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解读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解读

1、“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解读摘自《中国教育报》【编者按】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本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个体系、三个层次和八项措施,本刊在此对该计划作一解读。

一个体系“一个体系”,是指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

这一体系旨在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个层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按照支持对象不同,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看点:新设创新团队项目是一个崭新的项目,每年遴选支持60个创新团队。

增加增加了讲座教授数额,由过去的每年10人增加到100人。

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到高校的人文社会学科领域。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是教育部最高层次的人才项目,主要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该计划包括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两个项目。

长江学者项目,是1998年教育部与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继续和发展。

该项目紧紧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方向设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由高等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学科跟踪国际科学前沿并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北京特级教师名录

北京特级教师名录

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骨干教师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中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特级教师是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荣誉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二条特级教师的职责(一)特级教师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模范履行教师职责;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特级教师应系统地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成为本市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模范;(三)特级教师应牢固地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广大教师做出榜样。

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年在区县及以上范围讲授至少1次示范课、观摩课、大型学术讲座或评讲课,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本校和本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四)特级教师应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方面的经验,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确定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著书立说,每两年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者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教材编写。

市教委定期组织编选出版《北京市特级教师论文集》,供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和参考,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五)特级教师应根据本地区和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任务。

通过传、帮、带,使青年教师提高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实际工作效果;特级教师应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与办学相对困难学校等工作任务,为本地区和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京教高办〔2009〕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
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242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评审工作。

经网络初审、评审委员会投票以及市教委审核并公示,批准北京大学“古代东方文明”等150门课程为2009年度北京市精品课程(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继续按照《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维护和更新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网上发布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其技术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课程建设,不断完善和更新精品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一步利用和借鉴国家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的优质资源和建设经验,切实落实质量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我委将在北京市精品课程资源网上继续提供与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主管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的链接。

如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网址有变化,请及时上报市教委高教处。

联系人:金红莲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附件:
主题词:教育精品课程名单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15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京政办发[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7日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并培养一批居于世界科技前沿、富有创新能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者、创造者、建设者、管理者和发展者,实现全力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学者计划是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造就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名家大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市按照科学布局、重点突出、个性培养、合力推进的原则实施北京学者计划。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在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北京学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北京学者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

第五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北京学者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专家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下设8个分会,分别为基础科学分会,生命科学和医药卫生分会,信息与电子分会,机械、材料、能源与环境分会,土木、建筑与交通分会,农业分会,工程管理分会,哲学社会科学分会。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字号大中小】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推进“人才强教”战略,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服务于国家创新战略、服务于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提升市属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使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推进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协调发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促进中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建设一支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引进100名左右高端领军人才,培养100名左右长城学者,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指导学校学科建设等工作,培育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大力提升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全面提高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办学质量。

二、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本计划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范围内实施。

自2013年至2015年市教委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本计划的实施。

三、主要内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由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城学者”培养计划、特聘教授计划和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共4个计划构成。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设置引进岗位。

1.引进条件与标准(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就;(2)系北京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打通“选育管用”全链条,锻造高层次人才队伍

打通“选育管用”全链条,锻造高层次人才队伍

打通“选育管用”全链条,锻造高层次人才队伍作者:杨乃馨来源:《人力资源》2024年第03期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人才是第一资源,高校作为教育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通过人才的引进、培育、管理、使用,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对于打造人才集聚的战略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开放大学”)自办学以来,在教育部领导下统筹全国开放教育体系,指导和服务全国开放教育办学业务,着力建设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良好风貌的形成,着眼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群体再学习、再深造的愿望和需求。

开放大学的教学模式有别于传统高校,主要利用直播、录课等方式,同时融合面授、函授、自学等多种传统教学形式。

这种“跨时空”的教学模式,对于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然而当前开放大学人才“选育管用”环节由于分管部门的不同,存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闭环的现象,这极大制约了人才价值和组织活力的发挥。

笔者从人事工作的角度出发,分析开放大学现有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并从“选育管用”四方面对锻造高层次人才队伍之策略进行探析。

●宏观层面从宏观层面看,2015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各大高校坚持以“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为原则开展高校人才引进工作。

次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

可以看出,现今是人才工作飞速发展的最好时期,高校能否抓住机遇,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核心战略,将战略部署落实落细到全方位的“选育管用”举措中,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微观层面从微观层面看,全国高校在高层次人才“选育管用”上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局面,很多高校都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各自的特色。

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实施“优师计划”,精准补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打造“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天津中医药大学打造学校、学院、教研室“三位一体”培养体系,做好“传帮带”工作,促进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共同发展;河南农业大学在培育强农兴农创新型人才实践中,加强交叉学科和新兴涉农专业建设,以创新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

高校人才引进经验交流

高校人才引进经验交流

高校人才引进经验交流高校人才引进经验交流今天很荣幸站到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我参加学校人才引进工作一年多来的心得。

首先我很庆幸自己能参加到人才引进工作中。

我发现,招贤纳才和育才成才是相辅相成。

想发现千里马,自己首先要具备伯乐的基本素质。

虽然我是09年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的,但我觉得自己离真正的人才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当时学校让我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的时候,我还有点忐忑。

不过一年来,我慢慢发现,在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的各个环节过程中,自己也在迅速提高,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能够持续不断地接触到各类高层次人才,深入全面地了解学校的人才战略,才使我在紧迫感中获得自我发展和提高的动力,在信任感中实现个人与学校共同进步的目标,从而取得长足进步。

作为被引进人员之一,同时也是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成员,无论对学校,还是对人才,我都有几句心里话。

对学校,我深怀感情,当初学校对人才所说的“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事业有平台,成长有空间,发展有舞台”,这些不是空话套话,是真正能兑现的。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我们这所全靠一己之力实现快速发展的年青学校,人才工作中出现不足,也是可以理解的。

入校近两年,我自己也产生过迷茫、挫败、脆弱、焦虑等等消极情绪,但我没有失望过,也没有后悔过,因为我能感受到学校在努力想做得更好,尽管付出代价,尽管遇到困难,但人才工作的良性机制、人才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总在向前发展和逐步完善。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我也希望,学校能继续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关心和帮助。

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松包袱:温室里养不出参天大树,造就人才就要给他必要的责任和压力;但后院时时起火也成就不了专家,要解决后顾之忧才能使人才全心投入工作。

“生才贵适用,慎勿多苛求”:要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才是合理用人。

不能因为把人放错了位置不能尽其用,就认为是人不管用。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新引进的人才也需要时间的淬砺才能打造成真正适合学校的良材美玉,切不可操之过急、求之过苛。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京教人[2008]1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8.29【实施日期】2008.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京教人[2008]17号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海内外引进、聘请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杰出人才的引进与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新兴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攻关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第三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包括引进学科首席专家、聘请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校外教学名师讲学,同时对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著名高校教授、国内211、985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内外知名学者、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优秀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予以资助。

学科首席专家以正式调入的方式引进,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由校外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 2008-2012年在市属高校共设置10个学科首席专家岗位、40个特聘教授岗位、100个讲座教授岗位。

高等学校急需引进的人才所需岗位数量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市属高校校外名师讲学计划,面向市属高校设立50个左右的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点。

(一)学科首席专家岗位主要设置在国家级、教育部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

申请设置学科首席专家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学科发展的平台和优势。

(二)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主干学科及北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设置。

近十年来中国教育改革变化

近十年来中国教育改革变化

十一五教育成就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基本全面实现(一)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保持高位,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2005年以来,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保持高位,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超过了发达国家96%的平均水平。

2010年,全国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1%,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4%,分别比2005年提高5.1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目标基本实现。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着力建设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2006年起全面免除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8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部免除,这标志着我国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已全面实现。

(二)学前教育普及取得突破性进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达到2976.7万人,比2005年增加797.6万人,增长36.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6.6%,比2005年大幅提高了15.2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发展,体系结构趋于合理2010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为4670万人,比2005年增加639.6万人,增长15.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2.5%,比2005年提高29.8个百分点。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68.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1.9%,比2005年提高8.2个百分点。

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在校生规模达到451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相当”的目标已全面实现。

(四)高等教育规模突破3000万人,普及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2010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比2005年增加805万人,增长35%,超出规划目标105万人。

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为2232万人,比2005年增长42.9%;研究生在学人数为154万人,同比增长56.9%;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为536万人,同比增长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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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选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创新团队资助名单的公示根据市教委、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京教人[]号)精神,在学校推荐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入选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深化计划特聘教授资助名单
一、北京工业大学
石宇良隋曼龄聂松林管永军韩永飞
二、北方工业大学
肖国兴
三、北京工商大学
王国顺
四、首都师范大学
傅道彬牟中林石鸥徐飞
五、首都医科大学
王嵬
六、中国音乐学院
张千一
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
深化计划讲座教授资助名单
一、北京工业大学
邓刚李忠献冯吉才
二、北方工业大学
周东华张军杨义先
三、北京工商大学
叶龙森胡玉书王智
四、首都师范大学
栾升于伦正王跃思吕品田曹卓越
五、首都医科大学
孙英汪建英黄璐琦刘虎王以政高福六、中国音乐学院
迪里拜尔尤根·施罗德丹尼尔·马里耶
七、中国戏曲学院
罗怀臻尼尔·弗雷泽
八、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徐坚晋卫军唐本忠韩布兴
九、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卢秉恒王子才
十、北京服装学院
俞红周南马克思·德·寇克乌鲁夫·朗赫勒十一、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席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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