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违法行为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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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记分标准1. 医务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分:(1)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2)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3)服务态度恶劣,引起患者投诉;(4)发生医疗差错,但未造成患者损害;(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规范的行为。

2. 记分标准如下:(1)违反“九不准”规定,每次记10分;(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每次记5-10分;(3)服务态度恶劣,每次记3-5分;(4)发生医疗差错,每次记5-10分;(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规范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记分。

三、记分管理1.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由所在科室主任负责实施,医务科负责监督和指导。

2. 科室主任应在发现不良行为后3个工作日内,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本办法给予记分。

3. 记分结果由医务科汇总,每季度进行通报。

4. 医务人员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诉,医务科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回复。

四、奖惩措施1. 医务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累计记分达到10分,给予警告;2. 累计记分达到20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 累计记分达到30分,停职学习1个月;4. 累计记分达到40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 医务人员在记分周期内表现良好,未发生不良行为,可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他规定1.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岗医务人员(含聘用人员);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3. 本办法解释权归医院医务科。

六、记分周期的计算1. 记分周期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2. 每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分将进行累计,记分不清零。

3. 记分周期结束后,未使用的记分将自动作废,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我院将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进行全院公不,具体公示范围及处罚事宜规定如下:一、凡未取得《执业医师证》而单独执业或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者;二、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未按规定上报的;十三、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在会诊中接受邀请单位报酬或者收受、索要患者及其家属钱物的;十四、医务人员擅自采集血液用于临床,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十五、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十六、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擅自操作大型医用设备的;十七、医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十八、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十九、医师使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的;二十、未坚持细心问诊、科学施治、合理检查,增加病人负担的。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以院周会、职能科室会议等形式在全院进行公示,计入科室质量目标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O。

医院公示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公示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公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示工作,提高公示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保障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示是指医院向患者和社会公众发布与医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等相关的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公示应当遵循公开、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公示信息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医院公示应当以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医院与患者、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和沟通。

第五条医院公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患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公示管理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方式、时机和责任人,确保公示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院公示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直属单位和部门,包括医院管理层、医疗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等所有员工。

第八条医院公示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医院管理层所有。

第二章公示内容第九条医院应当公示以下内容:(一)医院的基本情况,包括医院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网站等联系方式;(二)医院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包括院长、副院长、主任医师等职务和姓名;(三)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技术水平,包括住院、门诊、急诊、手术、检查、检验、治疗等服务项目;(四)医院的医疗团队,包括主治医师、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个人简介;(五)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大型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情况;(六)医院的药品和耗材情况,包括常用药品和高价耗材的使用情况和价格信息;(七)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情况,包括医疗差错的处理和预防措施;(八)医院的医疗费用情况,包括诊疗及护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九)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十条医院公示内容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呈现,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语言。

第十一条医院公示内容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公示方式第十二条医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一)在医院内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定期发布信息;(二)在医院官方网站和社交平台发布公示信息;(三)在医院门诊大厅、急诊大厅、病房等重要场所张贴公示内容;(四)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公示信息。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是指针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险进行定量化、考核、评估等操作以及公开公示的一种管理制度。

医德医风公示制度是对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进行实施的一项管理措施,有利于激励医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考核内容:医德医风考核应涵盖医务人员的职责履行、医患沟通、工作纪律、违法违纪、患者安全等方面。

其中,职责履行部分可考评医务人员的诊疗能力、治疗效果、医学研究等;医患沟通部分可考核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沟通技巧、医患关系等;工作纪律部分可考评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违法违纪部分可考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患者安全部分可考评医务人员的医疗事故率、医疗纠纷处理等。

2.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结合医务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和所属科室进行制定。

例如,对于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可考核门诊量、住院病人数、手术量、药物使用量等;对于行政科室的医务人员可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文件管理、人员管理等。

3.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种。

定量考核可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制定评分标准、统计数据等方式进行,定性考核则针对一些难以量化的考核内容,如医患沟通、职业道德等,可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

4.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应具体制定,一般可以根据科室、岗位的不同进行不同周期的考核,如每年、每季度或每月进行考核。

医德医风公示制度是考核结果的发布和公开的管理措施,目的是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向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公示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示方式: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医院内部公示、互联网公示等形式,使考核结果能够广泛传达给相关人员。

2.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应包括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其在医德医风方面的表现。

公示内容应客观、真实,以防止信息造假和不公正处理。

3.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设定为一定时间,例如一个月,以便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和复议。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公示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是指针对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的一种制度。

医德医风公示制度是指将医务人员的考评结果公示,以促进医务人员自我修养、规范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本文将详细阐述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和医德医风公示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意义医务人员是社会公众的健康守护者,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患者的医疗体验和健康状况。

而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则是评价其医德医风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有以下意义:1.促进医务人员自我修养。

医务人员通过参与医德医风考评,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认识到自己在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方面的不足,并主动加以改进和提高。

2.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可以明确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践行职业操守,服务于患者。

3.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从而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满意度。

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内容1.职业道德考评。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德医风的核心内容之一、考评指标可以包括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尊重、关怀和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受贿行为以及是否违反行业规范等。

2.工作态度考评。

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专业素养考评。

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是他们是否具备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技术操作能力和学习态度等。

4.患者满意度考评。

患者满意度是评价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通过患者问卷调查、投诉和表扬等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考评。

三、医德医风公示制度的意义医德医风公示制度是建立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基础上的重要一环。

公示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动力。

关于进一步强医疗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强医疗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管理的意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积极推进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的不断深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医疗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先导,以人民满意为目的”的管理理念,转变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条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医院、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和岗位医疗质量四级责任制管理体系。

(一)医院应当落实院长负责制,探索医院规范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科室和个人。

1、依法准入,规范执业。

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人员使用、科目设置、技术开展、设备配置等要合法、科学,各种院内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整有效;建立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和防止医疗废物流失与扩散的具体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新技术、新项目报批和评估工作;要认真执行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医院要将人员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及时公开,开放办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组织,完善体系。

医院要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网络,完善医疗质量、医疗缺陷、临床输血、病案管理、药事管理、院内感染控制等质量控制体系,努力做到医疗质量院内控制无缝隙;医院要制定明确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逐级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建立职工主动举报医疗安全隐患奖励机制;医院要加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和急诊、新生儿、产科、手术与麻醉、骨科等重点科室管理,将医疗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要加强病历、检验标本、影像资料、处方等保存和管理,严格监控运行病历的内涵质量;医院要建立每月至少1次的全院医疗质量通报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分析制度。

三甲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公示办法

三甲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公示办法

三甲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公示办法
为了维护医院声誉、维持医疗秩序,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医患关系、败坏医院和医务人员形象的行为,更为了杜绝类似情况的重复发生,我院决定对医务人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通报,以警示当事人,教育更多的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一、公示内容
经核实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在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的基础上,给予告诫、经济处罚、待岗处理、行政处分、解聘,终止返聘、终止进修等处理的同时,予以通报公示。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行
为。

2、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发生严重差错或责任事故
者,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3、贪污、侵吞国家集体财产,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4、损害公共财物,浪费国家财产:因工作缺乏责任心、管理不善,或采用
假冒伪劣物品,给国家、医院造成损失的行为。

5、泄露国家机密,泄露医院有关医疗、教学、科研机密的行为。

6、违反国家、医院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7、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单位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
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8、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的行为。

9、有关服务态度恶劣等其他严重错误的行为。

二、公示的形式
形式分为院内通报公示和科内通报公示。

三、公示的操作
1、科内通报公示由科室核心小组决定并执行。

2、院内通报公示由职能科室负责人上报分管院领导,或报院务会同意,根
据决定执行。

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为自觉接受患者与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和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二、公示范围: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则予以公示。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尚未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变更)以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独立执业,造成不良后果的;2、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医疗事故并赔偿的;3、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未经亲自诊察,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6、无故不及时参加会诊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7、违反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定,开大检查、大处方或不按规定使用抗生素、毒麻药品、精神药品,情节较重的;8、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到院外会诊或行医,造成不良影响的;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10、违反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情节较重的;1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患者钱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调遣的;13、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三、公示方法:在院医疗工作简报上公示。

四、除公示外,对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医院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五、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病人及家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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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法律责任与追究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法律责任与追究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法律责任与追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行业的进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为患者提供了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本文将就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法律责任和追究进行探讨。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并且在收费、排队、医疗质量等方面做到公平和公正。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宣传、不正当收费、顺位取舍等违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处罚和赔偿的责任。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医保定点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如果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之间存在违规操作、虚假报销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医疗需求及时提供符合质量规范的药品。

如果医药机构出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或者违规使用禁用药品等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并面临法律的追究。

四、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如果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或者失职行为,导致患者受伤或者其他损害,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者严重的质量问题,将面临法律的追究和行政处罚,医务人员可能面临职业失信和禁止执业的处罚。

六、医学伦理人文教育制度医学伦理人文教育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具备良好的医学伦理素养和人文关怀能力。

如果医务人员存在违反伦理规范、侵犯患者权益或者疏于救治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惩戒和执业限制。

七、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医疗费用公示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确保患者了解医疗费用。

镇卫生院医院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镇卫生院医院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镇卫生院医院及医务人员
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一、凡涉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医疗文书、病案质量、医
二、凡涉及护理规范、常规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护
三、凡涉及医德医风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纪检部门
四、凡涉及物价执行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由财务部门
五、凡涉及药品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药械部门
六、凡涉及人员调动、岗位设置、工资分配、劳动纪律
七、凡相关部门未按照规定予以公示的,追究相关部门
八、公示形式:采用专栏公示、院行政办公会、院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及文件等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应当月进行,影响较大的事例随时予以通报。

违法违规的人与事纳入目标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

(最新版)医院违法、违规医务人员公示制度

(最新版)医院违法、违规医务人员公示制度

医院违法、违规医务人员公示制度一、各科室应认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护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执业职责。

二、不定期对临床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发生医疗事故案例进行处理。

四、对处理情况通报全院,并进行公示。

五、对公示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基础条款:(一)各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值班医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接班后,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

危重、当天新入院和术后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

(三)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四)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分析讲评公示制度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分析讲评公示制度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分析讲评公示制度为确保患者安全、警示医务人员、避免不良事件的重复发生、制订我院医院安全(不良)事件分析讲评公示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指因医疗活动造成的损害,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

不良事件包括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正确的医疗造成不可预防的伤害)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意料中由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

二、医疗不良事件的分类、医疗管理类:01、非计划再次手术02、术前与术后诊断不符03、并发症04、非预期心脏骤停05、麻醉类06、镇静类07、医疗文件08、手术类09、介入诊疗(导管)类10、口腔治疗类IK康复治疗类12、营养膳食类13、孕妇保健类14、计划分娩类15、非计划再次入院16、医疗其它17、查对II护理管理类:01、跌倒类02、坠床类03、压疮类04、导管类05、处置治疗类06、交接沟通类07、查对类08、护理其它III药品管理类:01、药物治疗类02、药品不良反应03、药品质量04、药品滥用类05、用药错误06、药品存储07、制剂管理08、调剂错误09、分发错误10、药品其它IV医技管理类:01、医技科室漏诊02、化验结果错误03、病理类04、其他医技检查类05、其他医学检验类V输血管理类:01、输血管理不当02、核对不当03、执行不当04、输血其它05、输血不良反应VI器械耗材类:01、仪器(设施设备)类02、医用耗材类VlI院内感染管理类:01、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暴露)02、锐器伤类03、医源性感染事件04、特殊医院感染事件05、器械其他感染06、感染其它VIl职业防护管理类:01、化疗药物接触02、环境类03、其他职业伤害类IX信息管理类:01、网络攻击类02、信息泄漏类03、信息系统故障04、信息其它X后勤管理类:01、转运类02、公共服务设施类03、环境保洁类04、物业维修类05、后勤其他X治安管理类:01、安全保卫类02、患者自杀/自残03、患者走失04、婴幼儿被偷窃05、辱骂、殴打、刺(杀)伤医务人员类06、消防安全07、重要通道堵塞X纠纷投诉类:01、纠纷02、投诉XIII其他类型:01、其他三、不良事件的上报发生或可疑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所在科室主任,按不良事件级别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医务科或护理部)及质控科,重大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分管院长, 由医务科护理部相关专业人员协同解决,重大的不良事件上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定性及处理意见。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积分办法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积分办法

湖北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及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可能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具体执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成立执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复核,对处罚意见进行讨论及裁定,下设依法执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内各类医务人员日常积分管理工作,建立医务人员执业档案,对医务人员日常执业行为进行考核管理,及时将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下达和做出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归档。

第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所属医疗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积分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

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时需同时提交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手册,第二章积分办法第六条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一)参与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二)参与组织贩卖人体胚子、合子、胚胎,或者非法参与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四)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医疗机构调遭的;(五)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六)未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七)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为伤残等级5级以上或者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第一责任医师;(八)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九)未按规定履行医院感染控制职责,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十)拒绝、阻碍执法监督检查,妨碍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行政处二飞人罚的;(二)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三)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的;(四)执业活动存在过度医疗或者医疗欺诈的;因过度医疗、医疗欺诈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的;(五)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的;(六)不执行首诊负责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七)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八)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医学证明文件的;(九)擅离职守或无故拖延检查、会诊及抢救,使病人病情加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十)未经家属同意,非紧急情况术中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或无原则扩大手术范围的;(十一)违规进行.统方。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引言概述:医院黑名单制度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规范医疗行为、维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必要性、实施方式以及对医疗行业的影响。

一、黑名单制度的必要性1.1 患者权益保护黑名单制度可以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从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这有助于患者了解医疗机构的信誉和医生的专业水平,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避免受到不当的医疗伤害。

1.2 规范医疗行为通过建立医院黑名单制度,可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从而规范医疗行为。

这有助于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患者对医疗行业的信任感。

1.3 促进行业发展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医疗行业的发展。

通过公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可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激励医务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推动医疗机构的改进和创新。

二、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式2.1 信息采集与核实建立医院黑名单制度的第一步是采集和核实相关信息。

包括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投诉、违规行为等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2.2 制定黑名单标准制定明确的黑名单标准是实施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关键。

这需要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惩戒措施,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3 黑名单公示与管理黑名单制度的核心是公示和管理。

通过公示违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息,患者可以了解相关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整改和惩戒。

三、黑名单制度对医疗行业的影响3.1 提高医疗质量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可以迫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

面对可能的惩罚和声誉损失,他们将更加注重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以避免进入黑名单。

3.2 增强患者权益保护意识黑名单制度的存在可以提高患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患者会更加关注医疗机构的信誉和医生的专业水平,主动选择有良好口碑和服务质量的医疗机构,从而提高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医院黑名单制度是一种用于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黑名单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背景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医德医风问题,例如医疗事故、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行业的形象。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加强医疗行业的自律,医院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

二、内容医院黑名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事故记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事故进行记录,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处理结果等。

医疗事故记录将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进入黑名单的重要依据。

2. 违规收费记录:记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超出规定收费标准、虚假开具医疗费用等。

违规收费记录将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进入黑名单的重要依据。

3. 虚假宣传记录:记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虚假宣传行为,包括夸大疗效、误导患者等。

虚假宣传记录将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进入黑名单的重要依据。

4. 不当行为记录:记录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包括医患冲突、不尊重患者隐私等。

不当行为记录将作为医务人员是否进入黑名单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方法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数据收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系统,及时记录医疗事故、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和不当行为等信息。

2. 信息核实: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听证会等方式进行核实。

3. 黑名单管理:根据核实的信息,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纳入黑名单的管理。

黑名单管理可以采取公示、通报、限制参与医疗行业等方式进行。

4. 教育培训: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5.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医院黑名单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

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

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

目的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的目的是:1.提供有关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息,包括资质、执业范围和专业背景等,以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和选择的能力。

2.公示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效果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患者能够做出知情的决策。

3.为患者提供投诉和申诉的途径,以维护患者的权益和解决纠纷。

内容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医疗服务机构应公示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2.医务人员信息公示:医务人员应公示个人的资质、执业范围、教育背景和专业经验等信息。

3.医疗服务质量报告公示:医疗服务机构应定期公示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报告、不良事件报告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

4.医疗诊疗项目及收费信息公示:医疗服务机构应公示诊疗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医保报销等相关信息,以便患者做出知情决策。

5.投诉和申诉渠道公示:医疗服务机构应公示投诉和申诉的途径和流程,以方便患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实施与监督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1.机构自查自纠:医疗服务机构应定期自查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纠正和更新信息。

2.第三方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公众参与:患者和公众可通过医疗服务机构的公示信息,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

生效与修订本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订,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公示。

修订内容应及时更新并告知患者和公众。

结论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和选择能力。

同时,该制度也为患者提供了投诉和申诉的途径,维护患者的权益和解决纠纷。

医疗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公示信息的质量。

医院公开与信息公示制度

医院公开与信息公示制度

医院公开与信息公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透亮度,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健全医院公开与信息公示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规范医院公开及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部门、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全体员工。

第二章信息公开第三条信息公开的原则医院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依法公开、科学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医院秉持守法、诚信、透亮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相关性。

第四条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医院组织架构、医院简介、医疗设施设备、专科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医师资质、病房与床位信息、医疗费用标准、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患者权益保障措施、捐献和用药规定等。

第五条公开信息的方式医院公开信息采用多种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告栏、媒体发布、社交媒体等方式进行发布。

公开信息应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便于取得和查阅。

第六条公开信息的内部审核和审批医院公开信息事项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并报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公示周期医院公开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更新频率不得少于季度,特殊情况下依据需要可进行临时更新。

公示周期不低于30天。

第三章信息公示第八条信息公示的内容医院信息公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院概况、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医疗事故处理、医疗费用结构、医院荣誉、医师执业情况等。

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信息公示的形式医院信息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报告、会议、宣传册、社交媒体等。

第十条信息公示的周期和频率医院应定期公示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医疗费用结构等紧要信息。

公示周期不低于季度,公示频率不低于半年。

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重点医疗事件,医院应立刻公示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公示的责任和流程信息公示事项由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承当责任,须经过内部审核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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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依法治院、强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应严格遵守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依法执业。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公示。

二、凡取得执业资格、具备准入资格的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所进行的医疗行为,为正常合法的医疗行为。

三、凡本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重要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操作规范、诊疗常规的科室、医务人员,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外,其行为在全院进行公示。

四、医务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执行相关规定不认真,其医疗行为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外,其行为在全院进行公示。

五、凡本院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外,其行为也可在全院进行公示。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的;
(二)
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相互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对患者有“生、冷、硬、顶、推”以及“索、拿、卡、要”等现象的;
(四)利用工作之便,向病员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病员或以介绍病员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
(七)
开大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病员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的;(九)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以及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病员收费的;
(十)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或临危退缩的;
(十一)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 如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二)医疗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十三)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或进行其他医疗活动,并造成后果的。

六、其他可能触动党纪政纪处分或需要暂停其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医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示,其目的是警示和教育相关人员,提高遵纪守法、合法规范行医的自觉性,是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措施之一。

八、对临床医技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公示,可分别在院部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上进行。

九、对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应当事实清楚、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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