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条例全文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成本管理行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实行审查、监管、监察。
第三条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决算审查等环节。
第四条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应当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应当准确、合理、科学,并与工程设计相衔接。
第七条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注重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
第八条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应当重视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环境、地质条件等因素。
第九条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应当明确工程量、工程材料、主要设备、人工费用等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和依据。
第十条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编制,并与项目管理计划相协调。
第三章招标投标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招标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评标等程序进行,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取合理的评标方式,并严禁以任何形式歧视投标人、滥用评标权力或泄露投标信息。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签订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明确工程范围、价格、交付期限等具体内容。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格、交付期限等关键条款。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缴纳和使用。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开展的建设工程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确定合同内容。
第五条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禁止以违法手段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书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二)合同工程的名称、规模、质量等技术要求和期限;(三)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四)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责任和权益;(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六)其他根据需要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十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可以采用招标、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行,保证合同工程质量和期限。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当事人共同参与,并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虚假陈述。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解除手续。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中建八局合同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局范围内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第三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任何合同均须按照合同评审程序评审批准后,方可订立。
第四条凡属于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第五条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推行委托代理人许可证制度。
签订经济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和权限内签订合同,不得超过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无法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责任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情况,验明合同当事人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对合同对方的主办人是否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内和有效期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的印签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在合同签订时,应保存有关资料.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局合约部是全局经济合同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制定全局合同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总部参加“重合同、守信用"评比及年审工作;4、组织和参与以局名义承接的重大、重要工程中有关合同条款的审议工作及合同的评审、洽谈、签约工作;5、组织、协调“两制”建设,负责标价分离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6、组织合同管理工作的同业务竞赛;7、负责修订和完善局合同挂历制度,指导各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实施细则;8、监督、检查各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9、负责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处理;10、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咨询和处理;11、负责以局名义承接工程的合同台帐和归档工作;12、负责局ISO9000标准中关于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的编写和修订工作;13、负责局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工作;14、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局内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建设法规-第八章练习题答案
第八章第一节练习一题目1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
选择一项:A.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和建设工程刑事纠纷B.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和建设工程治安纠纷C. 建设工程刑事纠纷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D.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题目2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建设工程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分别为()。
选择一项:A. 和解和复议B. 诉讼和仲裁C. 和解和调解D.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题目3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分别是()。
选择一项:A. 和解、调解、仲裁和复议B. 复议、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C. 和解、复议、仲裁和民事诉讼D. 和解、调解、复议和民事诉讼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复议、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第八章第二节练习一题目1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指的是()。
选择一项:A. 和解B. 调解C. 诉讼D. 仲裁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和解题目2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练习二题目1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调解的依据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3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指的是()。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与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依法承担合同责任。
第二章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条件和合同文本。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及时支付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当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各项规定。
第四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版)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合同纠纷或者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一级建造师法规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考点精讲
0分
4 分(2 单+1 多) 1 分(1 单)
0分Βιβλιοθήκη 和法律解决途径1Z308020 民 事 诉 5 分(3 单+1 多) 6 分(2 单+2 多) 4 分(2 单+1 多) 4 分(2 单+1 多) 8 分(4 单+2 多)
讼制度
1Z308030 仲裁制度 4 分(2 单+1 多) 5 分(3 单+1 多) 4 分(2 单+1 多) 5 分(3 单+1 多) 2 分(2 单)
证据、诉讼时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其中,诉讼程序又包括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节仲裁制度,重点讲解仲裁程序和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仲裁三大基本制度、仲裁协
议、效力、仲裁庭、仲裁程序等内容。
第四节调解与和解,重点讲解不同种类的调解机制和不同程序中的和解制度。
第五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重点讲解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面内容。
1Z308040 调 解 与
和解制度
2 分(1) 4 分(2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6 分(2 单+2 多)
0分
1Z308050 行 政 强
制、行政复议和行 4 分(2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2 分(1 多) 2 分(2 单)
政诉讼制度
共5节
要能联想到现实场景中,切忌死记硬背。学好第八章,一定要多做题,理解考试的常见陷阱设置
与重难点区分。
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重点讲解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和解、调解、
诉讼和仲裁,而诉讼又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行政法规。
全文共分为八章,包括总则、施工许可、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和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进度合理、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施工。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六条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二)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三)有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四)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有相应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资金。
第七条施工许可的申请、审查和批准,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施工许可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当重新办理。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检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设计施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防护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一建法规重点章节
一建法规重点章节摘要:一、一建法规概述二、一建法规的重点章节1.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基础2.第二章:建筑市场管理3.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4.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5.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6.第六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7.第七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8.第八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正文:一、一建法规概述一建法规,全称为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是指在我国建筑行业中,从事一级建造师职业的人员需要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一级建造师是我国建筑行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需要具备丰富的建筑行业经验、管理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掌握一建法规,对于一级建造师从业者来说,既是其职责所在,也是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必要条件。
二、一建法规的重点章节1.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基础本章主要介绍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建筑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
2.第二章:建筑市场管理本章主要介绍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资格、建筑市场准入与退出、建筑市场交易规则等。
掌握这些内容,有助于一级建造师更好地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3.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作为一级建造师,合同管理是其核心职责之一,因此需要熟练掌握本章内容。
4.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工程质量标准、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防范质量事故,提高工程质量。
5.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事故处理、安全培训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要重视工程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第六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工程造价的计算、审核、控制等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法规概述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相关法规的概况,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文件、政策法规,以及地方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内容。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该章节着重介绍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编制要求、规划方案审批程序、规划变更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本章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展开,包括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该章节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监督检查频次、质量监督报告编制等内容。
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本章重点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和要求,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要求、事故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该章节主要讨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包括环保手续办理流程、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等内容。
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本章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展开,包括合同签订要素、合同履行检查规定、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
第八章:建设工程验收与竣工该章节介绍建设工程验收与竣工的相关规定,包括验收标准、竣工报告要求、竣工资料归档程序等内容。
第九章: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本章重点讨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知识,包括管理制度设计原则、管理流程优化方案、管理制度审查周期等内容。
结语通过本文档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整理和归纳,希望可以为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建议读者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落实相关法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和监督。
《建筑法规》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规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 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 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 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 度。该项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 一个重要手段。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 年4 月4 日建设部令第78 号发布)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 天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 交以下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 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 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定义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内容3.1 工程范围3.2 工程质量要求3.3 工程进度安排第四章:合同价格与支付4.1 合同价款4.2 支付方式4.3 价格调整机制第五章:合同执行5.1 施工准备5.2 施工过程管理5.3 施工验收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变更程序6.3 合同解除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处理7.3 违约赔偿第八章:合同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章:合同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保密协议11.2 知识产权11.3 技术支持与培训第十二章:合同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效力12.3 附件更新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条件13.2 修改程序13.3 补充协议第十四章:合同的解释14.1 解释原则14.2 解释权14.3 语言版本第十五章:其他约定15.1 通知与送达15.2 不可抗力15.3 法律适用第十六章:合同备案16.1 备案要求16.2 备案责任第十七章: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7.1 继承17.2 转让第十八章:附则18.1 合同份数18.2 补充说明18.3 合同解释权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基础、权利义务及责任分担,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
1.3 合同定义合同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和表达,详见附件一《术语定义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其监理质量负责。
第三章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八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各自单位的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参与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其职责,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条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第十一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修。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质量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六章质量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清晰,整改措施得力。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设工程业主单位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业主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范建设工程管理风险,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依据《建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在承担建设工程管理任务中,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的原则,促进建设工程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健全业务管理、规范管理流程、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工程安全、交付高质量工程的目标。
第五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建设工程管理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章。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设立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七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事务,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
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建设工程管理软件及硬件设备,保障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第九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设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对建设工程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制定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编制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程序,确定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程序,确保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第三方单位的管理,对第三方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评估。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应定期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建设工程管理会议,对工程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为工程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制度汇编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保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并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政府应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监督,打击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监理严格、验收细致”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以次充好,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耐久。
第七条建设工程应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地域环境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建设技术和材料,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八条建设工程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第九条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应独立公正,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建设工程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和竣工备案,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合同应根据双方意愿和相关法规,约定工程的基本要求、工期、价款等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善意的原则,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或违约。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责。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判和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管理第八章(讲课)
(3)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合同执行进 行协调。
(4)对合同实施档案管理,记录工 作范围变更和因此导致的成本、进度 计划和任何商务及法律条款变更;记 录对合同的修订,收集、记录和存档 客户的批准、通知等文件及谈判纪要 和来往信件。
(5)对合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 照合同监督自己的各工程小组、各 承包商的施工,做好协调和管理工 作,应定期进行验证,以确保工程 项目组、承包商、业主都满足合同 要求,确保每个承包商都正确履行 合同。验证结果应反馈到承包商且 措施应经认可。
1、索赔的作用 (1)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 (2)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任 关系 (3)维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 (4)促使工程造价管理更加合理
2、索赔的基本条件 (1)客观性的原因 (1)索赔的必然性 (2)索赔的原因 ①业主的违约 ②合同缺陷 ③施工条件变化 ④工程变更 ⑤工程师指令 ⑥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 ⑦其他承包商干扰 ⑧其他第三方面原因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 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 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 人。 (2)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一般条款 (1)合同所涉及的词语定义和遵循的 法规。 (2)监理人的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4)监理人的权利。 (5)委托人的权利。 (6)监理人的责任。 (7)委托人的责任。 (8)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9)监理报酬。 (10)争议的解决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 1、订立监理合同的步骤 (1)合同签订前双方的相互考察 (2)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1、业主的履行 2、监理单位的履行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教材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教材
第一章总则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法律责任和处罚的规定,建筑工程建设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趋势等。
第二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介绍国家关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第三章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
详细介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征收和补偿、土地使用管理等。
第四章建筑工程申报与审批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等。
第五章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应急措施、建筑工程施工噪音和扬尘控制等。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变更、施工质量验收与鉴定、质量监理与检测等。
第七章竣工验收与资料管理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竣工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和程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第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等。
第九章纠纷解决与争议处理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解决和争议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仲裁、诉讼、协商和调解等方式。
第十章法律责任与处罚
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资质证书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第八章)
第⼋章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管理 ⼀、施⼯合同⽂件的组成 FIDIC施⼯合同⽂件主要内容组成合同协议书业主发出中标函的28天内,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约保证后,双⽅签署的法律性标准化格式⽂件为了避免履⾏合同过程中产⽣争议,专⽤条件指南中注明接受的合同价格、基准⽇期、开⼯⽇期中标函业主签署的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投标函承包商填写并签字的法律性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包括报价和对招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件合同专⽤条件 合同通⽤条件 规范除了⼯程名主要部位施⼯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外还可包括 对承包商⽂件的要求应由业主获得的许可对基础、结构、⼯程设备、通⾏⼿段的阶段性占有承包商的设计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合同涉及的第三⽅环境限制电、⽔、⽓和其他现场供应的设施业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指定分包商合同内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提供的⼈员和设施承包商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需提供的样本制造和施⼯过程中的检验竣⼯检验暂列⾦额 续表图纸 资料表以及其他构成合同⼀部分的⽂件资料表—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函⼀起提交的⽂件,包括⼯程量表、数量、列表及费率/单价表等构成合同⼀部分的其他⽂件——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范围的⽂件(包括合同履⾏过程中构成对双⽅有约束⼒的⽂件) ⼆、FIDIC施⼯合同条件的合同担保 1.在FIDIC施⼯合同条件属于承包商应提供的担保是[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 2.FIDIC施⼯合同条件中的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是到[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和保修的义务]为⽌。
3.业务提供的⽀付保函担保⾦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百分⽐]计算,担保期限⾄[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并且为[⽆条件担保]. 4.业主是否向承包商提供⽀付保函,取决于[业务主动选⽤]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 5.FIDIC施⼯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可凭保函索赔的情况 (1)专⽤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解除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承包商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未延长; (2)按照业主索赔或争议、仲裁等决定,承包商未向业主⽀付相应款项; (3)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修补; (4)由于承包商的严重违约⾏为业主终⽌合同。
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工程指的是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使用而建设或改造的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活动。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活动合法、合规。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和记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工程建设规划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工程建设目标、范围、规模、质量要求等。
第十条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划和布局要求,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等。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批相应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机构、交通道路、排水设施等工程项目时,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要求,与市政基础设施实物建设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设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满足建设需要。
第三章工程建设招投标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中标等程序。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投标单位平等竞争。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中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责任,提高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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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法规立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
式施行
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983年)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983年)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1993年)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1996年)
⒉要约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另一 方则称为受要约人。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行为就是一种要约行为。
⒊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招标投标中,发包方经过开标、评标过程,最后发出 中标通知书,确立承包方的行为即为承诺。
利的制度,合同的保全也可理解为法律所强制实施的一般
担保,即债务人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来保证其合同债务 的履行。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 代位权:
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 撤销权: 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⒊定金
定金是合同签订后,但还没有履行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
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有价代替物,以保证合同履 行的担保方式。
①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起担保作用,预付款起资助
作用;当当事人违约时,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补偿被违 约方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无此作用。
②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而
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⑶其他违背城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⑷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⒊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⑴依据不同; ⑵责任形成的要件不同; ⑶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第三节
⒈实际履行原则 ⒉全面履行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一、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
违约金只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手段;违约金并不事先支付,
被违约方只能通过事后请求支付的方式才能获得。
⒋留置
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时,可对所占有的财产进行留置,并依法
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事先合法占有对方财产,
将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Hale Waihona Puke ⒌质押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 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动产质押: 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某项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
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权利质押: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合同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 维护其财产状况,允许合同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一定权
系的协议。
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能发生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狭义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确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
议。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确立的承包方完成
约定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支付价款与酬金的协议,它包
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⒈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⒉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⒊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⒋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
五、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合同内容的变更
广义
合同主体的变更
狭义 指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合同内容的修改与补
充。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只是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承
包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第四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
一、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依据自己享有的权利向某一方提出的有关资 格、财产、金钱及其他方面的赔偿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当 事入一方因对方违约或非自身原因而遭到损失时,向对方 提出的赔偿要求。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不
得担当保证人替人担保。”
⒉抵押
抵押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另一 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以保证合同履行的担 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
林木、乡镇企业的厂房、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 设备、和其他动产的,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 续,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第二节
⒈平等原则 ⒉合同自由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⒊公平原则 ⒋诚实信用原则
⒌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原则
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
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⒈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 招标邀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
⒈提出索赔的主体既可是承包方,也可是发包方;
⒉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与一般商务合同索赔不完全相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
⒈合同风险分担不均;
⒉施工条件变化;
⒊工程变更; ⒋工期拖延; ⒌业主违约; ⒍合同缺陷; ⒎国家法令的变更; ⒏其他。
三、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依据
⒈合同和合同文件;
⒉施工文件和有关资料。
同当事人为全面履行合同及避免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而设 定的保证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定金、留置和
质押。
⒈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被保证人)不履
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履行或代为承担责任的
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学习要点
掌握合同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含义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及立法概况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及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担保的相关内容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及原因
第一节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概
述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⒈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⒉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
⒊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⒋建设工程合同款与支付; ⒌竣工与决算。
四、缔约过失责任
⒈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 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⒉《合同法》规定如下情况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依法对抗对方要求和权利主张的 权利。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就是在双方劳务合同中,在满足一
定法定条件时,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
行要求,暂时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三、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担保
合同履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