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进入唇枪舌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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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华克与燕娅娅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

薛华克与燕娅娅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

薛华克与燕娅娅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浙杭辖终字第34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薛华克。

委托代理人张闻起、吕璎(特别授权代理),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燕娅娅。

被上诉人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邹来坤,系杭州西湖区文坤书店业主,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9号。

上诉人薛华克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知初字第17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因事实上被告邹来坤未销售本案涉嫌侵权作品,其非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原告依虚开的销售发票列邹来坤为本案共同被告的管辖联结点不能成立”,并以此认定该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说法不能成立。

被上诉人邹来坤实施了销售行为有事实依据,即邹来坤经营的杭州西湖区文坤书店于2010年3月30日,为其销售的涉案被控侵权作品《山上山下:燕娅娅油画作品》开具了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

”因此,上诉人薛华克提供的发票,可以证明与邹来坤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邹来坤实施了销售涉案侵权作品的行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管辖权问题的裁定超越了其审查范围,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西湖区人民法院在裁定中对被上诉人邹来坤与刘建林的关系、以及其是否应承担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确认,认为邹来坤为刘建林代开发票,邹来坤非本案利害关系人。

上述问题均系实体审理范畴的问题,不能仅依据法院单方面的调查就可以认定,且对上述问题的认定,是一种变相判决,变相地驳回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邹来坤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违背审判的基本原理。

房地产企业宣传标杆的处罚案例

房地产企业宣传标杆的处罚案例

房地产企业宣传标杆的处罚案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企业为了吸引客户和提升品牌形象,纷纷推出各种宣传活动。

然而,在这些宣传活动中,也不乏一些企业存在夸大宣传、误导用户等违规行为。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各级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起房地产企业宣传标杆的处罚案例。

一、案例背景今年某地区的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推出了一则宣传广告,声称该项目为当地最高端的宜居社区,拥有国际一流的配套设施和服务。

该宣传广告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目光。

然而,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该项目并未如宣传中所言,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

二、违规行为分析该房地产企业在宣传中大肆吹捧自家项目,夸大项目规划和配套设施,给用户以误导。

这不仅是对用户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市场的不尊重。

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

三、处罚结果针对该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1. 罚款:对该企业处以数百万元的罚款,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 停工整改:相关部门责令该企业暂停工程建设,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相关宣传内容;3. 公示批评:监管部门要求该企业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处罚决定,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4. 行政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给予严肃处罚。

四、案例启示这起房地产企业宣传违规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给其他房地产企业敲响了警钟。

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启示:1. 企业要守法经营,宣传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事实,更不得对用户进行误导;2. 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广告要符合真实和客观的原则,不得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的情况;3.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

五、结语该房地产企业宣传标杆的处罚案例,为我们揭示了房地产市场宣传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希望通过这起案例的曝光和处理,可以引起更多企业的警醒,遵守法律经营,规范宣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

青岛房地产商标纠纷第一案

青岛房地产商标纠纷第一案

青岛房地产商标纠纷第一案张延岭——律师办案手记一、案件影响本案属于典型的房地产商标侵权纠纷,也是青岛市房地产商标侵权诉讼纠纷第一案。

该案的判决结果,将极度提高青岛市房地产业界对商标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势必对青岛市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和良性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案情简介本案原告系深圳市书香门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于2003年4月15日申请并于2005年4月28日核准注册“书香门第”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6类(不动产管理;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管理;不动产评估;公寓管理;住房代理;住所〈公寓〉;不动产中介〈商品截止〉住所等)和第37类(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结构监督;建筑信息;建筑;砖石建筑;铺路;商业摊位及商店的建筑;室内装潢;清洁建筑物;车辆加油站〈商品截止〉),注册有效期为200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27日止。

被告青岛市某房地产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与原告“书香门第”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商标。

因此,原告依法委托我所代理本案,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清除现用商品标识,赔偿原告损失等。

三、案件焦点问题分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基于对以下几个焦点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应可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首先,被告使用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据此,比较原告与被告的商标,其构成文字以及文字的排列、大小、结构以及辅助图案,不论其中主要部分还是整体结构,皆基本相同,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商标许可使用关系或存在联建以及其他投资合作方式等,因此,应该可以认定被告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鄂01民终100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钧李行王丹红【审理法官】叶钧李行王丹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金凤;杨莉娟;杨某某;杨定;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当事人】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金凤杨莉娟杨某某杨定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当事人-个人】洪芳冯金凤杨莉娟杨某某杨定【当事人-公司】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刘涛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梅梦元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张煜湖北雄楚律师事务所;江涛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苏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钱婵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涛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梅梦元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张煜湖北雄楚律师事务所江涛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苏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钱婵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涛梅梦元张煜江涛苏超钱婵【代理律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湖北雄楚律师事务所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洪芳;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冯金凤;杨莉娟;杨定;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院观点】案涉房屋周围附属设施围墙施工,尚未交付丽岛物业公司服务,丽岛物业公司不是案涉房屋地下车库通风井的管理人,对杨艳生死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合同过错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合同约定新证据举证不能的后果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号】(2020)苏05民初60号•【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21.02.05裁判规则注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都是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是两类平行的知识产权,两种权利均依法产生,分别受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

当注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益等原则,具体考虑的因素包括各自产生的法定依据、双方的先前关系、善意使用、权利行使的方式、权利的地域空间、商业标识的知名度等。

正文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5民初60号原告: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逢沙村民委员会智城路1号21层。

法定代表人:佘学彬,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琼琼,北京晟世青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茹稼,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号楼9层19商务办公。

法定代表人:陈开实,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柏超,福建泰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羽,福建泰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福良,男,1962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德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柏超,福建泰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羽,福建泰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东兴苑地板经营部,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兴苑25幢M3。

经营者:庞天喜。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梦佳,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常州凯宴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横玉路292号。

法定代表人:茆建飞,总经理。

拍案说法

拍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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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于 相 关媒体 。
原告认为 ,被告的上述行 为严重违反 了 《 中华人 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 》的相关规定 ,要求法院判决两被 告停 止垄断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 失8 0 元及支 出的 00
合理 费 用 1o 元 。 8O 目前 ,法 院 已受 理此 案 。
常重 要 的角色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 2 0 年 1 月 2 日经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08 2 7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代 表 们 已 向 公 司 高 层 递 交 员 工 们 的 意 向 书 , 主 要
内容 是 :如 员 工 因此次 优 化 方案 被 解职 ,希 望获 得 “ N+ ' 2 1 ’方式 的经济补偿 ,而 不是公司制定 的N+ 补 1 偿 方案( 工龄年数 N 个月工资方式 ,支付解约赔偿 按 加1
金) ;同 时 。希 望公 司 能对 他 们 之前 交 付 的社 保 承担 一 定
员会 第六次会议计论通过 , ̄2 0 09
年1月1 O 日起 施行 。
《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自 中 20年1月1 0 9 0 日起施 行 。矗
延续责任。 在深圳市总工会介入协调下 ,劳资双 方目前正在谈
多 。就把我裁掉。”一位在沃尔玛工作 了1 年的老 员工 2
甚是 迷 惘 。据 透 露 ,这 些 中层 员工 ,月 收入 在 4 0 元 以 00 上 。跟 新 同事 的2 0 多元 收入 比 ,他 们轻 易 地 成 了公 司 00 “ 身 ”的 对 象 。资 历 ,在 这次 “ 员 风 波 ”里 扮 演 非 瘦 裁
日前 ,深 圳 福 田 区嘉 信 茂 广场 门 口 气 氛 有些 莫 名 紧张 。身 着红 衣 “ 步 ” 散

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年底开审 “香榭里”由来

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年底开审 “香榭里”由来

■新闻事件两地产商因商标对簿公堂今年8月,深圳美地置业有限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1440万元人民币,因为上海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的“香榭丽花园”与深圳美地拥有的“香榭里”商标近似。

这成为中国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全国房地产界都密切关注着此案的进展情况。

但是,近日记者获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推迟这个原本应于10月17日开庭案子的开庭时间,因为原告提出申请,要收集应诉证据。

深圳美地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深圳美地会对原告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但对维权行为要坚持到底。

同时,据该公司透露,在深圳美地置业全国维权的计划中,北京已被列为重点地区。

本案预计将于11月底重新开庭。

■新闻背景香榭里由来从1997年开始,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独家投资开发了“香榭里花园”,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

香榭里花园总占地面积为492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506平方米,由12栋小高层住宅及一栋6800平方米的会所组成。

美地置业对此项目非常重视,设计初期就重金聘请了世界排名前五位的两家设计公司(美国RTKL国际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BELT-COLLLINS国际怡景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

1999年,香榭里花园的设计参加了由美国太平洋沿岸建筑联合会、西部建筑展示会及美国知名建筑杂志举办的、被誉为建筑界奥斯卡的第36届“金块奖”的评比,并获得25英亩建筑面积以内评选范围的“最佳规划奖”,成为首个获得此奖的中国住宅小区。

2003年,已经建设完的香榭里花园再次获得第40届“金块奖“的“卓越成就大奖”,这一双重荣誉不但在亚洲是绝无仅有的,而且在金块奖历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

由此,香榭里花园成为深圳乃至全国的知名地产品牌。

“金块奖”的获得,使深圳美地置业初步意识到“香榭里花园”的含金量,于1999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香榭里”的商标申请,申请“香榭里”品牌在第36类(不动产类)的中英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商标注册,并于2001年注册完毕。

如何保护房地产企业的商标权

如何保护房地产企业的商标权
对着林 林总总的“ 李鬼” , 一些开发商也有意识 的去注
业界 的地位和声名而倍受关注 。2 0 0 5 年1 月, 浙江省 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 院判决万科集 团败诉 。 案例三 : 2 0 0 4 年8 月起 , “ 东海 花园” 商标 权人深 圳东海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对广州 、 佛 山、 威海 、 宁
商标案和“ 四季花城 ” 商标 案中, 被告分别辩称 : 已根 据 国务 院《 地名管理 条例 》 的规定 将其开发楼盘 的地
址 申报“ 香榭丽花 园” 和“ 四季花城 ” 为地名 , 并获得
了相关 部门的批准 , 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 因此不 构成
对原告商标权 的侵犯 。“ 香 榭丽 C H A MP S E L Y S E E S ”
房地 产开发
一陈磊
西南林业大学 建纬 ( 昆明 )律师事务所
如何保护房地产企业 的商标 权
观察 全国各个楼盘 的名称 , 就会发 现不少楼盘案 案” 。 2 0 0 4 年9 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判决原告 深圳美地公司败诉 。 案例二 : 2 0 0 4 年8 月, 万科集 团向浙江省 杭州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提起诉 讼 , 状告浙江 绿都 公司侵犯 其 “ 四季花城”注册商标 专用权——本案因原告在国内
波和杭州 5 座城市“ 东 海花园” 的开发商提起诉讼 , 创
下国内房地产商标 维权被告数量之最 , 再次引起媒体 和业 内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 , 目前这 5 宗诉讼 中已 有3 宗下达了一审判 决 , 深圳东 海公司的诉 讼请 求仅 在威 海法院获得支持, 在佛山、 宁波则被 法院驳 回。
法 院未支持原告的诉 讼请求 ; 原告 随后提起 上诉 。 看 到“ 李逵 ” 们纷 纷败在 “ 李鬼 ” 们 的大斧下, 我 们不 由地 对于房地产商标 的保 护产生疑 问, 为什么房

房地产品牌经营理念

房地产品牌经营理念

房地产品牌经营理念房地产品牌经营理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吃、住、行是主要的消费需求,并且三者的需求层次是阶梯上升的,往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后两者的需求就会变得更为重要。

我国的房地产业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xx年全国的房地产总投资规模超过了1万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六大支柱产业之一。

由于房地产的不动产、高投入、消费时期长的特点,使得消费者在选购房子的时候,介入程度会很高,市场搜寻更广泛。

根据一项研究结果,绝大多数消费者会按照“遗憾最小原则”来进行购买房产决策,在面临多种选择时,总是竭力避免购买后遗憾。

而品牌作为一种标记、高质量的象征、身份的标志、价值的体现,就能够提供一种品牌承诺,减少消费者的购后遗憾,加速购买行为的发生。

因此,对房地产行业来说,品牌就显得尤为重要。

品牌理念之争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经历了地段竞争、规划竞争、概念竞争、品牌竞争四个阶段,对品牌的认识是逐步加深,日渐系统的。

但就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品牌现状而言,并没有如人们希望的那样进入品牌竞争阶段,而是呈现出不平衡的发展状态,不同的房地产企业的品牌理念并不相同。

我国房地产竞争的现状已经基本告别了地段竞争的初级阶段,规划竞争、概念竞争、品牌竞争并存。

按照王石的划分方法,可以将目前我国房地产公司分为:项目公司、产品公司、品牌公司。

项目公司与产品公司是以规划竞争、概念竞争为主导战略的公司,大部分房地产公司都属于这种类型的公司;而品牌公司就是指品牌驱动型公司,该类型的公司在中国是凤毛麟角。

概念与品牌概念是房地产业经常出现的术语,指的是提出一种全新的概念和主张,通过对这种概念的包装,达到销售的目的。

概念不同于品牌,但通过对概念的提炼,可以上升为项目品牌的核心价值,而对品牌核心价值的提升与传播正是品牌策略的要求。

如以品牌连锁经营思路著称的广州奥林匹克花园,早期提出了“运动”的概念,这就是概念竞争的体现,但奥园后来通过有效的品牌管理,将“运动”概念提升为奥园品牌的核心价值,以一句“运动就在家门口”的品牌理念,塑造了奥园强势品牌的形象。

知识产权培训总结doc

知识产权培训总结doc

知识产权培训总结篇一: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在大学本科阶段,我曾经选修过一学期的知识产权,让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第一堂课就是知识产权与学术道德规范,使我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可以看出高校作为知识生产、传播和利用的综合体,已经对知识产权的问题非常重视。

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底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说明我们国家也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产生了极大地重视。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

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

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

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

商标侵权案件分析

商标侵权案件分析

商标侵权案件分析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商标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侵犯他人商标权是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侵权方往往会因为追求经济利益而采取各种手段,给商标权利人带来损失。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商标侵权案例,探讨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案例一:A公司诉B公司商标侵权案A公司是一家知名饮料生产商,拥有“果乐”商标。

B公司是一家新兴饮料企业,推出了一款名为“果乐乐”的饮料,并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A公司商标相似的字体和图案。

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将B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商标权人对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可能引起公众混淆的,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使用与A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容易引起公众对两者产品来源的混淆,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商标的相似性程度,包括字形、发音、含义等方面的相似性;二是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即两者是否属于同一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三是公众的混淆程度,即使用者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

案例二:C公司诉D公司商标侵权案C公司是一家知名服装品牌,拥有“优雅时尚”商标。

D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服装企业,推出了一款名为“时尚优雅”的服装系列,并在其产品上使用了与C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

C公司认为D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提起了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商标权人对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混淆的,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D公司使用了与C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有可能导致公众对两者商品来源的混淆,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除了商标侵权的判断,法院还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商标的注册情况,即C公司商标是否已经注册并获得保护;二是商标的知名度,即C公司商标在相关行业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三是商品的相似性,即两者是否属于同一或相似的商品类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4.11•【文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房地产产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强调,“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当前,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易发高发,主要涉及“一房二卖”、逾期交房、迟延办理产权证等情形,呈现出群体性、矛盾对立激烈等特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实质性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效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选编了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作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系列典型案例。

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11日张某等71户业主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系列案【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办证违约金检察和解检护民生【基本案情】2015年6月30日,张某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开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合同约定:出卖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买受人,逾期不能交付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336757元,某房开公司于2016年8月1日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

2018年12月25日,张某诉至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房开公司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配合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以购房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共计36706.51元,此后继续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以购房款为基数支付违约金,直至办妥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中学]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

[中学]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在大学本科阶段,我曾经选修过一学期的知识产权,让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第一堂课就是知识产权与学术道德规范,使我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可以看出高校作为知识生产、传播和利用的综合体,已经对知识产权的问题非常重视。

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底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说明我们国家也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产生了极大地重视。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

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

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

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

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房地产服务商标与楼盘名称的较量

房地产服务商标与楼盘名称的较量

房地产服务商标与楼盘名称的较量
花慧颖
【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
【年(卷),期】2005(000)007
【摘要】原告美地公司诉称其是“香榭里Champs Elysees”商标。

(以下简称
香榭里商标)的注册人.核定使用范围是第36类除农场出租外的不动产事务。

原告在深圳建造了“香榭里花园”,该项目获得了国内外多项荣誉.是知名品牌。

然而被告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在其于浦东开发的楼盘上擅自使用与原告相近似商标.致使原告在上海的多个项目搁浅。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商标权,故诉至法院。

【总页数】3页(P50-52)
【作者】花慧颖
【作者单位】上海申阳律师事务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房地产广告语中的生态化修辞幻象研究——以南京市楼盘名称为例 [J], 伍海燕
2.房地产品牌保护的缺陷——商标专用权与地名权的冲突——浅析商标专用权与
楼盘名称权的冲突 [J], 黄武双;吴民平
3.房地产业发展视域下的楼盘名称研究——以上海、南京和常州为例 [J], 秦苏芳
4.楼盘名称使用权与不动产服务商标权的冲突与协调——『香榭里』侵权案的法律
评析 [J], 陈耀东;罗瑞芳
5.社会正义与强势群体利益较量的焦点r——基于中国房地产税视角 [J], 谷兴荣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加强房产品牌保护意识——剖析全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

加强房产品牌保护意识——剖析全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

加强房产品牌保护意识——剖析全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马海强
【期刊名称】《上海房地》
【年(卷),期】2005(000)006
【摘要】市场消费、注重品牌。

在上海的房地产业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时候,购房的消费者比以往更加注重房产企业以商标先行所树立的品牌形象。

品牌房产畅销,品牌房产价格高于非品牌房产已是不争的市场行情。

但是,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先后认定公布的8批共266个上海市著名商标中,仅有“联洋”、“大华”、“绿地”和“证大”四件房地产商标;上海现有48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总页数】2页(P63-64)
【作者】马海强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60.5
【相关文献】
1.网络团购第一案落槌乐卡克完胜商标侵权案 [J], 筱旭
2.彩信商标侵权第一案 [J], 马翔
3.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在德打赢商标侵权案 [J],
4.彩信商标侵权第一案 [J], 马翔
5.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第一案:360贷贷网域名被冻结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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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品牌建设发展报告2006——商标专用权与地名使用权冲突的实例解析

中国房地产品牌建设发展报告2006——商标专用权与地名使用权冲突的实例解析

中国房地产品牌建设发展报告2006——商标专用权与地名使
用权冲突的实例解析
创驰咨询商标与产业经济课题组
【期刊名称】《经济管理文摘》
【年(卷),期】2006(000)015
【摘要】一、以现实案例引出主要论题——商标权与地名使用权之间的权利冲突案例一、2001年10月,“百家湖”商标持有人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专有权”为由将南京金兰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金兰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由此,拉开了地产界商标专用权与地名使用权冲突的序幕。

【总页数】8页(P10-17)
【作者】创驰咨询商标与产业经济课题组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43
【相关文献】
1.在先企业名称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冲突案件的裁判要点——广州市高士实业有限公司与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J], 袁博
2.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冲突 [J], 刘凤菊;
3.房地产品牌保护的缺陷——商标专用权与地名权的冲突——浅析商标专用权与
楼盘名称权的冲突 [J], 黄武双;吴民平
4.地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评利源公司诉金兰湾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J],
5.注册商标权专用权与非注册商标在先使用权之争——“蒋有记”商标维权案件评析 [J], 赵学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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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卢艳刚
【期刊名称】《中华商标》
【年(卷),期】1998(000)002
【摘要】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关键环节,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在认定中,需要依法和依职权认定。

所谓依法认定,是指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所谓依职权认定,是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法律规定不明确以及在职权范围内认定有困难的。

【总页数】2页(P21-22)
【作者】卢艳刚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案件指导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
【相关文献】
1.楼盘名称商标侵权行为与正当使用的司法认定以“小悦城”案为例 [J], 苏志甫
2.论恶意域名抢注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J], 曾蓉
3.论商标侵权行为的分类认定 [J], 王艺松
4.我国商标侵权行为民事司法认定的依据及其适用 [J], 金多才
5.浅析跨境电商模式下服装贸易商标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及应对措施(下) [J], 陶冶(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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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房地产品牌、商标时代的到来

迎接房地产品牌、商标时代的到来

迎接房地产品牌、商标时代的到来
张元端
【期刊名称】《上海房地》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一、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一)资源的挑战。

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国情,房地产业受到能源、土地,等等紧缺性资源的制约。

(二)理念的挑战。

拥有先进的开发理念.已成为房地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立足点。

【总页数】4页(P51-54)
【作者】张元端
【作者单位】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大浪淘沙——中国房地产品牌时代即将到来 [J], 张坤
2.迎接"电信后拆分时代"的到来迎接“电信后拆分时代”的到来 [J], 乔楠
3.房地产品牌保护的缺陷——商标专用权与地名权的冲突——浅析商标专用权与楼盘名称权的冲突 [J], 黄武双;吴民平
4.站在时代的制高点迎接伟大时代的到来——为周韶华先生九十华诞而作 [J], 毛时安
5.如何迎接工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J], 王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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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培训心得体会

专利培训心得体会

专利培训心得体会篇一:专利培训心得体得泰州市专利信息分析实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泰州一组)11月8日-11日,我们参加了泰州市专利信息分析实战培训班,培训通过分行业、组团队、齐动手的培训模式,给学员提供了一次针对专利检索分析方面的学习,这次培训不仅是对专利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也是对团队合作能力的一种培养。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有许多的收获和感悟。

这次培训内容主要是围绕专利的检索和分析。

主要由这几部分贯穿:一是专利的检索;二是专利检索内容的分析;三是对专利检索内容的数据处理;四是专利分析系列图表的制作等4个内容。

通过学习基本明白了对专利检索和分析的过程和步骤。

一是专利的检索及相关事项。

培训老师首先从介绍专利的检索工具——专利之星等开始介绍,为达到全面准确的检索结果,从检索专利的关键词专利检索、检索结果的公式计算数据去噪、分析检索评估等相关方面的知识点。

通过学习达到了对专利的检索报告及行业调查报告的撰写。

二是专利数据的相关处理事项。

通过学习数据的采集的概念、方法方式,通过生动的图解说明,并且针对采集得来的数据进行导出,既然进行Excel数据透视表的制作进行专利的情报分析。

三是相关表格制作事项。

围绕PPT报告完成相应的图标制作。

课上,围绕相关图表讲解了该类表格表现的基本形式以及图表的设计要求和流程,并以实际情况举例说明,达到了虚拟与实际相结合的生动培训模式。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知道了专利检索和专利分析的价值有如下几点:(一)了解所分析的技术领域发展现状,为企业的科技研发战略和整体发展战略提供参考情报,促进企业科技研发速度通过专利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通过监测国内外某技术领域的专利数量和专利发展方向,可以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

专利分析由于是采用准确的数据手段,往往比市场调查具有更加准确的预见性。

专利分析预测的目标有四个:(1)现有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2)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3)新技术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领域(4)未来产品市场的发展方向。

房地产纠纷有了新司法武器

房地产纠纷有了新司法武器

房地产纠纷有了新司法武器
彭莹
【期刊名称】《企业导报:购房指南》
【年(卷),期】2005(000)008
【摘要】开发区管委会无权出让土地、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协议出让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价……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正式实施。

该司法解释共28条,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处理。

【总页数】2页(P46-47)
【作者】彭莹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9.233.5
【相关文献】
1.我国情事变更制度的司法适用研究——以上海国广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诉黄飞鹏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为背景 [J], 郁宇昊;凌思佳;
2.江西省南昌百货总公司、湖南赛福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J],
3.行政处罚不能成为工程转包人豁免司法制裁的理由——中国建筑第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英协(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J], 关晓海;
4.我国情事变更制度的司法适用研究——以上海国广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诉黄飞鹏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为背景 [J], 郁宇昊;凌思佳
5.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4、25条的思考
——以《张XX与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 [J], 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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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进入唇枪舌剑阶段深圳地产商为“香榭里”商标在上海维权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香榭里”侵权案自去年8月20日在上海正式立案以来,引起地产界及法律界的普遍关注。

本网去年8月22日和9月30日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

目前,该案又有消息:本月16日,“香榭里”商标侵权案将进入实质性的对簿公堂阶段。

据悉,16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将第二次开庭审理。

这次法庭开庭主要是围绕上次开庭原、被告双方所递交的证据及质证意见,进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届时,原、被告双方孰是孰非,都将会浮出水面。

这意味着备受法律界、房地产界及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香榭里”商标维权案将正式拉开序幕,进入实质性的对簿公堂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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