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扬党内民主 考试85分
一、单选 ( 共 8 小题,总分: 40 分)1. 决策要按制度办,要有一定的决策程序是指党的决策的什么特点?A.规范化B.民主化C.科学化D.制度化2. 决策要吸收大家的意见,充分凝聚大家的智慧是指党的决策的什么特点?A.规范化B.民主化C.科学化D.制度化3. 下列哪个是差额选举的特点?A.保证内部意图的实现B.没有选择的余地C.公开、民主的公平考察D.通过规则选举4. 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要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
是哪个会议的公报?A.十六届三中全会B.十七届三中全会C.十七届四中全会D.十六届四中全会5. 在组织体系层面上讲集中统一,反对的是什么?A.各行其是B.无纪律C.分散主义D.个人专断6.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A.十五大B.十六大C.十七大D.十八大7. 下列不属于党务公开的重要事项的是哪项?A.干部的收入情况B.权利运作情况C.党章修改D.党费收交情况8. 下列哪个不属于竞争型选举的效果?A.组织信任B.工作动力强C.群众信任D.干部群众不了解二、多选 ( 共 4 小题,总分: 20 分)1. 党内民主监督包括什么内容?A.党员有权利监督领导干部B.党代会的监督C.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的民主监督D.职能部门纪检委行使监督职能2. 完善党内的决策制度是要实现决策的什么特点?A.规范化B.制度化C.民主化D.科学化3. 实现党内民主需要完善哪些的制度?A.完善党的资金制度B.晚上党的集体领导制度C.晚上党的组织制度D.完善党的决策制度4. 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平等原则B.选举原则C.公开原则D.党内监督原则三、判断 ( 共 8 小题,总分: 40 分)1. 竞争型选举就是搞陪选,保证内部意图的实现。
正确错误2. 党代会作为党内的一个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党内重大事务。
党内事务听证制度
党内事务听证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能参与了解党内事务,民主地听取党员意见,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党内有关事项实行听证制度。
一、党内事务听证形式
党内事务听证以全体党员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形式进行,听证会由校党委负责人主持召开。
二、党内事务听证会时间
党内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或在年终进行,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听证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安排召开。
三、党内事务听证会主要内容
1、通报支部的工作情况。
2、听证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
3、答复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听取并论证党务工作和对上级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四、党内事务听证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提出需要听证的事项和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听证会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
3、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或陈述。
五、党内听证会要求
听证会后,机关支部归纳整理听证会上党员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答复或整改工作,一般在举行听证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会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反馈。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郭献功2013-01-25 14:26:41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4期内容摘要:发展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是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即: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实现党内民主决策、落实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代会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党内民主作者简介:郭献功(1964—),男,河南汝州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全国党建研究会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基层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2)04-0091-07“党内民主是政党根据党员主体原理,对全体党员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所进行的制度规定以及这些制度规定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
”[1]中国共产党28年的革命历程和63年的执政实践表明:“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2]P49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4]。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第一根支柱: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是党内民主权力的主体。
“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
”[5]P36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章规定的8项权利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15项保障措施和7项责任追究措施。
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
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
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廉洁自律”。
具体来说,“廉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的利益,不滥用职权;二是忠实履行职责,不以权谋私;三是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不侵害公共利益:四是勤俭节约,不变相职务消费;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率先垂范,令行禁止。
“自律”就是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
2010年年初,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2010年02月23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
这是规范党员领寻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8256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970人,同比分别上升2.7%和3.00-10。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及涉农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010年2月,《人民网》等单位记者对960位党政干部、210位专家学者、350位群众进行了一次“您如何看待领导干部的小圈子、小兄弟、小爱好”的问卷调查,85.04%受访者认为“小圈子”普遍存在,76.09%的受访者认为搞“小圈子”的动机是“可以为仕途助力”。
关于在“三送”活动中实施党建十大要项加强和改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
安组发[2011] 2号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中共安远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三送”活动中实施“党建十大要项”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各驻村(居、企业)工作组,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综合组、宣传组、巡查组、督查指导组: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关于开展以“一线服务,联心惠民”为主题的“千名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的决定》﹙安字〔2010〕3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三送”活动派驻单位的职能优势,调动包扶干部的积极性,借助“三送”活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在“三送”活动中实施“党建十大要项”,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三送”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实施“党建十大要项”为重点,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抓基层、打基础,构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让党建工作水平在一线提升,为推进安远“三个中心、三个基地”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发展、追赶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1、建强村班子,提升村级组织的整体效能。
各驻村工作组要准确了解并科学分析包扶村“两委”班子配备及运转情况(包括村干部的配备是否齐全,年龄、学历、能力及气质结构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相处是否和谐,运转是否协调),找准村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今后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形成《村班子分析评价报告》于3月20前报县委“三送”办。
指导帮助理顺村“两委”关系,明确村干部分工,建立健全村“两委”学习、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指导帮助村“两委”建立并认真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村干部述职承诺活动。
每月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提高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发展本领。
完整理解民主决策含义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
完整理解民主决策含义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完整理解民主决策含义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完整理解民主决策含义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高新民在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党员社会身份复杂化的时代,民主决策无论对于党内还是国家都是难以回避的问题.研究民主决策机制,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实现党内和谐并促进国家和谐,具有显而易见的益处.一,何谓民主决策关于决策,人们已经有诸多阐释.从大多数人认可的含义来看, 其要旨是指在各种不同方案(选项)中进行选择,决断. 决策作为一种复杂的政治过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尤其受制于两大因素的影响——民主与科学.民主与科学并非同一范畴的问题.所谓科学反映的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政策的成败.违反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决策,即使多数人赞成,也不可能成功.但是,如果没有民主的环境,科学的意见就有可能被压制下去.因此,民主的氛围,民主的决策机制,是保证科学的意见能够脱颖而出的必要前提.民主决策是不能不研究的问题.但是,何谓民主决策,是值得仔细推敲的问题.笔者以为,决策的民主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过程的民主性. 即与决策议题有关的各利益相关方,均拥有利益诉求的表达权利,拥有平等地参与讨论政策的权利,即过程的平等;二是结果符合最大多 1n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尽管最大多数人的意志未必就是科学的,甚至有可能因利益驱使而反科学,但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失去了人心的政策是不可能贯彻的,因此不得不尊重最大多数人的意志.民主决策的本来含义当是如此.换句话说,过程的平等也未必保证结果一定公正,但至少可以保证决策的结果让大多数人能够接受.过程的平等就成为关键问题.由此,所谓民主决策,就是给利益相关方以平等的机会与条件介入到决策过程中来.从上述界定出发,党内民主决策,就是依据决策事项的范围,给予相关党员以平等的机会介入到党内决策过程中.党内民主决策的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党员直接或间接(通过代表)参与决策;二是党委内部的民主决策.就目前党内政治生活而言,这两类主体的决策都存在一定的不足,这将在下文详述. 二,党员直接参与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代表大会表决党员依据党内决策事项的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党内事务决策, 那么,划分什么事项需要间接参与,什么事项直接参与,就是重要问题.党员参与决策,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代表间接参与,常规性工作可由常设机构处理决定.但在重大问题上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上,需要党员直接参与.这恰恰是列宁的思想. 所谓"重大问题"就是列宁所说的重要的战略策略,是指政治层面的重大问题,如我们党2020年,2030年达到什么目标,属于基本发展战略目标和政治导向.列宁甚至以彼得堡的工人要不要全体总罢工为例,说明此事关系太重大,不仅关系到全党命运,还关系全体工人的命运,所以必须全体党员直接讨论而不是间接讨论.也就是说, "重大问题"绝非现在各地所说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之类的"重大" 1l 问题.当然,"一切政治问题都用征询全体党员意见的方式来决定是不可能的,这将是永无休止的,劳神费力的,毫无成效的表决.但是, 为了贯彻民主制,极重要的问题以及那些同群众本身的一定行动有直接关系的问题,不仅必须用选派代表的方式,而且必须用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的方式来决定"(《列宁全集》第l4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0页).党的重大发展目标,重大策略,党章修改等问题,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都需党员直接参与讨论而不仅仅是间接讨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党员直接参与讨论不等于全体党员公决. 中国共产党人数众多,党员总数相当于世界上一个中等人口规模的国家,如果由党员直接投票表决难度较大.因此,在党员直接讨论基础上,仍需由代表大会表决.党员直接参与重大问题讨论在技术层面完全可行.在高科技时代,众多人数参与讨论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比如,互联网,手机等,可以使身处任何一个地方的党员都能够介入到决策过程中来,并不增加行政成本.此类决策已有国家层面的先例:全国人大的《物权法》,《劳动法》的制定都是全民自愿讨论,教育,医疗改革的方案也是全民自愿参与讨论,事实证明并没有出现决策成本或技术上的障碍.因此,党员直接参与党内决策的讨论并非天方夜谭式的臆想. 主张党员直接讨论党内重大问题,主要基于下述理由: 第一',是党章赋予共产党员的基本权利.中国共产党是党员自愿结合而成的组织,党内事务的处理,党的政纲,党的重大决策,党员均拥有参与的权利,同时也有执行的义务.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享有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四条(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过)).党的政策过程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政策议题的 12 提出,意见表达,整合,决策,执行,实施结果反馈,修正政策等多个环节.参与政策讨论最重要的就是决策前的讨论,而决策后的讨论只能是表态性的讨论了.如果党员只有执行政策的义务而无参与决策的权利,那么党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主体感.因此,广大党员在决策前的讨论,是实现参与权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参与权有和没有大不一样,群众的评价大不一样.即使众多的不同意见最后并没有被接纳,但至少也可以使权力机构了解群众为什么会有不同意见.第二,有利于听取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诉求.在社会利益群体多元时代,党员来自社会各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党员社会身份复杂化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作为执政党,成员社会身份具有广泛性, 恰恰是党能够生存,发展的的基础.另一方面,来自多元群体的党员介入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必然会折射出不同群体的各种意见,诉求.在这一情况下,广泛听取党员各方面意见,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社会脉搏,了解社会需求.近些年来,某些地方因拆迁或某项工程上马而引起周边居住群众的不满,产生了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而且屡见不鲜,反衬出决策过程中民主程度不足.在决策中增加党员群众的参与环节,已经不是理论上需要而是现实需要.需要澄清的是,党员参与讨论,意见表达与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表达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国共产党是基于政治理念的大致一致而自愿结合的组织,党员在党内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与政治目标, 受到纪律制约,因此,其个人利益诉求并不能在党内进行所谓"博弈",只能在党章所允许的框架内表达整合后的意见.这与社会基层自治有重要不同.第三,有利于拓宽视野,开拓思维.由于人的主观认识的有限性 1和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决策正确.因此,让更多的党员介入到政策过程中来,为决策提供更多的选项,对决策机构来说,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决策机构可以接受党员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党员解释哪些意见暂时不能接受,哪些意见和建议是不合理的,等等.这一过程也是进一步理顺自己的思路, 从更多的视角反思决策,促使决策更符合实际的过程. 第四,有利于构建新型政治沟通关系.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 党员的思想观念,民主意识,法制意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内政治沟通模式需要发生变化.以往上级认为有必要才开调研会,征求意见的方式,基本上属于自上而下,单向度沟通模式.这一方式在决策中依然需要,不能没有.但是,伴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出现,自下而上,主动参与已经成为不可遏止的潮流.党的决策机构需要与全体党员沟通,了解党员意愿,密切联系群众,而重大决策之前的广泛讨论,可以使各种意见直接表达出来,能够听到很多在调研会,座谈会上听不到的声音.党员参与讨论,权力机构予以回应,这是最好的积极的党内上下互动机制,最好的沟通机制,且不需要增加行政成本,需要的只是有关权力机构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从上述意义上讲,党员参与决策前的讨论,其意义是党代表在党代会讨论,有关机构听证咨询无法替代的.党代表参与党内重大决策的讨论是党员间接参与决策的机制, 方式.这种间接参与很重要,也是党内决策必经的合法性程序.但是,党代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代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党的全委会决策党代表亦可参与,但同样无法替代党员在重大问题上的表达,参与.一是党员直接讨论,人数较多,说真话的概率,范围都要大些;二是各级党代会的党代表身份多是官员,其意见表达受到政治生活多 14 种因素的制约,未必能够真实表达普通党员的意见;三是目前党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代表素质的提升及作用的发挥还有漫长的过程.因此,至少从当下现实来看,党员的直接讨论还是不可替代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这无疑是一重大进步,在某些基层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如浙江萧山某些非公有制企业,凡属涉及企业生存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召开党员民主听证会.党员和党组织享有听证事项动议权,听证参与权和决策结果监督权.而党员为了更好地建言献策,表达利益诉求,往往认真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反映职工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从而体现了党组织对群众的代表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听证咨询仅仅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之一.一方面,听证咨询的关键取决于参与听证人员的"代表性",只有参与人员真实而广泛的代表性,才能保证听证会发挥真实作用.另一方面,从大范围来看,听证咨询依然替代不了列宁所说的"极重要问题"全体党员参与讨论.实事求是地说,如果仅仅为了征求意见,一般的社会中介组织就可以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来.而党员参与讨论过程中形成的上下互动,沟通的效果,任何其他手段都难以达到.三,民主集中制与党委内部决策按照党章规定,党委内部决策需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注重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制度.这些制度涉及的主要是领导班子内部民主问题.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进一步理顺常委会内部关系,特别是个人——主要是"一把 1手"与其他常委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向来主张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只是领导集体中的一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形成的党内领导体制的缘故,权力往往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就是邓小平指出的: "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代表大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第328--329页)"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同上,第321页)当然,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了重大进步,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也有发展,以 "一把手"称谓为象征的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尤其是推广票决制,对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是有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民主集中制的实行效力,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一把手"的素质,个人的民主作风.有些党的领导机构民主集中制运作得比较顺畅,但也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比如,有的为了规避问责制而把一些本不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拿来集体讨论,有的则把应该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个人决定.究其根源,在于权力还是过于集中.这属于权力结构问题.决策机制层面的改革, 如取消书记办公会,并没有改变权力结构.说到底,是体制决定机制而非机制决定体制.在这种背景下,需要以权力结构的调整来保证民主机制能够不依赖个人素质运行,以制度化的方式来保障民主集 l6 中制的实行.没有权力结构的调整,具体机制的运行,具体制度的执行就可以被人的主观意志所干扰.二是进一步理顺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从法理上讲,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是一个层层委托,层层受托的关系,因此全委会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是其授权关系的正当体现.由于代表大会不是常任制,全委会无法向代表大会负责,代表大会也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常委会由于是常设机构,很多重大问题往往由常委会经手,全委会的议题也多数由常委会提出,因此常委会在党内决策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全委会,代表大会的作用相对较弱.近些年来党中央特别提倡发挥全委会作用,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形成对常委会的支持,另一方面又可形成对常委会的监督制约.由此,各地进行了扩大全委会权力的改革. 如上海闵行区,把党的全部工作分为四个专题,分四次在全委会上讨论(党章规定全委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党代表自愿报名列席全委会,并有权询问常委;全委会决策后常委会分工负责执行.在每次全委会上,委员,党代表认真准备,积极询问,常委们为了更好地答复与会者的提问而认真总结工作,准备资料,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的责任感都大大提高,常委会内部也由此更具活力.从此事例来看,进一步扩大全委会权力,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亦是一种推动.四,关于合法性审查,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承担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党委决策的必要制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精神,需要依据权责对应原则,认真研究相关的几个问题.17一是确定党的决策边界,重视合法性审查.这里所说的合法性审查,是指把党内的决策转化为国家意志时,需要经过特定的国家层面的合法性程序.从目前党委决策来看,依然存在不经人大审查,决议,直接把党委的决定拿来由政府或有关机构执行的现象(有的地方事后人大审查,追认,有的地方事后也不审查),与宪法规定的合法性程序存在很大差距.如果决策出现失误,又往往由执行机构的行政首长承担责任,所以,有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布后导致社会舆论争议纷纷.党,人大,政府的各自决策边界,相应的程序审查,都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对于集体决策失误如何追究责任.党章对集体决策失误如何追究责任并无规定,只有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改正的党组织给予改组或解散的处罚决定.而决策是一个复杂事情,有的短时间内能够看出正确与否,有的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看出成败与否.况且,决策中也确实存在人的主观认识水平问题,决策失误不等同于严重违犯纪律.在这一问题上,一是要严格界定决策失误的判断标准,二是对于"集体"失误如何予以处罚,也需要对此作出符合党章精神的规定.三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边界.集体决策,个人分工负责制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根据个人分工负责制一般易于追究个人责任.但如果重大失误发生在决策环节, 反而难以追究责任.在决策时"一把手",分管常委和其他委员的权责边界无法理清,事后追究责任时人人有合理的解释可以不承担责任.这里,前提条件就是对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和个人决策事项有界定,不是简单地一句"三重一大"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这一恫题需要的是科学与民主并行.笔者建议:科学性,专业性较强的决策,在 1R科学论证,听证咨询的基础上,集体讨论,有记名投票表决.对于用人问题,鉴于用人问题的复杂性及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为了维系党内和谐,需要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党员参与党内重大问题讨论,还是党委内部的民主决策,都需要有两大前提:一是党务,政务公开.只有公开议题,公开讨论,人们才有可能参与讨论;二是宽松的舆论氛围. 只有在容许大家发表不同意见的氛围中,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才有可能说真话,所谓民主决策才有实际意义.归根结底,民主决策与党内民主的整体发育是分不开的.(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责任编辑殷真19。
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为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确保党内重大事务论证更加充分和决策更加科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事务听证咨询议题由各党总支、党支部班子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二、听证员的确定要根据普遍性、相关性、回避性的原则,按照议题利益相关程度以及对议题的知晓程度等因素灵活确定,听证人数一般按所在党组织党员总数20%-30%确定(党员总数在30人以下的按30%确定,30人以上的按2 0%确定)。
三、议题要在召开听证咨询会前7日预告给听证员,让其提前思考,深入调研,走访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同时,对不涉及党内机密的党内事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在举行听证会前7日要向党员群众公告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参加方式、参加范围等事宜,便于党员群众参加听证咨询。
四、各听证员负责向下走访、收集其所联系党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举行听证会的党组织还应听取相关部门单位、专家学者对听证议题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咨询会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咨询事项和意图,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咨询会场守则,告知参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听证员介绍调研走访所收集到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人综合意见;
3、党组织支委会汇总听证对象意见,提出初步决议方案,提交听证对象讨论、表决通过。
听证咨询会所形成的听证报告及决策建议需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
4、主持人作总结发言,听证对象审阅听证笔录后签名,听证咨询会结束。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五项要求是什么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五项要求”是什么?15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五项要求”是什么?在月亮上跳舞回答:2 人气:11 解决时间:2010-03-05 20:54满意答案好评率:100%其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强调“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具体作出的部署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正确处理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
二是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是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五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其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决定》紧紧围绕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突出了许多具体措施。
在落实党员知情权方面,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
在落实党员参与权方面,强调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
在落实党员监督权方面,强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还强调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
其三,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
这两项制度是党内民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也是党内民主最有效的制度保证。
《决定》在这两方面作出了新的部署。
在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突出强调五点:一是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二是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三是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四是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五是继续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党内事务公开咨询
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确定公开咨询议题及人员对影响全局中心工作、机关党的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在党的建设中酝酿改革创新,在解决本单位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方面,都应考虑召开公开咨询会。
在参加公开咨询会的人选产生上,应体现广泛性、随机性、代表性的原则。
为确保公开咨询能代表更广泛的民意,相关决策更加科学规范,在公开咨询人员产生的过程中,重点走好三步:一是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代表;二是在党员代表中产生公开咨询人员,公开咨询人员人数由各党组织具体研究确定;三是从公开咨询人员中产生执行各项制度的公开咨询领导小组成员。
三、公开咨询的步骤(一)咨询事项提起。
咨询事项的会议一般由党组织直接提出,也可以根据党员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出。
(二)公开咨询会准备。
确定举行公开咨询会后,应制订公开咨询会方案、提前告知党员代表、确定公开咨询陈述人、准备相关材料。
(三)举行公开咨询会。
公开咨询会的主要议程包括:1、书记员查明公开咨询参加人身份和到场情况,要求公开咨询参加人填写《公开咨询会签到册》,提交参加公开咨询会的有关手续。
会议开始前,宣布公开咨询纪律和公开咨询会场有关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公开咨询事项和意图,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告知公开咨询参与人权利和义务;3、公开咨询陈述人介绍公开咨询事项有关内容;4、参加公开咨询会的党员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咨询陈述人作出解答。
(四)公开咨询结果办理。
召开公开咨询会后,要高度重视参加公开咨询会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对决策性的公开咨询,党组织要进行归纳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未采纳的向党员代表说明理由,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和反馈,接受党员代表监督。
管理处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制度
公示制度一、公示的范围。
为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对干部管理使用、经费使用、行政审批项目和其它依法和依照规定应当公示的内容实行公示制度。
二、公示的形式。
公示采取会议公布、印发简报、发放反馈意见函、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示,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1、干部提拨使用,按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经费管理使用,按照单位关于财经管理规定公示。
3、行政项目审批,按照县政务办和县法制办有关要求要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公示监督。
由综合科负责公示的办理工作,做好公示反馈意见的收集,并设立公示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听证制度一、听证议题。
围绕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议题,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议题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听证代表。
根据议题选择听证党员,确保“听证有人”。
根据听证的议题和内容,结合炭河里管理处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精心推选听证代表。
根据听证内容,合理确定代表的人数及构成,听证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15%,确保听证党员的普遍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征求意见。
组织听证党员征求意见,确保“听证有据”。
为了畅通渠道,广征民意,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会预告制。
在听证会召开十天前,在政务公开栏里公布拟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扩大群众知晓面,设立民意征求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四、组织听证。
带着意见建议组织听证,确保“听证有效”。
对听证中听证党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采纳,对于未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当场向听证代表说明理由。
听证咨询会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听证党员的口头意见建议,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对较短时间能够解决的,确定目标、时限,责任到人,尽快落实;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给听证对象一个交代。
同时将问题落实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民意调查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炭河里把民意调查引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对党政领导工作绩效的民意调查,并将民意调查的对象扩大到群众中,在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中实行民意度调查,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在调查内容上,尽量实现问题的直观性、题目的可评性、努力保证民意调查活动的易操作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 总结执政经验得出的重大结论,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小板桥街道统一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 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改进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机制等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进一步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有效促进了基层科学民主、和谐发展。
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科学内涵。
党务公开是指党组织在不违背党的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将党的事务向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布并接受监督的机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务公开,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真正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满意。
深刻理解党务公开的这一概念内涵就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中切实把握好以下五个要点:一是科学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
要提高党务公开的水平, 就应当依据一定标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科学分类, 党务公开的内容也必须力求全面、真实、及时。
小板桥街道党工委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党务公开针对性。
以只要不涉及党内机密就进行最大限度公开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部署、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群众询问的、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都要进行全方位公开。
二是正确认知党务公开的对象范围。
由于我们党是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 党务公开不仅要包括将党内事务向党员公开, 还应该包括将重要的事务向社会公开。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根据多年来从事党务工作的心得体会,结合我县机关党建实际,本人认为《条例》突显了“六个进一步”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一、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优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这也就将机关党组织地位、优势、工作的重要性都讲清楚了。
结合我县实际,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重点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三大优势。
一是发挥思想政治优势。
要做到“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工作。
要及时全面地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切实加强党内关怀;建立健全机关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
更加注重学习型机关建设。
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增强机关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机关党员快乐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升学习兴趣,以学促行,增强学习效果;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学习读书、知识竞赛、党建征文等相关活动,丰富机关党建形式。
更加注重机关文化建设。
以“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培养合作共事的机关团队精神。
二是发挥组织优势.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探索建立民主议事决策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法院党务公开工作总结(3篇)
法院党务公开工作总结____年,在威海经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经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____,坚持____,迎接____,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教育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夯实党务公开工作基础,为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打牢三项基础,不断夯实党务公开工作基石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院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行政人员为联络员的党务工作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积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部署推进工作。
为确保经区法院党务公开工作的迅速开展、深入推进,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院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全院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动员。
自____年____月,接到威海市委经技区工委下发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后,我院党组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并向相关优秀单位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就该《实施方案》在全院进行了宣传教育,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院党员干部逐渐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认识,同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研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每月按期上传信息____篇,全年截至日前共报送____篇。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强教育培训。
组织学习____和省、市委、区工委管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觉悟。
经区法院为每人准备一个用于学习记录的专用笔记本,全体人员每次学习、培训都在专用笔记本上做好详细的学习记录。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务公开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抓好三项规范,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管理经区法院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认真按照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积极推行阳光党务建设,努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就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力争在全省建成科学合理的权力内控机制、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和规范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
2.基本原则。
坚持依纪依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坚持求真务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内外结合,形成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权力内控机制3.科学配置权力。
坚持职权法定、精简高效,完善权力结构,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适度分解。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优化权力配置,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坚持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和常委分工负责制。
4.优化决策流程。
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
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按规定时限提前书面通知班子成员。
决策过程要如实记录,存档备考。
坚持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建立和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专家论证、评审,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0•【字号】•【施行日期】2010.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10年1月10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明确我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切实解决我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主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着力健全民主集中制,着力密切党群关系,着力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二、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4、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
认真总结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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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通过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推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内容
(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情况;
(二)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
(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四)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情况;
(五)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六)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情况;
(七)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八)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九)党组织或党员表彰情况;
(十)民主评议情况;
第三条主要形式
(一)总工会党组在开展各项党内重大事务前,由总工会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对将要实施的党内具体事务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确定较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二)邀请总工会部分党员和非党员代表,听取总工会党组的工作总结和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总工会党组处理党内日常事务的能力与水平。
(三)向代表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听取意见, 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达,沟通与党员干部职工的联系。
(四)其它行之有效的形式。
听证应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听证的整个过程要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听证会的组织:
(一)总工会党组在日常的党员干部职工情况意见收集中,确定带有突出性、共同性和普遍性的意见和要求,作为听证的主题。
一般一次听证会可确定1—2个主题
(二)党内事务听证会应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涉及党组一般党内事务的由总工会党支部组织听证;涉及党支部及有关职能单位的事务,由总工会党支部和各职能单位共同组织,并可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听证。
(三)听证会设主持人一名,由总工会党支部负责人担任。
(四)听证会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党
员干部职工代表和其他与听证会主题相关的人员组成。
(五)参加听证的代表应当积极反映总工会党员干部职工对总工会党内事务的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
(六)总工会党内事务听证应在总工会党支部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听证的程序
(一)总工会党支部组应在召开听证会前三天,通过总工会党务公告栏公布本次听证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听证主题和应参加听证的代表名单。
(二)总工会党支部应对听证主题进行适当调研, 并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同时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听证会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通报到会代表人数,宣读注意事项和纪律,介绍听证会程序;
(2)听取总工会党支部有关听证事务的情况介绍;
(3)听证主题涉及到有关单位的可请相关单位参加,并提出意见;
(4)听取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的评议、咨询或论证等;
(5)听证会主持人进行小结,并宣布闭会。
(四)听证时,总工会党支部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在一周内完成《听证会议纪要》,以备查。
听证会纪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2)听证代表意见的扼要陈述;
(3)听证会形成的具体方案以及听证代表对方案的主要意见。
(五)总工会党支部在开展相关的党内事务时,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对听证代表难以确定的听证方案,总工会党支部应当重新调整,再次组织听证。
(六)对党内事务听证会的有关反馈结果,总工会党支部应当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总工会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