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每日一练(20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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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3、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4、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5、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6、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7、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一、(本题20分)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询私枉法。

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

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救济;另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和追究。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与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与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与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对于报考人员来说非常重要的考试,它考察了考生的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

在司法考试中,卷四是一个关键的部分,下面将对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的真题和答案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口供的性质和特点的是()。

(A)客观(B)主观(C)不能反驳(D)不精确答案:(B)主观解析:口供是被询问人根据自己所知道或所见到的情况作出的陈述,它具有客观性、不能反驳性和不精确性等特点,因此选项(B)不属于口供的性质和特点。

2. 按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共财物罪的是()。

(A)盗窃公共财物(B)非法侵占公共财物(C)挪用公共财物(D)合法侵占公共财物答案:(C)挪用公共财物解析:挪用公共财物属于侵犯公共财物罪的一种,而盗窃公共财物、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和合法侵占公共财物都不属于侵犯公共财物罪的行为。

3.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对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的法定情节之一。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自首的情形是()。

(A)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已被警方掌握(B)犯罪嫌疑人轮流自首(C)犯罪嫌疑人出走后主动归案(D)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工作初期自愿投案答案:(A)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已被警方掌握解析: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事实被发现前,自动投案,如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已被警方掌握,不属于自首的情形。

第二部分:判断题1. 电磁波与声波都属于机械波。

()答案:错误解析:电磁波和声波不属于机械波,电磁波是一种由于变化的电场和磁场所激发的波动,而声波是一种由于物质的振动引起的机械波动。

2. 人的声音有高低之分,对应的是频率的不同。

()答案:正确解析:人的声音有高音和低音之分,高音和低音对应的是声波的频率,高频率的声波听起来就是高音,低频率的声波听起来就是低音。

3. 辩护人在庭审中可以提出非法证据的排除申请。

()答案:正确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庭审中有权向法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案例一】【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

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

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

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

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

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

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

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

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参考答案】1、(1)一审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进行质证错误,因一方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出的证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质证;(2)法院对当事人在调解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当事人责任分担的证据错误,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答案和解析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8、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司法考试卷三、卷四试题

司法考试卷三、卷四试题

司法考试卷三、卷四试题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卷四试题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顺利结束,店铺为大家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卷四试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卷三: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50分)1.民法的调整范围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3.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4.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6.宣告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返还原物、占有返还、留置权8.抵押登记9.占有的公信力10、好意施惠11.署名权、删除权利管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债务清偿顺序13.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14.专利侵权行为、专利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5.专利侵权、商标侵权16.专利权国际保护17.商标代理、注册商标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8.离婚前转移财产19.离婚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婚内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婚前协议、夫妻共同财产21.公证遗嘱、遗嘱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2.侵犯生命权23.医疗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4.公平责任原则、举证责任、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25.公司未设立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6.股东的查账权27.公司的债务清偿28.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股东会的职权29.股权转让、股权收购30.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31.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32.票据的无效、票据权利、票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33.非公募基金的推介、备案、合格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34.人身保险合同、免责事项、保单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35.审判组织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6.共同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7.共同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8.合并审理39.证据的分类40.证明责任41.新证据、训诫42.调解协议、调解书的送达43.执行保全44.当事人诉讼地位45.二审撤诉46.判决书补正、裁定书、审判监督47.和解协议、强制执行48.财产分配方案的异议、复议49.被执行人死亡、延期执行、变更被执行人50.首席仲裁员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70分)51.宣告死亡52.监护人恶意处分被监护人财产53.按份共有份额转让54.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5.债务清偿顺序56.代物清偿57.风险责任、所有权保留协议58.债权人的撤销权59.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60.违约责任、侵权责任61.普通动产一物数卖62.著作权侵权63.合作作品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64.抢注商标65.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义务66.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代位继承67.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不可抗力68.公司章程内容69.监事会的监督权70.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71.董事会的回避72.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73.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74.票据责任、票据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75.上市公司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76.财产保险合同、骗取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77.地域管辖78.管辖权异议79.撤诉、替代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80.举证责任期间、司法拘留81.再审程序适用82.支付令83.公示催告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84.强制执行措施85.调解协议三、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28分)86.适格的.被告87.融资租赁合同的退伙88.融资租赁合同的责任分配89.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90.担保物权的从属性91.最高额抵押的期限、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92.小股东的权利、股东会93.股东会决议的内容94.股东代表诉讼95.仲裁效力确定96.协议管辖97.地域管辖98.仲裁效力确定程序99.仲裁前调解协议100.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卷四: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0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司法二、刑法(22分)1.刑法不同理论2.刑法不同理论3.罪名、间接正犯、从犯、帮助犯4.罪名、刑法不同理论、法定刑的适用、犯罪形态的认定5.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三、刑事诉讼法(22分)1.境外证据2.庭前会议、非法证据3.发回重审、补充起诉4.重审加刑、上诉不加刑5.二审程序四、民法+民事诉讼法(22分)1.让与担保2.合同的效力3.特殊动产一物数卖4.合同的效力、租金的性质5.留置权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7.财产诉讼管辖法院、破产债权执行程序五、商法+民事诉讼法(18分)1.公司出资方式2.股东名册3.股权转让4.抽逃出资、关联交易5.破产债权受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6.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六、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道德(22分)1.被告2.证明责任3.交警队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4.再审管辖法院、再审事由5.再审程序、再审增加诉讼请求6.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律师执业行为(《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七、行政法(24分)(一)案例分析题1.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2.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3.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二)论述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公开与不公开关系温馨提示:2016司法考试查分注意事项(1) 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2) 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3) 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4) 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2016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解析

2016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解析

2016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解析2016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解析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提供2016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解析,欢迎考生前来参考练习,希望对考生卷四简析题考试能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0分)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二、(本题15分)案情: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

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

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资料仅供参考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李某在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身份证送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再由李某交给购买者。

李某和何某有分工和协作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共同犯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题中李某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入网手续,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其行为符合该解释的规定,故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处理。

李某携带三角刮刀进行抢夺,构成抢劫罪。

李某妨害赵某履行公务,并将赵某刺成重伤,系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即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李某携带凶器抢夺,已经构成抢劫罪,因此,不存在由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问题。

李某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而且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她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

二、(本题10分)陈某夺取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题中陈某因揭发她人违法行为,而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逃跑的过程中迫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夺用丁的摩托车逃走,虽损害了她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较大的合法利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016司法考试四卷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司法考试四卷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司法考试四卷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卷四主要由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简答题组成。

由此可见司法考试卷四试题的解答需要由大量的文字辅助而成。

为了你更好地复习司法考试卷四,熟悉相关题型,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司法考试四卷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03-8)案例分析题: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

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

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点击查看:中国普法网2014全国司法考试答案已公布(完整版)试卷四一、参考答案(要点):1.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 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 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

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二、参考答案: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

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解析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5、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服兵役的义务C. 纳税的义务D. 遵守法律的义务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3.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C.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D.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行为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B.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C. 行为人有故意或者过失D. 行为人获得了合法利益5.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A. 公开审判原则B. 两审终审原则C. 合法原则D. 调解原则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被告人的权利?A.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B. 提出上诉C. 要求赔偿D. 强制证人出庭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8. 在我国法律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D. 对民事判决不服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出租权10.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下列哪一项是法律解释的权威机构?A. 最高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检察院C. 国务院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事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B. 行政机关违法征收税费C.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的财产权D.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 在我国法律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A. 防卫行为与被防卫的侵害行为相当B.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C. 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D. 防卫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目的为规避法律规定D. 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4.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员有权提出上诉?A. 被告人B. 被害人C. 法定代理人D. 辩护人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行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改编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公开演出作品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

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

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2、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

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3、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4、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5、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6、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7、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5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5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58 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strong>提示:</strong> 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

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第1题:<strong>甲题</strong><strong>材料:</strong> 2010年,浙江女大学生肖某到某市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途中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

事后该市中心血站发出《女大学生肖某意外受伤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称,肖某在献血后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医生也及时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且摔倒发生在献血4个多小时后,没有证据显示肖的摔倒与献血有直接联系,因此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肖某认为其采血存在违规,采血医生并未详细告知肖某采血的不同档次而直接采血300毫升,亦未告知肖某献血注意事项,而只是将相关材料放在袋子里交给肖某,肖某认为自己晕倒与献血过多有关。

此后,该市血站就肖某的整个献血过程进行了调查追溯,确认了相关所有工作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据悉,肖某治疗费用已花费6万余元,后续眼球摘除及更换义眼还需80多万元。

鉴于献血人有可能出现诸多不适,我国法律规定了血站有事前、事后分别告知的义务,即采血前后,医生应向献血者明确告知注意事项,以防发生意外。

血站也应严格执行体格检查和献血体检标准,全面了解献血者身体近况,让献血者做好采血前的准备。

但是,由于我国对献血者应当进行哪些必要的检查尚没有完善的政策、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医生考虑更多的是献血者的血液是否正常,而献血者的个人体质是否能承受大剂量献血常常被忽略。

对于血站要不要承担肖某的全部损失,舆论热议纷纷。

有人认为,赔偿于法无据,法律应当严守自身的界限,不宜从道德角度认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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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每日一练(2016.3.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3、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选项B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选项D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

乙厂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

6、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多选题【正确答案】 C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

如遗产税、继承税等。

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D正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

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

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B.2013年出售该楼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多选题【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可以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但是,对该大楼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不应在2013年出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大楼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8、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单选题【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多选题【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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