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教学课件
06 司法文书写作的常见问题 与对策
司法文书写作的语言问题与对策
总结词
司法文书写作的语言应当准确、简练、 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
VS
详细描述
在写作司法文书时,要使用专业术语和法 律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和俚语。同时, 要确保文书的语言准确无误,不产生歧义 ,表达清晰,言简意赅。对于可能产生歧 义的表述,应当进行解释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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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的修改与完善
要点一
总结词
司法文书的修改与完善是提高文书质量的重要环节,需要 反复推敲和打磨。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初稿完成后,应仔细审查文书的逻辑结构、语言表达、法 律适用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文书 的论点明确、逻辑严密、语言规范。同时,应注重文书的 整体风格和语气,以符合司法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 修改过程中,可以请教同行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更好 地提升文书质量。
04 常见司法文书的写作要点
起诉状的写作要点
明确原告被告
清晰地指出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以及 他们的基本信息。
事实和理由
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支持诉讼请求。
明确诉讼请求
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即原告希望 法院判决被告做什么。
法律适用
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支持诉讼请求。
答辩状的写作要点
针对性强
司法文书写作的结构问题与对策
总结词
司法文书写作的结构应当完整、规范,符合法律文书的 格式要求。
详细描述
在写作司法文书时,要遵循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确保 文书的结构完整。同时,要注意文书的排版和格式设置 ,使文书易于阅读和理解。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 应当根据其特点进行针对性的结构安排。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1.司法文书的概念: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
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1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移情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2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为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检察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3起诉书;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将被追诉人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4公诉意见书;指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就证据和案件情况集中发表意见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5人民法院审判法律文书;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时,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做出处理决定时依法制定的法律文书,简称审判文书。
6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实体问题依法做出判决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7监狱执法文书;指我国监狱对依法服刑改造的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进行监狱内司法行政管理,依照法律,监管规定按法定程序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8诉状;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或法律规定的他人,为刑事诉讼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依据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材料。
9答辩状;是指民事或行政诉讼的被告针对起诉做出回答和辩驳时所使用的书状。
10司法文书的作用;1司法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司法文书是诉讼活动的记录和凭证3司法文书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4司法文书是考察司法人员素质的重要尺度5司法文书是国家的重要档案11司法文书的内容结构;1事实,是指案件事实,又称案情事实2理由,包括认定事实的理由和适用法律的理由3结论,是制作司法文书追求的目的,也就是该司法文书最重要解决的问题12司法文书的形式结构;1首部;(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的身份事项,案由.案件来源和处理经过)2正文3尾部13制作司法文书的基本要求;1对司法文书制作者的基本要求(1分工负责制作2严肃制作态度3提高综合素质)2制作司法文书的形式要求(1纸型2笔.墨.印制3文字.自己书写.标点4签署.印信.时间5校对.装订.保管14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特征;1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2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体现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4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5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国家公文论述;制作司法文书的基本原则1严格依法制作司法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处理具体案件的法律表现和司法公正的载体2注重客观事实客观事实就是案情事实,是案件存在的基础和根据3坚持公正公开司法文书和司法公开是国际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司法文书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1.司法文书的概念: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
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
司法文书学
种类
以文种分:报告类、起诉类、裁判类、决定类、通知类、证票类、 笔录类。(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本分裁判类,决定、命令、布告 类,报告类,笔录类,证票类,书函类,通知类,其他类,书状 类九类)。 以文书形式分:文字叙述式 填空式 表格式 笔录式
四个方面理解
• ①制作主体:司法机关(公、检、法、监);法 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律师、公证、仲裁);当事 人(利害关系人);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 等) • ②适用范围:诉讼案件(刑事、民事、行政); 非诉讼案件(公证、仲裁) • ③制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主管 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制定的文书格式样本 • ④法律效用:需要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力;无执 行效力,但起一定的作用,具有法律意义
第二节 司法文书的特点
• • • • • (1)制作的合法性 (2)内容的规定性 (3)形式的程式性 (4)使用的实效性 (5)语言的专业性
第三节 司法文书的作用
• • • • (1)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检查执法情况的依据 (3)进行法制宣传的好教材 (4)考察干部素质的尺度
第四节 司法文书的选材
提请减刑意见书
(199×)×监减字第××号 罪犯陈×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综上所述,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之规定,建议对罪 犯陈×予以减刑,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监狱(公章) 1997年12月5日 附:罪犯陈×的改造档案共3卷302页。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公章) 19××年×月×日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司法文书
•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依 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在审理刑事、民 事、经济行政案件中,就实体问题和程序 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 文书。
什么是司法文书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1.司法文书的概念: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
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
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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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X公提捕字(19XX)18号 犯罪嫌疑人高X,男,l964年2月25日生,汉族,河北省X X县人,系X X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XX市体育学院内 家属宿舍5楼205号。 该犯1971年至1977年在X X市第三学读书,l977年9月至l983年7月在X X市第6中学读书,l983年高中毕业后到X X 市无缝钢管厂工作,19 X X年 4月4日因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X X市看守所。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边X有以下犯罪事实: 19 X X年 3月15日下午 4时许,犯罪嫌疑人边高X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XX县来本市谋生的女 青年陈XX骗至XX体育学院36号平房内,欲对陈XX奸淫。陈XX不从,极力反抗,高X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的 自制尖刀,朝陈XX的胸部猛捅数刀,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 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 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被捕后犯罪嫌疑人高X供认 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有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予以佐证。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高X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 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章) XX公安局(印) 19xx年 4月 9日 附:犯罪嫌疑人高X侦查案卷二册共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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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式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年龄 违法犯罪经历: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民族 ,籍贯 ×公预诉字(年度)×号 ,文化程度 ,职业 ,住址 。
司法文书概念特点是什么
司法文书的概念、特点是什么、有何分类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司法文书的概念、特点是什么?有何分类?司法文书是指公安 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依法制作或发布的有关处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
2、形式的规范性。
3、文字解释的单一性。
4、使用的实效性。
分类:1、按照制作主体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可分为公安机关司法文书、检察机关司法文书、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律师法律事务文书。
2、按照诉讼的性质分类。
可分为 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
3、按照文书性质和用途分类。
可分为 侦查类文书、起诉类文书、裁判类文书、执行类文书、国家赔偿类文书、笔录类文书、报告类文书、命令决定类文书、公告布告类文书、公函通知类文书、证票类文书等等。
4、按照文书格式的体制分类。
可分为拟制类 或称制作类即用文字直接叙述、表格类、填空类、笔录类。
2.司法文书的语言运用有何要求?司法文书的语言运用的要求是以下六种:(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2)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3.抗诉书的概念、内容与制作要求是什么?概念:抗诉书是指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监督的职能,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内容与制作要求:抗诉书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一、首部。
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
二、正文。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原判决、裁定情况。
3、审查意见(包括事实认定)。
4、抗诉理由。
5、提起抗诉的法律依据、抗诉要求。
三、尾部。
署名方式,署检察院名称并盖院印。
4.刑事案件的辩护词和民事案件的代理词有何异同?两者的内容与制作要求各是什么?异同:辩护词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的或由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的辩护人,为履行其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以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文书。
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诗意判决书”本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
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是一段美的历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令人欣赏和感动。
若没有各自性格的差异,怎能擦出如此美妙的火花?然而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
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交流和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重归于好。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黄某甲与被告王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王云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董小翠这起诗意判决事件折射的,也正在于此,我们的判决温情太少,论理太少,论证太少,当事人拿到判决,只知道自己输了,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输的不明不白,所以就一再不服判,不息诉,而这,正是未来中国判决书需要加以改进和改善的地方。
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
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一)法律文书概述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司法文书写作
刑事起诉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 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
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依据事实和 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答辩状,有助于明确答辩的针对性和答辩内容的重点。
答辩状的提出也应在法定期限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试 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状或上诉状 应当在立案受理后5日内,分别将其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收到副本后,一般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答辩状的写作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2、基本情况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华夏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 × (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壹份 2、国外客户来函来电×份
第二节 上诉状 一.上诉状的含义 上诉状是指原审当事人,因不服基层法院作 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 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或重 审所制作的诉讼文书。
三.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写好上诉状首先要确定上诉点。上诉点指一审裁判关键性 的问题、错误。它是上诉状写作的焦点、证明对象。确定 上诉点的思维依据和出发点仍然是法律规范和证据事实,
主要途径是逻辑思维的分析与综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一是根据程序法来对照、分析一审程序活动有 无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二是围绕事实定性、事 实清否两个主要问题来分析。三是针对一审处理内容,对 照法律规范的“处理”部分,从量度的轻重、强弱程度方 面分析,例如当事人承担的法律后果超出了法定范围、混 合过错案件中责任分担不合理等。然后,根据上诉点提出 观点,提出上诉请求和理由。
司法类文书
二、上诉状的写作方法
从结构上说,上诉状也包括标题、首部、主部和尾 部四个部分。
(一)标题
第一行正中写文种名称作为标题,即《经济纠纷上诉状》、《民 事上诉状》或《刑事上诉状》等。
(二)首部
首部主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按照先上诉人后被上诉人的顺 序写明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住址。如 果是法人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单位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开户银行 和账号等内容。 写事由时,一般用下列程式语句:“上诉人因……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 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由此引出上诉的理由和请求。
3.语言准确
由于司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权益 与利益,各类司法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所 以司法文书在语言的运用上要比其他语体的各类文章要 求更高更严。
第二节 起诉状
一、起诉状的概念
起诉状是以书面形式反映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引起 诉讼程序的发生的文书。民事起诉状,是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方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时,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 的文书。
二、司法文书的特点
(一)合法性
司法文书的制作属于诉讼活动的一个环节,因而必须根据 法律的规定,特别是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 时限来制作。司法文书制作的合法性还表现在一份文书必须符 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方能成为合法的司 法文书。
(二)真实性
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的专用文书,每份文书都是根据具体 案情事实来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款,反映和体现实体法和程序法 的规定,内容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材料要受到事实的严格限 制,必须是查证属实、证据确凿的,必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材料,不容许有半点夸大或 缩小。
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享有国家司法权力的国家机关,即公安、检查、法院等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责和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案件所制作的文书。
司法文书的作用:1、起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作用;2、起着保证诉讼活动能依法进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的作用;3、起着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宣传和教育作用;4、起着保证和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作用;5、起着反映社会历史价值、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6、起着考核司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作用。
特点:鲜明的阶级性;格式的规范性(结构格式的固定----首部、正文、尾部,文字表达是固定的,项目要素的固定);制作的合法性(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时限合法、履行合法);生效的强制性;绝对的准确性(诉讼主体准确,证据、叙述事实准确,阐述理由准确,处理判决准确,语言文字准确)。
制作程序:起草原件;两道审校把关;校对打印;送达签收。
司法文书写作的重要性:司法文书在司法业务工作中的地位;司法文书在打官司中的地位;司法文书在日常生活中、经济交往活动能够总的地位。
司法文书的写作理论:一、司法文书的主旨: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办理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根据一定事实、追求一定目的,而为正确实施、执行法律所形成的基本观点。
表现类型(反映实体、程序问题的主旨)。
作用:可以确定写作的重点;可以为使用的材料选定标准;可以对组织行文结构起指导作用。
客观要求:观点正确;主旨鲜明;集中突出。
二、具体的材料:是指制作者为了某一写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实践中收集分析归纳写入文书之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及用于论述的法学理论内容。
两种:灵活性的表述材料;法定项目及身份表述材料。
材料是司法文书主旨的基础,是表现主旨的支柱。
使用要求:材料要求绝对真丝;择其精华、围绕主题作文章;根据需要合理剪裁,正确处理好详写略写的关系。
三、司法文书的结构:是指问题内部的组织和构造,是对表述内容进行材料组织的表现方式,是固定的科学化标准的写作原则。
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
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篇一:比较法律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比较法律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08法2宋雨081812051一、概念:1、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是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
3、诉讼文书主要是指公、检、法处理各类案件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二、作用:1、法律文书的作用: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启动和深入发展以及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都具有明显的作用: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三、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五、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2、司法文书的作用:司法文书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活动等法律活动的产物,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活动的结论和凭证。
司法文书在法律生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二)、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三)、实现法制文明的重要标志;(四)、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诉讼文书的作用:1.它是司法实践活动的忠实记录诉讼文书是司法实践全过程各阶段进行情况的文字记录和法律凭证,所以我们可以从一个案件的完整的诉讼文书中看出整个诉讼活动或非诉讼事件的前因后果及办理过程。
2.它是实施法律的有效保证法律的强大威力在于它具有国家性和强制性,诉讼文书正是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和得力工具。
诉讼文书中的裁判决定就是实际执法行为的法律凭据,从而使法律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3.它是检查执法情况的有力工具诉讼文书是一种宝贵的档案资料。
如检查刑事案件中的执法情况,可以通过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判决、执行等阶段诉讼文书案卷查阅和分析。
司法文书的概念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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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的概念与分类
司法文书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
广义的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律师组织、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当事
人及诉讼参与人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事件的具
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狭义的司法文书仅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中依法制
作的各类文书,具有国家公文的性质,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的特点
形式的程式性 制作的合法性
功能的有效性
司法文书的特点
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一、材料选取做到真实、准确、富有针对性
二、文书格式要符合法定规范 三、语言必须准确、精练、平实
小检测
判断:
狭义的司法文书仅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各类诉 讼案件中依法制作的各类文书,具有国家公文的性 质,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的概念与分类
司法文书
分类
制作主体
1、公安机关的预审文书, 2、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文书, 3、法院的裁判文书,公证文书, 仲裁文书, 4、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证人、 鉴定人等)提供的文书等;
文种
1、裁判文书类、 2、报告类、 3、笔录类、 4、书函类、 5、书状类文书等;
文书形式
1、叙述式文书、 2、填空式文书、 3、表格式文书、 4、笔录式文书等。
司法文书复习资料.doc
1、公安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行使国家职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刑事侦查预审、治安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公安业务活动中所制作的文书。
2、呈请结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及其他途径获取的材料或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定确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按管辖范围需要立案侦查时而报请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审批立案侦查的书面文书。
3、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4、行政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并参照行政规章,为解决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5、笙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就案件有关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6、律师事务文书是律师依照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职责范围,根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或聘请,在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过程中,依照有关事实和法律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及其他途径获取的材料或者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定确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按管辖范围需要立案侦查时而报请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审批立案侦查的书面文书。
8、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已具备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
9、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10、箸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就案件有关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司法文书名词解释
司法文书名词解释司法文书是指由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制作、发布和保管的用于记录司法活动的书面文件。
司法文书在司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具有法律效力,用于明确、记录和展示案件的过程、判断和结果。
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司法文书名词进行解释。
一、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诉讼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判决书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双方的诉讼请求、证据、法院的认定和裁决等内容。
判决书的形式要求严格,内容详实清晰,以保证法律的适用和裁决的合法性。
二、裁定书:裁定书是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特殊情况下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
裁定书相对于判决书而言,更多地涉及到案件的程序问题,如诉讼中的临时决定、证据收集等。
裁定书通常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法院的认定和决定等内容,帮助保证案件的正常进行和程序的公正性。
三、调解书:调解书是指法院对涉案双方进行调解而达成的和解协议的书面记录。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法院的调解,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调解书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调解的内容、达成的协议等具体要素,具有法律效力。
四、传票:传票是法院用于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书面命令。
传票应包括法院的基本信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受传票人的义务等内容,以确保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当事人的知情权。
五、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书面记录。
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用于记录和展示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判断和结果。
裁判文书应当准确、完整地表达法院的意见和裁决,并具有法律效力。
六、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
起诉状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案件的事实经过、诉讼请求等内容,以便法院正确理解案件并进行相应的审理。
七、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的书面文件。
答辩状应当包括被告的基本信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回应和辩护理由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并确保公正审理。
司法文书
民事起诉状
二、起诉条件
(1)必须有民事权益或者其他民事纠纷才能写诉状。 这些纠纷应属于民法、经济法、婚姻法的调整 范围。
(2)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5)诉讼必须向应当作为第一审受理本案的人民法
院提起。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 (1)标题。一律写“起诉状”或“民事起 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原告、 被告和他们的代理人。
公证书写法
(1)首部。包括公证书名称和编号,有的 要写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证词)。写作要求是准确、具体、 明了、易懂。 (3)尾部。包括公证机关名称、公证员签 章、出证日期和公章
模拟写作练习
根据以下材料写一份相应的诉状。
李某的朋友张某一天突然把一台彩电送过 来放在李某家里声称是另外一位朋友暂时寄放 一段时间的。李某碍于情面,没有多问。后来 某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查明是张某与其 同伙所为。李某也被公安机关逮捕。某县人民 检察院以盗窃罪、窝脏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某 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有期徒刑3年。李某不服,拟向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上诉。
刑事判决书写法
2.正文是判决书的主体,分三部分。
(1)事实。①控辩双方的意见。②法院认 定的事实。③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 (2)一审判决书要写清楚起诉的理由和法 律依据。二审判决书要论证上诉人的定 罪量刑与原判的正误。 (3)结论。
刑事判决书写法
3.尾部。一审判决书要写清楚以下内容:
(1)诉讼费用的负担; (2)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间、上诉法院名称; (3)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署名; (4)判决日期; (5)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条戳; (6)书记员署名。 二审判决书在尾部要加上“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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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书
原告:李某,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市XX花园原告:赵某,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市X县X路XX号
被告:张某,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市X县X路XX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李某3万元的欠款,并支付3000元的利息。
2. 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返还原告赵某2.5万元购房价,并支付利息。
3. 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向原告赵某道歉,赔偿赵某的信赖利益损失。
4. 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1999年4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中约定:向李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从4月10日起,借期为6个月。
应李某要求,张某将其一处平房作担保,折价人民币3万元。
双方于4月8 办理了抵押登记。
李某于4月10日,将3万元交给张某。
王某、毛某向李某担保。
王某、毛某二人写了一份担保书,书上写着:—如果张某到期不还款,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王某、毛某愿承担还款责任。
4月12日,毛某、王某分别在担保书上签了字,交与李某。
但10月1日,李某按约要张某还款3万元,并要求其支付利息3 000元。
张某称无钱还款。
李某欲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张某的房屋,却发现房屋已由赵某居住。
原来8月1日,张某因着急用钱,将其那处已经设定抵押的平房作价2.5万元卖给赵某。
此事李某尚未知情,赵某也不知房屋抵押一事。
李某找到王某承担担保责任,王某称张某有一处房产,应先执行主产,再强制执行张某其他财产及毛某财产,之后才可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被告张某违背《担保法》,损害了原告赵某的信誉,原告李某请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却遭到拒绝,原告无赖之下起诉至贵院,望贵院审清事实,判如诉请。
此致XX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某
赵某
X年X月X日
×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建初字第256号
原告××市××××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地址在本市铁花里10号。
法定代表人刘××,开发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男,1950年3月4日生,汉族,××市××研究所工人,住本市胜棋路20号。
原告开发公司与被告张×房屋迁让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冯××和被告张×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开发公司诉称,1991年对被告原住本市西街10号拆迁时,因被告无房过渡,遂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安排给被告过渡,现被告早已搬入新居,故诉请被告立即腾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费1?5万元。
被告张×辩称,现虽住进了安置房,但因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和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故未腾让过渡房,原告将上述问题解决并赔偿损失3万元后,立即腾让过渡房。
经审理查明,1991年原告下属×××指挥部对被原住本市西街20号住房进行了拆迁并于1992年5月4日与被告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嗣后,因被告无房过渡,该指挥部于1992年5月10日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提供给被告过渡。
1994年被告的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因安置房的产权问题及被告的尚留有少量未拆迁住房的补偿未能解决等被告未能腾让过渡房。
原告经催要未果遂诉请被告立即迁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1?5万元。
被告应诉后,要求原告先解决安置房的产权证及拆迁遗留问题并赔偿损失3万元。
原、被告各执己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补偿安置协议书等书证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住进安置房后理应腾让过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腾让过渡房的请求应予支持。
被告以未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等为由,不腾让过渡房的主张,不予支持。
被告未腾让过渡房引起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时解决与拆迁相关的问题,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腾让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交原告开发公司。
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张×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
审判员:李××
审判员:管××
199×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