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记录目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 (4)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6)第四章固定资产日常维护 (8)第五章固定资产保管 (9)第六章固定资产维修及更新改造 (10)第七章固定资产盘点 (11)第八章固定资产变更及处置管理 (12)第九章附则...................................................................... . (1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建筑物、设备、器具、工具等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一)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他类)、生产管理部(和生产活动有关的所有固资)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管理、变更、报废等,由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
(一)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置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评估、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 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2.1 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管理等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公司规定的标准以上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按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a. 生产设备b. 办公设备c. 运输设备d. 其他设备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3.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
3.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部门申请、预算审批、采购实施和验收登记等步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4.2 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4.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修理5.1 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5.2 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评估与折旧6.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性能状态。
6.2 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进行折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处置7.1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
7.2 处置固定资产应经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8.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8.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9.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内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完好有序使用,根据《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节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催促检查。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第五条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由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安排人员全程跟踪管理、维护。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处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组织对固定资产清查和登记;(二)组织编制固定资产存储和使用计划;(三)组织审核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和验收;(四)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五)组织固定资产的转移、处置工作;(六)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和报表;(七)制订固定资产的使用规程和制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应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中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颜色、数量、采购时间、采购价格、使用部门、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将所有固定资产以及变动情况及时记录在册,并于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应做到如下管理:(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使用规程使用固定资产;(二)做好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三)严防固定资产的损毁和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采购手续进行,严格把关采购合同的真实合法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验收应由采购单位和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协同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予以登记,确认入库台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车辆等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借出、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入账第五条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购置新固定资产的,应当在入库之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填写详细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入账,并在资产台账中留有购置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修第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预定使用计划和使用规程进行使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时间,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经常需要外借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外借管理制度,明确外借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在达到规定年限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应当在台账和财务账目中有明确记录和凭证。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出售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原购置资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章资产台账和盘点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详细完整的资产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定期对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报废问题,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益,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有监督、有考核的原则,以节约为中心,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规避风险,改进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与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登记(一)固定资产应在购置后及时登记,不得拖延。
(二)固定资产登记应填写《固定资产清单》。
(三)固定资产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一)按照年度计划或需要计划实施固定资产盘点。
(二)固定资产盘点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核查和整理等环节。
(三)固定资产准备盘点时,应做好资料收集、调查了解、通知告知等工作,确保盘点顺利实施。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二)固定资产使用时应做好验收、领用、使用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正常运转。
第八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一)固定资产维修应实行计划性维修和随机性维修相结合的办法。
(二)固定资产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固定资产维修过程应做好资料记录、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一)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报废前,应做好评估工作,判断是否可继续使用或出售。
(三)固定资产报废后,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做好相关资料记录。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采购(一)固定资产采购应明确采购程序。
(二)固定资产采购应满足实际需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
(三)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中标、招投标等流程。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一)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完整、无损坏。
(三)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中应注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问题。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
1.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条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所有单位内所拥有的物资。
2. 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
第三条资产登记与标识
1.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登记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并贴上统一的资产标识。
2. 资产标识应清晰可辨,防止丢失或错位。
第四条资产领用与归还
1. 职工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需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领用。
2. 使用完毕或无需再用时,职工应及时归还,并进行验收。
第五条资产盘点与清查
1.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与登记信息一致。
2. 盘点结果及时上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责任
第六条监督机构
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与指导。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七条责任与处罚
1. 资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如违反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职工如有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的资产管理办法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概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有形且价值较高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内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至关重要。
为此,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二、资产登记与验收1.资产登记资产登记是指将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记录在册,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原值等。
资产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更新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2.资产验收资产验收是指在资产购置后,对新购资产进行验证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的过程。
在验收过程中,应核对资产的规格、数量、性能等是否符合预期,并填写验收报告,由资产验收人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资产入账与清查1.资产入账资产入账是指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计入财务记账系统,并形成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
入账时应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核算科目,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2.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清查和盘点,以核实实际资产情况与账面账目的一致性。
资产清查应由专人负责,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表进行清查,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四、资产使用与报废1.资产使用资产使用是指按照既定规程和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正常的使用和维护。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使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2.资产报废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因技术更新、过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从账面上进行注销和处理的过程。
在资产报废前,应提前评估资产的残值和处置方式,并填写报废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资产保管与维修1.资产保管资产保管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保管和使用,包括安全防护、防盗措施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规定资产保管责任人,并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资产保管意识。
2.资产维修资产维修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预防性维修、计划性维修和突发性维修等活动,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寿命。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简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使用和定期维护,达到经济、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
二、管理责任2.1 管理部门责任1. 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流程,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方案;2. 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更新和报废工作;3. 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4.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理;5. 审核并批准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6. 监督和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2 使用部门责任1. 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2.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点检和保养;3. 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的故障和问题,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 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理;5. 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和核查3.1 登记要求1. 固定资产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登记表,并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值、购置日期等信息;2. 资产购置凭证、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的依据;3.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编号,并编制固定资产清单;4. 登记表、资产购置凭证等相关文件需归档妥善保存。
3.2 核查程序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保存状态等;2. 核查结果需填写在核查表中,并做好备份;3. 核查结果如发现固定资产的遗失、损坏等问题,需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进行相关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4.1 维护和保养要求1. 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手册或相关操作规范,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2. 维护和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调试、检查等;3. 维护和保养记录需详细记录在维护表中,并做好备份。
4.2 维护和保养周期1. 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维护和保养的周期;2. 常用设备一般每月维护一次,重要设备或特殊设备可每周维护一次;3. 维护和保养的具体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简介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保有并属于其所有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2. 管理责任2.1 资产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各部门遵守相关规定。
2.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利用负有直接责任,并应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
3. 固定资产的登记3.1 固定资产清单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清单。
清单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购置时间、购置价格等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3.2 资产编码对于大型企业或资产较多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编码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编码应简明易懂,并能有效地对资产进行分类识别。
3.3 变动登记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资产清单并进行变动登记。
变动包括新增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以及转移、出售等变动情况。
4. 固定资产的验收和验收标准4.1 验收程序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资产验收申请、验收方案编制、验收过程记录等。
4.2 验收标准对于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应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包括质量、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4.3 验收记录验收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
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
5. 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5.1 保养与维修计划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计划,根据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制造商的要求,合理安排保养与维修工作。
5.2 保养与维修记录保养与维修工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
记录内容应包括保养与维修日期、工作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6. 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6.1 报废程序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批、报废过程记录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是由单位、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 完整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做好资产保险与维修工作。
4. 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十条单位、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号,并在资产贴标上进行标识,确保每一项资产都有唯一的编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要注重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固定资产档案的实时更新。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单位、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第三十条对于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流程,不得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或上缴。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单位、部门领导机构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合适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自年月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企业的资产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和取得收益的,价值较大且使用年限较长的有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检验和验收第一节:固定资产的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按其不同的属性和用途可分为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类别。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检验第五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安全可靠、使用效益良好。
第六条对于日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建立相应的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验收第七条对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应包括对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用途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交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调拨第一节:固定资产的使用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资产的用途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使用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存在闲置、待报废或者带病使用等情况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调拨第十一条调拨固定资产应依据实际需要,经过申请、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调拨时应填写相应的调拨单,并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修第一节:固定资产的保管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遵循“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部门应负责对其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保管和保养。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损坏或者灭失。
如发生盗窃、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维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发生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告给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及各部门管理范围(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生产及办公类的固定资产。
(三)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管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设备类的固定资产。
(四)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及监督。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应保管和保养好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一)各种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提出购置申请,填写“设备申购单”。
同时申购部门应进行预算,必要时应附图样,施工说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说明资料。
(二)采购部门获得经审批的设备申购单后,采购责任人及时通知厂商办理采购。
(三)物品到货后一方面由采购责任人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并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同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收货。
(四).财务管理部在接到结算部门校验后的发票、付款审批单后,对发票校验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并签字,财务部制单付款。
(五)资产购置属自制、捐赠或其他方式而取得时,应由财务管理部会同有关相关部门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业务处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处理(一)使用部门直接向某项资产的原使用部门调用资产时,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调用申请,同时填制《公司设备调拨单》,并由财务管理部签字确认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二)设备的调拨登记:1、如果是部门内部的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记录中登记调拨信息,调整使用人。
2、如果是部门之间的调拨,由财务管理部门登记调拨信息,调整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心、使用部门、使用人和重新归属折旧的分配部门。
(三)当调拨手续办妥时,原使用部门应立即将该项资产拨给申请部门使用、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减损(报废)处理(一).公司资产使用部门对于所使用的资产如发现有变卖、报废、损毁或其他足以减损资产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或《设备报废单》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报损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价值,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标1. 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2. 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运营成本。
3. 确保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性能。
4. 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5. 规范固定资产流程的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三、固定资产的定义1.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拥有和使用的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通常需要长期使用,不容易转化为现金。
2.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车辆、办公设备等。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1.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制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
2. 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确保购置资金的合理、合法和安全。
3. 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需要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4.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企业的经营需要和安全规定。
2. 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使用固定资产时应注意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4. 使用固定资产时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用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1. 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建立维修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 维修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3. 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应注意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
4. 维修和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1.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根据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
2. 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报废、变卖、赠予等。
3.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编制处置方案,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4. 固定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应注重资产评估和合同签订,确保处置合法和价值最大化。
八、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保障资产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计提折旧以及实物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实物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和分类第四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每个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包括房屋建筑、汽车、机械设备、电话系统、空调、音响、电脑等。
第六条每个固定资产应有唯一的标识编号,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第三章折旧计提和折旧年限第七条折旧年限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房屋建筑:15年。
2.汽车:10年。
3.机械设备、电话系统:8年。
4.空调、音响:6年。
5.电脑及其他:5年。
第八条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每年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除以折旧年限进行计提。
第九条折旧计提应在每年年度结算时进行,计提比例为固定资产原值除以折旧年限。
第四章固定资产变动和报废第十条对于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调拨等变动情况,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帐务记录。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应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进行清理、封存或出售,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记录,确保报废过程合规、透明。
第五章盘点和审计第十三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帐务记录的一致性,并及时调整帐务记录。
第十四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折旧计提、报废处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发工资、追究责任等。
第十六条对于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修订后的办法应及时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第一条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
集团下属的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只具有经营、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对外投资和处置的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三条固定资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实施管理。
由集团财务部建立集团整体“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
各下属经营单位建立相应固定资产账簿。
下属公司的生产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由集团财务部统一计提折旧费,计入该公司的生产成本,集团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备查账簿。
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四条集团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内部(划)拨、拆卸和报废等业务的申报。
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组织专题会议审批。
各下属经营单位凡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处置等事项,一律按程序申报,待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严禁擅自行事。
集团财务部牵头,组织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采购中心,不定期对各下属经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抽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集团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采购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专项工程项目投资的审核会签,集团财务部负责各下属经营单位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决算和提供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六条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核准固定资产价值,并定期与各下属经营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核对,保证账目准确,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变动报批程序第七条内部调(划)拨程序1、调进单位填写“内部调(划)拨审批表”,然后送调出单位签署意见,经集团财务部审核,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2、固定资产变动实施后,双方单位在集团财务部指导下,办理固定资产台账调转,调出方下账,调入方上账,并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调整对方固定资产折旧额。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与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登记、领取、使用、折旧、维修、保养、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规范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二章固定资产定义及其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为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及仪器以及其他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第五条固定资产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分类: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第六条固定资产应按类别编制唯一标识的终身编码,做到一物一编码;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第七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以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对固定资产全过程进行管理;第八条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头部门,并归口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核算政策,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二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包括价值反映、使用监督、支付款项、折旧核算等;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变动,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好价值变动管理工作;三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四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评估、减值、报废及对外处置管理;第九条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并归口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所需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资产调拨、日常维保及有关鉴定、报废、处置审查等相关实物管理工作;三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固定资产归口管理事项,并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台账、维修台账;四配合牵头部门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职责;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日常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购、保管、使用等,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落实专人、定岗定责;二维修、报废、处置申报;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向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维修、报废、处置申报;三责任报告;向相应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避免损失扩大;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四按要求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清查盘点、调拨等实物管理活动;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取得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应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第十二条购置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采购”原则;一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采购;二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由综合部单独申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第十三条购置固定资产的付款;对购置固定资产的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付款程序和手续组织办理:一固定资产申购单附表1;二采购合同原件;三供货方开具的合法、有效、金额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四实物验收手续;实物管理部门填制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附表2,要求所购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等与申购单内容一致;五物品领用手续;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认并按规定要素完成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附表3,并在领用单中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人;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核算;一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固定资产购入原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应按照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实物资产清单与账务系统记录的价值信息应保持一致;二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的,不再补提折旧;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的具体要求;一对固定资产的验收,必须认真、仔细、全面;验收的范围包括: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备品备件以及其他与产品有关的硬件和软件,并将相关资料移交资产使用部门的保管使用责任人;二固定资产实物验收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要及时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中注明固定资产的品名、规格、交付日期、分类及编号等资产属性,且均应与实物保持一致,并在实物管理台账中准确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对所需固定资产申购和验收标准进行确认,核对一致后,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字;第六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资产记录和保管、后续支出管理、资产清查、使用责任人变更以及固定资产维护等内容;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提高资产创效能力;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由资产使用部门承担;资产使用部门即公司各部门,必须将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使用人;使用人对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应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并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定期维护和保养,科学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正常有序运行;如有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毁坏、短缺,应追究使用人的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变更;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需要变动的,须办理好交接手续,使用部门和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应做好变更登记,并书面通知财务部;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大修等发生的支出统称为后续支出;后续支出须按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付款程序和手续组织办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以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一财务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组织盘点活动,确保公司每年应至少进行一至四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二实地盘点实施过程;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综合部、财务部及资产使用部门的部门经理组成盘点清查小组;三清查盘点小组将盘点结果准确记录于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附表4,参加盘点人员应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第二十一条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应当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遗失、损毁的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第七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对该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对不需用的闲置固定资产以及失去用途或难以使用的呆旧资产不得任其搁置,应及时申报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拨或处置;第二十四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并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第八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资产报废、变卖等处置方式;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永久性退出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应予报废: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事故造成全部灭失或毁损且不可修复的;二国家有强制性淘汰规定的;三达到规定效用年限,且破损严重、无修复利用价值的;四因技术落后或运营成本高,不适应生产需要的;五长期闲置,且无调剂和转让价值的;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报废分为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一正常报废是指满足报废条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虽不符合正常报废条件,但国家有强制性淘汰规定的,视同正常报废;满足报废条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由于计提减值准备原因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视同正常报废;二非正常报废是指除正常报废含视同正常报废以外的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报废;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流程;一提出报废申请;资产使用部门向实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见附件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表5;二核实报废事项;实物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部门满足报废条件拟作报废的资产进行核实审查,并签署意见交财务部核实资产账面价值,上报总经理;报废后变卖的固定资产收入财务部做营业外收入;三已报废仍可使用的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继续保管使用,单独造册备查并报实物管理部门备案,需要集中管理的重要资产由实物管理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应定期对已报废尚可使用资产进行盘点,防止资产毁损或流失;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 固定资产申购单2.固定资产验收单3. 固定资产领用单4.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固定资产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除土地、建筑物和构筑物之外,属于单位所有并拟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包括设备、机具、交通工具、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分类、精细管理、有效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种类、规模、用途等属性编制台账,并定期进行更新。
资产台账应包括资产编号、名称、价值、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详细信息。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产,并承担对资产的维护保养责任。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实施招投标或询价程序,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载,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资产应在台账上注明并进行注销处理,严禁擅自处置。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制定购置计划,明确采购需要、资金来源等。
计划编制应考虑资产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成本、技术更新等因素。
第十二条购置资金来源应符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合理预算进行支付。
第十三条购置资产的采购程序包括招投标、询价等。
招投标需制定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十四条购置资产应进行验收,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入账。
第十五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台账,并进行编号、分类、标识等工作。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资产使用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资产,并记载相关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次数、维修情况、安全情况等。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加强资产的保管工作,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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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Q-ZD-CW12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总部)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及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升级改造、处置行为的管理工作,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能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使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固定资产的技术先进性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房地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与固定资产管理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不相容岗位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的需求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同采购或承建人、款项支付人职务分离;(二)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资产报废的审批人不能同时是资产报废通知单的编制人;(四)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资产盘查工作不能只由使用、保管人员或只由负责记账的人员来进行,应由独立于这些人员的第三者共同参加。
第四条总经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二)受董事会委托起草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核和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四)权限内审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
第五条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参与重大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二)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三)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四)参与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五)对固定资产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记录;(六)根据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折旧政策;(七)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第六条综合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作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办公用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办公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汇总各部门办公用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办公用固定资产预算;(三)审核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四)提出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五)定期检查各类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盘点;(六)办理办公用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和外借等各类手续。
(七)审核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和调拨单;(八)建立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九)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十)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工作;(十一)督促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本部门固定资产预算;(二)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调拨等申请;(三)负责固定资产保管和日常维护,检查、报告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四)参与相关固定资产验收。
第三章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第八条固定资产目录管理由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目录的编制和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
第九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与建立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维修、编制统计报表及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依据。
第十条固定资产目录按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编制。
需要列明的信息包括:固定资产编号、名称、种类、所在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数量、账面价值、使用年限、损耗等内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项目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体,或者连同其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的综合体。
第十二条编制目录时,要注意划清两个界限。
(一)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二)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界限。
第十三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五个事项。
(一)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二)号码一经编定后不能随意变动。
(三)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四)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五)编号只有当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四章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第十四条综合管理中心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用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登记,一个登记对象设一张卡片。
登记对象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房屋:以每所房屋(连同附属建筑物及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二)建筑物:以每一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装置)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三)动力设备:以每一动力机器(连同机座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四)传导设备:以在技术上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传导系统的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五)工作机器及设备:以每一独立机器(连同基座、附属设备和工具、仪器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六)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以每一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用具(连同便于操纵控制的各种附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七)运输设备:以每一独立的运输工具(如一辆汽车、一艘船、一架飞机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八)管理用具:以每件管理用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第十六条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购建的资金来源、折旧率、大修理基金提存率、运转、大修理次数和日期、改造、盘点、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卡片应根据交接凭据和有关折旧、大修理、报废清理等凭证进行登记。
第五章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第十八条为了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财务管理中心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增减登记簿。
第十九条登记簿增减以“固定资产调拨(增减变动)通知单”作为增减登记的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第二十条综合管理中心应对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六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第二十一条范围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领用、内部转移和日常维护和退库等。
第二十二条办公用固定资产领用管理使用部门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应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由综合管理中心填制一式两联的“固定资产领用单”,其中财务管理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各自保管一联。
第二十三条办公用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管理(一)因部门间人员调整、变动,使得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调整、转移的,应由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资产变动手续,使用人不得擅自转移或拆卸在用的固定资产。
(二)发生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由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填制一式两联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财务管理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各留存一联。
第二十四条办公用固定资产退库管理(一)因部门人员调整、变动、辞职等,使得本部门不需要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使用人需办理退库手续。
没有经过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资产变动手续,使用人不得擅自转移或拆卸在用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退库时,由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填制一式两联的“固定资产退库单”,一联交由综合管理中心更新台账和“固定资产在库情况表”使用,一联交由财务管理中心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状况,分别制定资产日常维护的程序,定期检查,排除隐患,消除风险。
(二)对专业设备的使用要进行人员专门培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需持证上岗,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加强对设备运转的监控,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维护修理成本。
(三)专用(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可委托专业服务单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专业维护。
(四)对房屋建筑物的修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和资信,并建立管理档案;修理项目应分类,明确需要招投标项目。
修理完成,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七章固定资产升级改造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更新可分为部分更新与整体更新。
(一)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二)整体更新主要指对陈旧设备的淘汰与全面升级。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技术先进性进行评估,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盈利能力,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政策,提出技改方案。
第二十八条如对固定资产进行部分更新,需对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做出综合判断,如更新后的效益小于所需更新成本,则放弃更新。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固定资产整体更新时,需要考虑资产技术的先进性,是否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等。
第三十条编制技改方案时应与财务管理中心一起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并经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审议批准。
第三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技改方案实施过程适时监控、加强管理,大型技改项目可设立技改专项资金,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第八章固定资产报废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企业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固定资产实物的转出,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和转移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报废;(二)固定资产出售;(三)投资转出或非货币性交易;(四)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五)固定资产的抵押质押。
第三十三条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
(二)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三)严重毁损,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并且无法恢复到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四)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一)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根据报废计划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处置价格等。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一)固定资产的报废,需填写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固定资产报废单”应包括报废理由、预计处理费用及收回的残值。
(二)固定资产报废涉及专业技术判断的,应经过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其他固定资产报废由相应资产使用管理部门负责鉴定。
(三)“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财务管理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四)审批完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分别交综合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留存。
资产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上注明并签章,以示注销。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报废单进行资产报废账务处理。
(五)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管理中心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