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历程
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
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进入90年代以来,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全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
由于全球变化研究领域更为侧重对地球系统的碳循环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研究,因而对森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和湿地等类型的土地覆被变化投入了较多的精力。
其实,另一种土地覆被变化可能对地球生命支撑系统的威胁更为直接,这就是有限的耕地资源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丧失。
就这种变化来讲,中国大陆在近20年来成为全球最为突出的地区。
考虑到下个世纪初人口高峰到来时中国农业所面临的压力,耕地资源的变化无疑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1.耕地资源的概况与淡水资源一样,土地资源属于典型的多功能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
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在这种需求的压力下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资源变化总体趋势表现为向其他利用方式的转变,总面积持续减少。
在“谁来养活中国”的论争和全球食物安全危机之背景下,耕地损失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我国政府为了遏制耕地持续减少的势头,提出了以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为目标的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
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
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hm2,累计减少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
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hm2,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沿革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6月/26日/第007版大课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沿革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刘新卫第一节1978~1985年耕地保护意识觉醒期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序幕的掀起,我国经济增长驶入快车道。
由于经济发展形势好转和粮食安全压力减小,各项建设开始有计划展开,一批大中型工程项目陆续建成或开工,收入提高后的农民开始建房,乡镇企业也逐步兴起。
所有这些不可避免地产生耕地占用问题,导致耕地数量较快减少。
根据统计数据,1978~1985年间全国耕地净减少330万公顷,年均净减少47.14万公顷。
政策发展脉络由于粮食安全压力尚未消除,中央政府察觉到耕地减少的苗头及其渐显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粮食生产的资源基础,这个阶段中央政府多次强调保护耕地。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通过开垦荒地,促使耕地面积逐年增加。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认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并且要求基本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1982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将保护耕地视为与控制人口一样重要的国策,并且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城市附近的菜地。
该年《政府工作报告》还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1983年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在将“耕地减少”列为当时农村三大隐患之一的同时,更是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爱惜每一寸耕地”。
1978~1985年间,为了落实中央政府要求,相关部门陆续通过或颁布了一些有助于耕地保护的法规或规章等,但数量并不多,如1982年5月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就在一定程度上涵括了保护耕地的内容。
政策主要特点由于1978~1985年间恰值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色彩仍较浓,加之粮食生产形势总体看好和发展经济愿望强烈,这一时期耕地保护政策呈现如下特点:粮食安全与结构调整协调困难。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表格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表格中国土地政策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规范化、持续发展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在中国近代史中,土地政策一直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核心之一,不同阶级之间土地的占有与分配问题长期受到争议。
下面将介绍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为读者深入了解中国土地政策提供参考。
第一阶段:新政卖地(1840-1950)1840年以来,中国遭受了世界各国的侵略,土地的占有和分配问题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
清朝末民初时期,国民政府实行新政卖地政策,将地方土地财政和经济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实行土地公有化,但是这个政策并未解决起码的农民土地问题,土地依然主要被大地主和富农占据,农民在土地分配中一直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第二阶段:土地改革(1950-1978)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开始进行实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地主阶级所有土地的私有制,把土地划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并通过土地的公共分配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原始需求。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实行的政策也更多地需要对农民们的信任和实行许多的调控监督。
第三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94)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政府开展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民的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家庭经营,且推动了无偿调升土地承包期的政策。
此时,农民在耕种土地时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也转变为以家庭经济为主的家庭联产经济,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四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总体改革(1995-现在)1995年,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始启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三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家庭承包地三权分置,即农民家庭对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流转权。
农民不仅能够享有承包土地的流转权,还能够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极大地激发了土地利用效益,推进了土地规划和供给方式的创新。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下是其主要的演变过程:1. 土地改革时期(1950年代初-1950年代中)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政府实施了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并进行了土地的再分配。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0年代末-197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集中控制,实行农业合作化政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归于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的土地使用制度。
3. 改革开放初期(1970年代末-198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逐步放开土地管理权,引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个体承包经营土地的方式,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实现经济的发展。
4.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1990年代初-200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政府启动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高效、透明、规范的土地供应体系,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5.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2000年代初至今)中国政府启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
这一政策推动了农地流转、土地托市等方面的改革。
6.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建立(2008年至今)为解决农村土地权益不明晰、冲突频发等问题,中国政府推行农村土地确权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民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以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从国有化到农业合作化,再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及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和确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变革,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中国耕地保护政策回顾
中国耕地保护政策回顾
1986 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 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 1998 国土资源部的成立 2004 国务院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 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
1.耕地保护意识开始觉醒期: 1978~1985年
1. 经济社会形势与耕地流失概况
–1978~1985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 13.97%
– 199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2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格制止乱占、 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
–1992年12月9日国办发布《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 建设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
–1993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格审批和认 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
–1994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随后四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都明确强调 各地要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国务院还于10月18日颁布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目标考核办法》
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若干意见》在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 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缴和使用方面做出有利于耕地保护 的规定,并且继续要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推进生态 建设。
2007中央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和落实 耕地保护责任制”,并且继续强调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同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发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 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的最强音。
2004~2007年间年我国耕地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 整、建设占用和灾害损毁减少了383.01万公顷,但同 时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217.30 万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165.71万公顷,相当于年均 净减少41.43万公顷。
建国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
目录
我国目前的耕地形势
建国以来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
制定耕地保护政策的意义
我国目前的耕地形势
耕地面积排世界第4,人均耕地 面积排在126位以后
数 字 出 形 势
我国已有664个市县的人均耕 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 0.8亩的警戒线以下
数 字 出 形 势
人均土地面积在世界上排110位 以后,草地面积排在76位以后,
1955 年开始的农 业合作化运动使 耕地产权由农户 私有转为集体公 有。受“以粮为 纲”战略影响, 垦荒运动在全国 范围内展开,耕 地数量得以增加。
二、 1978—1985 年耕地保护 行政政策约束为主阶段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 使耕地面积逐年增加
1981年《政府工 作报告》提出 “十分珍惜每寸 土地,合理利用 每寸土地”应该 是我们的国策, 要求基本建设和 农村建房不能乱 占滥用耕地
2005的 《政府工作 报告》要求 严格保护耕 地特别是基 本农田
2008年10 月中 央《关于推进 农村改革发展 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提出 “坚持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政 策,层层落实 责任,坚决守 住18亿亩耕地 红线”
• 加强耕地保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的内在要求 • 加强耕地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维持生态系统平衡 • 加强耕地保护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 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证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 房看作当时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 之一
1983 年《当前 农村政策的若干 问题》认为耕地 减少、森林砍伐 和人口膨胀是农 村的三大隐患, 明确提出“爱惜 每一寸耕地”、 “严格控制占用 耕地建房
三、1986—1997 年耕地保护正式政 策初步形成阶段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变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制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等一系列政策决议,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时期;第三个时期即新时期是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一号文件等决议措施,使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实行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
1、1950-1952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许多属于民主革命范畴的问题尚未解决。
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1950年6月2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并于6月30日由毛主席发布命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1950年全国土地改革开始,土地改革的总体思想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从《土地改革法》公布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在农村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2、由互助合作(1953年—1957年)土地改革,及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1961年)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过渡(1962年—1978年)。
1951 年9 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不仅认同了互助组的做法,而且引导农民在一些比较巩固的互助组内试办初级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由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步骤、方针、原则作了系统的论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
由于粮食安全压力 尚未消除 , 中央政府 察觉到耕 地减少 的 苗头及其不利影响 , 因此多 次强调保 护耕地 。17 9 8年《 政府工 作报告》 出要 通过 开 荒 , 提 促使 耕 地 面积 逐 年增 加 。18 9 1年 《 政府工作报 告》 为 “ 认 十分 珍惜 每寸 土 地 , 理利 用 每寸 土 合 地” 应是我们 的国策 , 要求基本 建设 和农 村 建房不 能乱 占滥 并
用 耕地 。
18 9 2年 中央 1号文件将保护 耕地视 为与控 制人 口一样 重 要 的国策 , 并要求 严格 控制 各类 建设 占地 ; 年 《 府 工作 报 该 政 告》 还将 滥 占耕地建 房看作 当时农村 中必须 刹住 的一 股歪风 。 18 9 3年中央 1号文件 在将 “ 耕地减少 ” 列为 当时农村 一大 隐患 的同时 , 明确提出要 “ 严格控制 占用 耕地建 房” 爱 惜每一 寸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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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 时期恰值 改革开 放初期 , 计划 经济色 彩仍较 浓 , 之 加 粮食生产形势总体看好和发展经济愿望 强烈 , 保政策呈现 如 耕
耕地保护政策PPT课件
❖ 1986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99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 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提出建设占用耕地的要承担开 发土地的义务。
❖ 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
1998~2003年 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初建期
5
(一)1978~1985年 保护意识觉醒期
❖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使耕地 面积逐年增加。
❖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 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基本 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 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 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 (三)蔬菜生产基地; ❖ (四)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 护制度作了规定。
16
耕地占用税
❖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征税目 的在于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发展 农业专项资金,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 展。
❖ 2、土地管理局(1986年2月)→国土资源部 (1998年4月)→垂直领导(2004年)
❖ 3、保护政策→最严格的保护政策(2003年10月)
❖ 4、提高耕地占用税(1987年→ 2007年)
❖ 5、占补(量)平衡(1999年)→占补(质)平衡 (2006年)
❖ 6、基本农田(1994年)→永久基本农田(2008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摘要: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几次重大变迁,根据不同时期的土地制度大致可将农村划分为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个时期,土地问题的逐步解决,使广大农民由翻身做主到摆脱贫困,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键词:建国六十年农村土地政策变迁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此掀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作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尤其把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几次重大变迁,使广大农民由翻身做主到摆脱贫困,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建国六十年的土地政策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将对我党更好地处理“三农”问题产生巨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1950一1952 土地改革时期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极不合理,“占乡村人口不到10% 的地主、富农, 占据着70%- 80% 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 的贫雇农和中农, 却只占有20%- 30% 的土地”[1],导致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 农民极端贫困。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统一的人民政权,人民当家作主,迫切需要推翻原有的封建剥削制度,使老百姓拥有自己的土地。
土地改革便被提上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议事日程。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了由刘少奇主持制定、经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讨论后提交政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它明确地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
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法是在总结以往的土地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建国后的新形势的情况下,确定的新政策,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农地制度一直是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70年来,中国农地制度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从农业集体化到家庭承包责任制,再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每一步变革都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程和逻辑两个方面,探讨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发展轨迹和内在规律,展现70年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全貌。
一、历程1.农业集体化时期(1949-1978)建国初期,中国农村实行公有制经济,农民的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农业生产也实行集体化管理。
在这一时期,农村实行“一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二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农民按劳分配,集体经济达到了全盛时期。
由于经济体制不合理,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粮食产量不足等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2.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2003)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家开始对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农村改革。
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即让农民承包土地,属地管理和家庭负责,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逐渐步入了正轨。
在这一时期内,农业产量快速增长,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期(2003至今)2003年,中国开始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为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问题提出了新的管理思路。
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将零散的土地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化的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为农村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地制度发展的新方向。
二、逻辑1.农地制度变革的内在逻辑中国农地制度变革70年来的轨迹显示,农地制度变革的内在逻辑是顺应农业生产发展规律,逐步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地制度变迁逐渐从集体化向家庭承包责任制,再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向演进,以期更好地适应农村生产发展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及其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及其经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演进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生产力水平。
以下是对这些演进及其经验的简要概述:一、演进历程1.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广大新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将土地分配给农民,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8年):为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国家开始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包括初级社和高级社。
这一时期,农民的土地被自愿入社,实行集体经营。
3.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在农业合作化基础上,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农村土地和生产资料合并为公社集体所有,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这一时期,农村土地政策强调集体化,但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年至今):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国家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按家庭人口平均分配,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经验总结1.坚持实事求是: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科学合理地调整土地政策。
2.尊重农民意愿:在推进农村土地政策改革时,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维护农村稳定: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注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防止因土地政策调整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4.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注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保持政策连续性: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政策频繁变动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专业:农业推广姓名:曹洪彬学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摘要:近年来有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发展演变的研究日渐升温。
为进一步推动这一工作,本文从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等几个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政策发展变化进行了介绍、分析与探讨,希望对未来土地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调整有所参考。
关键词:改革开放;土地政策;发展演变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土地政策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
为了便于分析研究,我们将从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政策、土地管理政策这三个角度对1978年12月至2002年12月的24年的土地政策变迁进行论述,从而勾勒出这一期间土地政策的基本轮廓及其体系。
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实现了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从此,中国社会进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这期间,国家陆续制定了一些土地政策。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1978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有关土地方面的政策规定有:保护人民公社各级所有权;国家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并尽量不占耕地;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农田基本建设以改土治水为中心,遵循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原则,认真搞好规划,有步骤地进行统一治理,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大力改良土壤,定期进行土壤普查,建立土壤档案,根据土壤状况采取改良措施;不断改善水利条件,搞好水土保持;耕种由集体分配的自留地。
1978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主要内容有: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用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牲畜、机械、资金;社员自留地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补充部分;继续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不准破坏森林、草原、水产资源,不准妨碍蓄洪泄洪;基本建设要节约用地,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尽快制定土地法;运用现有大城市力量,逐步建设卫星城镇和小城镇;加强党和政府对农业的领导。
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发展历程
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发展历程
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进行阐述。
首先,我们可以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开始说起。
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政策使得农民对土地有了相对稳定的使用权,但也引发了农地的过度开发和荒漠化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其中包括了对耕地的严格保护和补偿制度的建立。
其次,我们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首次对耕地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对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随后,2002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更加具体地规定了耕地保护的内容和补偿标准,为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此外,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和补偿的文件和政策,包括《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政策文件为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
最后,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施耕地保
护补偿制度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使得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深化的过程,经历了政策导向、法律规范、政府政策和实践探索等多个阶段,不断为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变迁
20“民以食为天”,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粮食生产不断进步,粮食安全已由供给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的稳定阶段。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安全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也在不同时期面临着不同问题,并针对不同问题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根据耕地保护制度的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耕地保护制度的萌芽时期(1978~1985年)据统计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耕地面积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耕地保护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入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导致耕地快速减少。
1982~1985年,耕地保护问题急切性初步显现,主要特点就是土地多头管理、耕地被大量无序占用。
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在农牧渔业部内成立了土地管理局。
经过农村制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和颁布了《土地管理法》,耕地面积锐减势头初步得到控制。
1986年3月,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在1994年7月4日颁发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开始实施以耕地保护为目标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我国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2000年)在这一阶段编制也顺利完成,明确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实行土地“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并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这一时期耕地保护政策欠缺系统性,多属应急行为,政策实施效果有效期短,难以应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耕地占用的需求。
自1990年以后,全国普遍形成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加之农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工矿用地的扩张,耕地占用规模因此而扩大,直接带来了耕地保护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建立、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理念的提出,促使更加系统、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得以形成。
耕地保护政策
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
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减征耕地占用税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 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 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 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 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 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一)1978~1985年 保护意识觉醒期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使耕地 面积逐年增加。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 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基本 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 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1983年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 题》将“耕地减少”列为当时农村三大隐患之一, 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爱惜每 一寸耕地”。
2004年以来,全国耕地净减少量不断降
低,从2004年94.80万公顷降低到了 2005年和2006年36.16万公顷和30.68万 公顷,2007年净减少量更是只有4.07 万 公顷。 2004~2007年间我国耕地净减少 165.71万公顷,年均净减少41.43万公 顷。总体上遏制了耕地过快减少势头。 这一时期我国耕地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后果
1、农地产权制度的残缺 2、耕地保护中的政府失灵 3、征地制度不完善 4、公众参与制度缺失
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方向1、实行有区别的耕地保护政策。 方向2、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 场,赋予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自主权。 方向3、建立和完善战略储备耕地政策。 方向4、开发和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资源 方向5、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使得耕地保护 与增加农民收入同步。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 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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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历程作者:唐朝光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31期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历程,包括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检讨的现势性,耕地保护政策发展历程。
关键词:耕地;保护;政策
本文重点对改革开放后耕地保护政策的演进历程进行回顾,并以时间为序,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经济发展过程,根据国务院及国土管理系统颁布的有关耕地保护的各项法规、条例等,将这一演进历程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从纵向透析改革开放后耕地保护政策的历史沿革,为深入评价耕地保护政策奠定基础。
1.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必要性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
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及菜地。
我国的耕地资源表现出“一多三少”的特征:一是耕地总量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年鉴》(2016),我国的耕地资源总量,仅次于美国、印度和俄罗斯,居世界第 4 位。
二是人均耕地面积少。
2015年底中国耕地面积20.24亿亩,仅约占国土面积的 14.05%,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 40%。
三是耕地后备资源少。
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仅约为 533.33 万公顷,且大多分布在生态脆弱区,补充耕地成本高、难度大;四是优质耕地占比量少。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末,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6等,优、高、中、低等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为2.90%、26.59%、52.72%、17.79%。
作为人口大国,保有一定量的耕地资源,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
为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体现在:一是将耕地保护写进了1998年《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用以规范耕地使用市场;二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法律形式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三是采用“征收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范耕地被滥用,四是通过划定与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对耕地质量进行分等定级、土地复垦管理等措施来强制性实施耕地保护政策。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耕地数量与质量呈现出减少和下降的趋势,政策实施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前,面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日益减少的严峻形势,确有必要重新检讨与进一步研究认识耕地保护政策。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沿革
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经济发展过程,根据国务院及国土管理系统颁布的有关耕地保护的各项法规、条例等,改革开放后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1978 年—1985 年(起步阶段)。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国推行,农村粮食丰收、城市尝试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城乡都关注土地利用问题,人地关系逐渐趋于紧张,国家开始重视耕地数量保护。
198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开始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作为国家政策,虽然这一时期国家还没成立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对农村土地进行管理,但政府与学者们逐渐开始对耕地的利用现状、类型划分、生产条件等技术与管理问题进行摸索与研究,这为耕地保护政策的正式出台做好铺垫,“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爱惜每一寸耕地’”被写入 1983 年中央一号文件,耕地保护进入正式制度建设中。
第二阶段是 1986 年—1991 年(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经济改革全面展开,发展带来日益旺盛的用地需求使得耕地管理进一步受到重视,耕地保护政策不断推出。
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86年国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开始有了加强耕地保护的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和统一管理体制。
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我国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进入了法制建设阶段;1987 年出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尝试采用经济手段抑制耕地乱占现象;1988 年在湖北省荆州市开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试点工作;1992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批示的通知》明确提出“基本农田保护”这一概念,要求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耕地保护在政策制定与实践层面都有发展,在宏观方面与微观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开始了“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格局。
第三阶段是 1992 年—1997 年(巩固阶段)。
随着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社会经济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开发区与房地产项目规模扩张使得耕地占用和转用规模也增大,为此,国家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推行耕地保护政策。
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形成了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核心的农用地保护机制;同期,为了维护耕地保护已取得的成果,政府也进一步重视对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惩罚的法律法规建设,如 1996年颁布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同年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非法转让土地罪”条款增设入《刑法》。
第四个阶段是1998年—2004年(调整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工业化继1991年再次呈现“重型”增长方式,城镇化率先超过30%进入世界公认的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猛以及退耕还林全面铺开,大量用地需求给耕地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1998年修订了《土地管理法》,第一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为基本
国策,并确立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用途管制、集中统一管理以及加强执法监察等原则;在在2003年就集中发布了《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等四项行业标准。
虽然这一时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及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耕地保护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成果,但耕地保护政策的内涵得到进一步的补充,保护手段日益多样化,原则性、实操性、自查性与处罚性的政策不断地扩充,表明了这一时期较为系统地构建了耕地保护政策体系框架。
第五个阶段是 2005 年至今(完善阶段)。
这一时期,耕地保护获得全社会特别是中央政府高度关注,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 2004 年至 2008 年连续 5 年,中央 1 号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中都高度关注土地问题特别是耕地保护问题。
2006 年《政府工作报告》高调要求“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2007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更发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 18 亿亩这条红线”的最强音。
随后,多部法律出台和更新,2007年《物权法》、《城乡规划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 年《土地调查条例》和 2009年《土地調查条例实施办法》,2011 年《土地复垦条例》和 2012 年《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农业法》第二次修订以及2012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提出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与建立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机制,构建了我国耕地质量管理的整体政策体系框架,通过“最严格守,高标准建,上手段管”,将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护有机融合,形成了耕地保护“数质并重”的工作抓手,对今后的耕地保护工作具有方向性和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后,从宏观层面关于耕地保护的原则性规定趋于稳定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巩前文等.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及优化路径[J].中国农村经济,2018(12)
[2]唐健.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6.
[3]刘新卫,赵崔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