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铃汽车: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0550、2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江铃B公告编号:2020-016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天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销售了44,965辆整车,同比下降30.93%,包括16,828辆JMC品牌轻型卡车,7,841辆JMC品牌皮卡,4,998辆JMC品牌轻型客车,4,530辆SUV,10,464辆福特品牌商用车和304台重卡。
江山股份2020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江山股份2020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一、资产结构分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江山股份2020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429,56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28,518.04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5.51%、27.4%和18.56%。
非流动资产为201,049.83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59.19%、11.1%和10.89%。
资产构成表(万元)项目名称2018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总资产279,790.84 100.00374,140.97100.00429,567.87100.00流动资产101,481.08 36.27213,690.8457.12228,518.0453.20货币资金14,220.19 5.08 75,337.36 20.14 81,145.38 18.89 应收账款42,595.07 15.22 48,756.14 13.03 62,605.13 14.57 存货39,139.47 13.99 54,055.72 14.45 42,411.01 9.87非流动资产178,309.76 63.73160,450.1242.88201,049.8346.80固定资产122,982.78 43.96111,552.9629.82118,998.9327.70长期股权投资13,409.3 4.79 17,994.18 4.81 22,325.38 5.20 无形资产16,973.79 6.07 15,976.19 4.27 21,898.45 5.10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37.24%,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
不过,企业的货币性资产主要来自于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应当对偿债风险给予关注。
万盛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三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雁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金正大: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取消)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LTD.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证券代码:002470证券简称:金正大2020年04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基于未经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的编制,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修正的可能。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连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计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3.57%,系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7.76%,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公司(原名为德国金正大投资公司)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所致;(3)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1349.05%,系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4)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减少81.93%,系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4.48%,系公司通过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58.41%,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7)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33.03%,主要系公司预收的货款较期初增加所致;(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97.79%,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较期初增加所致;(9)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9.93%,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公司应付客户销售折让及返利增加所所致。
生物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01 公司简称: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录一、重要提示 (3)二、公司基本情况 (3)三、重要事项 (6)四、附录 (8)一、重要提示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翀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松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3,530万元,降低49.8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390万元,降低58.2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2,763万元,增加64.7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支付的往来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5,097万元,增加37.74%,主要系报告期金宇产业园项目部分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38,600万元,降低84.94%,主要系报告期金宇产业园项目部分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9,452万元,增加32.0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应付材料、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7,277万元,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
山河智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公告编号:2020-020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付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道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第二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1、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1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04万股,授予价格为2.97元/股限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月22日,授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为5.82元。
龙头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修订)
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一、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卫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思源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寅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2020年一季度,公司品牌销售和出口业务受新冠疫情事件影响较大,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较大。
随着公司积极投产防疫产品、业务转型,以及产能升级、营销推广等举措的逐步落地实施,销售正在稳步回升,但整体业务规模和利润尚难在短期内实现重大突破。
预测2020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净利润可能发生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水: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ST山水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一、重要提示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徐啟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5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3.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3.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2020年1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广和山水传媒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港币,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展览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等以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该公司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设立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3.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600389江山股份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银行版
江山股份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一、总体概述从这三期来看,江山股份的资产总计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2022年的增长速度比上一期有所下降。
2022年的资产总计为651,309.81万元,比2021年增长14.68%,低于2021年23.58%的增长速度。
江山股份2022年负债总计为320,072.9万元,比2021年下降2.35%。
而2021年企业负债总计比2020年增长27.88%。
从这三期情况看,企业负债总计不太稳定。
从这三期来看,江山股份的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022年营业收入为834,877.28万元,比2021年增长28.76%,这一增长速度是在2021年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取得的。
说明营业收入的增长是有基础的。
从这三期来看,江山股份的净利润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2022年的增长速度比上一期有所下降。
2022年的净利润为186,362.49万元,比2021年增长125.39%,低于2021年140.41%的增长速度。
三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77%、57.71%、49.14%。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三期分别为70,717.27万元、99,379.5万元、177,369.93万元。
关键财务指标表二、资产规模增长匹配度2022年资产与负债不匹配,资产增长14.68%,负债下降2.35%。
收入与资产变化不匹配,收入增长28.76%,资产增长14.68%。
净利润与资产变化不匹配,净利润增长125.39%,资产增长14.68%。
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大幅度增长,净利润也在增加。
公司在大幅度增产增收的同时也带来净利润的增加。
资产规模增长匹配情况表三、负债规模增长从三期数据来看,总负债分别为256,304.5万元、327,765.53万元、320,072.9万元,2022年较2021年下降了2.35%,主要是由于衍生金融负债等科目减少所至。
从三期数据来看,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
营业收入分别为512,135.78万元、648,376.05万元、834,877.28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长了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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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89 公司简称:江山股份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基本情况 (3)
三、重要事项 (5)
四、附录 (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涛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注2:预付款项期末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市场供需,考虑季节性因素及采购策略,加大原料储备增加预付款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软件款、试验费等增加所致。
注4:短期借款期末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注5: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6:预收款项期末较上期末减少,系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预收款项改为在合同负债项目列示。
注7:合同负债期末较上期末增加,系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预收款项改为在合同负债项目列示。
注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发放上年度考核绩效所致。
注9:应交税费期末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尚未缴纳所致。
注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注3: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稳岗补贴、科技奖励等,以及子公司收到个税扣缴手续费所致。
注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系本报告期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减少所致。
注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同比减少所致。
注7: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供应商违约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8: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按15%税率计算,同期按25%税率计算所致。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涛
4.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由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金额259,838,982.45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由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金额220,166,569.93元。
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