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法学院
法学
6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要求。
对法学(含知识产权)专业有清晰的认识。
有较好的文科基础。
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按学院要求的条件进行面试。
张老师:39380308
届时通知
大学城校区B9法学院
知识产权
4
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
4
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接收色盲色弱学生;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如果文理兼招的专业,只接收高考时是理工类的学生;成绩排名专业前30%;其他条件不低于学校要求 转入学生编入2016级
成绩排名专业前30%;英语≥70(每学期);;转入学生视其测试基础来确定是否编入2017级;关注公共议题,拥有对社会和人性的好奇心,并有勇气寻找真相。尤其欢迎善于表达、写作的同学。
传播学(视听传播方向)
5
在视听方面显示有一定特长;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
成绩排名专业前30%;英语≥70(每学期)
面试数学、外语
交通大楼504室
9月1日-7日
刘老师:87111030-3504
Email:liuxiao@
待通知
交通大楼,船池会议室
土木工程
20
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专业前20%;高数≥75、英语≥75;物理成绩≥75。
面试
7号楼 2楼系主任办公室
9月7日-13日
9月7日
周老师:39380658
待定
待定
生物技术
6
生物制药
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专业前15%;转入学生要求为理工科专业学生,编入2016级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每所大学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学部(学院)转
大类(专业)接收方案的一些常见做法:
1. 内部转专业:通常允许学生在同一所大学的不同学部(学院)之间转专业。
具体的
转专业要求可能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要求、特定课程要求、面试或考试要求等。
通常,
内部转专业较为容易实现,因为学校可能更容易接受自己学生的转专业要求。
2. 专业课程考核:一些学部(学院)可能会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专业课程考核,以证
明他们具备转入大类(专业)的能力。
这种考核可能是针对特定的学科领域或技能的。
3. 个别审查:有些大学可能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个别审查,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绩、
相关实践经验、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等方面的因素。
在个别审查中,学院可以根据个人
情况来决定是否接收学生。
4. 入学考试:某些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在转专业时重新参加入学考试。
这些考试通常
会测试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无论哪种转专业方案,学院之间的转专业程序和要求一般会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有详
细说明。
如果你有具体的学校或专业领域的转专业需求,建议你查阅学校的转专业政策,或向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部咨询。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6.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与自主创业相关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一)第一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报教学管理部统发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6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60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闽政办〔2008〕59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及我厅《关于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校专业结构的若干意见》(闽教高〔2007〕6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促进高等学校专业布局更好地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现将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2009年,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加快工学类专业建设为重点,优先发展为制造业、信息产业、石化产业、机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产业服务的专业,支持发展为现代服务业服务的专业,扶持发展为现代农业服务的专业,努力形成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加快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各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一)本科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紧密结合相关产业和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以加强工程技术类专业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的人才培养结构。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发展需求,今年重点支持本科高校增设机械类、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海洋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水产类、生物工程类、土建类、化工与制药类等10类本科专业;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及专业布点情况,本科高校今年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工作、社会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法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入校学习满一年,在学院的统一组织下,依据“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按比例择优录取”的原则,可转换专业学习。
第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考核、审批并报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经学院审批确定转专业后,学生不允许转回原专业或再次转换专业。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必须严格按专业招生科类的有关规定执行:1、高考科类为理工类的学生,可选择按理科、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2、高考科类为文科类的学生,可选择按文科、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3、建筑学专业学生不参加转专业;4、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原专业类内参加转专业;5、高考生源地省份属于综合改革的,则高考时选考科目需满足转入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条每个专业接收和转出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每个专业接收学生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原学生人数的15%;每个专业转出学生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原学生人数的15%,且每个专业总人数应不低于30人。
专业人数不足30人,只允许转出10%。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需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办理申请并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转专业的具体程序如下:1、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学生转专业的时间一般为第二学期末,即每年的五、六月份;2、学生根据学院发布的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科部教务办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科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分类后再下发到转入学科部;3、转入学科部根据学生申请及资格初审情况,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4、转入学科部择优录取,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名单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注册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备案等各项手续,并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福建工程学院新生常见问题整理
录取通知书与及开学报到预计录取通知书将在八月中旬前投递,内附通知书,入学须知和学校统一为学生开设的缴费卡。
新生根据所需要的缴费数额在规定时间内把钱存到卡内即可,学校财务会统一划走。
报到时候会有本系老生组织迎新,在福州各大火车汽车站会有校车接送,车站接新生的校车只有规定的报到期间才有报到时候大概可以带1200左右人民币,以应付入学时的缴费和购买需求。
另外因为新生入学时间ATM取款机压力比较大,所以最好不要不带钱。
提前到的新生,可以事先联系你们助导,或者到学校后问一下学长学姐宿舍区在哪,先去宿舍安置一下,到时候助导自然会去联系你们,这时候可以逛逛校园,熟悉一下校园环境。
跟学长学姐还有辅导员多交流交流(老生9月1日报到)。
如有因事而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道的同学,请及时与系里面联系。
在新生的通知书上有报道时间以及各系办公室的电话,请各位同学牢记。
南北区问题南北区中间由学府南路(双向3车道,共6车道)隔开,交流还算方便。
北区步行桥修建完成后学府路的学生街开张,适合生活。
南区购买生活用品或者零食水果一般要到北区。
南北区不远看你是哪里走到哪里走路5—30分钟内几乎可以到你想去的地方南区有文传,交运,材料,机电,闽台.其他在北区宿舍问题学校宿舍按小区规划,分为ABCDEFGHI区,A至F区位于北区学校A区有两栋畸形的4改八宿舍楼,这两栋楼都是留给大一男生的。
不过学校其他大部分宿舍楼都很优秀,并不是每个男生都要住进八人间。
宿舍条件除了A1A2以外据了解大部分宿舍都比较宽敞,标六的宿舍可以打羽毛球。
宿舍楼平均每两层有一台投币洗衣机,基本可以满足洗衣要求。
宿舍分为:标四、标六、四改六、标八、六改八、四改八。
(艰苦程度基本也是这个顺序)男生宿舍有主要有六人间和八人间,女生宿舍是四人间和六人间。
相比而言,男生宿舍会艰苦一点。
有部分是上下铺,还有公共浴室,不过浴室都是用木板独立分开的,不用考虑洗澡的时候春光乍泄的,嘿嘿。
目前宿舍里面主要物品有,床铺,书柜,吊扇,书桌,椅子,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空调。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_27985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3〕教52号
关于组织做好2013~2014学年
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做好我校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主辅修及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13~2014学年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确保第二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工处、计财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印
附件:
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注: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不予电子注册;以第二专业(学位)证书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认定为准。
福州大学2015转专业条件资料
3.补修本专业要求必修的课程;
4.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接收。
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
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4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有浓厚兴趣;
3.补修本专业要求必修的课程;
4.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接收。
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0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015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学院
专业
计划接收人数
接收条件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6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原修读专业必须是授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的;
3.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不得有补考科目;
4.原专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含有英语、高等数学(A或B)、大学物理三门课程,且所修读的英语、高等数学(A或B)课程的成绩均不低于70分;
5.身心素质良好。
1.学习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
笔试(高等数学C)、面试
市场营销
5
会计学
9
财务管理
5
财政学
4
金融学
10
经济学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电子商务
5
工业工程
3
经济统计学
4
物流管理
5
物流工程
4
公共管理类
12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类
8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理工类本科生;
学生管理规定
闽工院综〔2007〕23号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福建工程学院二○○七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抄送:校领导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2007年9月30日印发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发潜能,发挥特长,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要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要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要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福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入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入方案
特别提示:申请转入当年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福建省生源学生必须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有资格申请转入,非本一本二批合并录取的省外生源学生高考分数须达到当年生源地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合并录取的省外生源只能在面向该省录取专业中申请转入。
备注: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教学资源条件、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2286 3406
监督电话: 纪委办·监审处 0591-2286 3310;2286 303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201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3〕17号)的规定,经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和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学校批准,2013年转专业学生共233人。
请各相关单位、院系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后续的各项管理工作;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办好个人学籍异动手续和新专业修读计划的调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1.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学籍批复,并到转入院系办理相关手续。
各相关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交由教学秘书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学分认定原则及办理流程请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3. 转专业学生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注册前,请带上转专业学籍批复及学生证自行到学生事务大厅(思明校区:南光四101;翔安校区:学武楼C105)办理学生证专业变更记载。
4.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完2012-2013第三学期原专业所要求课程。
5.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宿舍调整由厦门大学学生处另行通知。
参加2013年新闻传播学院考核并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习的15名转专业学生(见附件2)同样按以上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2013年转专业学生名单(共233人)2. 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教务处2013年7月17日附件1.2013年转专业名单(共233人)附件2.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
转专业的步骤和流程
转专业的步骤和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转专业的步骤和流程可能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以下是常见的转专业流程:1. 了解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在考虑转专业之前,学生应该仔细阅读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规定。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闽工院教[2007]25号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
实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
各专业系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含10%)。
二、基本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1、学习成绩优良,已学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3、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4、确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2、招生时由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录取的,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3、定向、委托培养的;4、休学保留学籍的;5、专升本科的;6、应予退学的;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1、各专业系根据本系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生数,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专业系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汇总,并根据各专业系的教学资源确定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报分管校长审批,经批准,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3、接收专业系公布咨询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专业系网站接受学生咨询。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专业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在专业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院教〔2018〕13号各单位、各部门:为做好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研究制定《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4月8日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简称交换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回校后尽快完成课程学分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申请交流学习时,学生所在学院需充分了解学生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学校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制定和落实选课计划,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备教务处。
正常情况,学生应严格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审定的课程修读。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学分的要求如下:(一)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要修读与本专业原培养方案相对应的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本校该学期开设的学分。
(二)学生要尽可能按本校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鼓励学生尽量多修读课程。
第三条学生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持交流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学习证明原件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
第四条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及学分按以下办法认定:(一)学生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相同或相近时,按如下三种情况进行认定:1.学分等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可直接认定。
2.学分高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按学校课程的学分认定,高出部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学分。
3.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但相差学分不低于1学分(含1学分)时,可按学校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1学分以上,学生应再参加学校相关课程的修读弥补所差学分。
(二)若交流学校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开设的课程不相同,或课程体系设计不相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课程体系替代修习”,但“课程体系替代修习”方案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制定,书面报教务处审批后才能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龙岩函授站转教学点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专业名称
学习层次
身份
证号原教学ຫໍສະໝຸດ 名称要求转入教学点名称申请由第学年第学期开始转教学点
转教学点原因(需附单位证明)
申请人(签字):年 月日
教学点意见
(转出)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日
教学点意见
(转入)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日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
继续教育学院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存教学部,一份存校外教学点,一份交存申请人
福州大学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生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化学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紫金矿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工艺美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2018学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22•【字号】闽教学[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各高等院校: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社会急需人才的培养,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办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229号),现就规范我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三)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四)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
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期末集中办理。
经确认准予转专业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学年电子注册的要求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将转专业公文抄报我厅备案。
未经确认的转专业信息不得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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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特别提示:申请转入当年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福建省生源学生必须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有资格申请转入,非福建省生源学生高招录取投档成绩必须达到其生源省份当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有资格申请转入。
备注: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教学资源条件、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软件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另行公布。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2286 3401
监督电话: 纪委办·监审处 0591-2286 3310;2286 303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