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三供两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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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备选园区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12]3002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10.29【实施日期】2012.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0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现就申报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的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以及再制造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备选园区(“城市矿产”类园区除外)。

各地限报1个备选园区(再制造示范基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内容的可另报1家),对于超报地区,两部门对其报送的园区实施方案不予组织评审。

(一)申报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园区已得到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批准;2.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3.园区内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具有明确的园区边界以及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或投资运营主体;5.园区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6.园区土地尚有开发利用或集约利用空间,发展潜力较大;7.园区废弃物产生量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潜力较大,循环化改造潜力较大;8.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环保设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境事故和群体事件;9.园区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已开展相关基础工作;10.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园区、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优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村[2013]9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村[2013]9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村〔2013〕9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乡(镇)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等由乡向城,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推进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现就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为重点,以政策支持为保障,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农民自愿、企业牵动和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以人为本、农民自愿,产业带动、稳步集聚,生态建设、持续发展原则。

主要目标:2013年每个县(市)至少安排1个乡(镇)作为整乡镇推进城镇化试点乡镇,总结积累试点经验;2014年以后,逐步推开。

到2015年末,全省城镇化率提高到60%,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城乡规划。

科学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撤屯并村规划》以及“三供两治”等专项规划,统筹规划设计,认真履行规划审批手续,禁止擅自改变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

(二)加强试点镇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31•【分类】其他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发改委字体:【大】【中】【小】发改办投资[2013]3076号各司、局、室:2013年12月2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印发生效,取消、下放和转移了49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其中,将19类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将20类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将10类项目的核准职责转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实施。

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做好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做好取消、下放和转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二、对于2013年12月2日之前我委已经受理的项目申请报告,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作出处理:(一)对于取消核准的项目,请主办司局以办公厅名义按规定程序立即退回原报文单位。

(二)对于下放或者转移核准权限的项目,分两类情况进行处理:1、已经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本着为企业提供便利、避免重复申报的原则,对属于下放核准权限的,请主办司局在征得地方意见后尽快办理核准手续;对属于转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请主办司局在征得地方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尽快办理核准手续。

2、尚不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请主办司局以办公厅名义按规定程序立即退文,由地方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按规定核准。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12月17日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2009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2009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
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黑建城[2008]99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12.15
【实施日期】2008.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通

(黑建城[2008]99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三供两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省三供两治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拉动内需的有关政策支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我厅决定组织开展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名称
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

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供水近期建设规划、城市供热近期建设规划、城市供气近期建设规划、污水处理近期建设规划、垃圾治理近期建设
规划5个专项。

二、规划编制的范围
全省77个市县(含加格达奇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鲁政字[2013]7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鲁政字[2013]7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鲁政字〔2013〕7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要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社会民生,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带动示范作用。

二、加快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

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依法规范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

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四、强化协调服务和调度考核。

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及时办理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

要加强现场调研,完善调度分析,严格考核监督,准确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发改投资[2006]13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发改投资[2006]13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发改投资[2006]1325号2006年7月3日)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投资结构,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在项目初步方案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经济方面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也称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也称经济分析)。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

第六条建设项目经济评内容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目标、项目投资者、项目财务主体以及项目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费用效益计算比较简单,建设期和运营期比较短,不涉及进出口平衡等一般项目,如果财务评价的结论能够满足投资决策需要,可不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对于关系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除应进行财务评价外,还应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对于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尚应辅以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方法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黑环办[2013]19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黑环办[2013]19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黑环办[2013]19号)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为充分发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我省产业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本着有收有放、提高效率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经认真研究,决定对现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进行优化和调整,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优化和调整环评审批权限(一)加强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内部综合利用除外),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环保部门。

(二)发挥和调动市(地)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加快项目的建设,下列改善环境或污染较轻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地)级环保部门、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部门和垦区环境保护局。

1、国务院《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除城镇污水处理(1万吨/日及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和区域综合整治项目外,其他城镇污水处理(1万吨/日以下)、工业污染防治、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项目。

2、全省“三供两治”项目中,供水、供气工程和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3、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类项目。

4、除新建大学、综合性专科学院和含有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容的改扩建项目外,其他大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4]75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8.26【实施日期】2014.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6日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以下简称“两供两治”)设施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规划引领,提升水平。

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

编制完善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公共供水品质和燃气普及率,提升生活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采用生态效应好、污染排放少的先进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与社会合理分工的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机制。

政府通过制定设施建设规划、开放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市场管理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两供两治”设施建设运营。

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技术研发,组织专业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PPP)等方式提供专业化的建设运营服务。

改革创新,统筹兼顾。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要求,探索实行网运分离改革,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国有市政公用企业、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污染治理机制等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09•【文号】农财发[2013]42号•【施行日期】2013.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3〕4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 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综合技术示范、技术开发、宣传培训等方面。

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该项目实行合同管理,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合同》(详见附件2),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一式四份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

附件:1.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2.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合同农业部2013年5月9日附件12013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附件2编号: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甲方)承担单位(乙方)协作单位保证单位(丙方)起止时间内容简介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制共同条款一、对全年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乙方必须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年度合同执行情况、完成的技术资料与经费使用情况的正式报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17•【字号】云政发[2013]31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31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极为重要。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把我省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做到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着力扩大投资消费,着力壮大产业实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实施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以下简称2个20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个20项是年度政府工作重点,对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积极扩大内需,着力改善民生,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2个20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近年来,中国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同时,大力推进民生工程的建设,为改善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

民生工程中的“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和“两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供水在供水建设中,我们主要采用了以下措施:1. 节水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管网管理,采取防水漏、减少漏损等措施,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2. 水质控制重视水源保护,强化管网运行维护,严格水质监测,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二、供电在供电建设中,我们也采取了以下措施:1. 优化配电网络加强对供电网络的维护,及时检修线路,降低停电频次和时间,提高供电可靠性。

2. 节能降耗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加强能源管理,推广可再生能源等措施,以降低能源消耗为目的。

三、供气在供气建设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1. 加强管网建设扩大气网覆盖范围,加强市区管网建设,提高气网渗透率,增加用户用气量。

2. 安全管理推行常规安全检查、事故应急演练等措施,确保供气安全。

四、污水治理在污水治理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 处理技术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例如好氧处理、厌氧处理、生物滤池等,以降低污水COD、BOD、SS等指标。

2. 排放标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对污水进行监测和处理,以保证环境安全。

五、垃圾治理在垃圾治理中,我们采用了以下措施:1. 整治乱倒垃圾行为推广“分类投放、勤压缩、固收运、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整治乱倒垃圾行为,提高环境卫生状况。

2. 垃圾分类处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可回收的物品进行分类回收,将有害垃圾进行专门处理,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民生工程是关系到百姓切身福祉的重要工作,必须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市民的生活需求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未来,我们还将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工程质量,为人民营造更美好的生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石政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石政发〔2013〕8号)市内各区、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29日石家庄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结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稳定市场、保证民生、促进利用”为目标,统筹兼顾,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根据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经济工作核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结合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13年市区建设思路和实施重点,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二、计划指标分配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井陉矿区,计划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3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00.3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27.21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5.27%;存量建设用地173.16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4.73%。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甘政办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7日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确保实现《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阶段目标任务,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3341”项目工程有关要求,坚持循环经济与富民行动相结合、《总体规划》与《行动计划》相结合、发展经济产业与省情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经济战略平台。

以《行动计划》为指导,选择重点领域,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在各领域、各行业创建一批亮点突出的标志性示范工程,强化以点带面,加大示范典型推广力度,均衡推进循环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和科技支撑等保障体系,健全统计指标和考核体系,加强现场观摩和实地评价,促进全省循环经济整体协调推进。

二、工作目标基本建成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基地,兰白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和酒嘉清洁能源、冶金新材料循环经济基地,完成规划确定的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80%,其他4个基地完成规划确定的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6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13]1585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8.16【实施日期】2013.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5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并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完成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目标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

2012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52%、3.05%、2.62%、2.77%,实现了全年目标。

但是,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更加艰巨。

一是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84%,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03个百分点,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达到4%以上。

二是今年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加快,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

三是随着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三供两治”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三供两治”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三供两治”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
年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正文: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三供两治”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市(地)、县建设局及归口局:
根据全省“三供两治”总体规划,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努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推进目标。

为了搞好总结表彰和下年度推进工作,请将你市(地)、县2009年“三供两治”工作总结和2010年“三供两治”工程建设计划安排于12月5日前上报我厅“三供两治”办公室。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供两治”办公室隋毅,电话:*************,手机133****8822;马海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年“三供两治”工程建设项目调查登记表(略)
2、2010年“三供两治”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结束——。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

民生工程三供两治经验交流一、提升组织行为,强化项目工程领导保障实施推进好“三供两治”项目,强有力的领导保障是关键。

为此,我县着重从领导层面入手,加大力量投入,强化部门支持,保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三供两治” 项目是省委重点推进实施的民生工程,我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仅作为上级要求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更将其提升到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城市的民生高度来认识,提升组织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启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在领导力量、财力投入、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三供两治”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发改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城建处、排水管理处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在城建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处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抓总,建立和完善项目工程运营监管体系。

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是形成合力推进。

在项目启动、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工程施工进度,现场协调办公,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发改、规划、国土、电业、水务、林业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主动介入,全程服务,积极参与了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和验收等工作,保证了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二、拓宽融资渠道,落靠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我县是全省经济发展“十弱县”,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特别是在“三供两治”等项目资金的匹配和筹集方面,难度非常大。

为了切实把“三供两治”项目这个民生工程实施好、推进好,我县积极运作,不等不靠,多方筹集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群众早受益。

一是对上争取一块。

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协调,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2010年,我们对上争取项目资金4473万元。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城[2013]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城[2013]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城[2013]42号)各市(地)、县(市)“三供两治”主管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不断完善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等参与城市供热管网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拟对全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各市(地)、县(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新建、改造和维修情况及资金筹集等情况。

二、调查时间3月20日-3月25日三、调查内容1、市县集中供热管网2012年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2、市县集中供热管网2013年计划建设和投资情况;四、有关要求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上报的集中供热管网2012年建设完成和2013年计划情况,将作为安排省级“三供两治”以奖代补资金的依据和参考。

2、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填报“市县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1)、“市县集中供热管网投资和贷款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市县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投资情况调查表(明细表)”(附件3)。

各市县上报内容要详实、准确,并逐路段填报。

经市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省住建厅“三供两治”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经建处。

3、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将对各市县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本次将不予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4、各市县将加盖公章的附件1、2、3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于3月28日前报省住建厅“三供两治”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经建处。

三供两治调研报告

三供两治调研报告

三供两治调研报告根据最新的调研结果,三供两治政策在我国的推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将对该政策的背景、目标和成果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三供两治政策指的是“以项目为龙头,以供应为基础,以服务为保障”的发展思路,旨在通过完善物业、供应商、运营商的三方关系,实现社区管理的规范化、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业主权益的保护。

首先,三供两治政策的推行解决了供应商资质不过关的问题。

过去,一些小区的供应商资质较低,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而三供两治政策鼓励供应商提升资质,通过招聘更专业的工作人员和引入新技术装备,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确保居民的衣食住行安全和便利。

其次,三供两治政策的推行还解决了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

过去,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居民参与程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社区内部物业管理乱象丛生,给居民带来了不少困扰。

而三供两治政策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可以通过选举方式参与管理决策,并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这使得社区管理更加民主和透明,也提高了居民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第三,三供两治政策的推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调研数据显示,大多数居民对社区管理的满意度有所提升,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同时,社区治理环境逐渐整顿,社区内的秩序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此外,三供两治政策对于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凝聚力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居民参与度逐渐增加,社区活力得到了有效的释放。

综上所述,三供两治政策的推行在整个社区管理体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物业公司和居民的关系,该政策有效提升了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该政策推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比如监管不到位、杂乱的经营模式等,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培养相关人员的专业化能力。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三供两治政策,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社区生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2.16施行日期2013.02.16文号晋政办发[2013]10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属大型企业: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省政府决定建立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在“项目落地年”基础上推动“项目推进年”工作。

现将2013年各项任务指标予以分解,并以目标责任状形式下达执行。

一、全省重点工程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一)储备项目总投资额动态保持10万亿元;(二)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5万亿元;(三)落地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5万亿元;(四)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万亿元;(五)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万亿元;(六)投产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万亿元。

二、各市重点工程工作“六位一体”年度目标任务单位:亿元市别项目储备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工程建设项目投产省级重点工程市级重点工程省市合计太原市1632920902134125058376413471347大同市9850118110901089365 832 1039 朔州市6790 1720 1917 576 453 331 784 728忻州市7706 1010 1022 731 319 401 720 678吕梁市7912 1202.6 1194 987 640 468 1108晋中市8987 1585.5 1311 855 436 533 969 905阳泉市5254 1048.6 776 449 150 327 477 415长治市10187 1372.3 2047 1011 517 767 1284 1137 晋城市7856891663233395628618临汾市9632 1443 1615 1174 383594977 1164运城市10833 1394.7 1003 1216 246632878742合计101336 15047.7 15000 1000055771000410000三、省属大型企业项目落地年度目标任务单位:亿元企业名称项目落地太钢集团 300 潞安集团 220 焦煤集团 220 同煤集团 200 山煤集团 200 晋煤集团180 阳煤集团 180 煤销集团 150 能源交通 150 国际电力 120 太重集团 45 国际能源 35 合计 200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16日——结束——。

三供管理制度

三供管理制度

三供管理制度一、三供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三供管理制度源远流长,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始终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三供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 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

在1978年以前,我国城市三供的管理制度基本上是依托于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由国家实行统一的管理和配给。

而且由于当时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满足生产需要和国计民生的需要,三供的需求量相对有限,管理制度相对简单。

2. 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至1990年代初期。

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城市三供的管理制度经历了一些变革。

首先是整个城市规划和建设体系逐渐改变,城市建设的任务从满足国计民生的需要转变为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同时,三供的需求量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加。

这就要求对三供的管理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以适应新的发展需要。

3. 第三个阶段是1990年代初期至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三供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特别是在“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城市三供的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城市三供的管理体系日益完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国内先进的三供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城市居民三供的供应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三供管理制度的现状尽管我国城市三供管理制度在过去几十年来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城市三供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资源供应不足。

随着城市居民的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三供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由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滞后,一些地区的三供资源供应明显不足。

这就导致城市部分地区三供资源供应紧张,甚至出现了供水不足、供电不足、供热不足的现象。

2. 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城市三供的管理体系日益完善,但是与城市化的速度和规模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管理力度不够、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不够先进,导致了一些管理漏洞,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从中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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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有用地许可证得1分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
有审查合格证得1分
施工许可证
1
有施工许可证得1分
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1
有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文件得1分
2
项目建设(30分)
施工资质
1
施工资质符合要求得1分
工程合同
1
签定项目合同书得1分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得1分
工程形象进度
2
形象进度上墙并填写及时得2分
完成投资
3
完成投资计划得3分
自筹资金
7
自筹资金到位达95%(含95%)以上得7分;
85%(含85%)-95%得5分;65%(含65%)
-85%得3分;65%以下不得分
项目资金
4
整体项目资金到位在90%以上得4分
工程审计
2
有工程审计报告得2分
竣工决算
2
有竣工决算书得2分
招商引资
4
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得2-4分
附件:
黑龙江省“三供两治”工程项目建设考核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备注
1
项目前期(10分)
项目可研批复文件
2
有可研批复得2分,可研与项目不符合不得分
项选址意见书
1
有项目选址意见书得1分
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2
有环评批复文件得2分,环评报告及批复同项目不符合的不得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得1分
运营模式
2
采取BT、BOT等形式运营的得2分
污水处理收费情况
2
已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得2分
垃圾处理收费情况
2
已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得2分
3
质量安全(20分)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3
建立质量保障机构得1分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有记录得1分
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得1分
工程监理
4
签监理合同得2分,监理日志齐全得2分
责任明确
1
已明确“三供两治”主管领导得1分
1
已明确“三供两治”主管部门得1分
1
已明确“三供两治”各部门工作责任得1分
1
已明确“三供两治”信息联络员得1分
6
合计
100
设备安装
2
现场打分,根据设备安装和运行情况打分
建筑材料
2
随机抽检2项;有材质单得1分,有合格证得1分
安全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得1分
施工现场有安全管理机构得1分
质量、安全
7
建设中质量检查合格,视情况得1-4分
无安全事故,视情况得1-3分
4
项目资金(30分)
项目计划
2
有年度投资计划得1分,计划上墙得1分
2
施工进度达到或超过计划进度得2分
3
项目提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得3分
设备采购
2
有设备采购合同得1分,有出场合格证得1分
文明施工
2
文明施工得2分
竣工图纸
1
竣工图纸完整得1分
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得2分
3
获省优质工程得3分,获市优质工程得2分
四新应用
2
有应用成果得0.5-2分
建设模式
2
采取BT、BOT等形式建设的得2分,自建模式不得分
资金使用
4
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得4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拨付
2
按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到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
定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
信息统计(10分)
信息上报
1
季度报表上报及时的得1分,不及时的不得分
2
上报齐全得2分;缺一次得1分;缺两次不得分
2
各季度报表上报内容详实、准确得2分
1
每年上报一次工作计划和总结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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