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 制度 格式
企业股份制改造
企业股份制改造
《企业股份制改造》
一、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背景
二、股份制改造的要点?
1.主体资格:企业与股东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股东身份合法性
3)连续经营三年
4)管理层稳定
2.独立性
1)业务独立
2)资产独立
3)人员独立
4)财务独立
5)机构独立
3.规范运作
1)关联交易
2)同业竞争
4.财务问题
1)土地、厂房
2)机器、设备
3)商标、专利
4)其他
5.未来募集资金投向
6.税务问题
三、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与任职资格
1.董事会
2.监事会
3.董监高任职资格
四、改制的7大流程
1.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2.清产核资
3.界定企业产权
4.资产评估
5.财务审计
6.认缴出资
7.申请登记
案例:河北某集团股改
案例:郑州宇通股改
案例:山东某机械某工程集团股改。
股份改制方案
股份改制方案股份改制方案---1. 引言本文档介绍了股份改制方案的详细内容。
股份改制是指企业通过改变股权结构和股份所有者的组成,以达到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本方案旨在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实现股份改制。
2. 背景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可观的业绩和市场地位。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内部需求的提升,现有的股权结构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为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我们决定进行股份改制。
3. 目标与原则3.1 目标-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吸引更多优秀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利益最大化。
3.2 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股份改制方案应基于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平等对待。
- 合规原则:股份改制方案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 透明度原则:股份改制方案应充分公开透明,向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4. 方案内容4.1 股权结构调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我们计划进行如下股权结构调整:- 增加外部投资者的股权比例: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投资机构,以扩大公司的资本规模和市场份额。
- 减少内部股东的股权比例:为了增加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和决策效率,我们计划减少内部股东(包括管理层和员工)的股份比例。
4.2 股份所有者变更股份改制将涉及股份所有者的变更,具体安排如下:- 原股东持股比例的调整:根据股权结构调整方案,对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新股东的引入:为了实现股份改制目标,我们将引入新的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机构。
4.3 法律法规和监管事项在进行股份改制过程中,我们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与法律顾问合作,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合规审查;- 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和监管。
股份改制方案
股份改制方案第1篇股份改制方案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拟进行股份改制。
本方案旨在确保股份改制过程的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1.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的合理配置;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3. 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4. 合法合规地完成股份改制,确保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三、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行业规范;2. 公平公正:确保股份改制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公平公正;3. 透明公开:提高股份改制的透明度,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4. 稳定有序:确保股份改制过程的稳定、有序进行。
四、具体方案1. 改制范围:公司全体股东、员工;2. 改制方式:增资扩股、股权转让;3. 改制步骤:a.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改制方案;b. 评估公司净资产,确定增资扩股的价格及比例;c.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同时进行股权转让;d.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实施股份改制;e.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 改制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预计历时3个月。
五、股权结构优化1. 调整股东持股比例,实现股权的合理配置;2. 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3.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员工积极性;4. 限制大股东表决权,防止一股独大,确保公司治理的公平性。
六、公司治理结构完善1. 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架构;2. 优化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结构,提高决策效率;3. 加强独立董事、监事的监督作用,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4. 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提高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4.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八、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1. 法律风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股份改制,确保合法合规;2. 市场风险: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合理确定增资扩股价格及比例;3. 沟通协调风险:加强与股东、员工的沟通,确保改制过程的稳定有序;4. 改制失败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方法及原则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方法及原则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方法及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竞争的加剧,企业集团的运营模式也在不断演变。
股份制改造是企业集团进行内部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增加股东的权益。
下面将介绍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方法及原则。
一、股份制改造的方法1. 资产重组。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来实现。
资产重组可以是股权的整合,也可以是资产的整合。
通过整合股权或资产,可以将多个企业整合成一个股份制集团,形成统一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结构。
2. 股权转让。
股份制改造的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
通过将原有的企业资产转让给外部投资者或员工,引进新的股东,从而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实现股份制改造。
3. 上市融资。
企业集团可以通过上市融资的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
上市融资可以使企业引入更多的投资者,扩大股权的分散化程度,实现股份制改造。
4. 内部员工持股。
股份制改造还可以通过内部员工持股来实现。
通过向员工发放股权,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股份制改造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无论是资产重组还是股权转让,都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交易公开透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2. 保护多元化利益。
股份制改造不仅要保护企业的利益,还要保护股东的权益。
在股份制改造中,应该尊重股东的权利,保护他们的投资利益,提高股东对企业的监督和参与程度。
3. 稳定经营原则。
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要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发展。
合理安排股权结构,避免过度的资产整合和股权转让,防止因改革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4. 着重有序改造。
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以保证改造的顺利进行,避免过度扩张和风险的产生。
总之,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是企业内部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增加股东的权益。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股权转让行为,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及管理层,任何股权变动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股权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股权管理部门,负责股权登记、变更、转让等相关事务。
第五条股权登记应当准确无误,反映每位股东的真实持股情况。
股权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股权登记簿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六条股东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其股权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质押、冻结等。
第三章股权转让第七条股权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第八条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公司股权管理部门的审核,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股权转让价格应当公正合理,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者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权激励与约束第十一条公司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关键员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二条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股权约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收回股权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股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负责修订。
结语。
企业的股份制改造Word文档
第三章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基本要求:熟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和要求。
掌握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要求以及企业改组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熟悉股份制改组时清产核资的内容和程序,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及折股、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和无形资产的处置,资产评估的含义和范围、资产评估的程序,会计报表审计。
掌握股份制改组法律审查的具体内容。
第一节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1、上市公司的形成来源:历史遗留问题企业;1994《公司法》生效以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2006年《公司法》修订实施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两种情况,主要掌握3年期限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3年业绩可连续计算通过发行股票转为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资产重组,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并上市。
2、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股本3000万;25%发行股份;4亿元的要求10%发行;3年无重大违纪3、对业务改组的要求: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采取整体改制方式。
知识点:(1)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规范具体要求中对业改组的要求有四点,分别为:是发起人的要求,对业务要求,资产形式要求等。
4、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股份制改组的目的(一)筹集资金;(二)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优化资源配置;(四)增强企业凝聚力;(五)确立法人财产权,实现政企分开。
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基本要求(一)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公司法》规定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发行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7、国家法规和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分给个人。
净资产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股份制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员工和社会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效益的原则,努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四条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第五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第六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董事会第七条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条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保护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员工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关心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企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股份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要在中国得以发展,离不开经济法律的保护。
因为,股份制经济,不论其内部关系还是对外关系,也不论是在集资过程中还是在分红或破产清算时,都是经济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不能只领先政策调节,更不能只凭行政手段来解决,而主要得领先法律进行调整,没有一系列调整股份经济的经济法律,要实行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发展股份制企业集团,是不可能的。
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经济法律,对股份制企业集团进行多方面的法律调整。
(一)确立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实行股份制企业集团,首先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有可行性的,可向专门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投资信托部)递交申请报告,声明发起人的资信,计划发地多少股份,每股面值多少,并递交股份集团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
征得专门金融机构同意或批准后,履行一定的公司设立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同意,接受股份集团公司注册,颁布营业执照,标准着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开始具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注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法律角度对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成立开业的许可标志。
当集团通过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这就确立了股份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从而明确了企业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它也成为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其权利、义务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享有依法和根据合法章程进行自主生产经营的权利,可以直接处置集团公司的资产,包括买卖、租赁、抵押和任意使用资产的收益等权利;另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也有义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向国家纳税,接受国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银行、统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明确规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负责人及其职责企业集团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规定,进行建设。
企业股份制改造后的章程模板
企业股份制改造后的章程模板一、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第四条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股。
第五条公司的股东为________人。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八条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负责。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股份与股权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权,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七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其认缴的股份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________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4.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5.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6.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独立监事________名。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股份制企业制度范本
股份制企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和管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所称股份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以股东投资为基础,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股份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条企业应当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创新的原则,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承认并遵守本范本,持有企业发行的股票。
第六条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第八条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三章股份与资本第十条企业的资本由股份构成,股份的发行、转让、增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范本的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持资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不得擅自变更资本结构,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份管理制度,保证股份的发行、转让、注销等环节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生产质量制度等,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知名度。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风险防范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公司股份制制度管理范本
公司股份制制度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股份制管理制度,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转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股份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公司股份制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股份发行与转让第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决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股份的转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股东间转让股份,应当通知公司,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
第十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议程由董事会制定,提前通知所有股东。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的数量应当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七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
第十八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的数量应当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经理层第二十一条经理层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
国企公司改革制度文件模板
国企公司改革制度文件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国有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负责企业战略决策、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经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
第五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应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产生,其中,外部董事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其中,外部监事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应由董事会决议产生,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内部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以激发员工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管理制度,鼓励技术研发,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公司经营与发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市场份额,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
五、企业文化建设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
六、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股份制管理制度规定
股份制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份制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份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遵循市场化、法制化、透明化、公平正义的原则,保证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第四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强化风险防范和内控管理,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和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促进员工激励和企业稳定发展,注重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六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合作,营造健康、有序、公开的市场环境。
第七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加强社会责任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
第八条公司股份制管理应依法适时进行制度改革,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九条公司股份制管理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最终决策权。
第十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采取书面或电子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改、增资扩股、合并收购、分立整合、解散清算等事项。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应公正、有序地进行审议,保障各股东的投票权,保持会议秩序。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应当请监事会代表、董事会代表出席并发表意见,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全面、准确地记录,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应当按照股份比例进行表决,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
第十七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和经验,能够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状况、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董事会负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
第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股份制管理制度模板
股份制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股份制公司的管理原则、组织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治理机制等,以保障公司的高效运作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 本公司实行股份制,所有股份均以股票形式存在,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份与股东1. 股份的发行、转让、登记和注销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按时足额缴纳股份认购款项;-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组织结构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四、董事会1.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3.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五、监事会1.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董事会成员的行为。
2. 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提供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管理层1. 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 管理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财务状况。
七、财务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对外公布审计结果。
八、利润分配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
2.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九、信息披露1.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2.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管理】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
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股份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要在中国得以发展,离不开经济法律的保护。
因为,股份制经济,不论其内部关系还是对外关系,也不论是在集资过程中还是在分红或破产清算时,都是经济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不能只领先政策调节,更不能只凭行政手段来解决,而主要得领先法律进行调整,没有一系列调整股份经济的经济法律,要实行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发展股份制企业集团,是不可能的。
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经济法律,对股份制企业集团进行多方面的法律调整。
(一)确立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实行股份制企业集团,首先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有可行性的,可向专门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投资信托部)递交申请报告,声明发起人的资信,计划发地多少股份,每股面值多少,并递交股份集团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
征得专门金融机构同意或批准后,履行一定的公司设立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同意,接受股份集团公司注册,颁布营业执照,标准着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开始具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注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法律角度对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成立开业的许可标志。
当集团通过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这就确立了股份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从而明确了企业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它也成为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其权利、义务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享有依法和根据合法章程进行自主生产经营的权利,可以直接处置集团公司的资产,包括买卖、租赁、抵押和任意使用资产的收益等权利;另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也有义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向国家纳税,接受国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银行、统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明确规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负责人及其职责企业集团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规定,进行建设。
(三)规定投资入股的方式和比例建立股份制集团公司,股东各方通过协商投资入股,这就存在各方的投资方式比例问题。
股份制管理制度范本
股份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制企业的管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组织、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各级别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大会管理制度第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的规定的各项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内通知全体股东。
第六条股东大会的议程由董事会制定,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七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董事会管理制度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董事长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内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监事会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
监事长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内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经营管理层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八条经营管理层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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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条件
股份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要在中国得以发展,离不开经济法律的保护。
因为,股份制经济,不论其内部关系还是对外关系,也不论是在集资过程中还是在分红或破产清算时,都是经济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不能只领先政策调节,更不能只凭行政手段来解决,而主要得领先法律进行调整,没有一系列调整股份经济的经济法律,要实行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发展股份制企业集团,是不可能的。
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经济法律,对股份制企业集团进行多方面的法律调整。
(一)确立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
实行股份制企业集团,首先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有可行性的,可向专门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投资信托部)递交申请报告,声明发起人的资信,计划发地多少股份,每股面值多少,并递交股份集团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
征得专门金融机构同意或批准后,履行一定的公司设立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同意,接受股份集团公司注册,颁布营业执照,标准着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开始具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注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法律角度对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成立开业的许可标志。
当集团通过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这就确立了股份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从而明确了企业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它也成为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其权利、义务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享有依法和根据合法章程进行自主生产经营的权利,可以直接处置集团公司的资产,包括买卖、租赁、抵押和任意使用资产的收益等权利;另一方面,股份企业集团公司也有义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向国家纳税,接受国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银行、统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明确规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负责人及其职责
企业集团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规定,进行建设。
(三)规定投资入股的方式和比例
建立股份制集团公司,股东各方通过协商投资入股,这就存在各方的投资方式比例问题。
关于投资方式,《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至于各方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协商决定。
关于投资比例问题,《公司法》未作规定,可由股东各方协商决定,但必须注重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团股、职工个人股之间的比例,国有股尽量少参与,尽可能使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多占一些比例,职工个人股最好不少于10%。
股东各方的投资入股方式、数额和比例,要明确地记载在集团公司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中,特别是投资比例,是承担责任和利益分成的依据。
(四)对股票的发行和流转过程要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股票是股份集团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凭证,是有权取得股息、红利的有价证券,它可以作为买卖对象和抵押品,成为资金市场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之一。
因此,股票本
身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对其规格、图案、颜色、印刷、票面内容等的规定方可发行。
股票发行、转让也要严格依法进行。
国家还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和股票交易法规,落实《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加强监督,把股票发行、交易纳入法制的轨道。
(五)规定合理的分配制度
企业集团成员参加联合的根本动机,在于期望联合后能取得比联合前更好的经济效益,如果收益分配不合理,就会动摇联合信心。
鉴于股份制企业集团是由众多的股份组成的,它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遵循"投资共负、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入股金额合理地分配企业集团公司的盈利。
企业集团公司的盈利分配包括两大部分:年度利润的分配和职工工资收入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原则是按股分红、按股承担亏损,在实行税、利并存的前提下,按先保(税收)、再留(三项基金)、后分(红利)的程序分配,即以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应交税利总额为基数,先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提留一半作公积金、公益金和后备金,另一半用以按股分红。
总的是要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占集团公司总利润的50%,各种股份一般都不计股息,只分红利。
股息和红利的分配,原则是股权归谁,息、利归谁。
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企业负担55%的所得税,如果国有股的息、利立即归国家拿走,那等于企业交完所得税,又增加一笔开支,企业负担不起。
因此,国有股分得的红利,经财税部门同意,可以冲抵企业应交税利;这部分红利如果国家批准冲抵应缴税利,可以允许企业申请作为再投资,并扩大国有股股份,以增加企业经济实力。
企业股分得的红利归企业所有(它不属于任何集团成员所有),在向国家缴纳交通能源建设基金后,原则上绝大部分应用作再投资,其余部分,在国家规定规范内可以用于消费基金或职工奖励。
职工个人股分红所得可给予适当优惠,以鼓励职工入股的积极性,当红利率低于银行长期存款利率时,要确保职工个人股实得的红利不低于银行利息。
职工个人股的红利收入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股份制企业集团企业争议的解决
集团企业的争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部争议,即合资联营各方之间或股东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另一方面是外部争议,即集团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纠纷。
对集团企业内部争议,可由集团的法律顾问机构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经济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对于集团企业的外部争议,应由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通过仲裁或诉讼予以解决。
(七)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法制化
对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解散、清算,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规定,严格按法律进行。
总之,随着股份制企业集团的发展,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法律要求,这就必须加强经济法律,使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法制化,从而保障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及改造后的运转得以顺理、健的产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