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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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影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华策影视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策影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2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0,1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52,902,855.51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07,257,144.49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3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华策影视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32,000万元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2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161,063,540.69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健审[2010]4302号《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经2010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华策影视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161,063,540.69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161,063,540.69元,前期投入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61,063,540.6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代表人:陈亚辉、刘静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