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一份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模板
思茅镇XXX村(社区)党员大会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2016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镇党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镇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名额为X名。
二、按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要求,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为X名。
三、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XXXXXX大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党委同意批复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
五、出席这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
七、每张选票应选X人,等于或少于X人的选票有效,多于X人的选票无效。
书写选票的字迹要清楚,选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八、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为当选。
投票选举的方案
投票选举的方案
投票选举的方案包括以下几种:
1. 纸质选票:选民使用纸质选票进行投票,在选票上标明自己的选票,并将选票投入投票箱中。
这是一种传统的选举方式,适用于小规模的选举。
2. 电子投票:选民通过电子设备进行投票,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应用等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具有快捷、便利的特点,并且可以减少投票计数过程中的人为错误。
3. 邮寄选票:选民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投票。
选民收到选票后,将选票填写完整后通过邮寄寄回给选举机构。
这种方式适用于选民分布范围广泛、无法亲自参与投票的情况。
4. 双向投票:选民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收到选票,并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将选票寄回给选举机构。
这种方式可以提供更多的便利性和选择性,适用于不同选民的需求。
5. 现场投票:选民到指定的投票地点进行投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并由选举工作人员认证。
这种方式确保选民的身份真实性,并减少潜在的舞弊风险。
6. 混合投票:将多种投票方式结合使用,既可以提供传统的纸质选票,又可以提供电子投票或邮寄选票等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根据选民的需求和技术条件进行灵活选择。
选举方案的选择应考虑选民的便利性、投票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选民的需求和地方条件等因素。
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1.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采取差额或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3. 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选票空格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4.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每张选票上所选人数只能等于或少于应选的人数。
如果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选票作废。
5. 以得票多者当选为原则,候选人须获得实际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6. 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
推选的办法,可在大会上直接提名通过。
监票人的职责是监督发票、投票和计票。
计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候选人不能当监票人和计票人)。
乌龙坝镇教育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2010.4.20。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成立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主持。
在房产管理局、小区办公室和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筹办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实行住宅房屋每1单元1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1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1产权证1票;使用人代表每人拥有1票。
第四条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
第七条1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其中主任候选人的推荐,必须有2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告方式选举产生,不经公告,选举无效。
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地点、候选人名单和当选名单等。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每人可以提出1名监票人。
第十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应当公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同时应当在投票日期前的1个月内将候选人名单和本办法送达全体产权人。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两名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业主手中,并办理送达手续;邮寄送达的,须留存挂号存根。
第十二条投票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产权人。
第十三条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在小区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开箱验票,统计投票结果,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由监票人在选举结果统计表上签字。
第十四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小区产权人数和使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小区产权人数和使用人数有效。
第十五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
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规范社会团体代表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并适用于所有社会团体的代表选举活动。
二、选举程序1. 提名阶段- 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均可参与提名。
- 提名应使用书面形式,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属社团信息等必要信息。
- 提名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2. 条件审核- 选举委员会对所有提名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审核。
- 候选人需满足社团规定的代表条件,如年龄、资历等。
- 审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理由。
3. 竞选阶段-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进行竞选活动。
- 竞选活动应遵守政策法规并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 竞选期间,候选人可以进行宣传推广,但不得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4. 投票阶段- 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活动。
- 选民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与投票,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投票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统计并公布。
5. 结果确认- 选举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并公布最终当选人名单。
- 如有争议,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临时处理或重新选举。
三、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1. 选举委员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选举程序和时间表;- 审核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组织竞选活动和投票活动;- 统计、公布选举结果;- 处理选举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 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选举结果的生效与任期1. 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生效,并公布当选人名单。
2. 代表的任期自选举结果生效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定时间段,具体由社团规定。
五、争议和申诉1. 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2. 选举委员会应妥善处理申诉,确保公平、公正。
3. 如选举结果被确认无效,应进行重新选举。
以上为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如有其他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选举办法(全文5篇)
选举办法(全文5篇)第一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三名,支部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采用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计票的办法进行。
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有选举权的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四、选举设监票员1名,负责对选举进行监督。
设计票员2名,唱票员1名,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员和计票员应从到会的有选举权但又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由大会主持人提出建议名单,经大会表决后通过。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对候选人投反对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但每张选票的赞成人数不得超过3人,否则无效。
六、选举人如对某候选人投赞成票,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上“O”;如果对某个候选人投反对票,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上“X”;如弃权,就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既不划“O”也不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姓名,并在上面的空格内划上“O”。
七、选票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正规,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八、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由监票员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按得票多少宣布当选人名单。
九、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选举办法草案范文思旸镇第十二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是指在社区居民中进行选举,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代表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制度。
1.选举程序:首先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并向社区居民公示;居民符合选举条件者可以提名自己或被他人提名参与选举;选举委员会组织居民投票,选举产生代表。
2.选举条件:居民必须具备合法居住或工作证明,且具备一定年龄限制,公民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委员会:由社区成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公正、公开、透明。
4.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同时将选举结果公示于社区公告栏等地方。
5.任期和连任: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不等,届满后可以进行连任或重新选举。
6.居委会权力:居委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有权代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如协助政府组织社区建设、解决社区内部问题等。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可以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利,增强居民自治能力,提高社区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出席榆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二、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出席榆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出席榆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采取差额选举,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2%。
三、选举时,每人发放市党代会代表选票一张,一次投票,同时公布选举结果。
四、选票加盖中国共产党华昌街道党工委印章有效。
五、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划“○”,如反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划“×”,不划“○”也不划“×”的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作废票。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得到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补选,由党工委提出意见,征得代表同意后确定。
公布结果时,出席市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
八、由党工委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记票人2名。
九、总监票人、记票人、唱票人到指定地点计票。
十、大会选举时,会场设一个投票箱,缺席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全体党代表举手通过生效。
选举办法及注意事项
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均由本次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二、经中共XX市委组织部批准,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由××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先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名。
三、选举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委员。
四、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五、选举时,每人发一张选票。
一次投票计票后,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
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O”。
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效。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大会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经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九、选举结果,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以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人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
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
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本次大会的任务,制定XX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
一、XX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次团委会、学生会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本次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差额选举,将选举产生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人,委员候选人11人,学生委员会委员13人,委员候选人16人(差额20%)。
二、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每人一张选票,各代表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逐个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在选票上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〇”;不同意,在选票上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弃权,在选票上不书写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之外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一个“〇”。
三、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书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四、大会选举前,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各推荐若干名代表作为监票人员、记票人;其中总监票人、总记票人各1名,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记票人;监票人负责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五、选举会场设投票箱各一个。
发票前,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检查,然后加封。
投票次序: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台上代表投票,接着各代表团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投票完毕,归坐原位。
因事或因病请假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选举。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当选委员须获得全体代表人数的一半票数方为有效。
获得选票超过应到会参加选举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参加选举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提出差额数多一人的补选名单,进行补选。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方案范文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方案范文一、选举目的。
咱们成立工会委员会呀,就是为了更好地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为大家谋福利、解决问题,所以这个选举呢,得选出最靠谱、最能为咱职工说话办事儿的委员。
二、选举原则。
1. 民主原则。
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
咱每个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像在一个大家庭里,每个人都能参与决定家里的大事儿一样。
不管你是哪个部门的,是刚来的小年轻,还是已经工作多年的老大哥老大姐,大家的意见都很重要。
2. 公平公正原则。
绝对不能搞小动作。
就像赛跑一样,大家都得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能有人偷偷开小灶或者作弊。
每个候选人都得按照规则来竞争,最后的结果也得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公平结果。
3. 公开原则。
这事儿就像在太阳底下晒东西,啥都得明明白白的。
从候选人的提名,到投票的过程,再到最后的结果,都得让大家清清楚楚地知道。
没有什么遮遮掩掩的秘密,这样大家才会信任咱们的选举。
三、选举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具体日期],这一天咱们就把这个重要的事儿给办了。
选这个时间呢,就是考虑到大多数职工都能在单位,方便大家投票。
2. 地点。
咱们就在单位的[会议室名称]进行选举。
这个会议室够大,能容纳咱们所有的选民,而且环境也比较舒适,大家投票的时候也能有个好心情。
四、选举机构。
1.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这就像是一场大戏的导演组,得有个专门的小组来负责整个选举工作。
这个小组的成员呢,由咱们单位的领导、一些有经验的老职工代表组成。
他们的任务就是确保选举顺利进行,从制定规则,到处理选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都得管。
2. 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就像选举的监督员,眼睛得时刻盯着投票箱,防止有人作弊。
计票人呢,就负责在投票结束后,认真地统计票数。
这些监票人和计票人都得是公正、细心的人,我们会从职工代表里选出来。
五、候选人资格。
1. 必须是咱们单位的正式职工,这就像你要参加一个家庭聚会,你得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一样。
2. 要有为职工服务的热情,不能是那种只想着自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2010年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规定为1:1。
编辑本段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六章选区划分第七章选民登记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二章附则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编辑本段第二章选举机构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第十条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尊敬的各位社团成员:为了促进社团的发展和完善社团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我们社团的章程规定,现定于X年X月X日召开社团选举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特制定本办法,以便各位成员参加选举。
一、选举主席团选举主席团由候选人自行提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同意后,送交给选举大会表决通过。
选举主席团由三人组成,主要负责选举程序的组织、解释相关规定等工作。
二、候选人推荐社团各部门(或委员会)可以推举候选人参加社团主席及其他职务的选举。
每位候选人仅能代表一个部门或委员会参加选举。
候选人可以接受多个部门或委员会推荐,但只能代表其中一个参选。
三、选举程序1.投票申请:所有参与选举的成员必须提前向主席团申请投票。
投票申请表由主席团制作,并在选举前公开发布相关通知。
投票申请表应包括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以及参加选举的职务。
2.候选人演讲:所有参选人应在选举前向主席团提交演讲材料。
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候选人的相关经历、工作计划等。
3.公示时间:选举前,主席团应在社团内、社团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公示候选人信息。
4.投票方式: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不同职务设立不同票数和票型,候选人票数多者当选。
无参选人时,或参选人票数相等时,重新选举。
5.票数统计与公示:由主席团统计投票结果,并进行公示。
在选举前预先确定好各职务的票数分配规则,每个职务的票数应提前公布。
如果选举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主席团修改。
四、选举结果处理选举结果根据社团章程进行处理,符合选举要求、当选的成员要做好相应职务的交接工作。
如果选举过程中出现舞弊、恶意攻击、诋毁等不当行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投诉,并由主席团根据章程进行处理。
谨此通知,社团选举主席团X年X月X日。
员工指南--民主规定--选举方式
员工指南--民主规定--选举方式本指南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有关选举方式的民主规定。
在公司追求民主参与和公平竞选的目标下,选举过程将采取以下方式:1.选举对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权参与选举,无论职位、级别或部门。
2.选举周期选举将按照以下周期进行:- 选举前准备:提前通知员工关于选举日期、候选人资格和程序的信息;- 候选人提名:员工可自愿提名自己或他人作为候选人;- 公示期: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允许员工提出异议;- 竞选宣言:候选人可以向所有员工介绍自己和他们的竞选纲领;- 投票:员工将根据指定的投票方式和时间表进行投票;- 计票和公布结果:由指定的选举委员会进行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3.选举委员会为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将设立由员工自愿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将负责监督选举程序,处理投诉,以及公正地进行计票。
4.候选人资格为了确保候选人的能力和合适性,候选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 无任何违反公司行为准则的记录;- 能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相应职位。
5.选举结果与权威选举结果将被视为最终并具有权威性。
公司将尊重并支持选举结果,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来履行候选人的职责和责任。
6.变更和修订本选举方式的规定可能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变更和修订。
公司将及时通知员工并征求意见,确保其公正性和透明度。
该选举方式将确保员工的参与和发声权利,并促进公司的民主环境和团队合作。
我们期待每位员工能积极参与选举,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闽侯人代选举规章制度
闽侯人代选举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闽侯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规章制度。
第二条选举原则1. 普遍性原则: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平等性原则: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别由选民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产生。
4. 无记名投票原则: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选举组织1. 选举工作由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
2. 选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选举工作,受主席团领导。
3.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确定选民的登记办法,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作出决定。
(2)确定选举日期。
(3)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4)主持投票选举。
(5)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选民登记1.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实行一人一证。
2. 选民登记按以下顺序进行:(1)户口所在地选民登记;(2)居住地选民登记;(3)其他特殊情况选民登记。
3. 选民应当按登记顺序,持选民证参加选举。
第五条代表候选人1. 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2.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3. 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4. 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应当载明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成绩和当选后拟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等。
居委会民主选举规章制度
居委会民主选举规章制度
《居委会民主选举规章制度》
居委会民主选举是一项重要的社区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保障选举的公正、民主和透明,居委会制定了一系列的选举规章制度。
首先,居委会规定了选举的程序和时间。
通常情况下,居委会会提前公布选举的时间表和程序,让居民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参与。
选举程序通常包括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环节。
其次,居委会规定了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
候选人通常需要是该社区的居民,并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社区工作经验。
居委会也会公布候选人的资料和政纲,供居民参考。
另外,居委会还规定了选举的监督和公开度。
居委会通常会邀请社区监督员、媒体和其他社区组织来参与选举的监督工作,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最后,居委会还规定了选举的投票方式和计票程序。
选举通常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保选民的选择不受外部影响。
而在计票程序方面,居委会会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选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居委会民主选举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益,确保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
通过这一制度,社区居民可以更加直接地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音乐会选举办法
2013年新年音乐会员工代表选举办法一、目的1. 为展现公司企业文化;2. 为提高公司同事精神修养;3. 为放松心情,激发工作灵感;4. 为培养同事之间感情;5. 为激励表现优秀的同事。
二、参加人员1. 已转正的中高层全部参加;2. 已转正的办公室文员及业务员中各选出2名员工代表参加;3. 其他愿意自费参加的同事可自行选择参加。
三、选举流程1. 参选人评选人事部根据参选条件选出参选人,由参选人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参选人不能选择自己,评选结果将作为评委会推选参考;2.评委会推选人事部负责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投票选出业务员和办公室人员各2名候选人。
办公室文员的评委会由各部门主管组成,销售部的评委会由人事主管、销售主管、总经办成员组成。
3.民主投票候选人选出后,由全体文员在2名文员候选人中投票选出1名员工代表参加,全体业务员在2名业务员候选人中投票选出1名员工代表参加。
4.参选人公示代表选出后将在布告栏中张贴公示。
四、评选标准员工代表将根据公司的企业文化从以下六个维度进行考察:维度项目创新力建议能力强:工作中善于总结思考,善于触类旁通,不人云亦云,能够创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问题解决能力强:工作中有新思路,新见解,遇到问题无抱怨,多建议,能够独立解决;执行力服从性强:工作积极主动,对于领导安排的任务不因任何理由推脱,对于非本职内的工作亦能主动承担,认真完成;执行效率高:工作中锁定目标,并能持续、快节奏地跟进,直至目标完成;学习力学习欲望强:有具体的学习行为,积极报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等;成长性高:通过至少3个月以上的长期观察,工作方面进步明显;乐于分享:能够带动他人一起学习,乐于与他人分享学习成果、积极参与晒宝会分享等;团队意识团队配合度高:工作中能够有效协调团队关系,与同事有效沟通,完成任务;团队关系好:善待公司同事,积极容纳新同事,在同事工作繁忙或有需要时,给予谅解并能够主动提供帮助;公司认同感强:对公司的归属感强烈,具有团体意识,积极通过自身行为维护公司形象;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强:工作中能够主动为他人考虑,努力为他人提供便利,不因各种原因对同事有语言、行为上的怠慢;富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利用业余时间处理工作事情没有任何抱怨, 职业心态敬业爱岗:热爱自己的岗位,不拿自己的职位与他人相比较; 情绪稳定:善于调节工作压力,部将情绪带入工作;职业道德好:工作严谨细致,无差错,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中未出现欺骗隐瞒现象;自我认知正确:对自己的工作能力有正确的认知,正视自我弱点,不为此找寻借口;五、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人事部2012年12月21日。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模版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的民主权利,推动社区的发展和改善,制定并实施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选举活动的公正、公平,增强居民对居委会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提高社区的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选举程序1.选举时间的确定选举时间由社区居委会事务委员会提前至少30天公示,并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选举时间应尽量避免重大节假日等影响居民参与的特殊时段。
2.选举候选人的提名(1)提名人资格提名人应为具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年满18周岁,且自愿参与提名活动。
(2)提名程序提名人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委会提交提名申请,并附上候选人的个人简介、政治主张和推荐理由等相关资料。
3.候选人资格审查社区居委会事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等。
4.公示和投票(1)候选人公示社区居委会将通过社区公告栏、居民微信群等渠道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投票方式居民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投票。
可以采用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文件验证居民身份,在线平台或投票站点进行投票。
5.选举结果的公示和验票选举活动结束后,由社区居委会事务委员会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和验票,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准确。
三、参选人员和选民权利保障1.参选人员权利每位候选人均享有平等的参选权,不因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2.选民权利每位社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有权自由选择候选人,享有与个人选择候选人有关的信息查询和公开的权利。
3.选举干扰与惩罚任何行为干扰选举活动的正常进行,或者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预选举结果的,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制裁。
四、选举结果的生效和履行1.选举结果的生效选举结果经社区居委会事务委员会公布后生效。
组织选举办法
组织选举办法
一、目的和范围
本组织选举办法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部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并规定了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部的各级选举。
二、选举时间和程序
1. 选举时间由组织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公布。
2.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公示、选民登记、投票和计票等环节。
3. 提名阶段:指定时间内,组织成员可以自荐或提名其他成员作为候选人。
4. 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内,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将在组织内部广泛宣传,以便选民了解。
5. 选民登记:所有合格组织成员都可以成为选民,但必须提前登记。
6. 投票阶段: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投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7. 计票和公示:统计投票结果,公布并公示选举结果。
三、候选人选举要求
1. 候选人必须是组织成员,并符合组织规定的资格条件。
2. 候选人应当认真履行组织成员义务,以及其所竞选职务的特殊要求。
3. 候选人应当遵守组织内部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选举结果和效力
1. 经过计票后,选举结果将由选举工作组确认。
2. 选举结果将在组织内部公布,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人可以提出申诉。
3. 如申诉被认可,将重新进行选举;如申诉未被认可,则选举结果最终生效。
五、附则
1. 本文档的解释权属于组织主管部门。
2. 如需对本文档进行修订,须经组织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 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组织选举办法的内容。
根据办法的规定,组织在选举时应当确保公正、透明,并遵守各项程序和要求,以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首大学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吉首大学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第二十二届团总支委员会及学生委员会由团员、学生第二十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有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院团总支由5人组成,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纪检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书记由院党总支指派教师担任。
院学生委员会由30人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助理二名,组织部部长一名(兼团总支组织委员)、副部长一名,纪检部部长一名(兼团总支纪检委员)、副部长二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兼团总支宣传委员)、副部长二名,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卫生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文娱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体育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心理辅导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院团总支、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2名)、办公室主任组成。
团总支、学生委员会由XX名候选人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二、吉首大学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由3个代表团组成。
大会选举采取差额不记名投票方式。
吉首大学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第二十二届团总支、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名。
三、候选人名单由本人自荐、班级选举,结合第二十一届团总支、学生会提名产生。
四、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2/3方可进行。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选举人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同意某一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格内划“O”,不赞成或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如果另选用其他候选人,可在候选人名字后面的空格中写上姓名,并在其下方的方格内划上“O”。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达到实到会代表人数半数以上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出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由大会征得多数代表同意减少名额,会后另行补充。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7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以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由大会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计票人统计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将结果递交大会主席团,由大会执行主席宣读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九、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后执行。